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這招式名稱的由來周健只能感慨,凝聚血影斬越往上則越難,一千道血影斬,簡直不可想象。
自己跟莉莉絲和蝙蝠王之類的人物實力差距實在是太大了,而這兩個人卻又只是神魔世界諸多強者中的兩個罷了。
神魔世界中有衆多的位面,每一個位面又有衆多的強者,其中很可能有比蝙蝠王和莉莉絲更強大的存在。
想到這裡周健嘆了一口氣,自己要走的路還長着呢……
……
北大西洋——
深邃而幽藍的海洋一望無際,層層的碧藍波濤,閃爍着琉璃瓦一般的光澤,這片海,從遠古荒洪以來就一直在這裡,並將一直存在下去,它沉寂的外表下,蘊含着變幻莫測的狂濤駭浪,以及讓人類心顫的浩劫之謎。
這裡就是航海者的禁區——百慕大。
萬里無雲,茫茫無垠的海面上只有幾隻海鷗在盤旋着,某一個時刻,一架直升飛機劃過天空,在海面上某一處停了下來。
而後艙門打開,一個身穿灰白色風衣的男子從飛機上一躍而下,直直的跳向茫茫大海。
就在這個男子即將進入海面的時候,卻發生了不可思議的一幕,海面竟然自動分開,形成了一個電梯井一般的長長通道,那男子就沿着這條通道進入了大海,一路直墜下去。
僅僅半分鐘的時間,那男子就直達海底,在這裡有一個永不停息的巨大漩渦,男子毫無抵抗的被漩渦吸了進去。
場景一轉,男子出現在了一座密室當中。
四周的牆壁全部是灰藍色的金屬,男子抖落掉風衣上沾着的海水,走到牆邊,在一個儀器上輸入了指紋和密碼,而後隨着轟隆隆的聲音,金屬門被打開了,展現在他面前的是一條長長的甬道。
兩個身穿白大褂的人站在甬道中,對男子躬身道:“議長大人,哈迪克斯大人已經在等候您了。”
“嗯。”男子淡淡的應了一聲,向甬道深處走去。
這裡是地外文明在百慕大設立的基地,也是神魔之手的秘密總部所在。
因爲地處幾千米深的海底,人類每次探查這裡都需要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
第一次探查這裡引出了席捲全球的大浩劫,第二次探查這裡沒有任何結果。後來人類便放棄了後續探查,將這處文明遺蹟放棄掉了。
所以自然也無人知道,這裡成了神魔之手的秘密總部。
畢竟在一般人看來,以這處海底文明遺蹟作爲基地跟本是一件不可想象的事情,這裡水深在4000到5000米之間,不說那足以壓扁汽車的超高壓力,光是進出一次就是一個浩大的工程。
然而這一切對神魔之手來說,卻都不是問題。
長長的甬道空無一人,灰衣男子走在其中,只能聽到“噠、噠、噠”的腳步迴音。
一直到盡頭,金屬大門再一次打開,灰衣男子走進一座電梯之中,乘坐電梯一路向下。
電子屏幕中跳動着此時的海拔高度,從-4500米一路銳降,10分鐘之後,電梯降到了-12000米的驚人深度,毫無疑問,這是人類有史以來達到過的地底最深處。
在百年之前,科考隊來到百慕大的地外文明遺蹟,也未曾找到這部堪稱世界最長的電梯。
男子從電梯中走出,在他面前是一個黑漆漆的廣闊空間,在這空間之中,有一個一個的蠶繭一般的橢球形物體,其中一個發着朦朧的微光,而在這物體之中,是一個渾身赤裸的少年,他環抱雙膝,靜靜的沉睡在透明的蠶繭之中,彷彿被封在了琥珀之中一樣。
男子走到這個少年面前,右手放在胸前,單膝跪下,“大人。”
“什麼事,打擾我的長眠?”少年沒有開口,但是卻有飄渺的聲音從大廳四面八方傳來。
“回大人,我的部下在華夏國發現了可以利用《神魔》的遊戲進化者,他只有19歲,卻擁有A4巔峰的實力。”
“遊戲進化者嗎?”少年聽到這個名字緩緩的睜開了眼睛,他的瞳仁呈現奇異的亮銀色,“我明白了,等我完成初步煉化獸神之後,我會去找他的,你們現在需要做的,只是找到基因獸之魂的控制器。”
“是,大人,我們已經在加緊尋找了,我們現在懷疑,基因獸之魂的控制器在華夏境內。”
