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一起牀,李小樂就做起來舒服地靠在枕頭上,望着窗外,腦子裡開始琢磨海盜臺未來的情勢了,如果雷婷此刻看到他貌似發呆,靈動的眼球卻在到處亂轉的模樣,肯定就會猜到“這小子又在準備挖坑給人跳了。”
現在《行屍走肉》纔剛剛播出一集,三大電視網還僅僅是把海盜電視臺當作是戰略性的棋子,並沒有把海盜臺當作競爭對手,所以三方都還只是在盡力爭取海盜臺加入他們的陣營,用來制約其他兩方,可一旦《行屍走肉》持續走高,影響力到了一定程度,顯示出了能與他們抗衡的潛力,情勢就會徹底改變了。
目前北美的無線電視領域,是由五大電視網,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全國廣播公司(nbc),全美廣播公司(abc),福克斯(fox),哥倫比亞華納電視網(wb)五大電視網控制的,他們本身就是好萊塢六大公司另一個載體,這幾十年來,期間雖然有無數的新興公司挑戰過他們的權威,但結果都是無一例外的一敗塗地了,最終都被他們收入旗下,所以五大電視網纔會壯大到今天這個地步。
這並非單純是因爲那些與他們競爭的公司實力不濟,而主要是因爲這五大媒體有強大的法律,公關,媒體動員機構等等超強的綜合實力。
在殘酷的市場競爭中,就算競爭對手佔到了一時的上風,這五大電視網也會使出各種令人意想不到的手段打壓對手,新興公司往往都招架不住他們來自其他方面的攻勢,結果只能是向他們屈服,歸入其中一方的旗下。
後來有實力傳媒集團,都看清了這種情勢,知道想要成功,就只有避開無線電視這個霸權領域,專注在有線電視臺這裡領域,像是有強大背景的amc, n都是走有線電視臺的方式,站穩腳跟的。
而李小樂初始收購電視臺的動機就是要建立自己的傳媒渠道,所以收購了海盜臺這樣一家在索尼哥倫比亞旗下的無線電視臺,可如果海盜臺展示出真正能威脅到了索尼的實力,那麼他完全可以預料到,自己將要遭遇到怎樣的輿論陷害。
李小樂當然要反擊?但是以他現在在美國薄弱的實力如何應對呢?光是靠iphone還未成熟的移動互聯網與網絡媒體?就算李小樂再天真,也不認爲自己僅僅憑藉網絡對抗主流的傳統媒體。
與對方正面抗衡顯然是不現實的,無疑是以卵擊石,李小樂很清楚,他只能來陰的,設下一個陷阱然後讓對方跳進去……然後發動致命一擊。
現在先想想看,索尼,福克斯他們最有可能用什麼辦法來打擊自己?
所謂的輿論迫害,無非就是兩種套路,第一種最爲常見的,就是通過影評人,以及相關媒體進行抹黑唱衰,對《行屍走肉》,自己進行各種譏諷挖苦,目的就是要讓不瞭解自己,以及沒看過《行屍走肉》的觀衆,建立一個第一印象:“李小樂就是個蹩腳導演,《行屍走肉》簡直是拍得爛透了。”
特別是他如果有感情上,或者私人問題上的醜聞,那對方就會更加加大渲染,派拉蒙之前對湯姆克魯斯的抹黑就是用的這一招。
想到這裡,李小樂趕緊在腦海裡把自己在韓國,中國,美國經歷梳理了一番,他驚喜的發現……自己竟然平時還算是爲人正直,沒有做什麼值得渲染的醜事……
再加上自己原本就是中國人,文化基礎與美國不同,想要用私人行爲讓普通民衆厭惡自己,恐怕不太容易,畢竟咱是來自落後“野蠻的專制國家”,美國人民對自己本來就沒什麼太大期待……沒有湯姆克魯斯的那種全民偶像到宗教變態的巨大反差感。
這麼看來第一種套路殺傷力不大,那就要看第二種招數了……
比起來,第二種套路就更加毒辣了,說白了,就是用對目標機構以及目標人物進行法律訴訟,用司法的力量徹底毀滅競爭對手,這是美國各個領域巨頭公司都極爲擅長的,其中最著名的例子就是“邁克爾傑克遜的虛構醜聞”。
當年,這位流行之王自從試圖收購索尼之後,就突然被一名12歲男童控告性侵害,雖然這事情在邁克爾傑克遜死後,男童家人出來澄清是子虛烏有,並予以道歉,但是當時卻可邁克爾傑克遜的形象照成了毀滅性的打擊,事業從此陷入低谷。
還有例如私生子,強姦案,吸毒,侵權這些所有涉及法律問題的事情,只要是競爭對手曾經有過嫌疑的,都會突然被人翻出來,很多明星與競爭公司自己都不知道陳芝麻爛穀子的事情,突然就被告了……
一個普通人會有能力告一個明星或者媒體機構嗎?這在美國幾乎是不可能的,因爲只要一鬧,明星與機構馬上就會用各種手段進行庭外和解,根本翻不起一絲浪花。
而這些事情能鬧到的背後,絕大部分都是有媒體集團進行操控,用來打擊競爭對手的。
這種狠毒的套路對任何人的名譽來說絕對是毀滅性的,因爲就像是邁克爾傑克遜被控告性侵害未成年一樣,雖然這事情根本就不存在,但是隻要鬧起來,媒體巨頭們一煽動,把當事人的陰暗面無限灌輸給民衆,就算官司最終勝訴,當事人的形象也會盡毀,所以無論訴訟的結果如何當事人從一開始就輸定了,可謂防不勝防。
李小樂想到這裡,幾乎完全確定索尼與福克斯必定會用這招來對付他,要是換做一般人,恐怕此時都會感到絕望地舉手投降了,但是李小樂可不是省油的燈,他自己就坑過無數人,對於這些伎倆再熟悉不過了,輿論陷害,這招數他熟的很,國內傳媒用得比美國這些資本家溜得多。
對付這種輿論的刻意陷害,有很多方式,最重要的是抓住脈門,先要知道自己有什麼法律上的糾紛值得對方攻擊?
