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哈娜也對這款遊戲抱有極大興趣,便是提議要來一場標準難度的競速比賽,看誰先通關。
輸家要答應贏家任何一個要求,至於要求是什麼,宋哈娜並沒有說明,羅寧也沒有追問。
反正就是圖個樂子,不見得他會輸,好歹他也是一位遊戲達人,豈能這麼容易就輸了。
基地裡早就置備了幾臺遊戲艙,羅寧和哈娜先是吃了點東西喝了點水才躺進去。
《溫斯頓:救贖之路》很顯然,主角就是溫斯頓,這款遊戲在電影劇情的基礎上做了延伸,魔改了溫斯頓在地球發生的事情。
畫面一開始就是在“地平線”月球基地上,科學家們抓了一羣猩猩做實驗,溫斯頓就是其中一個。
由於溫斯頓腦部發育快,他成爲了最聰明的一隻,被哈羅德博士選作重點培養,教他科學知識。
慢慢的,溫斯頓成爲了哈羅德博士的助手。
一切似乎都在朝好的方向發展,但是隨着時間推移,有一隻大猩猩領導其他大猩猩發起了暴動。
他們破壞實驗室,屠殺科學家,沒有任何理由。
這一切溫斯頓看在眼裡,但他無力阻止,直到最後哈羅德博士倒在他面前,他的憤怒被引爆了,情緒失控。
渾身膨脹了一圈,力量達到了頂峰。
藉着這股狠勁,他把同類殺光,隨後他無力地坐在地上,知道這些事情已無法挽回後,便製作了一枚臨時火箭,飛往那顆蔚藍色的星球。
溫斯頓成功在地球降落,他的出現引起了人民的恐慌。
當地政府注意到了他,立刻派軍隊來逮捕他。
溫斯頓沒有反抗,他要向人類證明他沒有惡意,他只是想在這個星球生存下去,就這麼簡單。
最後他被關進了一個大鐵籠裡,沒有活動空間,只有吃的和喝的,很難受,但他沒有反抗,他覺得自己要取得人類的信任需要一段時日。
只是,溫斯頓玩玩沒想到,人類居然想殺掉他,他們那天是帶着槍來的,目的很明顯。
遊戲到這裡纔算真正開始,前頭那些都只是劇情鋪墊,現在,羅寧轉換到了溫斯頓的視角。
是的,沒錯,大猩猩的反擊開始了!
在羅寧的控制下,溫斯頓衝破了鐵籠,被迫將那些攻擊他的人類殺死。
之後,溫斯頓便成爲了當地政府的通緝犯,是的,通緝犯是一隻大猩猩,史無前例。
之後羅寧要做的就是與軍隊作鬥爭,活下去,最終目的就是活下去。
不過羅寧還是想簡單了,就是在與軍隊進行了四五次戰鬥後,整個世界迎來了一片紅霧,人類將它稱爲血霧,因爲比起紅色,它更像血色。
“血霧異變?末世?”
羅寧的腦海一下子就浮現出了這兩個詞彙,以前末世小說沒少看,這不就是末世開啓的前兆嗎?
果不其然,遊戲裡,生物和植物以很快的速度產生了變異,身體結構越簡單的變異越快。可能一棵大樹伸出了血紅的尖銳藤蔓,可能一隻寵物狗亮出了獠牙、流下唾液,可能一株小草長出了毒刺……
整個世界都變得危險了。
可偏偏,人類沒什麼進化苗頭,有也是極少數,百里無一的那種。
於是,整個世界,都亂了。
剛開始還有秩序存在,警察和軍隊還能抵抗,到了最後,完全就是一副末日景象。
人類爲了生存下去不擇手段,哪怕殘害同類,道德在這種環境下顯得那樣蒼白無力。
溫斯頓擁有了進化的能力,他的皮膚變得堅硬、力量變得巨大,猶如金剛一般成爲這片土地上的王。
不少人類都得到了他的庇佑,有他在,哪怕是最兇殘的三頭煉獄犬也只有退避三舍的份兒,是的,三頭煉獄犬是人類給它起的名字。
羅寧面臨着一個又一個的選擇,救還是不救、殺還是不殺,選擇權全在他的手裡,每一個選擇都會對後續劇情產生影響。
而他的終極目的就只有一個,結束這片末世,重建人類秩序。
聽起來很簡單的樣子,實際上太難太難,羅寧玩到現在還沒有一點末世要終結的苗頭,反而各種變異獸愈發猖獗,讓這片末世越來越有點死亡的味道。
羅寧玩遊戲始終奉承一個原則,你對我有用我就救你,你要是沒用還要我耗費精力救你,那不可能。
現實已經夠糟心的了,各種道德綁架,玩遊戲完全就是看心情,可能一個妞長得漂亮了也會救下,當個花瓶養眼也是極好的。
玩到現在,羅寧對這款遊戲有了定義,如果說《士兵76:無盡戰火》是一款科幻類槍戰冒險遊戲,那《溫斯頓:救贖之路》就算一款科幻類動作冒險遊戲。
主打動作,那拳拳到肉的快感真是無法言喻,不是單純的割草,雖說大部分變異獸沒什麼威脅,但也有進化得非常強大的變異獸,那就需要一番操作了。
在這片末世裡可謂是打得酣暢淋漓,現實中的壓力在遊戲裡可以全部地釋放出來,這就是爲什麼這麼多人熱愛遊戲的原因。
釋放壓力有很多種方式,玩遊戲無疑是一種廉價且有效,並且不需要別人配合的方式,誰能想象得到玩家現實裡的孤單與寂寞,可能請吃飯都湊不齊三個人。
羅寧以前就是一隻孤零零的上班狗,所以深有體會。
現實裡越不爽,遊戲裡就越爽,任何壓迫神經的負面情緒都可以得到緩解。
玩遊戲時間過得很快,全身心投入在遊戲裡,化身溫斯頓在裡面暢快打鬥。
以至於他完全沒了時間這個概念,直到通關退出遊戲,腦子裡纔有了時間概念。
幾點了?打通關用了幾個小時?應該不超過五個小時吧?畢竟他連一次都沒死過,一路打過來很順暢,幾個BOSS也不難打。
出了遊戲艙,遊戲廳的燈打開了,外面天漸漸黑了,可見到了傍晚,很正常。
看了眼時間,算了一下。
一抹笑容浮現臉龐,才用了四個小時零八分鐘,贏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