“我不需要聽你的懷疑,我只是要結果。”少年的聲音陡然森冷起來。
男子急忙低頭,惶恐道:“是,大人,我們保證儘快找到。”
……
大興安嶺西麓,呼倫貝爾大草原——
這是一片造化神奇,沒有受到任何污染的淨土。
茫茫無垠的草原上,一條九曲十八彎的碧綠河流橫亙其中,雪白的蒙古包沿着河邊散落,猶如穿在綠色項鍊上的白色瑪瑙。
天空湛藍而悠遠,在輕微起伏的綠色丘陵地上,可以看到一片片雪花的羊羣,揹着馬頭琴的牧民悠閒的坐在羊羣的旁邊,彈奏着自由奔放的琴曲。
此時,天空剛剛下過一場小雨,青草碧綠的直逼人眼,一羣騎着高頭大馬的蒙古漢子正在打獵。
“哈哈!看到好東西了。”一個身穿羊皮大衣,頭戴氈帽的中年漢子突然勒緊了繮繩,讓馬停了下來,在他們遠處數公里之外,有一個隱匿在草叢中的小黑點。
“野豬!”一個小夥子興奮的叫道。
“嘿,少說二百多斤吧,烏力罕,截殺交給你了,能行嗎?”中年漢子對一個揹着獵槍的年輕小子說道。
“放心吧老爹。”那年輕小子摘下了頭上的氈帽別在腰間,他臉上的皮膚被太陽曬的黑紅黑紅,兩隻不大的眼睛銳利如鷹一般。
“高雲,你跟在我後面就好了。”中年男子又對身後的一個身穿藍衣的男子說道。
“嗯。”那男子點了點頭,從背後抽出一根標槍,沒有過多的言語,此人正是周健的父親天極劍,前幾個月,他萬里迢迢從嶺南來到了呼倫貝爾,爲自己取了一個很像漢族名的蒙古名字——高雲。
在這片大草原上生活了半個月了,這半個月來,天極劍和周健的母親周翠蘭就過着牧民的生活,家裡的糧食什麼的都是好客的蒙古族人送的,有時他們還會送些香甜的酥油茶和米酒來,這讓周翠蘭分外的感激。
這一天,牧民們說好了出去打獵,天極劍就借了一匹馬跟過來了,他需要找點事情營生。
“兄弟們,上吧!”中年漢子猛地一揚馬鞭,隨着“啪”的一聲脆響,他胯下的黑馬猛地竄出,其餘的人也揮鞭跟上,目標就是數公里之外的那頭黑色大野豬。
一羣人分成兩路,一路去追,一路去截,在距離大概兩公里遠的時候,那野豬發現了氣勢洶洶衝來的獵人。
野豬拔腿就跑!
別看野豬的四肢短的很,但是跑起來速度絕對不慢,可惜它的逃跑路線早就被人算好了,那個皮膚黑紅的少年摘下了背上的獵槍,雙手舉槍瞄準了奔逃的野豬,他單靠雙腿就緊緊的夾住了顛簸的馬背,一杆槍端的穩穩的,在奔跑的馬匹上瞄準可不是一件易事。
“呯!”
一聲槍響,野豬慘叫一聲,然而卻並沒有倒地,反而因爲受到了驚嚇,跑的更快。
“嘖!”少年有些鬱悶,本來想打豬頭,結果終究差了一點,打到了野豬背,土製獵槍的威力畢竟有限,被野豬厚厚的豬皮一擋,那些鐵砂的殺傷力就實在不夠看了。
掰開槍管,匆忙中換着子彈,他身邊的幾個小子已經開始彎弓搭箭,對着野豬開射,然而弓箭對野豬的殺傷力就更小了,輕飄飄的箭矢被那厚厚的鬃毛一擋,也就是勉強破皮,掛個十幾箭都照跑不誤。
眼看野豬要竄進遠處的齊腰高草裡,而就在這時,突然聽得一聲利嘯,一杆標槍彷彿流星一般直射出來,直接將那野豬紮了個通透,釘在了地上。
鮮血噴射出來,野豬在地上慘叫着掙扎,然而任憑它如何蹬腿都沒有任何意義,最後,野豬的掙扎越來越弱,終於是不動了。
幾個還拿着弓箭準備射的小夥子看到這一幕都是傻眼了,他們趕緊的停下了馬,從馬背上一躍而下。
野豬還在輕微的抽搐着,這幫小夥子們也不怕,抽出背後的牛角刀,對準野豬的喉嚨一紮,直接讓它脫離了痛苦。
定睛看那稈標槍,它從野豬脖子肩膀處穿進,斜插喉嚨,最終從腦後穿出,釘在地上,完美的致命一擊。
這些小夥子們倒不是驚歎這準頭,而是驚歎這力氣,對單獨的獵戶來說,要是沒有幾條獵犬,再加上一杆好槍是不敢獵野豬的,否則等於自殺。
標槍弓箭什麼的對野豬基本沒效果,獵戶用的標槍就是木頭籤子做的,上面接上鑄鋼的槍頭,用來獵狍子野羊什麼的還勉強湊合,用來獵野豬?那無異於用步槍對付裝甲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