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四十八小時後,當她拖着簡單的行李在濱城冬雨的街頭行走時,當廣場上的巨型電視里正播放着東方雲恆帶顧沉沉在皇家墨爾本綠油油的高爾夫球場揮杆打高爾夫時,看着巨型電視裡的俊男靚女恩愛的手挽手走在綠色的高爾夫球場上,看着他們舉手投足間的默契和恩愛——
她才終於明白,是錯覺,的的確確是錯覺,而且還錯得離譜。
她都多大的女孩了?24歲了啊,怎麼還能跟十七八歲的小女孩那樣去做不切實際的夢?
一頓浪漫的燭光晚餐,一次醉酒後的揹着你走,你就以爲他已經忘記了前塵往事,要和你重新來過?
方曉,你傻得可以,他卻無比的清醒。
天空的雨越來越大,傍晚的街頭幾乎沒有人行走,平時熱鬧的廣場空空蕩蕩的,偶爾有人走過,也都是舉着雨傘或者穿着雨衣。
唯獨她,唯有她,沒有傘,也沒有雨衣,隻身一個人,孤零零的拖着個行李箱子,一步一步的在街頭上走着,任由冬雨淋在自己的頭上,身上!
明明南方的氣候,明明下的只是一場冬雨,可爲何這樣的冷,恍然間給她一種下雪的錯覺,而她已經四年沒有見過雪了。
這樣的冷,冰雨從頭澆下來,一直淋溼到腳,恍如四年前新澤西州的那個冬天,那個飛舞着鵝毛般大雪的冬天。
四年過去了,方曉依然記得那個傍晚,那個和席凌恆分手的傍晚。
那天下午就開始下雪了,而且是下了一年來最大的一場雪,同時還颳起了暴風,據說是新澤西州三十年來最大的一場暴風,以至於那天的雪被稱之爲暴風雪。
方曉記得自己出門時帶了傘的,其實傘是遮陽和遮雨的,真遇到暴風雪這樣的天氣,雨傘其實沒有多少實際的意義,何況在暴風雪中行走,雨傘幾乎撐不穩。
她打電話約席凌恆在新澤西州的廣場見面,等她趕到大廣場時,席凌恆已經在那裡等她了,見到她拿了把被暴風雪吹斷的傘,還責怪她爲和不穿防雪的羽絨服。
席凌恆說這樣大的風這樣大的雨,傘根本就抵擋不住什麼,他出門時也拿了傘,不過發現傘根本沒用後又上樓換了防雪的羽絨服的。
席凌恆的確穿着防雪的羽絨服,鐵灰色的那種,穿在他的身上,又戴上那羽絨服自身帶有的帽子,盔甲一般,恍如古代戰場上威武神勇的先鋒官,正迎風而立的站在千軍萬馬之端,這樣的裝束不僅不會讓人覺得滑稽,反而會讓人覺得特別的意氣風發。
方曉在給席凌恆打電話前就已經把腹稿背誦了無數遍,而且在來的路上又反覆的斟酌了一下,已經覺得沒有什麼不妥了。
於是,爲了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完成這一次自己已經決定的分手,她見到席凌恆就急急忙忙的開口:凌恆,我今天打電話叫你出來,就是要跟你說,我們分手吧,我不愛你了,我這次回國定下了一門親事,對方是豪門望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