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開始偷偷地收集起李國基的犯罪證據來。
在我休養的這段時間,我假借身體不適爲由,要求他把六歲的辰辰送入幼兒園。
沒想到李國基二話不說便同意了,他親自把辰辰送進了上海最大的貴族幼兒園,並且全託,每週上六天課,只有星期天,他纔會在家。
如此一來,更加方便了我的調查。
休養了兩個月之後,我向李國基提議,辭退了傭人李阿姨,自己親自擔負起打掃衛生與做飯的工作來。
偌大的別墅裡,白天通常只有我和那個眼睛看不見、從未出過房間的男孩在家。
事實上,李國基除了每日早餐在家中吃,午飯與晚飯是基本不會回來吃的,他一天到晚不知要面對多少應酬,有時候甚至忙到深夜纔會回來。
故而,我有了充足的時間開展調查工作。
然而,李國基防範心很重,關係重大的東西都被藏得很隱蔽,很長一段時間以來,我幾乎一無所獲。
雖然在調查方面沒有斬獲,不過我的日子過的還不錯。
也許親手殺死自己的孩子讓李國基未泯的良心感覺到了不安,從那件事情之後,他對我的態度轉變良多,最直接的變化是他不會再因爲“生理需要”而來找我——又或許是,他厭倦了我這沒有感情的僵硬的身體。偶爾,他也會和我聊天了。
在那一段時間裡,我從李國基的隻字片語中聽到關於李銘瑄的許多事情。
楊倩因爲意外失了憶,被人忽悠到了西安,還要和西北地產豪強王家的大少爺結婚,而她所創建的明揚地產有限公司也因爲當家人不主事,而遭遇到了重大損失,當然,這一切的幕後黑手,就是那個一貫與李國基臭氣相投的耿佳琪。
李國基每每談及此處,都是欣喜若狂。
我知道,他對我說這些,並不是因爲對我有了怎樣的感情,而是他急於需要人分享,分享他的喜怒哀樂。
那個被他收留的男孩只是他的智囊,常常幫他出一些主意,使他在商戰中無往不利,李國基對那個男孩,卻是虛情假意。當他們獨處一室的時候,有時候能聽見他們談笑的聲音,然而一出了房門,李國基的臉就垮了下來,不帶半點真誠,他臉上的笑意完全只是因爲解決了難題。
是這樣,我才成了他唯一的分享對象。
我總是靜靜地聽他說,不發表任何意見。
這樣地生活着,倒也相安無事。
在那段時間裡,馬翹也沒有來過別墅,她被耿佳琪狠狠的收拾了一頓。
明揚地產如何被打壓、馬翹如何被收拾都不是我所關心的,我在乎的是楊倩的失憶。
楊倩的失憶不就意味着她連李銘瑄也不記得了?若她不記得李銘瑄了,那李銘瑄豈不是……豈不是又一次失去了她?會不會傷心欲絕?他會不會難過得食不下咽夜不能寐?
一想到李銘瑄我便不能自已,在李國基離開之後打車出門,去公用電話亭給他打電話。
“她不記得了,她什麼也不記得了……”李銘瑄沉痛的聲音帶着酒意,那麼堅強的男人痛哭失聲,“我要她在我和別的男人中間做出選擇,她沒有選擇我!她不愛我,她的心裡沒有我……”
“怎麼會這樣?”我不可置信地反問。
他們曾經那麼深深地相愛過呀!
就算失去了所有的記憶,她也不應該連最愛的人也忘記了啊!
“你不要難過,要不然,我幫你去找她,我幫你……”我語無倫次地安慰
着這個受傷的男人。
多麼遺憾,到了今時今日,我依然不能將自己對他的愛意傾吐出來。
看着他爲心愛的人難過,我比他更難過,滿腦子想的只是如何去幫助他,如何去幫他挽回那顆不再愛他的心……
原來單戀一個人,是如此的卑微,就像那首歌唱的:很愛很愛你,所以願意,捨得讓你更往多幸福的方向離去;很愛很愛你,只有讓你,擁有愛情,我才安心。
……
那天,我整夜沒有入睡,輕輕的哼唱着這首劉若英的《很愛很愛你》。
在深情的歌聲中,我反覆咀嚼着自己對一個男人無邊無際的戀慕,淚如雨下。
爲什麼要愛上一個人?爲什麼不能像楊倩那樣,失去記憶?
我從來沒有爲這段無望的暗戀做過一次夢,沒有奢望過得到李銘瑄的青睞,甚至沒有勇氣去表白。可是,爲什麼不能放下,當作生命裡面從來沒有過?
就像當作生命裡從來沒有遇見過李國基。
是的,李國基,我可以當作從來沒有認識過他。
每天,我幫他準備好早點,再把自己的那份端到房間去吃。除非他主動來找我訴說,否則,我不會招惹他。
……
這個週六,因爲學校放假,辰辰一整天都在家裡。
事有巧合,辰辰的遙控汽車開到了那個男孩的房間,因而聽見了李國基與他交談中的隻字片語。
“他們說,漂亮阿姨現在和一個耿什麼琪的人住在一起。”
是耿佳琪!
