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放假,今天是第三天。
原本昨天是和思彤約好去逛街的,但是因爲下雨沒去成。
今天表姐說要帶我去HZ城裡。說是去玩,其實也就是去小吃街兜幾個圈子。
其實,在三十一號那天,她就提議了。於是拿出手機,點着屏幕。
“我們去哪兒好呢?”她說着,也不知道她是在對我說,還是在自言自語,“我們去吃東西怎麼樣?”
“隨便你啊。”我拿主意有什麼用?對於我表姐這傢伙,除了吃還是吃。要是沒有吃,她的世界觀就崩塌了!
“我們去吃牛排怎麼樣?”她繼續問,然後把手機放在我面前點給我看。
“你要吃啊?”
“其實我個人是不大喜歡吃牛排的。”跟沒說一樣……
“那你還說!”
“那你要吃啥呀?”
“我要吃大米飯!中國人就應該吃大米飯!”我傻不拉幾地冒出這麼一句。
今天早上——
“我的包包放在學校了,我的錢包就放你那兒吧。”她居然沒帶包……
“好吧……”我無語了。
到了,我們下車。
“你確定你認路?”她曾說她是路癡,當然,我也是。
“當然,反正去小吃街嘛,我認識,其他地方就算了。”也是醉了!也許這就是吃貨的世界吧!
“我們去吃點兒啥?”她問。
“剛吃過早飯,不想吃。”
“那我們就隨便逛逛好吧?”
我們繼續走。
“你想喝什麼?”她又問。
算了,反正也口渴了。
“我想喝奶茶。”
“好吧,我們去那兒。”她指着前面的一家奶茶店。
“一杯奶茶,一杯雙皮奶。”表姐對奶茶店的老闆說。
“一共十九。”
“錢。”表姐對我伸出手。
我一時還沒反應過來,頓了頓才把她的錢包從我包裡拿出來。轉過頭,看見老闆詫異地看着我們。
“怎麼……”
“哦,我包沒帶,所以……”
我們又繼續走了一會兒,表姐的雙皮奶已經吃完了,我的奶茶還有待解決……
“我喝不下了!”我捂着肚子,實在太飽了。
“扔了!”表姐豪氣地說。
“不要,浪費!”我就是這麼一個對自己相當摳門兒的人。
又走了一會兒。
“我們去吃牛排好不好?”表姐看到一家牛排店。她似乎是很興奮,但我並非如此。
“吃不下,我纔剛喝完一杯奶茶!”我“痛苦地**”,“再說了,你不是不喜歡吃嘛?”
“那就不吃了。反正我也只能吃掉一半,剩下的一半肯定要你解決。”
“也就是說如果去吃,我不僅要吃掉自己那份,還要把你吃剩下的一半也吃了?”我感到吃驚。
“對啊,我又吃不下!”
……
我們逛到了銀泰城。
“我們去看電影好不好?”這次是我在提議。
“電影啊?我看看。”她又掏出手機。
“《港囧》《九層妖塔》……好像沒什麼好看的。”
“那就不看了!”
我們又晃到了小吃街。如果我沒猜錯,這已經不止第四圈了!
表姐走進一家店。
“烤肉,排骨。”她說了一聲。
等了好長一段時間,老闆娘拿出兩包肉遞給姐姐。
“我們再去吃壽司吧!”她又提議道。
她又買了一份“櫻花之戀”。
“你要去蓮花莊嗎?”她問。
“隨你啊!你認路嗎?”
“讓我看看路程。”她再次掏出手機,“那麼遠!還是算了吧。我們回家吧。”
“唉,路癡就是沒辦法!”我“感嘆”。
“是啊!路癡姐姐帶着路癡妹妹出去玩……唉!”
“可是,我總覺得我也得付點兒錢……”我有點不好意思。
“這樣,在你四十歲之前,都是姐姐付錢。你四十歲之後,就要你請姐姐嘍!”現在她對我說話,還有點像對着三四歲小朋友說話一樣。
“那我四十歲那年呢?”我問。
“姐姐請你啊!”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