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飯,上班。
馬哲似乎開始厭倦了這種枯燥的生活,沒有一絲生氣,唯一有挑戰性的,是儘快讓金諾強大起來。
坐在憋氣的辦公室,還沒坐了一刻鐘就有些心煩了。以前吧,沒事做的時候好歹能找人聊天,嘻嘻哈哈一上午就過去了。而現在他是領導,下屬不敢找他聊天開玩笑,他也得端着,總不能一點架子都沒有。
李雨薇敲門進來了,總算找了點事做。道:“有事?”
李雨薇將一沓資料放在面前,道:“這三位是應聘是電商部總監的,您過目下。”
馬哲接過來仔細看着,李雨薇在一旁介紹道:“馮宇飛,32歲,廣州人,在某知名電商網站從事多年,有着豐富的工作經驗,而且他可以帶整個團隊過來。任芳,30歲,清華畢業,麻省理工學院留學生,在亞馬遜工作6年,經驗也是相當豐富……”
“停!”
“怎麼了?”
馬哲的目光落到第三個人身上。照片的他那麼熟悉,揉了揉眼睛仔細辨認,沒錯,就是他。
張揚,29歲,京城人,暨南大學經濟學院畢業,現供職於新浪。先前在某東網站工作,並與合夥人創立了三味書屋網上書城……
馬哲吃驚不已,這不是樑媛的老公張揚嗎?他怎麼也來應聘,實在太意外了。
馬哲與他沒有任何交往,甚至連一句話都沒說過,只是結婚那天遠遠地望了一眼,僅此而已。他來應聘是何目的?另外,他不是剛結婚嗎,怎麼……
擡頭道:“你確認這是本人投的簡歷嗎?”
李雨薇不明所以,點了點頭。
“你在什麼平臺發佈的?”
“我聯繫了左芸,由漢唐公司操作的。”
“寫明瞭是去廣州工作嗎?”
“是的。”
“哦,行了,你先去吧。”
李雨薇走後,馬哲陷入深思之中。上次樑媛法國之行他就看出了端倪,婚姻並不幸福。現在張揚又要離開選擇去廣州,印證了他的推測。這到底
是要幹嘛,既然不愛爲什麼非要走這一步?
忖度許久,馬哲撥出了樑媛的電話,很快又掛掉。不行,不能聯繫她。又想了片刻,按照簡歷上的電話打了過去。
“喂,是張揚嗎?”
“我是,您是?”對方客氣地道。
“我是金諾國際馬哲。”
張揚沉默片刻,道:“您好,馬總,很榮幸能接到您的電話。”
聽到他語氣平緩,說明心態還不錯。道:“你的簡歷我收到了。”
“哦,那我自薦一下,很希望能加入金諾……”
馬哲沒聽完,打斷道:“我能與你見一面嗎?”
張揚再次沉默,半晌道:“算是面試嗎?”
“可以。”
“好,那我明天上午去您辦公室。”
“不見不散。”
掛了電話,馬哲心口堵得慌,點燃煙心煩意亂地抽了起來。他到底想幹什麼!
不行!務必得了解真實情況。
思量再三,又給陳忠國打了過去。巧的是他正好在塢州,約定晚上一起吃飯。
一天時間,馬哲心不在焉,好不容易熬到下班,一刻也等不及來到指定餐廳。
等了十幾分鍾後,陳忠國出現了。依然是意氣奮發,春風得意,比起從前更爲精神飽滿,身體也發福不少。見面後來了個擁抱,上下打量一番道:“不錯,越來越精神了,完全一副ceo做派,哈哈。”
馬哲謙虛地道:“在您面前永遠是學生。”
陳忠國露出一絲複雜的笑容,拍了拍肩膀道:“坐吧。”
倆人對面而坐,陳忠國是老煙槍,掏出煙遞上去點燃,舒舒服服抽了一口眯着眼睛道:“這麼急找我有事?”
“沒事就不能找您敘敘舊了?想您了。”
“哈哈,還算你有良心。最近工作可順利?”
“還行,你呢?”
陳忠國長嘆一口氣道:“還是忙時代的案子。”
“哦,還要多長時間?”
“
今年能完了算不錯了。這麼大的公司要破產可不是那麼簡單的事,涉及方方面面,資源資產資金,每一樣都要認真過,這陣子頭都大了,簡直不是好差事。沒辦法,誰讓攬上這買賣呢。”
韜光律師所是時代的合作伙伴,在沒有正式宣佈破產前還得履行相關義務。馬哲小心翼翼道:“情況很複雜嗎?”
“可不是嘛,旗下十幾個家公司都要資產清查,法院和銀行抽調了二十多人都忙不過來。”
“能透露點嗎?”
陳忠國看了眼小聲道:“這麼說吧,負債40個多億,資不抵債,如果加上外債,或許會超過50個億,這可能是我國近年來最大的一起破產案。前陣子職工鬧事,孟瑤拿出自己的錢解決了部分問題,但杯水車薪,無法填滿巨大的虧空。尤其是南江銀行,貸款逼近36個億,總行已經把上任經理免職了,新上任的經理態度很強硬,可資產就那麼多,沒辦法啊。”
馬哲神色嚴肅,試探地問道:“李文娜轉走多少?”
陳忠國笑而不語,道:“這涉及到內部機密,我不能亂說。”
馬哲激動地道:“她至少拿走時代的十幾個億。”
“沒根據的話別亂說,這件事你最好別插手,對你不利。時代的案子已經上升到政治問題,不單單是經濟糾紛。省委領導親自批示,要徹查涉案所有人員,包括孟廣澤,孟瑤以及各個股東。”
“什麼?還要調查孟瑤?”
“當然了,她是股東之一。估計最近會下達通知書,公安經偵會找她談話。另外,公安與澳大利亞政府取得聯繫,要緝拿孟廣澤歸案。他帶走了十個億,涉嫌詐騙,套取資金等多項罪名。”
“孟瑤她也是受害者,怎麼能牽扯到該案中呢?”
“是不是受害者,法律是給予公正的。你也別擔心,只是簡單的問話,不必慌張,她沒事的。”
馬哲鬆了口氣,道:“如果孟廣澤歸案會判刑嗎?”
陳忠國慢條斯理地道:“你是學法律的,應該比我更清楚。”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