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權利思想

人人對他人有應盡的責任,人人對自己有應盡的責任。對他人不盡責任的人,可稱爲間接損害集體;對自己不盡責任的人,可稱爲直接損害集體。怎麼講?對他人不盡責任,好比是殺人;對自己不盡責任,好比是自殺。一個人自殺,那麼集體就失去一人;一個集體的人都自殺,那麼就等於是集體自殺。

自己對自己如何盡責任呢?世界上的生物都有自保的機能,這是生物界的公例。並且人之所以高過自然界的其他生物,是因爲人不光有“形而下”的生存,還有“形而上”的生存。形而上的生存,條件不止一個方面,而懂得維護自身權利是最重要的。禽獸把保全生命作爲對自己應盡的獨一無二的責任,而人類,除了保全生命,還要維護權利,才稱得上對自己盡到了完整責任。不這樣的話,就喪失了作爲人的資格,自動降格爲禽獸。所以羅馬法定義下的奴隸跟禽獸相同,有它邏輯上的支持。(拿邏輯學的三段論演繹一下,表述爲:沒有權利觀念的生物是禽獸,奴隸是沒有權利觀念的生物,所以奴隸是禽獸。)所以形而下的自殺(即不保全生命),不過是一個人自殺;而形而上的自殺(即大家都不維護自身的權利),就等同於全社會的人自甘爲禽獸。並且還不光是一個人自甘爲禽獸,還培養自己的下一代、下下一代乃至下下下……一代做禽獸。所以我說:自殺——不管是形而上還是形而下——都是直接損害集體。我實在不理解我們中國甘於自殺的人爲何這樣多!

權利靠什麼取得呢?靠強大。獅虎對於羣獸,酋長、國王對於百姓,貴族對於平民,男人對於女人,大團體對於小團體,強國對於弱國,往往享有絕對的優等權利。注意:並不是獅、虎、酋長等暴惡——人人都想擁有權利越多越好,這是天性。所以說,權利的產生,必然是甲先放棄了,而後乙才據爲己有。人人自強不息,維護自身權利,實在是使集體穩定、完善的不二法門。古希臘供奉的正義之神塑像,造型就是:左手拿標尺,右手握寶劍。標尺是用來衡量權利輕重的,寶劍是用來維護權利實行的。只拿寶劍不拿標尺,形同豺狼;只拿標尺不拿寶劍,空言權利終歸無效。德國學者耶林(Jhering)所著的《權利競爭論》4說:“維護權利的目的是爲了社會和諧,而達到這個目的的方法,就少不了抗爭。權利受到侵犯,就必須抗爭;侵權者沒有停止的日期,抗爭者就沒有停止的盡頭。直截了當說,維護權利的生涯,就是抗爭的生涯。”又說,“權利的擁有,是不斷奮鬥的結果,一旦停止奮鬥,權利也就歸於消亡。”由此可見,權利的獲得和享有,是這樣不易。

先是不斷奮鬥獲得,之後不惜抗爭保有,不用說,這是權利思想在腦中生根的作用。人身上有四肢五臟,是生存的要件。假使體內的肝臟或肺臟,體外的手指或腳趾,有一處不適,誰不會立馬感到苦痛而着急忙慌找大夫治療?四肢五臟苦痛,是身體內器官失衡的表現,是身體內器官被侵的表現。而採取治療,是爲了讓器官停止受侵害以求自保。形而上受到侵害也要這樣應對。具備權利思想的人,權利一受侵犯,就立馬不堪苦痛,下定決心予以抗爭以求收復權利。四肢五臟受侵害不知道苦痛的人,必然麻木不仁;權利受侵害不知道苦痛的人,跟前者又有啥區別?所以缺乏權利思想的人,說他們麻木不仁也絕非侮辱。