李小樂只需要想一想未來《行屍走肉》與《植物大戰殭屍》遭遇了哪些官司就能弄明白了,通常在一個人成功之後,總有些身邊的人想來分一杯羹,當然在沒有背後勢力的支持下,一般都只會是花邊新聞罷了。
《植物大戰殭屍》倒是沒有遭遇到起訴,不過由於是原版寶開遊戲製作的遊戲,現在應該已經有了這款遊戲的雛形了吧……李小樂上網查了查果然如此,有一款《種種子》的遊戲與《植物大戰殭屍》有些類似。
而《行屍走肉》則是有個知名的版權糾紛,在這部劇集大賣之後,原作者羅伯特·柯克曼分到了上百萬的版稅,結果很快就被被他在《image》以前的同事託尼·摩羅起訴,要求分享這部版權費用,因爲託尼·摩羅曾經參與了《行屍走肉》前兩集漫畫的製作工作……當然這事情被法院證明了託尼·摩羅根本就沒有資格在《行屍走肉》署名作者,更談不上版權了。
李小樂在牀上琢磨回憶了半天,終於確定了這兩個事實,既然知道了這兩個命門,他完全可以提前花點小錢去搞定這兩件事情,可如果他真這麼做了,索尼,福克斯還會找到更多的事情,他還是會被動,與其這樣,不如設個陷阱……
在腦海裡構建了計劃的細節之後,李小樂馬上打電話給了雷婷。
“婷婷姐姐,你現在放下所有的事情,幫我監控這些人的信息,首次是索尼,福克斯公司法律部,其次是寶開遊戲製作公司,以及《image》前漫畫家託尼·摩羅,如果他們之間有什麼聯繫以及交易內容,一定要拿到確實的證據。”
“你要幹什麼?我要知道他們聯繫的具體用意纔好針對調查。”雷婷在電話那頭冷冷地問道。
李小樂大致把自己的計劃說了一遍,雷婷聽完之後沉默了好久,才語氣有些複雜地道:
“說真的……我覺得我這個人思想已經很陰暗了,可我有時候覺得,你比我看待生活更加負面,你覺得事情真的有你想象的那麼糟嗎?”
“婷婷姐姐……”李小樂聽出了雷婷對自己的關心,不禁心頭以一暖,嘴巴上卻調笑道:
“其實吧,我一直覺得世界上好人還是更多,但是我這人心眼壞,我能想到這些歪心思整人,保不齊別人也來這套,防一下總是沒什麼壞處吧。”
“好吧,既然你堅持,我就盡力吧……”雷婷簡單回答之後,掛上電話之前罕見地用冷冷地語調補充了一句:“記住,這世界還是很美好的~~~”
讓李小樂聽着也是不禁莞爾,摸着頭尋思自己在雷婷心目中是多陰暗。
在李小樂安排妥當之後,時間終於又來到了星期一,就在索尼的北美區的行政總裁康夫達政與下屬討論,在《行屍走肉》第二集播出收視下降之後,是多開20萬,還是50萬的價格收購這部劇集的時候,《行屍走肉》第二的收視人口,再一次讓他們措手不及。他們收到了讓人瞠目結舌的報表,第二集的《行屍走肉》不僅僅沒有收視下降,反而提高了250萬人口,達到了857萬~!!而且其中25-40歲的人羣比例高達百分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