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自由

“不自由,毋寧死!”這句話是十八、十九世紀歐美國民建立國家的初衷。自由,適合當下中國的國情嗎?有道是:自由,是天下公理,是人生必備,放在哪個國家,都適合。然而,有真的自由,有假的自由;有完全的自由,有偏頗的自由;有文明的自由,有野蠻的自由。在今天,“自由”、“自由”已經成了年輕人的口頭禪,然而我要說:“我們中國人想要享有完全、文明、貨真價實的自由福氣,不能不先弄明白‘自由’到底是啥東西。”請聽我講來。

自由,跟奴隸正相對。全面考察歐美國家的自由發展史,表現在四個領域:一是爭政治的自由,二是爭宗教的自由,三是爭民族的自由,四是爭經濟的自由。政治自由,是指政府不能剝奪人民的自由;宗教自由,是指教會不能剝奪教徒的自由;民族自由,是指外國勢力不能剝奪本國人民的自由;經濟自由,是指資本家和工人相互依存各保自由。政治自由的體現,又可以從三個角度闡釋:一是對於貴族而言,平民能保障自己的自由;二是對於政府而言,全體國民能保障自己的自由;三是對於母國而言,自治地人民能保障自己的自由。自由在現實生活中的實行,即如以上所述。

踐行自由精神,產生的結果,分爲六項:(一)四民平等問題。在一個國家中,不管任何人,都不許有特權。這是平民對於貴族統治所爭來的人身平等自由。(二)參政權問題。只要是在一個國家中出生並生活的人,成年之後就具有公民資格,具有參與國家大事的政治權利。這是全體國民對於政府爭取到的政治自由。(三)屬地自治問題。只要是部分國民在他們新開闢出的土地上生活,他們便可以建立自己的自治政府,他們所享有的權利仍然跟在本國時等同。這是自治地對於母國所爭得的自治自由。(四)信仰問題。人民想要信奉哪種宗教,全憑他們自己選擇,政府不能設立國教束縛干涉。這是教徒對於教會所爭得的信教自由。(五)民族建國問題。一個國家的人,形成一個民族,生活在一起,自立自治,不許別的國家或別的民族把持他們的主權,並且不許後者干涉他們的內政(一丁點都不行),侵佔其領土(一釐米都不行)。這是本國人對於外國所爭得的民族自由。(六)工羣問題(日本稱爲勞動問題或社會問題)。凡是靠勞動謀生的人,自食其力,地主和資本家不能把他們當奴隸。這是貧民對於生產資料佔有者所爭得的勞動自由。

回顧近代社會三四百年的歷史,宣傳者不顧個人安危向統治階層發表異議,行動者拋頭顱灑熱血從事實際行動,一撥人被鎮壓,一撥人又接力,屢敗屢戰,永不放棄,所抗爭所要求解決的不就是上面說的若干問題嗎?所爭到手的也不就是上面說的幾項自由嗎?下面講一下大體過程。

過去希臘、羅馬最初的政體,所制定頒佈的政策措施,都是代表着公民利益的,所以二者的共和自治制度,很是發達。但是希臘完全是貴族執政,他們眼裡的公民,只是國民中的一小部分,農民、工人、商人以及奴隸,不在他們公民定義的範圍之內。而羅馬統治者眼裡的公民,不過是指生活在都會中的拉丁民族,其他他們所統治的屬地上的人民,不在他們公民定義的範圍之內。所以公民享有政治自由,雖然是從希臘開始,然而貴族對平民,母國對屬地,外國對本國,地主對勞工,發生的種種侵奪自由現象,仍然還是老樣子。到了耶穌教派興起,羅馬帝國建立,宗教和政治開始氾濫。歐洲進入中世紀,武力決定一切,文化先進國也不能阻擋文化落後國的鐵蹄,文化遭受蹂躪,就不用說了。到了後來,羅馬皇帝跟羅馬教皇分別管控人們的物質世界和精神世界,致使人們備受掣肘動輒得咎。所以說中世紀,實在是歐洲的黑暗時代。等到十四、十五世紀以後,馬丁·路德出現,提倡宗教改革,思想自由深入人心,光明天地才幡然出現。再往後二三百年,其他國家或是對內抗爭,或是對外殺伐,血流成河,屍骨成堆,天地變色,神鬼動容,都是爲了這一件事。這是爭取宗教自由的時代。等到十七世紀克倫威爾在英國發動革命,十八世紀華盛頓在美國領導獨立,以及沒過多久法國爆發大革命,就此,革命狂潮,席捲全歐。各個國家接連爆發的革命運動一發不可收拾,使得地中海以西,一直到太平洋東岸,沒有一個國家不爭取實現憲政;加拿大、澳洲等許多殖民地國家,沒有一個不爭取實行自治,一直到今天,這股風潮仍然沒有停歇。這是爭取政治自由的時代。從十六世紀開始,荷蘭人謀求擺脫西班牙的統治,奮戰不息四十多年,之後其他國家紛紛仿效。到十九世紀,民族主義已盛行於世界。意大利、匈牙利向奧地利抗爭,愛爾蘭向英國抗爭,波蘭向俄羅斯、普魯士、奧匈三國抗爭,巴爾幹半島上的各個國家向土耳其抗爭,一直到現在的布爾向英國抗爭,菲律賓向美國抗爭,之所以如此不惜生命抗爭到底,都是爲着踐行“跟我不是一個民族,不得強佔我主權”的誓言。雖然他們爲之奮鬥的目標,有的實現了,有的沒實現,但他們的精神都是相通的。這是爭取民族自由的時代。(民族自由實現沒實現,大半由它實行的政治制度決定,所以民族自由跟政治自由的界限不是很鮮明。)十九世紀以來,美國頒佈禁止奴隸制法律,俄國廢除農奴制度,經濟界大受影響。而二三十年下來,行業同盟罷工的事情越來越頻繁;工廠相應的禁止條例也陸續發佈。從今往後,這一問題鐵定成爲全世界都要面對的問題。這是爭取經濟自由的時代。以上種種,都是西方社會四百年來改革進步的總的目標,而他們距離徹底實現這些目標也不離十了。他們是遵循什麼原則這麼幹的呢?——“不自由,毋寧死!”這句話使他們聳動,使他們鼓舞,使他們戰天鬥地,雖死無憾。爲自由,灑我熱血;爲自由,捐我體軀。