一個人的權利觀念強還是弱,跟他的人格高低相關聯。奴性十足的人,即使賞他飯吃的人當面用盡種種惡劣言語侮辱他,他也能臉不紅不白,低頭“享受”;換了注重名譽的人,即便豁出性命也要抗爭。小偷小摸的人,即使往他頭上狠命扣屎盆子,他也一臉死相;換了注重信譽的本分商人,即便耗費巨資也要打官司挽回清白。後者的表現爲啥會這樣?因爲他們在受到侮辱和誣陷時,精神上的苦痛是一秒鐘也不能承受的。部分不明白權利真諦的人,以爲維護權利不過是斤斤計較物質利益的得失。嗤!沒見識!淺人之見。好比我有一件東西是從別人那裡奪來的,對方上法庭控告我,他所訴訟的目的,不是因爲這件東西值幾個錢,而是要爭回他擁有這件東西的主權。所以往往有人在打官司之前,聲明官司贏了所獲得的賠償全數捐給慈善機關。——如果他打官司只是爲了爭回物質利益,那他這麼做又何必呢。所以這類訴訟,性質是道德訴訟,而不是經濟訴訟。如果是爲了經濟利益訴訟,那他必先撥打算盤算計:“我訴訟費要花多少,打贏官司能得到多少賠償,跟墊付的訴訟費相比,有賺頭還是倒貼錢。”有賺頭就採取訴訟,倒貼錢就偃旗息鼓,這是俗人的行徑。像這種利益計算,對於偶然的財產損失,可以用用。比如,不小心東西掉河裡了,要僱人撈上來。在這件事情上,計算一下掉進河裡東西的價值跟要付出的打撈費哪個高哪個低,理所當然。因爲打撈的目的就是爲了挽回經濟利益。但爭權利卻不一樣,目的不是爲了經濟利益。所以重視權利的人和算計利益的人,人格不在一個檔次。貪圖眼前苟安,算計蠅頭小利,必然看待權利如裝飾品,有利可圖就不放手,無利可圖就誰願意要就給誰。這正是兩種人人格高下的分水嶺。

歷史上藺相如在澠池會上跟秦王抗爭,放話:“我的頭跟和氏璧同碎!”有人可能會想,趙國那麼大,爲啥捨不得區區一塊和氏璧,非要跟強大的秦國抗爭到底呢?假設趙國真的捨不得和氏璧,那麼不惜摔碎它又是從何說起呢?由此可見,不惜璧碎,不懼殺頭,不畏強敵,不避國難,堅不屈服,是因爲有更重要的東西要維護。那就是權利。耶林的書裡又說:“英國人在歐洲大陸旅遊,有時碰到旅館方面多要房費,總是嚴辭拒付。如果旅館方面糾纏不休,那麼英國遊客寧願滯留幾天也要把問題理論個水落石出。這樣一來,需要花銷的旅費比起先前旅館方面多要的數目明顯多了好幾倍,但英國遊客就是不讓步。缺乏見識的人總不免嘲笑英國人不會算經濟賬,哪裡知道英國遊客所爭得的幾先令,實在是日不落帝國屹然傲視世界的要件。因爲根深蒂固的權利思想和敏銳發達的權利直覺,是英國人建立國家的原動力。假設換成一個奧地利人5——一個跟前面那位英國遊客地位相同、財力相同的奧地利人——遇到這樣的事,他會怎樣應對呢?肯定在心裡合計:‘只多要這麼幾個錢,不值得跟他糾纏。’於是扔下錢摔門離去。卻不知道英國遊客所拒付的也就是奧地利人不計較的那幾先令,折射出了豐富的內涵。那就是兩國數百年來的政治發達和社會變遷,都從這幾先令中反映出來。”沒錯!耶林的話真是說到點子上了。我們中國人不妨捫心自問一下,自己的權利思想是接近英國人,還是接近奧地利人。

有的讀者可能嫌上面的例子微不足道,那麼再舉一個大例子。比如有兩個國家,甲國用侵略手段霸佔了乙國鳥不拉屎的一里地。那麼乙國是默認呢?還是奮起抗議呢?還是在抗議於事無補後出動軍隊武力奪回呢?要知道,戰事一發生,極可能國庫耗盡,民財用盡,甚至數十萬將士戰死沙場;城市中的高樓大廈或者鄉村中的土坯茅屋,極可能夷爲平地。代價如此高昂,跟一里地比較起來,何止百倍、千倍、萬倍,付出這麼大的代價,只爲了奪回鳥不拉屎的一里地,如果算一筆經濟賬,發動這樣的戰爭豈不是蠢透了?但是話不能這麼說。

難道不知道一里地被霸佔你不敢反抗,人家會霸佔你十里,霸佔你一百里,霸佔你一千里,你最終不得不把全部領土送上對方纔會罷休嗎?你這種不敢面對戰爭衝突只想着談判解決問題的懦夫行徑,徹底使國家喪失了在地球上立足的資格!

