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了個懶腰,荊風了被八足藍睛獸抓傷的傷痕,已經好得差不多了。”如果不是老子天生就是一副超級快速的復原質,恐怕流血也要流死我了。”
荊風呸了一口,恨恨地罵道。
“咦,老杜奇這傢伙倒也沒趁火打劫,竟然還給我留着這幾樣東西。”
了脖子的佩還在,懷裡的鳳凰蛋也在,那柄匕首也在,他這才安下心來。
這倒也不是老杜奇不貪心,可是,這三樣東西無一不是要命的玩意,如果留下來被人抓住把柄,那可不是鬧着玩的,讓老杜奇留,也不敢留啊。
現在,這三樣東西已經成了荊風人生裡不可或缺的東西,就算角鬥場與人生死相搏,他也要隨帶着。
他自己剛纔在昏中不知道,如果不是隨帶着這塊火元素免疫的佩,恐怕自己已經死了個通透了。
看着一隻吐着泡泡的河蟹舉着鉗子張牙舞爪地從他眼前經過,荊風就有些好笑,輕輕一指頭便將這個傢伙彈得一個筋斗翻了出去。
螃蟹敏捷無比地爬起來,再不復剛纔的那種耀武揚威的姿態,一溜煙鑽進了旁邊的一塊石頭不出來了。
荊風向這個欺怕的傢伙豎了一箇中指,很是鄙視。
“咕嚕嚕……”
某人的肚子開始抗議示威了。
三天三夜沒吃東西,就算是荊風這樣的恐怕也受不了了。
“甭管是什麼地方,先填飽肚子再說吧。”
荊風是典型的沒心沒肺類型的,天生的樂天派。
懷裡,奇蹟般地,那個鳳凰蛋竟然還在,並且熱乎乎的,讓他被河水浸得冰涼的子還有一塊溫暖的地方。
脖子的項鍊也在,這也是保證他沒被法瑪魔導士那一道閃電劈死的本原因了。
艱難地爬河岸,荊風像頭獵狗似的狂顫兩下,抖了抖的水珠,隨後,便準備找些吃的填填五臟廟。
民以食爲天嘛。
一個人影孤獨地行走在風蕭蕭的格爾瑪荒原,遠遠望去,像是一株會移動的老樹。
那是荊風。
從那個河岸爬起來後,他已經如沒頭蒼蠅昏頭昏腦地在這個無比巨的荒原走了十幾天了,卻依然不知該何去何從。
畢竟,格爾瑪荒原太巨了,巨到難以想像。
格爾瑪荒原,於樓雲、黃金、寧泊三帝國交界,算得是一個軍事緩衝區。
據傳說,那裡匪幫縱橫,是邪惡與野蠻的發源地,是死刑犯與流亡者的天堂。人類與各種各樣非人類的智慧生命在這裡混雜一起,成爲了文明國家眼中的地獄。
現在,荊風同學就行走在這片荒涼的土地,亙古長風從畔蕭蕭吹過,沒來由地,讓原本就沒心沒肺的他有突然生起了一種無助的彷徨感。
“這該死的地方,怎麼連個鬼影都沒有?”
荊風很鬱悶,習慣地了懷裡一直忠誠地陪伴着他的鳳凰蛋,或許,這隻蛋絲絲的溫暖才能稍微給他半點慰藉。
“蛋蛋啊蛋蛋,你說,這種流浪的生活什麼時候才能到頭啊,我都快受不了了,這裡太荒涼了。”
荊風累了,坐在一塊石頭,將鳳凰蛋從懷裡掏出來握在手裡,很地跟這隻蛋說話。
對着鳳凰蛋說了半天的話,荊風心裡才感覺好一點,重新將它放進懷裡,卻沒留神,剛剛放進懷裡的時候,那隻鳳凰蛋暗紅的金紋竟然閃了一下,過程很快,荊風並沒察覺到。
呼吸着荒原那清冷的空氣,感受着那彷彿一刻也不停掠過的長風,他現在才真正的會到在黑三角當一個契約角鬥士其實也是蠻好的,總比在這個連鬼影也看不到一個的荒原流浪要強。
整理了一下已經快遮不住的破衣服,荊風苦笑了一下,繼續向格爾瑪荒原深進,他現在只想找到一個能過夜的地方。
格爾瑪地境之是無法想像的,越往深走,雜沒膝,越是荒涼。
一直快走到天擦黑,也沒見着一個人影——見着就怪了,這鬼地方是鳥不生蛋的地方,如果看着人影,那也證明麻煩就快來了——不是強盜就是佔地爲王的山王,再不就是殺人不眨眼的江洋盜或是逃獄出來的死囚。”這倒底是個什麼鬼地方?”
荊風嘟囔着,拎着一隻剛打死的兔子坐了下來,邊生火邊罵。
他現在也只能自己跟自己說話了,否則非得憋死不可。
很麻利的扒皮、架柴、砸石生火、烤兔子,一切都有條不絮。
原本就是孤苦零丁長的荊風自力更生能力很強,雖然轉行了五年專門殺人的劊子手,可是他自己動手豐衣足食的本事還是沒忘。
黑夜靜悄悄地來臨了,籠罩在格爾瑪荒原,讓荊風心裡突如其來的很壓抑。
盯着烤架烤得滋滋響的野兔子,一種鬱悶至極的感覺突然間涌了來,讓他真想放聲吼一嗓子,不知爲什麼,他就是想吼一嗓子,發一下這麼多天來積壓在中的憋悶。
於是,他就吼了,邊吼邊唱着自己胡編亂造的破爛歌詞。
伴隨着他吼了這麼一嗓子,麻煩也就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