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1煤鐵時代(7)
真是一個激動人心的計劃。我和陳浩把酒暢談了一個通宵,把計劃細節又做了完善。
這次通宵夜談還私下達成了個人間相互支持的同盟約定。
政治目標方面也作了修正。實現人民的權利當然還是我們的目標和理想。但是遠大理想的實現不是一蹴而就的,它可能需要許多代人漫長的努力。關鍵有計劃有步驟有節奏,不能在過程中喪失目標和方向。但是實現的步驟和形式必須是有效的,現實可以容納接受的。我們現階段必須接受“打江山”的概念,這樣我們才能爭取內部的支持,建立起一個強有力的統治集團,但是將來的這個統治集團必須是開放的,允許被統治者中間的聰明才智者通過自身的奮鬥努力加入到統治階層的行列,這樣才能保持新政權的活力和穩定,不僅是對內,更是面對外部競爭的需要。
有限繼承世襲的概念也在這次暢談中被討論到了。
多數的人都是自私的,自私是人的本性,但是個人的自私如果不加限制不做剋制,人類的文明就無法發展進步。自私有和社會倫理一致的地方,也有牴觸的地方。人們爲子孫謀利益是人之常情,個人積攢的財富遺留給後代也是人們普遍接受的行爲。但是凡事超過一定的限度就會走向反面。
現在形形色色的人加入我們的隊伍,跟着我們“打江山”。當然不乏抱着當開國元勳世代榮華思想的人。他們的私人財產當然可以遺留給自己的後代。但是公權力不能世襲,至少制度上是不能的。那些有功勳或者在奮鬥歷程中犧牲的我們集團的人員,可以由未來的政權給他們和他們後代發放相當數量的津貼,未成年者由政權出面撫養成人。但是,形式上的公平、公正競爭必須保持。這需要我們在建設有形的東西的同時不斷加強我們的思想和制度的建設。這,當然也是個長期的緩慢的漸進的過程。但要竭力設法讓這個過程不可逆轉。給功勳者後代的津貼應該是逐代遞減的。這個辦法在商鞅的時代就已經實行過了,當時貴族的後代如果沒有功勳三代以後就沒有世襲的俸祿了。
如果勳貴子弟在比平常人佔盡有利條件的情況下仍然不能在相同規則的競爭中取得優勢,那麼這人一定是個不可造就之才,讓這樣的人繼續在統治集團中擔任高位必將損害整個統治集團的利益。所以必須讓這樣的人在競爭中淘汰出統治集團,至少是統治集團的高端。這樣使得統治集團保持自我淨化提升的功能,排除少量的廢物,免得它們留在肌體內毒化整個的肌體。歷史事實證明,只要統治階級的子弟有正常的智力和才能一般都會脫穎而出的,因爲他們的起點比其他人高出了許多。如果再不保持形式上的公平競爭,被統治者中被壓抑的優秀人才,當然這些很可能是頂尖的人才,就有可能產生反社會的思想和行爲,整個民族的內耗肯定也不符合統治階層的利益。
如何在不世襲的情況下讓統治階層內的最優秀者當家保證整個集團利益,又在權利交接中不產生嚴重危害內部穩定的爭鬥,這確實是一個很艱鉅的研究課題。我和陳浩討論了很久。提了很多的設想,沒有得出結論。走一步說一步,慢慢看發展吧。反正還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