所以說,被人訛詐幾先令選擇不吭氣,那麼自然也會發展到對於莫須有的死刑罪名低頭認罪;被人霸佔了一里地不奮起抗爭,那麼自然也會發展到把全部國土送給敵國而乞求共存共榮。這樣的佐證不用到別的國家找,看一看我們中國,任誰都會無地自容!

不用跟盎格魯-撒克遜人比,也不用跟條頓人比,更不用跟歐洲的白種人比,只試着跟就近的日本人比。四十年前當美國的一艘軍艦開到日本,不過是測量一下海岸線,日本人就不幹了。全日本不管是政府官員、知識分子、農民、工人、商人、出家人……沒有一個不是怒目切齒,遊行抗議,風起雲涌;最終舉國一致尊王攘夷,成就維新大業。而我們中國當時圓明園被英法聯軍燒燬,被迫簽訂《南京條約》,割讓香港給英國,被迫開通五口通商口岸……試問當時我們中國人情緒上有啥表現?當八年前俄、德、法三國逼迫日本歸還它所侵佔的我國的遼東半島,這不過是讓它把從別人手裡搶來的東西還給原主,而日本人仍然不心甘,全日本不管是政府官員、知識分子、農民、工人、商人、出家人……沒有一個不是怒目切齒,遊行抗議,風起雲涌,叫囂擴張軍備,臥薪嚐膽,到現在仍然耿耿於懷。而我們中國當時割讓膠州、旅順等六七處海港作爲列強的軍港,並任由列強在自家領土上劃分勢力範圍,之後英法聯軍攻入北京,京城周邊也跟着遭受蹂躪塗炭,試問當時我們中國人情緒上有啥表現?當時全中國人的頭腦加在一起竟然不知道抗議一句:“中國的主權不容侵犯!”唉!權利在手卻感覺不到——更不用說懂得珍惜以之爲榮了,權利被奪也感覺不到——更不用說會心生屈辱引以爲痛了。一句話:我們中國人缺乏權利思想。

我們中國曆來的思想家總是提倡“寬柔以教,不報無道”,提倡“犯而不校”,提倡“以德報怨”,這當然是思想家根據他所處的時代有感而發。人們偶爾高風亮節一把也沒什麼不可以,然而後世的一些俗蛋卻逮着雞毛當令箭,大張旗鼓地鼓吹這些主張藉以掩飾他們那害怕衝突、逆來順受的劣根性,以致讓一代又一代的中國人上當受騙、積非成是。比如說什麼“百忍成金”,說什麼“唾面自乾”——這在社會上竟然成了做人美德!想想看,一個人竟然“修煉”到了“唾面自乾”的地步,恐怕世界上最麻木不仁、最不要臉的人在他面前也會自慚形穢!如今一小撮人竟然煽動全社會向這樣的人看齊,煽動全社會以自輕自賤爲做人美德,等於是要讓全中國人成爲無脊樑、無血性、無氣節的廢物!我××××我真不知道說他們啥纔好!中國社會幾千年下來,受這樣的毒素侵蝕,人們習非成是、一錯再錯。這樣的毒素主張,使得有志氣的人不被理解、動輒得咎,而膽小鬼卻窩囊有理、振振有詞,遇到勢力比自己強的人,一開始是退讓,再往後是懼怕,到最後就是諂媚。毒素主張擴散的結果,就是窩囊廢越來越窩囊,市井惡霸越來越霸道,國民全體的奴隸根性一天比一天深。跟個人打交道奉行“窩囊有理”,跟團體打交道奉行“窩囊有理”,跟政府打交道奉行“窩囊有理”,跟外國打交道奉行“窩囊有理”……置身在這生存競爭的世界鬥獸場,我不知道中國如何立足!中國人如何活命!

