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節

時近下午5時,第五大道行人如織,他估計這正是她所要求的。她規定得很具體。乘坐這班飛機從全國機場到拉瓜迪亞機場。坐上一輛計程車到世界貿易中心的美景飯店。到酒吧去,喝上一杯,或者兩杯,注意你的身後,一小時後再坐一輛計程車到第五大道和第五十二街的轉角。動作要迅速,戴太陽眼鏡,注意周圍的一切,因爲如果有人跟蹤的話,那就可以要他們送命。

她要他把這一切都用筆寫下來。這好像有點傻,多此一舉,但是她說話的口氣容不得爭辯。說實話,他也不想爭辯。她說她僥倖活了下來,豈可再拿性命去碰運氣。還說如果他想跟她談話,就必須完全按照她所說的去做。

他拼命穿過人羣,使勁加快步子,沿着第五大道走到五十九街,走到世貿大廈,踏上石階,穿過大廳,出門走上中央公園南街。沒有人能跟得上他,既然她是如此小心,也不會有人跟得上她。

中央公園南街的人行道上擠滿了行人,當他走近第六大道,走得更快了。他也好像是繃緊了的弦,不管他多麼盡力剋制自己,但是,爲了就要和她見面,他還是激動非凡。在電話裡面她顯得冷靜而有條有理,但她帶有一絲恐懼和不安。她說她只不過是個法科學生,她不知道她在幹什麼,恐怕再過一星期她就要死了,但是事到臨頭,她也只能如此對付。她說隨時隨地都要設想有人在跟蹤你。她在狼狗的追逐下居然存活了七天,所以請他照她說的做。

她說過走到第六大道轉角便門進聖莫里茨旅館,他便進去了。她已經用沃倫-克拉克的名字給他定下了一個房間。他用現鈔付清了房錢,乘上電梯直到九樓。他得等着。坐在房裡等着,她說的。

他在窗前坐了一個小時,中央公園暮色蒼茫,電話響了。

“克拉克先生嗎?”一個女人的聲音問道。

“對,是的。”

“你是一個人來的嗎?”

“是的。你在哪兒?”

“比你高六層樓。乘電梯上十八樓,然後下來到十五樓。1520號房間。”

“好的。現在?”

“對了。我等着。”

他又刷了一次牙,理了一下頭髮,十分鐘後便站在1520號的門口。他覺得像是二年級的高中生頭一次約會。自從中學裡的足球比賽以來他還從來沒有像這樣緊張得脣乾舌燥。

但是如今他是《華盛頓郵報》的格雷-格蘭瑟姆,這不過是寫一篇報道,她也不過是一個女人,所以你就收住你的心猿意馬吧,老兄。

他敲響門,等着。“誰?”

“格蘭瑟姆,”他對着門扉說了一聲。

她慢慢把門拉開。她的長頭髮不見了,但是她的臉上含笑,活脫是個封面女郎。她沉着有力地握了他的手。“進來。”

他進了房間,她便把門關上閂好。“你想喝一點嗎?”她問道。

“好啊,你有什麼喝的?”

“水,加冰塊兒。”

她走進一間小起居室,裡面的電視開着,然而沒有聲音。“裡面來,”她說道。他把手提包放在茶几上,便在沙發上坐下。她站在酒櫃旁邊,他的腦子裡閃過一個念頭,她的牛仔褲美極了。她沒穿鞋子,只穿了件特大號的運動衫,領子歪向一側,露出一截胸罩的肩帶。

她把水遞給他,在靠門的椅子上坐下。

“謝謝。”他說道。

“你吃過飯了嗎?”她問。

“你沒關照我吃飯。”

這句話把她逗笑了。“原諒我。我碰到的事情太多了。我們把飯菜叫到房間裡來吃。”

他含笑向她點頭。“很好。隨便你要什麼東西我都歡喜吃。”

“我喜歡吃一個肥肥的奶酪漢堡包,帶炸薯條和冷啤酒。”

“好東西。”

她拿起電話,點了要吃的東西。格蘭瑟姆走到窗口,觀看第五大道上蜿蜒爬動的車燈。

“我24歲。你多大年紀?”她現在已經坐在沙發上,喝着冰水。

他在一張最靠近她的椅子上坐下。“38。結過一次婚。七年零三個月前離婚。沒有孩子。一個人住,帶一隻貓。你爲什麼選中聖莫里茨旅館。”

“這兒有房間,我還說服他們必須讓我付現金,不可以看我的身份證明。你歡喜這家旅館嗎?”

