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接近顧夏,我也迷戀上了音樂。說起來也是有些好笑,一個老千居然天天去學吉他,玩架子鼓。
遠離了牌局,我全身心投入到了玩音樂當中。也是爲了玩音樂我花光了我的積蓄,記得當時剛學會了吉他,我就直接去買了一把馬丁民謠吉他,那把吉他當時的價格是三萬多。
買了那把吉他別說黑子和阿祥了,就連我都覺得自己肯定是瘋了。
他們兩經常說我比他們還敗家,幾萬塊就買了一把破吉他。爲了安慰我自己,我和他們說你們懂什麼是音樂嗎?一個只會騎摩托車,一個只會賭錢,一點藝術細胞都沒有。
其實我也沒有什麼藝術細胞,買那把琴純粹是爲了裝逼,爲了能夠接近顧夏而已。
不過至今那把琴都還在我身邊,平時沒事的時候也會拿出來陶冶一下情操,呵呵。
之後我經常會去顧夏的酒吧客串吉他手,時不時還會嚎上兩嗓子。就這樣大概過了幾個月,我和顧夏越走越近,就連酒吧的鑰匙她都給了我,叫我沒事去幫忙。
追求顧夏我真的沒什麼把握,因爲她家很有錢,又是雲南藝術學院畢業的。長得漂亮不說,還多才多藝。我是什麼?一個老千,高中沒畢業,玩音樂都是半吊子。
不過我還是表白了,這還多虧了黑子。他和我說過一句話:“男人,什麼叫男人?兩個蛋一杆槍,要麼你就挺直,要麼你就切了!”
雖然話比較俗,可理不俗。我當時是這麼想的,要是真追不到,我就踏踏實實的回去做我的老千,再說了世界上女的這麼多,我就不信遇不到更好的了。
不過還真別說,後來我還真沒遇到比顧夏好的女孩。
也算是謝天謝地了,顧夏後來還是和我在一起了。這件事情要從她25歲生日那天說起……
她比我大兩歲,只不過是年齡大而已。說她十八都有人信。
她生日那天,我和黑子還有阿祥三人一大早就來到酒吧,把酒吧佈置的漂漂亮亮的。又和酒吧的人串通好,讓其中一個調酒師給顧夏打電話,就說酒吧出事了。
準備好一切之後,我換了一套帥氣的衣服,手裡抱着吉他坐在舞臺上,酒吧的燈全都關了。
我的心跳的很快,等待的時間裡一分鐘就好像一年一樣。也不知道過了多久,一個人影走了進來。
“咦?怎麼不開燈啊?黑漆漆?”
“啪”舞臺的燈一瞬間照亮了我,我清了清嗓子。
“生日快樂!”
當我話語一響,黑子他們一羣人都衝了出來,捧着一個蛋糕,唱着生日歌。顧夏也沒反應過來,被我們這麼一弄整個人愣愣的站在原地。
雖然隔得很遠,我還是能看到她眼角閃爍着晶瑩的淚花。待她吹完蠟燭之後,我也就撥動了吉他鉉。
“難以忘記初次見你
一雙迷人的眼睛
在我腦海裡你的身影揮散不去
握你的雙手感覺你的溫柔
真的有點透不過氣
你的天真我想珍惜
看到你受委屈我會傷心
只怕我自己會愛上你
不敢讓自己靠的太近
怕我沒什麼能夠給你
愛你也需要很大的勇氣
只怕我自己會愛上你
也許有天會情不自禁
想念只讓自己苦了自己
愛上你是我情非得已……”
唱完這首《情非得已》之後,我瀟灑的從舞臺上走下來,阿祥把事先準備好的玫瑰花遞給了我。我捧着玫瑰花走到顧夏身前,深吸了一口氣說:“做我女朋友吧。”
我這話一開口,周圍的人都開始起鬨,黑子第一個帶頭叫着:“答應他!答應他!”
