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咱們兩個還真是心有靈犀。”見林尋不說話,林訊原本準備好的話語都被他吞了回去,他更是很無趣地走了出去。
“李警官慢走。”
由於林尋的認罪,上頭又想早點擺平這個案子穩定居民情緒,所以原本需要一週甚至更久的程序就被簡化,市法院也在案發的第三天對林尋提起了公訴。
宣判當天,和林尋有着千絲萬縷關係的幾個女人都出現在聽衆席上,巴哥自然也不例外,就連喵喵也換下了平時最愛的緊身裝,穿上了彰顯其淑女氣質的白色連衣長裙,但長裙下藏着的卻是一把把只有拇指粗細的小型匕首,就和小李飛刀差不多,她甚至想在林尋被判刑時將林尋當場殺死。
由於沒有律師替林尋辯護,林尋又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所以整個公訴顯得極爲平淡,有些麻木的陪審團法官們就按照既定的程序宣判。
林訊原本是想充當法官這個角色,用他的嘴巴宣判林尋,可林尋這兩天表現得太乖了,就像一隻失去手腳的綿羊,讓林訊都有些無趣。
不過林訊知道,真正的好戲纔剛拉開序幕!
聽着法官宣判,若霓都有些暈眩,她完全不相信林尋竟然會殺人,而且就算真的殺了人,也沒有必要如此的乖,還向法官闡述他對藍凌的恨吧?
若霓不在乎林尋有過女朋友,更不在乎林尋和他前女友怎麼樣怎麼樣的,她只在乎林尋會不會真心實意地待她,可聽到那足以將林尋從她身邊奪走的宣判,若霓知道,她可能真的要失去林尋了。
“林尋不可能會因爲恨而殺人的。”覺得頭有些痛的若霓就急忙按着額頭。
“一切都會好的。”坐在若霓邊上的流影忙拉着若霓的手,道,“尋哥是個好人,好人都有好報,說不定下午尋哥就會回來了。”
若霓還沒說話,採莎就將都沒辦法遮住胳膊的袖子繼續往上拉,將整個香肩都露出來,並氣呼呼道:“哥哥實在是不爭氣!要不是我沒辦法帶弓進來!我絕對殺死那個肥頭大耳的法官!”
“莎莎,千萬別激動,事情還沒有到無法挽回的地步。”巴哥忙道。
“都宣判了,還可以挽回,你以爲是寫小說,作者丫丫一下,豬腳就沒事了?”採莎不樂道,“如果昨晚若霓姐姐肯來救林尋,咱們現在都在飛往*的飛機上了。”
“你去*幹嘛?”
“打鬼子唄!讓林尋爲國捐軀,總比被扔到牢裡,被那些男人爆來爆去的好吧?”
“呵呵,還真是幽默。”說這話的可不是巴哥,而是一個坐在前面兩排,長得有點像何潤東的男人,這男人可不是別人,就是陷害了林尋的林訊,以爲掌控一切的他正望着自己這個長得極爲可愛的孫女,並報以微笑。
“我說的是事實!你這長得才幽默的寒酸男!”
“請安靜點。”負責維持秩序的警察道。
“還真是有趣。”看着自己的孫女,林訊就覺得穿越這東西實在是有趣,可一想到自己的孫女竟然和林尋站在一個陣營,林尋還騙了她這麼久,林訊目光就變得比野獸還兇狠,並有些機械地扭過頭,盯着正從被告席上站起來,被兩名警察押往出口的林尋,咬牙切齒道,“別以爲你坐牢是故事劇終,這是剛剛開始,我一定要將你搞得生不如死!”
被判刑後,林尋將被押往廈門同安監獄,而負責此次押送的正是李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