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而,啞然一笑的蘇姐道:“你不能攙和進來,畢竟你是曼麗的男朋友。要是哪天東窗事發了,你的警花女朋友就肯定會離你而去的。”
“那不是正合蘇姐你心意嗎?”
“有嗎?”
“當然有,”我道,“就拿相親這事來說,表面上是以相親掩人耳目,以達到和曾先生會面並討論古物價格的目的。但事實上呢,這也是蘇姐你吃醋的表現。要不然的話,完全可以換其他的藉口。比如說要去曾先生公司上班,然後和曾先生會面之類的。所以在我看來,蘇姐你應該是希望我和曼麗分手的。”
“這世界上沒有不散之筵席,所以某天我們還是會分開,所以我只希望你能找到屬於你的幸福。至於陪你過完這輩子的人是曼麗還是其他女人,我都無所謂。所以你的推斷完全是不成立的。”
“好吧,我自作多情了。”
“反正你只要知道我的另一份工作是什麼,但不需要參與進來。”
“那要是哪天需要我幫忙了,記得和我說一聲。”
“可以。”
“蘇姐,我還是不明白你到底把錢花在了哪個地方。”
“要是你能輕而易舉想明白,那不是很無趣嗎?”笑了笑後,蘇姐道,“一直泡在水裡有些冷,所以咱們還是開始游泳吧。”
沒等我說什麼,深吸一口氣的蘇婉已經潛入了水裡,並朝對岸游去。
看着好像美人魚般的蘇姐,鑽進水裡的我便緊跟在蘇姐旁邊。
當我們游到對岸時,沈悅蘭還在教小朵如何游泳。
玩了一會兒後,李燕端着水果拼盤放在了岸邊,並讓我們想吃了就自己去拿。
在徵得沈悅蘭的同意以後,李燕便離開別墅去買菜。
所以今晚我們四個將吃到遊李燕做的飯菜。
其實這樣挺好的,畢竟游完泳很累。所以直接在別說裡吃晚飯,並談天說地的話,那也算是一種享受。
就這樣玩到差不多四點半,我們四個纔回各自房間。
原本我以爲中間的房間是沈悅蘭睡,沒想到是小朵睡,而沈悅蘭是和蘇姐睡一個房間。她們兩個就跟姐妹似的,
所以睡在一起也沒什麼大不了的。但她們關係越好,我反而越擔心。要是某天蘇姐知道沈悅蘭就是鐵龍的接洽者,還有可能是殺死阿燦的人,蘇姐會做出什麼樣的選擇來?
我不知道蘇姐的抉擇,但我只希望蘇姐能快快樂樂一輩子。
五點半,我們就圍着餐桌而坐,負責下廚的李燕則是將一道又一道菜餚擺上桌。
李燕的廚藝挺好的,加上游泳讓我體力消耗過大,所以我幾乎是在狼吞虎嚥。
就這樣過了半個小時,我變得有些犯困,困到眼睛都馬上要閉上的地步。
注意到她們三個的神情也有些奇怪後,我忙問道:“你們是不是也想睡覺?”
我剛說完,小朵就直接趴在餐桌上睡着了。
看到這一幕,我嚇得都冒出了冷汗。
不知道怎麼回事,我總覺得李燕做的飯菜有問題。
“該死,”沈悅蘭突然叫道,“這菜裡面一定被下了藥!”
說完,沈悅蘭直接站了起來。
可能是因爲渾身無力的緣故,沈悅蘭先是用兩隻手撐着餐桌,之後又直接坐了下去。
我還想說趕緊離開這裡,可我的後腦勺就像是突然被人敲了一棍一樣。我不想閉上眼,但在瞌睡蟲的侵襲下,我還是閉上了眼。
咚!
意識消失之前,我明顯感覺到自己的腦門敲在了餐桌上。
疼!
當我醒來的時候,我發覺我正躺在地板上,渾身上下都被繩子綁着,就跟個糉子似的。而蘇姐、沈悅蘭以及小朵也受到同樣的待遇。我們四個人就像正在被烘烤的香腸般並排躺着,而她們三個也已經清醒了過來。估計是因爲被下了藥的緣故,我的腦袋還昏昏沉沉的。但就算意識還不夠清醒,我也知道這一切都是李燕乾的。我們是吃了她做的飯菜之後才昏迷,所以只可能是她乾的。
看着躺在我旁邊的沈悅蘭,我問道:“你牙齒鋒利不?”
“幹什麼?”
“幫我把繩子咬斷。”
“你以爲我是老鼠嗎?”有些生氣的沈悅蘭道,“就算是要咬,那也應該由你來咬我身上的繩子纔對。”
我們剛聊完,手裡拿着一把菜刀的李燕就走了進來。
看到李燕後,沈悅蘭質問道:“燕子,你這是什麼意思?!”
“我要替我女兒報仇!”
“你女兒?”
“是啊,我女兒就是被你們沈家害死的!”
“我根本聽不懂你在說什麼,”沈悅蘭道,“我有見過你女兒,那時候我和她的關係還挺好的,我還送了一條手鍊給她。你剛剛說你女兒是被我們沈家害死的,難道她已經死了?”
“你是低智商嗎?”走到沈悅蘭面前後,李燕道,“假如她還沒有死的話,我怎麼會說她是被你們沈家害死的?我告訴你,上個月我女兒出車禍,被一輛私家車給撞死了,而那輛私家車的車主吳宇凡是威遠建材有限公司的總經理。威遠建材想必你應該不陌生吧?因爲是你們沈家的子公司之一。我以爲法律是公平的,沒想到吳宇凡竟然直接被放了。你知道爲什麼嗎?因爲警方說我女兒是在注射了毒品的前提下橫穿馬路才被撞死,而吳宇凡並不存在酒駕或超速的情況,所以吳宇凡不需要負法律責任。這顯然就是胡說八道,因爲我女兒根本就沒有吸毒。我是她媽媽,我每天都和她在一起,我當然能確定她有沒有吸毒。而警方給出的報告表明,我女兒確實吸毒了。所以我就在想,八成是吳宇凡撞死我女兒以後,他直接將毒品注射到了我女兒身體裡,造成我女兒是因爲注射毒品導致出現幻覺而自己故意讓車撞她的假象。加上你們沈氏集團的關係網很硬,所以他能完全逃脫法律的制裁也在情理之中。我女兒死的第三天,吳宇凡還託人找我,說願意給我三十萬元,只希望我不要再糾結這件事。我說不可能,受他委託的人就直接威脅我。說要是我膽敢亂說話,他就直接弄死我。我只是一個普普通通的市民,我根本都不過他們。所以我就說我不會再找吳宇凡的麻煩,也不會收下那筆錢。但事實上呢,我一直在找機會給我女兒報仇。所以昨天知道你要帶朋友過來時,我真的是特別特別高興。你是沈家大小姐,所以你也必須替我女兒的死負責!”
“我根本就不知道這件事!”
“那我問你,吳宇凡是不是你們沈家的走狗?”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