給海外總督和軍隊主官的電報都是孫老簽署的,內容是教委同意從竹園和向日葵抽調人員,給三地派出正副總督助理,增加教師的編制,另外,成立海外巡回法庭,由李俊明爲主審法官,負責原本屬於總督府處理的法律事務、民事案件等事務,按照孫老的官話叫“規範地方治理,各司其職”,顯然,總體思路其實就是減輕總督們的日常工作負擔,也在某種程度上搞了一次的司法獨立試驗——在參議院議員們眼裡,孫老的這個做法是有深謀遠慮的。
另外一封電報的內容則要單純得多,按照孫老的官話講,則完全是關於軍隊“正規化”建設的事項。
其中給第一旅的主官任柯的電報是怎麼寫的:“……經澳洲聯邦參議院討論通過,玆任命澳洲聯邦議會終身議員任柯爲澳洲聯邦陸軍第一旅旅長,玆任命澳洲聯邦議會終身議員魏東籬爲聯邦陸軍第二旅副旅長,玆任命澳洲聯邦議會終身議員李德偉爲聯邦陸軍第一旅參謀長,以上主官均授予少校軍銜。”
署名是聯邦總統、聯邦最高軍事統帥孫紹興。
任柯又看了發給新安城的電報,果然,那封電報也給新安城和萬山島的魏宏艾魯什他們同樣的任命,軍銜也都是少校——顯然,給主官們正式的軍銜,就是軍隊正規化的開端。
好吧,雖然軍銜不高,但足以說明這是咱們澳洲聯邦軍隊建設的正式開始,意義還是很重大的……
五天後,聯邦參議院議長巴楓田也給海外領地發出一封通電,內容是澳洲聯邦陸軍的《陸軍軍事條例》的討論稿,裡面詳細規定了聯邦陸軍的軍銜制度和士官制度。
電報裡說,條例包括軍服樣式的圖案,隨後由驕傲號帶來,電報裡還強調說,這是徵求意見稿,你們幾個帶兵的還有包括船上的人都趕緊發表意見,老巴解釋說,這個《條例》的內容比較初級,內容只涉及到軍銜和兵役制度,還有幾條簡單的晉升程序和條件。
首先是軍銜,軍官的軍銜由三級十一階組成:准尉、少尉、中尉、上尉,少校、中校、上校,准將、少將、中將、上將,士官由下士、中士、上士、三級士官長、二級士官長和一級士官長構成,士兵從入伍起到新兵訓練合格後則爲列兵,服役滿半年後爲一等兵,一到兩年後爲上等兵,並將獲得授予士官資格。
《條例》規定,聯邦軍隊爲募兵制,入伍後即是職業軍人,除此之外,還開列了軍餉待遇、退役待遇和晉升程序等,至於操典禮儀軍樂等內容,則完全沒有,主要是這些內容太繁雜,參議院這幫外行懶得整,反正是徵求意見稿,這些事情就交給三個帶兵的人自己搞去吧。
其實參議院不想摻合的一個隱藏的原因是,三個旅目前都是各搞一套,參議院根本就不知道該把那個做標準,特別是軍樂,據說這三個旅都還沒有統一意見。
比如魏宏那邊,早在新安城警備隊時期,他們就有作戰進行曲了,作爲穿越者裡第一位認真深入研究了軍事問題的人,魏宏明白,作戰時的進行曲不僅有鼓舞士氣的作用,關鍵的作用是統一動作和方便戰場指揮。
然而關於作戰進行曲的問題,參議院裡有人很是熱辣嘲諷了一番,說這是軍迷們的生拉硬套和紙上談兵,裝備了先進武器的軍隊早就不在戰場上玩這一套了,特別是機槍的出現,我們不是都快有蒙蒂尼了嗎?
不僅參議院的一些人這樣認爲,火塘俱樂部裡也有不少人同意這個觀點,他們認爲,對於一支裝備了五九式步槍和蒙蒂尼機槍的軍隊,是否需要採用戰列線排列齊射的方式進行戰鬥表達了很多不同意見,不少人認爲舊世界的散兵線、小組進攻防禦甚至三三制纔是我們的軍隊應該採用的作戰方式,當然,這些爭論在火塘俱樂部裡最熱烈,但火塘俱樂部的骨幹魏宏小艾任柯他們這些真正帶兵的人都一致認爲,即便是裝備了五九式步槍的火槍兵,在作戰時也必須採用戰列齊射的方式輸出火力,這是五九式步槍的性能決定的。
儘管工業與科技委員會在評價五七式和五九式步槍性能時,都認爲相對於這個時代的普遍水平而言,上述武器是非常優異的,沒錯——相對於這個時代而言,但是不得不說,該步槍仍然不是一款很精準的步槍,主要原因是子彈和彈藥的加工精度仍然達不到舊世界一般步槍的標準——既不是金屬定裝彈,火藥的純度份量也是半機械化手工級的,結果是——射擊精度根本達不到舊世界的標準。
所以,這些帶兵的主官們在實戰後認爲,對於單個士兵而言,每一次擊發出槍膛的子彈,仍然只是貢獻了一個散佈概率,當然了,從散佈概率上看,五九式步槍已經大大提高了精度,也遠遠優於這個世界的所有火器,即便如此,還是必須採用集體齊射的方式來作戰。
而魏宏小艾任柯他們的實踐經驗是:對於訓練合格的士兵而言,五七(五九)式步槍需要七到十個士兵的一次齊射,纔有把握命中三百米外的靶子,儘管如今改良後的五九式步槍的一次齊射,命中的必要人數降爲四到六人——但是作爲單兵,目前仍然難以形成有效的遠距離火力投射,一句話,武器性能決定了作戰形式,前一陣子,曙光機器廠在新安城通過大規模的訓練實踐數據收集,最終統一了火塘俱樂部裡認識——在今後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裡,"排隊槍斃"法仍然是最有效的作戰方式。
至於蒙蒂尼機槍,曙光機器廠的試驗數據也證明,這款機槍的射擊散佈遠低於五九式步槍,而且射程越遠,散佈就越大,當然了,距離近到二百米內時的精度提高得很快,所以目前蒙蒂尼機槍最有效的作戰形態是防禦敵人的密集隊形集團衝鋒,特別是騎兵的衝鋒。
試驗數據表明,儘管該款機槍的單位時間火力輸出相當不錯,然而必須在己方有工事、密集隊形或者地形掩護的情況下才能發揮最大的作用,所以,三個旅的主官們堅決要求蒙蒂尼機槍要集中使用,而不是工業與科技委員會和火塘俱樂部裡部分人想象的那樣,一個連有一挺機槍就夠了,遠遠不夠!
魏宏等人在回覆電報裡說,如果我們想讓一個連級作戰單位擁有抗擊敵人的騎兵集團攻擊和獨立的攻防作戰能力的話,一個連至少需要二百人槍、四挺以上的蒙蒂尼機槍和兩門以上的九二步兵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