“很好。不過已經不是它的全盛時代了。”

她仔細打量他一番。他六年前出過一本關於住房和城市發展部的醜聞的書,此書雖不暢銷,她倒在新奧爾良的一個公共圖書館裡見到過一本。他比護封上的照片老了六歲,歲月流逝,給他的耳際留下了一道淺灰色,頗顯風致。

“我不知道你要待多久,”她說。“我的計劃每分鐘都可以改變。我也許會在街上看見一張臉孔,馬上就要飛到新西蘭去。”

“你是什麼時候離開新奧爾良的?”

“星期一晚上。我僱了一輛車子到巴吞魯日,那一段路是容易受到跟蹤的。我飛到芝加哥,在那裡買了四張票子,可以飛往四個不同的城市,包括博伊西在內,我母親住在那兒。我在最後一分鐘跳上了到拉瓜迪亞的客機。我想沒有人跟上我。”

“你現在安全了。”

“也許這會兒是安全的。-旦這篇報道登了出來,我們兩個人都要成爲驚弓之鳥。”

格雷搖動杯子,冰塊發出響聲,同時對她作一番觀察和思考。“那得看你告訴我一些什麼。也得看有多少內容可以從其他方面得到證實。”

“證實它是你的事情。我把我所知道的告訴你,以後的一切由你自己作主。”

“可以。我們幾時開始談?”

“晚飯以後。我情願吃飽了肚子再談。你也用不着趕時間,是嗎?”

“當然不急。我有一整個晚上,明天一整天,以及後天,大後天。我是說,你所要談的是20年來最大的新聞,所以只要你說給我聽,不論多長時間我都可以奉陪。”

達比笑了,眼睛朝別處看。整整一個星期之前,她和托馬斯在穆頓飯店的酒吧裡等桌位。他穿一件黑綢的休閒上裝,勞動布襯衫,紅色佩斯利渦旋花領帶,漿得筆挺的卡其褲。皮鞋裡面沒有穿襪子。襯衫沒有扣上,領帶也是鬆的。他們在等候桌位的時候談到了維爾京羣島,談到了感恩節,也談到了加文-維爾希克。他猛喝酒,這也並不希奇。他後來醉了,正是這一點救了她的命。

過去的這七天她等於活了整整一年,現在她真正是在跟一個活人談話,此人不想要她送命。她兩腳交叉在茶几上面。這個男人在她房裡她倒不覺得有什麼不便。她覺得輕鬆隨意。他的神色在告訴她:“相信我。”爲什麼不可以?她還有什麼別人可以相信?

“你在想什麼?”他問道。

“這一個星期真夠長的。七天以前我不過是個普普通通的法科學生,爲了要出人頭地,甘心把屁股坐爛。現在你看我。”

他儘量保持冷靜,不讓自己變得像個毛手毛腳的二年級的高中生,不過他還是在看着她。她的頭髮變成黑色了,而且短得很,真是十分時髦,不過他還是歡喜昨天傳真上面的那一頭長髮。

“給我說說托馬斯-卡拉漢。”他說道。

“爲什麼?”

“我不知道。他是這篇報道中的一員,不是嗎?”

“是啊。我要稍晚一點說到他。”

“好的。你母親住在博伊西?”

“是的,不過她什麼都不知道。你母親在哪兒?”

“肖特希爾斯,新澤西州,”他露出笑容回答。他嚼着一粒冰塊發出響聲,等她說話。她在思考。

“你歡喜紐約的什麼?”她問道。

“機場。出來的通道最快。”

“托馬斯和我夏天來過這裡。這兒比新奧爾良還熱。”

突然間,格蘭瑟姆發覺她並不單純是個熱心腸的嬌小的女大學生,而是一個居喪的未亡人。這個可憐的女士忍受着內心的悲痛。她根本沒有在意他的頭髮,他的衣着,也不在意他的眼睛。她在受痛苦的折磨。我問這種問題太不應該了!

“我爲托馬斯的去世感到非常難過。”他說道。“我再也不會問到他。”

她露出笑容,但是不說話。

外面有人大聲敲門。達比急忙把雙腳從茶几挪下,睜大眼睛,看着門上。然後深深吐了口氣。晚飯送來了。

“我去拿,”格雷說道。“放寬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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