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沒有得到正式任命,但是在克里斯蒂安被那幫特勤局的人帶走之後,皮蓬就接管了聯邦調查局。
只能說“接管”,還談不上“掌管”。
與任何一家情報安全機構一樣,在聯邦調查局只有局長擁有最高權限,能夠調閱所有機密文件,其他情報官員的涉密權都受到限制,只對本部門的情況有所瞭解。如果需要調閱其他部門的機密資料,需要獲得相應授權。雖然皮蓬深得克里斯蒂安的信任,但是克里斯蒂安沒有給他特權。
這就意味着,他暫時無法掌握其他部門的資料,也無法獲得那些只有局長才有權查閱的機密文件。就算他獲得任命,成爲聯邦調查局的代局長,也要走正常流程,也就是花上幾天時間才能獲得相應授權,然後由司法部派來的技術人員爲受到保護的機密資料解密,而這也要花幾天時間。
皮蓬並不急,他本來就是反恐部門負責人,而當務之急是應對恐怖威脅,所以他掌握的資源已經足夠了。
只是,由白宮發來的內部通緝令,完全打亂了皮蓬的工作計劃。
在他看來,克里斯蒂安被那些特勤局的人帶走之後,這件事就算結束了。讓他沒想到的是,克里斯蒂安竟然逃走了,而且跟唐旭宸在一起,也許是唐旭宸把他救了出來,他已經成爲聯邦通緝犯。
這個結果,遠遠超出了皮蓬的預料。
在向總統、準確說是向總統的國家安全顧問諾亞告密的時候,皮蓬根本沒想到會發生這樣的事情。
他這麼做,不是要對付克里斯蒂安,只是認爲克里斯蒂安所做的事情對美國的國家利益造成嚴重威脅,如果不立即阻止,後果將難以設想。不管怎麼樣,克里斯蒂安不該跟頭號聯邦通緝犯合作。皮蓬相信克里斯蒂安不會出賣美國,只是覺得克里斯蒂安被利用了,也認爲這麼做是在幫助克里斯蒂安。在皮蓬看來,讓克里斯蒂安暫時離開聯邦調查局是阻止他跟繼續跟唐旭宸合作的唯一辦法。只要查清楚真相,證明唐旭宸纔是罪魁禍首,克里斯蒂安是在受到脅迫的情況下,也就是爲了救出尼古拉斯纔跟唐旭宸合作,總統就不會因此給克里斯蒂安定罪。
當然,關鍵是抓住唐旭宸。
爲此,皮蓬調集了聯邦調查局的所有資源尋找唐旭宸。
只是現在看來,並非這麼回事。
由中央情報局發來的那張照片很清楚,跟唐旭宸在一起的,不但有克里斯蒂安,還有尼古拉斯,而且從照片上看,克里斯蒂安與尼古拉斯都沒有受到脅迫,也沒失去自由,他們是自願跟唐旭宸合作。
克里斯蒂安爲什麼要跟唐旭宸合作?
皮蓬想不明白,也沒有去想。在總統發佈了內部通緝令之後,局勢已經一目瞭然,克里斯蒂安背叛了美國。
現在,要找到的不只是唐旭宸,還有克里斯蒂安。
只是,忙了一整夜,依然沒有多大進展。
皮蓬反覆看了中央情報局發來的那些照片,最初的時候,他還不是很在意,畢竟中央情報局是全球規模最大的情報機構,蒐集情報的能力十分強大。只是現在,他產生了一個不大不小的疑問。
這就是,中央情報局如何獲得了這些情報?
要知道,聯邦調查局的規模不比中央情報局小多少,而且是國內執法機構,在必要時能調動各地的警察,因此在國內反恐行動中,聯邦調查局的實力更強大,理應在中央情報局之前獲得這份情報。再說了,總統沒有下令提高反恐警戒級別,因此只有聯邦調查局在進行相關調查,包括中央情報局在內的其他情報安全機構沒有動員起來,最多隻是提供支持,沒直接參與調查。如果情報來自國外,那還說得過去。可是這份情報來自國內,而且事發地點離華盛頓不遠。聯邦調查局使出渾身數解都沒能獲得有價值的情報,中央情報局卻靠運氣獲得了關鍵情報!
說白了,這份情報的來源肯定不簡單。
在到反恐部門之前,皮蓬幹了幾年的偵探工作,破獲了很多聯邦大案,對犯罪行爲有很深刻的認識。
來歷不明的東西,肯定有問題。
就算這是一份關鍵情報,也肯定有人做了特意安排,確保起在關鍵時刻送到關鍵人員手上,發揮關鍵作用!
顯然,這個關鍵人員就是皮蓬。
那麼,關鍵作用是什麼?
產生這個疑問之後,皮蓬意識到,克里斯蒂安很可能遭到陷害,而他在無意當中成爲了陰謀家的幫手。這就是,他給諾亞打的那個報告成爲了整起事件的起因,也因此導致克里斯蒂安被特勤局的人帶走。
果真如此,就是皮蓬害了克里斯蒂安。
皮蓬知道,他必須做些什麼來彌補犯的過錯,至少得證明克里斯蒂安的清白。
該怎麼辦?
