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生命之源。
唐森歷經過最困難的日子,是有將近一個星期沒有喝過水,他都不知道自己是怎麼撐過來的。有人說,一個星期不吃東西只喝水,人可以存活,但一個星期不喝水,人就會死亡,唐森卻活了下來。
這或許要感謝他自己的體液,從此他就發誓,以後他每天都要喝水,還要喝個飽。
把挖到的樹根先送回家,唐森又一次出門,平底鍋護心鏡、百年王八殼、摩托車頭盔、消防斧樣樣具備,腰間掛了5個軍用水壺,每個水壺都隔開一段距離,以免互相撞擊發出聲音。
這次他換了另一條馬路,馬路兩旁都是高大的樹木,樹葉遮天蔽日,走進去,明顯感覺到眼前一暗。
來這種地方,尤其要注意,因爲沒有被陽光直射的陰暗之地,是喪屍喜歡待的地方。
所幸雖然樹葉遮住了大部分陽光,但卻依然有光柱透過縫隙直射而下,所以在白天,這條馬路應該是安全的。
唐森放緩腳步,儘可能地不踩到那些枯枝爛葉,避免發出聲音或滑倒,路兩邊的商店,無論門窗,沒有一扇是完整的,空洞洞的毫無人氣,寂靜得讓人心底發寒。
在一棵巨樹前停下,唐森擡頭觀望了一陣,這棵樹幾乎是整條馬路上最大的樹,上面的樹枝橫七豎八,猶如一把巨大的雨傘,像惡霸一樣,侵佔了它附近別的樹木的空間。
就這裡了。
確定目標,唐森把消防斧掛在肩上,這裡有一個斧套,是他專門根據他的手臂長短以及肩膀的高度設計的,他可以在不到0.1秒的時間把斧子取下,光是這個動作,他就練習了一年多。
雙手雙腳並用,唐森抓着樹身的凸起,像攀巖一樣爬上去。雖然身上的負重不下百斤,主要是那個烏龜殼重,但對已經習慣的他來說,幾乎感覺不到重量。
在這個殘破的世界,如果沒有一點生存技能和麪對危難時的勇氣以及時刻壯大自己的辛苦訓練,根本不可能存活下來。
唐森很清楚這一點,所以他只要不外出,就死命地操練自己,直到累得無法動彈爲止,但一恢復體力,他就繼續自虐,如此反覆循環,才讓他得以在這世界擁有那麼一絲保命的資格。
小心翼翼地往上爬,在距離樹頂冠的一處分叉上,終於發現了一個樹窟,有碗口大小,似乎還很深,裡面積滿了雨水。
唐森驚喜不已,他把浮在上面的幾片樹葉撇開,用手捧些嚐了嚐,雖然味道有些苦澀,但是淡水無疑。
沒想到找的第一棵樹就有了淡水,唐森在感慨好運之餘,連忙取出早就準備好的一根塑料小水管,同時旋開其中一個水壺的蓋子。
他把水管的一頭放在樹窟裡,另一頭先用嘴吸了下,然後插進水壺口,同時把水壺的位置壓低,使得它低於樹窟的高度。
做這些動作,他早就駕輕就熟了。隨着樹窟裡的水不斷流進水壺裡,很快就裝滿了一壺。
唐森堵住出水口,插進第二個水壺裡。
很快,5個水壺就全裝滿了,而樹窟中還留有不少水,儘管那是最底下的水,看上去並不乾淨,但他沒有浪費,用水管吸了一個飽。
滿足地收起水管,唐森準備下去了,今天的行動出乎意料的順利,除了那隻意外出現的喪屍,一切都很完美。
手上抓着一個樹瘤,他正要下去,忽然頭頂上似乎有什麼聲音傳來,儘管很微弱,但他聽到了,連忙身體一縮,把自己蜷縮在樹杈裡。
怪異的聲音一開始聽不清楚,但漸漸地越來越清晰,因爲它似乎距離這裡越來越近。
“……往北八十公里,有一個人類聚居區,歡迎廣大的同胞們前去聚居區定居。”
