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亞東頓時心裡一喜,沒想到張建銘這麼好說話,道:“只要你能放了我,你讓我怎樣我就怎樣。”
張建銘從張亞東的口袋裡掏出了手機,道:“給你姐夫曹坤打一個電話,問問他在哪裡。”
曹坤的信息本來該從張亞萍口中問出來的,沒想到張建銘當時太激動,一下子把張亞萍給撞死了。這是一個失策,不過還能彌補。
“你要幹嘛?”張亞東警惕道。
“我想和你姐夫說幾句話。這是你唯一活命的機會。”
說話間,張建銘把軍刀從張亞東的手腕中拔了出來,差點沒把張亞東給疼暈過去。待恢復狀態後,他忙不迭的答應願意給曹坤打電話。和他姐姐一樣,爲了自己活命,他不惜以犧牲別人爲代價,別說是一個沒有血緣關係的姐夫了,就是犧牲親姐他都能幹得出來。
曹日天說他爸曹坤去了盛世名門夜總會,一點不假,曹坤確實在盛世名門夜總會呢,只不過不是泡妞,也不是辦公事,而是受盛世名門夜總會老闆張輝邀請參加一個小聚會。
咦,張輝大老闆不是和曹坤鬧崩了嗎?
就是陸飛和仨室友去盛世名門夜總會消費那次,曹坤和他一個朋友侷長也去消費,結果預約了好久的頭牌趙小玲被極品公子哥林啓明搶去了,曹坤和他侷長朋友去要人,結果被暴揍。後來曹坤叫了一批人來,揚言要把夜總會給封了,張輝大老闆不甘示弱,也叫了一批人過來,兩夥人針尖對麥芒,差點幹了起來,最後還是皇城總侷侷長鄭華出面才平息這場爭鬥。
現在張輝大老闆請曹坤參加聚會,是個什麼情況呢?
一句話說的好,世界上沒有永遠的朋友,也沒有永遠的敵人,只有永遠的利益。
爲了利益,張輝大老闆主動向曹坤示好,同樣也是爲了利益,曹坤願意和張輝大老闆化干戈爲玉帛。
自從上次的“包裹事件”後,張輝大老闆一直心緒不寧,隱隱有不詳的預感,感覺有一股涌動的暗流要把他吞沒。趙小玲收集的包裹裡到底有什麼罪證,他並不清楚,但他知道如果趙小玲一直有心收集他的罪證的話,一定能收集到很多。
現在陸飛不在京城,在張輝大老闆看來人就像失蹤了一樣,他派了很多人去找,始終都沒有找到。沒有找到陸飛的人,又如何能找得到陸飛手裡的包裹?
張輝大老闆做夢都想不到陸飛去哪裡了,更想不到陸飛已經把包裹交給了一個他最害怕的人,皇城總侷侷長鄭華。
張輝是個有危機感的人,就是因爲有危機感,他纔會提前去做準備,最終纔有了今天的成功。今天晚上他組了一個局,把公侒系統裡認識的一些領導朋友都叫了過來,想從他們口中打探一下消息。而之所以把曾經鬧過矛盾的曹坤叫過來,是因爲他不想放過任何一條線索,說不定曹坤知道一些內幕呢。比如說陸飛把包裹交給了曹坤所在的京西分侷,那曹坤作爲一個副局長肯定知曉很多細節。而且,多交一個朋友總比多樹一個敵人好。
今晚張輝不僅把京西分侷的曹坤副侷長叫來了,還把東海分侷的侷長大人老蘇給叫來了,他做個東,希望兩人和解了,和氣生財嘛。
今晚的小聚會在盛世名門夜總會的樓頂天台進行進行。這個天台陸飛上去過,打造的非常漂亮,就跟個空中花園似的,辦party啥的再合適不過。
當張亞東把電話打出去的時候,曹坤正喝着呢,三杯酒下肚,天大的仇恨都沒了,和東海分侷的老蘇稱兄道弟起來。
“呦,弟妹查崗了?”老蘇笑哈哈道。
曹坤也以爲是老婆打電話來了呢,頓時心裡一緊,因爲他老婆張亞萍還真沒少查崗,而且人跟個母老虎似的,一旦發現你有個啥,能跟你鬧一宿。曹坤怕了他老婆了。
拿出手機一看,曹坤鬆了一口氣,對老蘇說道:“小舅子。”
“小舅子查崗啊,哈哈哈。”老蘇又是一聲放肆的笑。
曹坤本想離席去接聽電話的,結果老蘇扯着他不讓他走,於是就坐在席位上接聽了電話。
“姐夫,你在哪呢?”張亞東電話中問道。
“怎麼了?”
“姐夫,我有急事找你,你告訴我你在哪,我去找你。”
“急事?什麼急事?”
“哎呀,姐夫,你別問了,挺急的,你告訴我你在哪,我現在就去找你。”
“臭小子,你能有個什麼急事。我記得你要去地中海度假的,今晚的飛機吧,怎麼還沒走?”
曹坤知道小舅子張亞東要去地中海度假,但是不知道張亞東爲什麼去度假,因爲張亞東沒告訴他撞死林啓明這件事情。
“唉,走不了了。”
“走不了了?到底怎麼了,給姐夫說。”
這時旁邊坐着的老蘇對曹坤說了一句話,“你小舅子要找你,你就讓他過來,咱這也不差他一個席位。”說着老蘇又問了問坐在對面的張輝大老闆,“是不是啊,張總。”
張輝道:“曹侷,讓你小舅子過來就是。我聽說你那個小舅子混社會混得很不錯,我正想認識認識呢。”
老蘇一把從曹坤手中把電話給搶來了,嘻嘻哈哈道:“盛世名門夜總會頂層天台,你趕緊過來吧,張總想認識認識你。”
曹坤無奈苦笑。
張建銘得到了自己想得到的信息後,食言了,並沒有放張亞東一條生路,一刀把他給劈死了。
都說君子一言,駟馬難追,張建銘現在就是個惡魔,連人都談不上了,何談君子?所以他食言殺了張亞東並不奇怪。再說了,又有誰會把同情心給予一個強了自己女朋友的敗類呢?
看着滿屋子的屍體和血水,張建銘愣了一下,一時間不敢相信這是自己做的。現在的他,已經變得連他自己都不認識了。
不管怎麼樣,開弓沒有回頭箭,既然選擇了復仇之路,就必須要走下去。現在他渾身血淋淋的,這麼出門肯定不行,必須要給自己換一身行頭。正好一樓有個小弟是被他擰斷脖子死去的,身上的衣服挺乾淨,沒有濺到血,衣服雖然有些小,但他並不介意,脫下來後穿在了自己身上。稍作休整,他驅車朝盛世名門夜總會趕去,這次他身上帶了槍,好幾把槍,變得更加危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