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男人輕笑着,說:“我把事情的原委告訴你,不就等於自投羅網嗎?誰知道到時候你們會不會跟警察說。”
櫻子感到緊張,她拽了拽我的衣袖,問我該怎麼辦。我也笑着對那個男人說到:“你不用擔心,我們現在是不會說的,而且就算真的跟警察說了,我們也沒有什麼證據,警察也不會相信我們啊!”
那個男人放鬆了警惕,他回答我說可以把事情的原委告訴我。
櫻子問他:“那個男人是被你殺的嗎?“
男人回答說:“不完全是,也怪他自己。”
櫻子問他什麼意思。那個男人回答說:他是一家公司的總經理,我原來是跟他在同一個公司,但我只是個小職員。後來公司的產品股份大跌,資金供給不足,因此拖欠了工廠許多工人的工資。後來,那羣工人開始到公司鬧事。起初只是幾個人,還可以應付,逐漸鬧事的人越來越多,局面無法控制,那個總經理也跑了。當我從公司離開的時候,那些人找到我,向我討要工資。我跟他們解釋說,這個公司不是我的,要工資只能找財務部經理。解釋了半天,他們還是圍堵着我,直到傍晚才逐漸離開。”
櫻子又問到:“這個就是你殺他的理由嗎?”
那個男人接着說:“公司破產,我也失去了工作。之後因爲一時找不到工作,導致我老婆跟我離婚了。
有一次路過一家餐廳的時候,我看見了他,對面坐着的就是你。我越想越生氣,憑什麼,公司破產只找我要錢,他卻在這裡吃飯泡妞。
於是,我找了幾個跟我要好的朋友,準備報復他。他出來的時候,我們幾個把他弄到了一個沒監控的巷子裡,狠狠地打了他一頓。意想不到的是,他居然第二天就死了。”
櫻子又問到:“所以,是你們幾個人一起殺的他?”
男人回答說:“算是吧。好了,我該說的都說完了,可以把卡給我了嗎?”
櫻子把卡遞給了他,他離開後,小煜老師立即報了警。警察很快抓住了那個男人,小煜老師把錄音筆交給了他們。
回到宿舍後,櫻子的心放鬆了下來。這時,小煜老師給我發來了信息。他說他懷疑那個男人在撒謊。
我發信息問:“”那個男人不都說了嗎?是他們自己幾個人把那老闆打死的。”
老師回覆我說:“那個男人的確在撒謊,我們那天看到的照片中的男人是吐了白沫的。按理說,如果打一個人,最多會打吐血,是不可能打出吐白沫的。”
我回復說:“除非被人下毒,纔有可能吐白沫。”老師回覆我說:“沒錯,說明那個男的在被毆打之後還被人灌了有毒的東西。”
我追問:“那爲什麼是在被打之前,而不是被打之後呢?”
老師回覆我,說:“因爲你朋友說他跟那個人吃飯時,他只喝了一杯白水,說明那杯水是有人要他喝的。”
我想了想:這樣一來,就解釋的通了。我又回覆老師:“那明天,我們要跟警察說嗎?”老師回覆我,說:“當然要跟警察說,包庇可不好。”
第二天下午,小煜老師協助警察,把事情的原委都告訴了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