“末世殘存的同胞們,往北八十公里,有一個聚居區,歡迎廣大的同胞們前去聚居區定居。”
“末世殘存的同胞們……”
聲音是從喇叭裡發出來的,唐森對這種特殊的聲音非常瞭解,這令他欣喜若狂。
兩年多來,他還是第一次聽到人聲,不會錯的,那是隻有人才能發出的聲音,咬文清晰,還是一個女音,就像末世前他打客服時聽到的那種端正好聽的聲音,幾乎可以從聲音中讓人想象說話的人一定是個清麗漂亮的女孩。
當然,從頭頂上方傳來的聲音不止他聽到了,原本在白天沉睡的喪屍們也聽到了,恐怖而淒厲的聲音響成一片,一羣羣喪屍如螞蟻一樣,從各種店鋪裡鑽出來,聚集在街道上,等着開餐。
唐森往下偷偷看了一眼,馬上將自己縮成一團,他發現,整條馬路都被喪屍淹沒了。這個時候,他決不能被發現,否則會在短短几秒內被撕成碎片。
他以龜殼墊在身下,縮着雙腿,雙手環抱住,一動不動。
有龜殼擋着,下面那羣喪屍就算擡頭看,也不會發現他的存在。而且喪屍也沒有那麼聰明,它們只要發現的不是活物,就不會因爲好奇而爬到樹上看。
頭頂上的那個喇叭聲越來越大,幾乎震耳欲聾,樹下的喪屍們更瘋狂了,而唐森也終於看到了發出喇叭聲的東西。
那是一個熱氣球!
是的,就是熱氣球,透過樹葉的縫隙,他隱隱約約看到了一個巨大的熱氣球,紅黃藍三種顏色,非常鮮豔。
那裡面,一定有人!
這一刻,唐森激動了,渾身顫抖,幾乎忍不住要衝天上的熱氣球大喊,但他不敢,先不說熱氣球上的人能不能聽到他的聲音,就算聽到了,也救不了他,因爲瘋狂的喪屍們會頃刻間把他所在的這顆大樹淹沒,然後把他生吞活剝。
等到聲音漸漸遠去,直到再也聽不到了,唐森收起遺憾的心情,錯過了就錯過了,這是無法改變的事實。
但他卻得到了一條重要的信息,那就是在往北八十公里處,有一個人類聚居區,只要到了那裡,他就能重回文明瞭。
一個人孤獨地生活了近三年的時間,這是非常可怕又寂寞的事情,要不是心底裡一個信念在支撐着,他可能都已經瘋了。
三年前,世界鉅變,地震、海嘯、火山噴發、天怒人怨,喪屍出籠,末世降臨,唐森當時剛上大一,與父母分隔兩地,一千八百多公里的路,兩年多來,他換了一個又一個地方,目的就是爲了回到家鄉,找到自己的父母親人。
不過,因爲地震海嘯,板塊與板塊之間的撞擊,城市幾乎全部被毀,而僥倖留下來的城市,也大多被喪屍佔據。
沒有手機,沒有導航,他在這早已經大變樣的世界,根本找不到回去的路,而且,野外更加危險,或被海水淹沒,成了遠古海怪的天堂,或變成茂密叢林,裡面各種變異生物橫行。
相對來說,城市裡面是安全的,因爲喪屍活動有一定的規律性,白天沉睡,晚上出獵,只要不發出聲音,不被看到,就不會有危險。當然,這需要強健靈活的體魄和精明謹慎的頭腦,有時候他甚至都懷疑,自己是怎麼活過這1000多個寂寞又危險的日子的。
等到樹底下的喪屍又進了建築物裡,唐森確定過安全之後,這才小心翼翼地爬下樹來,回到了安全的家中。
他決定了,明天就出發前往那個人類聚居區,他受夠了一個人的日子,而且,抵達人類文明,說不定能打探到一些消息,比如有關於他的家鄉,儘管希望渺茫,但他必須去做,他要去與家人匯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