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一百萬?”我的調門頓時間變得有些走音:“光特麼咱們拿下來夜總會,裝修都不止這個價,誰拍板的?”
王鑫龍舔了舔嘴皮迴應:“主意是宇哥出的,大嫂、三眼哥和波姐都同意了。”
我氣急敗壞的跺腳咒罵:“去特爹得,小胖子給你們灌什麼迷魂湯了?一百萬把夜總會甩出去,那跟白送有區別嘛?”
“老大,你看這條新聞哈。”王鑫龍抓了抓後腦勺,從兜裡掏出手機道:“經過山城一線幹警夜以繼日的奮鬥,於本月前,成功瓦解王朗、等多個犯罪、詐騙團伙,緝拿涉案人員四十餘人,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當中..”
見我瞬時發愣,王鑫龍挑動眉梢出聲:“看明白沒?”
“嗯。”我咬着腮幫子苦笑着點點腦袋。
這類花邊新聞都能點名提到,可想而知最近王朗這倆字在山城有多活動,如果他們不第一時間把夜總會和旅遊公司處理掉,那麼後續可能更麻煩,所以別說一百萬人情賣給江北區政府,哪怕就是倒貼錢給他們,也覺得劃的來,畢竟我們的根兒在那裡,將來免不了還會遇上各種各樣的麻煩事。
想起來王鑫龍剛纔提到地鐵工程,我馬上側脖問他:“地鐵的項目拿下來了?什麼時候的事情,咱們參與了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