我雖然沒有親眼見過這個男人,但是他在我的生活中,卻總是被周圍的人提起,以前在李銘瑄的別墅裡是這樣,如今到了李國基的別墅裡,依然還是如此。
在我的印象中,耿佳琪這個人狂妄自大,且好色成性,每次出入各類晚會所帶的女伴都不相同。失憶後的楊倩怎麼會和這種人扯上關係?
“媽媽你看,我還撿到這個,這上面有漂亮阿姨的照片哦。”
我從辰辰手中接過他撿來的報紙,發現報紙的頭條是某建材公司的開幕儀式,內容是耿佳琪攜未婚妻應約參加,最上面登着一張照片,照片中的耿佳琪與楊倩手挽着手一同站在臺上,兩個人都面帶微笑。但楊倩的微笑總讓我覺得有點空洞,和我從前認識的那個她不太一樣。
我正低下頭看報紙,一片陰影投進,是李國基出來了,他語氣冰冷的問道:“在看什麼?”
“報紙。”我擡起頭,帶着央求的口吻說道,“楊倩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可以帶着辰辰去看她嗎?”
此前,李國基可說是“嚴禁”我以任何方式去別人家裡。我可以去逛街,去商場,去公園或遊樂園,但他就是不允許我去別人的家裡。
“她有什麼好看的,都失憶了,由着姓耿的擺佈。”李國基的語氣十分輕蔑。
李銘瑄所說的是真的,楊倩失憶了。
“可是我……我以前在多哈的日子很難,她幫了我不少,而且她對辰辰也非常好……”我垂下頭囁嚅道。
“好吧,你要去就去吧!”李國基這次答應得很爽快。
我差點以爲,這個男人這次是不是良心發現,纔沒有對我提出的要求刁難。沒過幾秒鐘,他添了一句話,“拜託我可以,但是你必須拿一樣東西和我換。”
我直視着他,看着他目光中色、欲橫流。
我怎麼會不知道他要的是什麼。
這個男人,我恨他恨得要命,但這一次,爲了
李銘瑄,我不得不違背自己的意志。
“好,我答應你。”我咬着牙地答應。
那個晚上,李國基像發了瘋一樣,要了我一次又一次,將身下的我盡情地蹂躪踐踏。
我感到自己的靈魂與身體清清楚楚地分開,高高地俯視在上空,看着自己的身體一寸寸地被佔有、被毀滅……
被迫與一個自己恨極的人交、歡,該是怎樣的屈辱?
巨大的傷痛已不是我所能承受,爲了李銘瑄,我硬是撐了下來。
用自己的身體,去交換一個對李銘瑄來說很渺茫的希望,究竟值得不值得?
在李國基的身下屈辱地承受着一次次衝擊的同時,我不止一次這樣問過自己。
答案是:沒有值不值得,只有願不願意。
真正愛上一個人的時候,會傻到願意爲他做任何事情,哪怕會給自己帶來無法承受的傷害。
多麼諷刺,十多年以前,我冒着危險和李國基交換,換來了媽媽的工作;十多年之後,我用自己的身體和李國基交換,換到了一個去喚醒楊倩記憶的機會。
第二天吃過早飯後,我便帶着辰辰出了門,直奔耿佳琪的別墅。
……
楊倩沒有失憶。
“他犯罪,我求證。”
這就是楊倩倉促間寫下的六個字。
直到坐上了返回李國基別墅的豪華轎車上,我的心中依然難以平靜。
原來她是爲了在耿佳琪身邊取證。
她什麼都記得,自然,她還愛着李銘瑄。
我再打電話給李銘瑄的時候,確認了這件事情。
楊倩在我找她的前兩天,給李銘瑄打了電話,因爲再過一天是李銘瑄的生日。
“雖然電話裡顯示的是一個公用電話的號碼,而那個人也沒有說她是楊倩。但是我可以確定,就是她。”李銘瑄肯定地說。
這就是所謂相愛的人之間的那種“心有靈犀”吧。
“謝謝你告訴我這個,我明天就再去找她,弄清楚這件事情。”幾天前還頹喪不已的李銘瑄重新燃起了希望。
這一聲“謝謝”讓我有一點欣慰,又無限失落。
爲了這麼一句“謝謝”,我付出了什麼樣的代價,他永遠也不可能知道。
而我,在此之後暗地裡協助起楊倩來,更加積極地調查起李國基的罪證——還真的有了收穫,我在辰辰的玩具中發現了一張正面用油性筆寫着“小電影2014-07-23”的光碟,我覺得這是一個重要的資料。
我把那張光盤帶到耿佳琪的別墅,與楊倩嘗試了幾次後,終於用辰辰的出生年月日打了開來。
那張光盤的內容是耿佳琪借李國基的辦公室賄賂高官的畫面,兼有馬翹這朵交際花上演“美人計”的戲碼。
除此之外,李國基還有許多建危樓、收受賄賂的不法行爲,我把那些證據全部都交給了楊倩或李銘瑄……
做這些背叛李國基的事情時,我的內心,也曾經歷過一番掙扎。
李國基再怎麼壞,也是辰辰的生父,他對辰辰的疼愛是毋庸置疑的。
我無法原諒的是他害我失去了我的第二個孩子。
我相信即便沒有李國基,我依然可以帶着辰辰,生活得很好。
李國基與耿佳琪一樣,壞事做絕,喪盡天良,他們該受到法律的制裁。
倘若李國基真的因此被判了刑,我也不會同情他。
故此,我終究還是出賣了他。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