如果說,要是我安安穩穩的和顧夏一直在一起,現在可能我們的孩子都能打醬油了。
可有些人有些事,註定了只是你生命中的一道美麗的風景。任由你如何想挽留,錯過的就是錯過了。
短暫的浪漫之後,迎接你的就是現實。和顧夏在一起,我的開銷又大了。她本就是千金小姐,我自然也不能寒酸。
那個時候自尊心在作祟,爲了能夠彰顯自己並不是配不上她,我開始拼了命的撈錢。
加上黑子和阿祥也要用錢,我們四處找局,無論大的小的都參與,能撈一筆算一筆。也就是因爲我們對錢的迫切,使得我們再次陷入了困境。
那段時間局越來越少,我們用錢也越來越猛,阿祥就提出來了一個建議,說:“要不我們去賭場裡搞?”
我當時一聽搖頭說不行,賭場裡肯定有看場子的,要是到時候被抓住了,就麻煩了。阿祥嘆了口氣,說要是不去賭場裡搞,那我們真的就要喝西北風了。
黑子白了他一眼說:“你小子不是佛爺嗎?你就不能順點錢回來,暫時應應急。”
阿祥尷尬的笑了笑說,我那點手段就算天天去街上順,也就最多能讓我們吃飽飯。而且風險更大,不僅要擔心警察,還得擔心地頭上的人找
麻煩。
小偷的組織和黑.道差不多,也是有自己的地頭的。基本上都是井水不犯河水,要是不拜碼頭就直接單幹,到時候被發現可非同小可。不過要是你去拜了碼頭,自然得教一些錢,到時候剩到自己口袋的就沒多少了。
“實在不行的話,我們出去上班吧。”黑子聳肩道。
“上班?我們能去上什麼班?除了服務員,沒什麼工作我們能做的。”阿祥皺眉說着,接着眼睛一亮,似乎有什麼主意了:“要不,我們去瑞麗弄點小馬來賣?”
話還沒說完,我一腳就踹了上去,我說你是想錢想瘋了吧。毒.品那種東西是我們沾的嗎?
他被我罵了嘟着嘴,一副很不爽的樣子,說這樣不行那樣不行,那就只能去做服務員了。
我抽了支菸,想了很久,才說要不先去那個賭場看看?
黑子馬上說不行,那種地方危險的很。我拍了拍他肩膀說,先去看看又沒說要搞。
商量好之後,阿祥帶着我們去了那個賭場。這是個地下賭場,背景聽說很厚,賭客也很多。
而且那地方沒有什麼籌碼的,就是現金,看得我是心驚肉跳。可能由於現金對人得衝擊力比較大,看着那些錢堆在桌子上,我就忍不住要去搞一點。
我自認爲自己對賭場很瞭解,畢竟做了那麼久荷官,裡面的門門道道也算是知道了。
要是真要搞的話,只要搞得不大,我相信絕對不會有人發覺。
那個場子很“髒”,比南哥之前開的那個場子都還“髒”。每張桌子都在出千,荷官用的牌靴(裝牌的盒子),還有整個賭桌都暗藏了機關。可以說,只要你去玩,所有的一切都在賭場掌控。
它要你贏你就贏,要你輸你就輸。
要是乾淨的場子,我或許不會去搞。可這種髒的場子,我有些動心了。就是因爲它髒,所以有機可乘!
打定主意之後,我們開始到處去籌錢,差不多籌到了五萬多,我讓阿祥去想辦法從賭場裡搞一副牌出來。一般賭場的牌都是去定做的,既然想去搞那就要先準備好一副那裡的牌。
牌搞到手之後,我們又商量了一下,組織了一套暗語。我是這樣打算的,我先去破譯荷官出千的手法,要是破譯出來之後,只要用暗語告訴他們押什麼不押什麼就行了。
如果實在是破譯不了,那我就親自動手換牌。當然換牌是下下策,最好的辦法就是能夠破譯出他們的套路。
萬事俱備,我們開始動手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