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7 輩分趣事
後來,在歸途中,我又一次看到了淹死鬼和地下鬼們集體衝鋒的恢弘場面。這一次,鬼魂的數量更多,但是無論是淹死鬼還是地下鬼都被威力無窮的陽氣阻擋下了那瘋狂的攻擊步伐。我看到了無數鬼魂被陽氣化成了飛灰。也就是這一次,讓我進一步認識到了陽氣的重要和強大。陽間的人類,如果不是自身陽氣的保護,那麼又有幾人能夠抵擋得住萬鬼的衝鋒和攻擊?當然,也正是這一次,讓我更加確實自己並未真正死亡。否則,淪爲亡魂的自己,早就被那強大無比的陽氣給淨化成虛無了。
在孤寂的無聊中,我也漸漸感覺奇怪了起來。夜深人靜,恰恰是鬼魂出沒時。一般,在朝陽初升之前,是陰氣最盛的時候,當然,這一刻也是鬼怪最爲猖獗之時,因此纔會有“黎明前的黑暗”一說。但怪就怪在,我一直沒察覺到任何鬼魂的蹤跡。其實,我還是有些期盼鬼怪出沒的,因爲每當面對鬼魂之時,我那久違的視力纔會奇蹟般的部分恢復。那時,我雖然見不到陽間的東西,但最起碼能夠清楚地看到所有的鬼魂以及鬼魂們所處的黑暗空間。
爲什麼在醫院、在路途中屢屢遭到惡鬼攻擊,現在卻反倒一個也看不見了呢?在苦苦思索中,我似乎想明白了其中的道理。畢竟,現在我已經回到了家中。在人氣旺盛的村落內,陽氣的力量顯然要強大得多,因此一般鬼怪通常會退避三舍。即便是有個別不開眼的鬼魂闖蕩到此處,但在兩大門神的守護之下,他們也別想靠近過來騷擾到我。也許,正是由於旺盛的陽氣以及威武的門神,所以在鬼怪最爲猖獗之時,我才無法看到一絲鬼魂的蹤跡吧。
在一場場驚心動魄的場景回憶中,我好不容易熬到了清晨。幸好,時間並不是太長,否則但但這孤寂就足夠將人給逼瘋了。終於,我開始聽到腳步聲,我開始聽到那醉人的喧鬧之音……神啊!我終於得救了!那一刻,我大有一種從囚籠中得脫的快意。
也許,你會覺得傾聽那些人的談話很無聊,但我卻不覺得。我想,如若在你諸多能力喪失得只剩下一個聽覺的時候,那麼也許你就會與我一樣,並不覺得這樣的傾聽無聊了。
那一刻,我將自己的聽力如同漁網般全面地拋撒開去。我聽到了各種各樣的聲音,有自然界的,當然更多的是人所發出的聲響。不同位置的人,所談論的內容也不盡相同。在沒有特別吸引我關注的情況下,我就不做選擇地每一處的都聽上一聽。
你可千萬不能以爲我這個人有偷窺別人隱私的不良嗜好。我之所以這麼做,只是因爲當時我確實非常非常的無聊。即便是我無意中真聽到了什麼私密,那麼就以我的個性,也是絕不會對外張揚的。
忽然,有一處的談話引起了我的特別注意,因爲他們的談論涉及到了我最最關心的人——兒子。他們提到了送飯的問題。昨日,我們是連夜趕回來的,因此按照習俗,從今晨開始,兒子就應該要爲我送飯了。而提起這個話題的人是本家族中我的一個八十多歲的後輩。
啥,你自己才六十出頭,人家都八十多了,還你後輩?也許,你聽聞之後,會提出如此疑問。不過,這輩分的大小可不是看年齡的。同一祖上分下的,哪一脈人丁單薄,那麼這一脈的輩分就高;反之,人丁旺盛,那輩分反而低。就比如說,年齡相仿的同輩,一個在十八歲的時候就生了孩子,一個在卻是老來得子,那麼他們所生的兩個孩子就是同輩。這兩個年齡相差頗大的同輩所生的孩子自然也是同輩,倘若這個年齡小的又是老來得子,那麼他這一脈的子嗣輩分自然就變得高了。而,本族之中,我們這一脈就屬於後者,因此雖然年齡不大,但輩分卻是高得出奇。
一提到這個老人,我就覺得有些搞笑。因爲,我和老婆的相識就是他給介紹的。在老婆的孃家,依照輩分,這個老人可是比老婆長上一輩的。可誰曾想,他就那麼隨意一介紹,我們就真的成了。在我們結婚之後,按照我的輩分,這位可憐的老人就反倒比老婆矮上一輩了。所謂“嫁雞隨雞,嫁狗隨狗”,老婆嫁過來之後,這輩分自然要隨我,因此在我們村上,這可憐的老人按道理來說就得稱呼老婆一聲“嬸”。我跟這位老人本就是同宗合(家)譜,因此在我還小的時候,老人就已經開始稱我爲“小叔”了。因爲一直如此,所以老人叫我“小叔”倒也叫得順口。可是,輪到老婆,這可憐的老人就無論如何也叫不出口了。畢竟,老婆可是打小一直稱他爲“叔”的哦。自此,叫“嬸”叫不出口,也就一直成了這位可憐老人一生中難得的笑柄。
老人在撮合我與老婆方面畢竟貢獻不小,因此我與老婆都頗爲感念他的媒人之恩。每逢老人尷尬時,在我的首肯下,老婆都會主動替他解圍,並熱情地稱呼他一聲“叔”。老婆與我一致對外聲稱:“各依各叫”!所謂“各依各叫”,就是各人按照各人所認同的輩分自由選擇合理的稱謂。比如說老婆,她就認爲按照孃家的輩分,自己理應稱呼老人一聲“叔”。當然,老婆是可以這麼叫的,但我們的孩子可是與老人同一家族的,因此就只能按照我這個家族的輩分去稱呼老人了。這一理念自然也得到老人的認同。所以,我的兩個孩子在看到老人的時候,就只會稱呼他一聲“哥”或者“老大哥”,而不可能依照老婆的輩分喊他爲“爺爺”。當然,就算是我的孩子們真這麼做了,老人也絕不會答應,因爲老人可是比我的封建思想還要嚴重的(封建社會,以男性爲尊,因此輩分的排行自然以父系血緣的親疏關係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