大體說來,中國講求仁,西方講求義。仁,主要強調我對別人好,別人也會對我好,落腳點是我對人如何如何;義,主要強調我做好自己該做的,不佔別人便宜,也不容忍別人佔我便宜,落腳點是我堅持自己的原則。仁和義哪一個是人類品德的終極指歸?在千萬年後的大同社會我不敢給出答案,但是在今天,我認爲是義。義實在是導引社會到達道德頂點的必經之路。一個人總是對別人好,替別人考慮,甚至毫不利己,專門利人,不好說他是剝奪了對方的自食其力權,但是一個人要是總等着別人對自己好,替自己考慮,替自己包辦一切,那他純粹就是放棄了自己的謀生權利。社會上出現的毫不利己的人多了,那麼同時出現的不勞而獲的人也肯定增多。變相說來,是毫不利己的人促成那些喜歡吃現成的人的人格一天天低下。一百多年前的西方社會,政府主動負擔貧民的衣食住行,結果貧民越來越多。後來政府明白自己不能充任慈善機關的角色,不能成爲懶漢的提款機,於是把負擔貧民衣食住行的政策取消了,結果人民的生活越來越富了。尊重別人的自主權,不越俎代庖替別人大包大攬,纔是正人君子的做人原則。正人君子決不慣任何人的臭毛病。正因爲正人君子的存在,社會上的人才個個自強自立,避免依賴他人成爲寄生蟲。如果一個人揚言要向全社會奉獻愛心,那豈不是在他(她)眼裡,別人都比他(她)弱一個檔次?同理可見,統治者宣揚施行仁政,這種政體並不是理想的。我們中國人老是寄希望於統治者施行仁政,所以碰上好心的統治者,自己就甘做嬰兒,吃喝拉撒睡都由統治者安排吧;碰上暴虐的統治者,只能淪爲砧板上的魚肉,是砍是剁就聽天由命吧。古往今來,好心的統治者極少,暴虐的統治者賊多,所以幾千年下來,老百姓認爲被統治者殺或是剮屬於天命,想躲也躲不過,而權利思想,早就在腦子裡面清空了。

楊朱說:“人人不損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我過去最看不慣這句話,現在想想,楊朱說的也並非沒有道理。他提倡人人不利天下,固然是缺乏公德的表現;但他提倡人人不損一毫,卻也是維護自身權利的表現。6一個人再利己,再不願意被人佔便宜,也不至於利己到把自己的一根汗毛當作寶,之所以不容許別人奪走一根汗毛,不是捍衛汗毛,而是捍衛自己對汗毛的所有權(即主權)。這是維護權利維護到毛孔的至高表現。維護每一部分的權利,就等於維護整體的權利;維護每一個人的權利,就等於維護國家的權利。所以要維護國家的權利,必然要從每個人都維護自己的權利開始。人人對於自身的一根汗毛決不拱手讓人,那麼誰還敢圖謀奪取他人的一根汗毛?所以楊朱說的“天下治矣”,並不是空話。(西方有思想家強調:“人人要享有自由,必須從尊重他人自由開始。”這跟楊朱的主張所採用的邏輯相同,只不過前者不如楊朱闡述得深入、系統。)但話說回來,楊朱並不是一個真正理解權利思想的人。他強調人要守住權利不要喪失,卻不知道人只有懂得運用權利,權利纔有生命。所以,放浪形骸、耽樂賦閒、順其自然、避世厭世,都是扼殺權利的劊子手,而楊朱卻津津樂道宣揚。以這樣的心態享受權利,跟吸食毒品追求永遠康樂有啥區別?!所以歷史上我們中國雖然盛行過楊朱的思想,但只是感染了他“人人不利天下”的流毒,並沒能施行他“人人不損一毫”的維權主張。這都是因爲權利思想薄弱造成的。

維護權利,不單單是個人對自己應盡的義務,實際上也是個人對羣體應盡的義務。比方說兩個陣營交戰,同一陣營的人都豁出性命抵抗敵人,其中卻有一個人自許熱愛和平,反對暴力,扔下武器跑回家了。這個人這麼不要臉,咱就不說他了。試想,他憑啥能夠跑回家擁抱和平?假設他的跑回家擁抱和平沒有影響到戰局變化,那不用說是同一陣營的人均擔了他應付出的戰鬥力。假設該陣營的人都向他看齊,都扔掉武器準備跑回家擁抱和平,那不用說,這幫人——連最先冒出的那個“和平主義者”——統統都要被敵對陣營解決掉。生活中那些自動放棄權利的人,跟這個例子中的“和平主義者”有啥區別?比兩軍對壘更嚴峻的是,維護權利不是階段性的“戰役”,而是一輩子的“戰爭”。所以要無時無刻奮鬥、爭取、捍衛、運用,權利才稱得上有生機。奮鬥、爭取、捍衛、運用的力度強弱,決定了權利生機的強弱。接着上面那個例子再深入探討一下。一千人的隊伍,當中有一個開小差,對隊伍戰鬥力的影響近乎忽略不計。然而要是一百人乃至幾百人集體開小差,結果會怎樣呢?剩下的人必然要加倍苦戰才能彌補因那些人開小差導致隊伍所喪失的戰鬥力。在這種情形下,即便剩下的人拼盡全力,也難操勝算。假設悲劇發生了,戰死者跟死在開小差者的刀下有啥區別?!維護權利,跟這個例子所要強調的道理是一樣的。每一個國民都捍衛自己的權利,那麼侵犯人權的事情就不會發生。假設有人懼怕衝突,躲在一邊等着沾抗爭者的光,那他就是全體國民的叛徒。爲啥這樣說?因爲他放棄抵抗,等同於給國民公敵添加助力,致使後者更加相信武力壓倒一切,變得越發暴虐。那些見識淺的人,以爲個別人放棄權利,不過是當事人自己吃虧受損失,影響不到大家的利益。這種看法太糊塗了。