把發生的事情仔細疏理一遍之後,皮蓬開始調查,而第一個要查的,就是那些來帶走克里斯蒂安的傢伙。
在編制上,特勤局也屬於司法部,爲司法部下屬的一個專門負責總統、副總統與重要聯邦官員個人安全的獨立機構,並且接受司法部與白宮雙重領導。簡單的說,如果只是負責總統的個人安全就由白宮領導,而其他高級官員的個人安全則由司法部負責,因此特勤局需要向司法部負責。
如果涉及到法律事務,即便是白宮下達命令,也得在司法部備案。
也就是說,即便是總統派特勤人員來逮捕尼古拉斯與克里斯蒂安,也得把逮捕令的附件送交司法部。
沒花多少功夫,皮蓬就進入了司法部的中央數據庫。
只是,查詢結果讓皮蓬大感意外。
沒有任何跟逮捕尼古拉斯與克里斯蒂安有關的文件!
也就是說,總統沒有簽署那份逮捕令。
皮蓬很是震驚,他立即想到給特勤局局長打電話。也許,只是特勤局還沒有來得及把附件送交司法部。
在拿起電話後,皮蓬放棄了這個念頭。
因爲事發的時候,他不在現場,至少沒有人知道他在現場,而是在事後收到了由白宮辦公室發來的一份文件,得知尼古拉斯與克里斯蒂安被帶走協助調查,由他暫時負責聯邦調查局的工作,所以在理論上,他並不知道是什麼人帶走了尼古拉斯與克里斯蒂安,自然沒有理由去詢問特勤局局長。
難道,特勤局也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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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把幾份部門的調查進度報告送來的時候,皮蓬才發現,天色已經微亮,已經是清晨六點半了。
“需要幫你安排早餐嗎?”
“不用。”皮蓬看了眼手錶,說道,“我等下出去轉轉,有什麼事,打我的手機。”
秘書沒多羅嗦,離開了皮蓬的辦公室。皮蓬已經在辦公室裡呆了一個晚上,也該出去活動一下了。
皮蓬沒有急着離開,而是迅速翻看了那些調查進度報告。
其實,也沒什麼好看的,如果有重大發現,部門負責人會親自前來彙報,不然秘書也會提到。定時提交調查進度報告僅僅是一種工作制度,好讓皮蓬知道下面在幹什麼,並不等於有了重大發現。
翻開最後一份報告,皮蓬立即站了起來。
裡面有一張紙條,上面寫着時間與地點,而且是克里斯蒂安的筆跡!
皮蓬立即抓起了電話話筒,只是又立即放下了。問秘書也沒用,這份報告由部門負責人送出來後,有很多人經手,秘書一般不會查看報告內容,只會放到辦公桌上,在收齊了所有部門的報告之後一起交給皮蓬。那張枝條,可能在任何一個時候被某個人放進去,秘書並不清楚情況。
怎麼辦?
皮蓬拿起紙條仔細看了一遍,確實是克里斯蒂安的筆跡,特別是幾個小寫“j”,上面那一點是一筆帶過。
地點是華盛頓火車站,時間是七點三十分。
那正是火車站裡人流最爲密集的時候,因爲有很多客運列車在天亮前後到達,會有很多旅客出站。
顯然,那是秘密會面的最佳時間與地點。
皮蓬看了眼手錶,還有一個小時,趕過去要不了半個小時。
只是,皮蓬沒有立即離開辦公室,而是打了幾個電話。
如果那張紙條是克里斯蒂安派人放進去的,那麼克里斯蒂安就在火車站,等皮蓬前去跟他見面。問題是,如果紙條不是克里斯蒂安放進去的,在火車站等着皮蓬的就肯定不是克里斯蒂安。
皮蓬不是笨蛋,在看到紙條的時候,他就聯想到了開始產生的疑問。
如果中央情報局提供的情報有問題,就肯定有人在對付克里斯蒂安,而且想要利用聯邦調查局。如果這是一個陷阱,針對的就不是克里斯蒂安,而是皮蓬,即那個在暗中對付克里斯蒂安的人已經盯上了皮蓬,準備用這個辦法對付皮蓬。顯然,如果皮蓬去了火車站,就會遭到陷害。
問題是,皮蓬無法排除第一種可能,也就不能不去火車站。
很快,一名負責鑑定與保管證據的工作人員來到了皮蓬的辦公室,把那張紙條送去了證據保管室。
五分鐘後,皮蓬駕車離開了胡佛大廈。
只是,他不是單獨行動,而是叫上了三名特工,而且是屬於三個部門、相互沒有半點關係的三名特工。
皮蓬想查出真相,但是不想遭到陷害。
其實,在根本上,皮蓬並不相信尼古拉斯與克里斯蒂安是恐怖份子,也不相信他們會跟恐怖份子合作。在皮蓬眼裡,克里斯蒂安是那種不達目的絕不罷休的人,而且會爲認定的目標做任何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