權利的爭奪是不會停止的,而要使權利的歸屬明確下來,並得到保障,就需要制定法律。所以具備權利思想的人,必定以爭到立法權爲最高目標。一個羣體所奉行的法律,不管是好是壞,都是由掌握立法權的人制定下來維護他們的利益的。權利思想深的國民,他們的法律必然常常變更,一天比一天完善。這是因爲:最初由少數人憑着強力制定下法律維護他們的既得利益,之後多數人覺悟過來,聯合起來也憑藉強力要求變更法律維護多數人的利益。7權利思想越發達,那麼人人都力爭成爲強者。強者跟強者共處,權力同權力制衡,於是平和善美的法律就形成了。不過要知道,在新法律準備取代舊法律的階段,也往往是鬥爭最艱鉅最慘烈的階段。因爲新法律一出臺,那麼之前依靠舊法律享受特權的階層,利益必然受到削弱乃至收回。所以主張制定新法律的人,等於是對既得利益階層下宣戰書。這樣一來,動力跟反動力相抗,爭端自然無從避免。這實在是社會發展的公例。在這個時候,新權利、新法律能不能確立、頒行,就全看抗爭者有多大勁道了,而跟他們所宣傳的道理是否站得住腳沒有關係。在這個過渡階段,不管是既得利益者,還是主張革新者,都不可能不付出代價。試讀一讀歐美各國法律的演變史,比如,實行憲政,廢除奴隸制,善待傭農,勞力自由,信教自由,等等,哪一項不是經過血風肉雨的洗滌催生出來的?假使革新者見好就收,或是知難而退,或是姑息讓步……只要是稍稍遷就既得利益者,那麼自己這方面退一步,對方必然進一步,而所主張的新權利,必然胎死腹中。

我們中國人幾千年來搞不清權利是什麼樣子,也不能不說是因爲一些糊塗讀書人的糊塗主張造成的。簡單說來,權利的誕生,跟人的出生大體相同,“分娩”所經歷的陣痛是避免不了的。正因爲權利的獲得很艱難,所以維護起來纔會盡心盡力。這樣就使得國民跟權利關係的密切度,形同母子。母親分娩孩子,實際上是拿她的性命做賭注。所以她對孩子的愛不是其他人和事能夠替代得了的。權利不經過艱難爭取而擁有,就好比大雁產下的卵,隨時都會被猛禽走獸奪走。權利如果像慈母抱在懷裡的心肝寶貝,即便有成百上千的禽獸想要侵奪,慈母會放手嗎?禽獸能得逞嗎?所以權利經過血風肉雨的洗滌爭到手後,就永遠不會放手。讀者要是不信,請觀察日本人民擁護憲法的力度跟英美人民擁護憲法的力度,雙方哪一個強,哪一個弱。像這樣,那些只知道鼓吹仁政的人,實在不具備談論立國之道的水平。而那些盼望統治階級施行仁政以便自己得到一丁半點權利的人,更不用說是骨子裡充滿亡國的劣根性。

一門心思提倡仁政都行不通,更別說主張虐政了。大體而言,人類產生權利思想,屬於先天就具備的良知良能。至於後來發展到各人的權利觀念有強有弱,有隱匿起來的,有趨向消亡的,這是什麼原因?往往是所受國家歷史政治的影響不一致造成。看一看古今中外的亡國史,最開始並不是沒有國民起來抵抗暴政追求自由以圖國家有個光明前景,但架不住統治階級一而再再而三地拘禁殺戮,這樣民風一天天萎靡,一天天衰頹,一天天不堪一擊。久而久之,原本存在於心底的強烈濃郁的權利意識,越來越弱,越來越淡,最終認爲遙不可期,於是一天天覺得受管制、受打壓,是命中註定,認命了。這樣幾十年下來,幾百年下來,幾千年下來,國民的權利思想連根斷絕。這固然是因爲國民不能強悍到底導致,但統治階級的罪惡,又豈能推卸!歷史上像這樣對待國民的統治集團,有一個把政權延續到今天的嗎?即便有一兩個,也是一年不如一年,眼看着就快斷氣了。統治集團這樣對待國民,絕對是形同自殺。但統治集團自作孽不可活,算它活該,可最令人痛心的是,整個國家都要陪葬!

一個個老百姓合在一起,統稱國民;一個個私人的權利合在一起,統稱國權。所以要培養國民思想、國民感覺、國民行爲,而不願意培養老百姓形成自己的思想、感覺、行爲,終究是無用功。國民強的國家是強國,國民弱的國家是弱國,國民富的國家是富國,國民窮的國家是窮國,國民無恥的國家是無恥國。國家都已經是無恥國了,還想在世界上立足,有這個道理嗎?有這個道理嗎!國民受貪官污吏巧取豪奪不敢反抗低頭任命,必然在國家領土被他國侵佔時置身事外不當回事。國民在權貴面前低三下四、奴顏婢膝、搖尾乞憐,必然會在八國聯軍侵佔北京之後,家家門頭高掛順民旗,個個出門送水送飯諂媚侵略者!把老百姓比作你的一件器物,如果器物堅固,任何東西都別想侵入它;如果器物本身有缺口,或者被你打出缺口,那麼你能侵入它,別人佔有它之後,也能“出入”它。統治集團爲了政權穩固,採取虐政把老百姓打壓成窩囊廢,只允許他們磕頭作揖、逆來順受、喊萬歲、喊英明,那麼等到外敵入侵,“窩囊廢”必然見風使舵、反攻清算、賣身新主子、奔向新生活。就好比一個惡霸霸佔了一個民女,平時由着性子蹂躪她、摧殘她,這個惡霸日後在跟人火拼時,指望民女跟他一致對外、同生共死,可能嗎?統治集團平時拿老百姓不當人看,要打就打,要罵就罵,盤剝豪奪,殺人如草,所採用的暴政手段不斷花樣翻新、與時俱進,非要把老百姓的禮義廉恥掃蕩乾淨才心滿意足。等到老百姓廉恥喪盡、無情無義後,一旦敵國的戰艦侵入海疆,一旦鬼子大兵兵臨城下,想煽動、逼迫他們去衝鋒陷陣、保家衛國,跟沒經過懷孕就想抱兒子有啥區別?跟想把沙子蒸成大米飯有啥區別!歷朝歷代都這樣亡國,爲啥都跳不出週期律?想過沒有!

再強調一句:國家就好比是樹,而國民具備權利思想就好比是根。把根斷了,即便讓樹的枝葉裝點出一派紅火熱鬧的繁茂景象,最終樹的命運也必然是枯死。趕上遭受風吹雨打,樹的滅亡更是指日可待。即便沒遭受風吹雨打,而天旱日曬,也早晚導致樹萎黃凋敝。扼殺了國民的權利思想卻指望他們抵抗外患,就好比是讓枯樹對抗疾風驟雨,摧枯拉朽,不在話下。即便國家沒有外患逼近,統治集團親手釀就的內亂根源也隨時爆發。我發現全世界——除印度、非洲、南洋等國家外——沒有一個國家的國民權利思想比我們中國弱的。孟子說過:“缺乏教化只知道吃喝拉撒睡的人,跟禽獸沒啥兩樣。”如果採用羅馬法的法理,而用邏輯推論,孟子說的話豈不是實話?這麼大的國家,四萬萬人滿足於像禽獸一樣活着,天下還有比這更不要臉的事嗎?我同胞還知道要臉嗎?!

作爲執政者,要以不摧毀扼殺國民的權利思想爲執政方針;作爲教育者,要以培養國民養成權利思想爲教育宗旨;作爲普通百姓——不分知識分子、農民、工人、商人……男人、女人——都要以堅守權利爲做人原則。國民的權利因爲政府壓制得不到實行,國民就要跟政府爭;政府看到國民向自己爭權利,就得學會讓。要使我們中國的國家權利跟世界上其他國家的國家權利處於同等地位,一定先要使我們全體中國人的人權跟世界上其他國家人的人權處於同等地位,一定先要使我們中國人在自己國家中享受到的權利跟其他國家的人在他們各自國家中享受到的權利等同。這樣,中國纔有救!這樣中國纔有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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