下面將近代以來世界上爭取自由的大事件列一個表,供讀者參閱:

時間

事件

所爭自由的領域

1532年

舊教徒與新教徒達成條約,容許信教自由

宗教上的自由

1524年

瑞士信新教,各市府開始聯合實行共和制度

1536年

丹麥國會開始確定新教爲國教

1570年

法國內訌暫時平息,新教徒開始享有自由

1598年

法國同意新教徒有參政權

1648年

同西班牙苦戰四十年,荷蘭得以自立

民族上的自由(也因宗教引起)

1618—1648年

西班牙、法蘭西、瑞典、日耳曼、丹麥等國連年爆發戰爭,最終確定新舊教同享平等權利

宗教上的自由

1649年

英國人處死國王查理一世,實行共和制度

政治上的自由

1776年

北美合衆國宣告獨立

同(殖民地的關係)

1789年

法國大革命爆發

同(貴族平民的關係)

1822年

墨西哥獨立

同(殖民地的關係)

1819—1831年

南美洲各國獨立

1832年

英國改正選舉法

1833年

英國向它統治的各殖民地頒佈禁奴令

經濟上的自由

1848年

法國第二次革命爆發

政治上的自由

奧地利維也納革命爆發

匈牙利建立新政府,第二年奧地利、匈牙利開戰

民族上的自由

意大利革命爆發

日耳曼謀求統一沒成功

意大利、瑞士、丹麥、荷蘭發佈憲法

政治上的自由

1861年

俄國解放農奴

經濟上的自由

1863年

希臘脫離土耳其獨立

民族上的自由

波蘭人抗拒俄國,戰爭爆發

美國南北相爭爆發

1867年

北德意志聯邦建立

民族上與政治上的自由

1870年

法國第三次革命

政治上的自由

1871年

意大利完成統一

民族上與政治上的自由

1875—1878年

土耳其所屬黑山-塞爾維亞、波斯尼亞-黑塞哥維那等國,都宣告獨立

民族上與宗教上的自由

1881年

俄皇亞歷山大二世承諾頒佈憲法,不久被虛無黨刺殺

政治上的自由

1882年

美國大同盟罷工爆發,之後各國罷工相繼發生,連年不斷

經濟上的自由

1889年

巴西獨立,實行共和制度

政治上的自由(殖民地的關係)

1893年

英國頒佈愛爾蘭自治案

民族上的自由

1899年

菲律賓同美國發生戰爭

布爾同英國發生戰爭

1901年

澳洲自治聯邦建立

政治上的自由

由這個表看來,世界上幾百年來發生的大事,哪一件不是由“自由”作爲原動力催生的呢?這些人們爭取這些自由,所處的時代不同,所在的國家不同,所需的自由種類不同,所以他們爭取自由的領域也不同,然而說到“付諸行動不作空談”、“應對公敵不謀私利”卻是他們共通的宗旨。

把前面提到的六大問題拿到我們中國考量一下。第一條四民平等,中國不存在這一問題。因爲我們中國從戰國時期開始,就廢除了世代做官的制度,並且社會分層的陋習,也早就被消滅。第三條屬地自治,中國不存在這一問題。因爲我們中國在境外沒有開闢殖民地。第三條信仰,中國更不存在這一問題。因爲我們中國不是宗教國家,幾千年來沒有爆發過宗教戰爭。第六條工羣,以後可能會出現這一問題,但現在卻不存在。因爲我們中國當前市場還處於沉滯狀態,競爭不劇烈。但是我們中國當前亟待解決的是,第二條參政問題,以及第四條民族建國問題。導致這兩個問題出現的背後原因是相關聯的,如果解決了乙問題(即民族建國),那麼甲問題(即國民參政)自然也就跟着解決。反過來說,如果解決了甲問題,那麼乙問題雖然不能跟着解決,但也沒有壞處。鑑於這個原因,我們中國人所認識到的自由觀念,以及爭取自由的途徑,就可以想見了。

自由的界定是:“人人自由,但以不侵犯他人自由爲前提。”有人要說,既然不許我侵犯別人的自由,那我也太不“自由”了。爲什麼要把不侵犯他人自由作爲擁有自由的前提呢?因爲我們談的自由,是指團體的自由,而不是指個人想幹什麼就幹什麼的那種“自由”。野蠻時代每個人想幹什麼就幹什麼,“自由”得很,但是這樣的結果是,團體的自由沒有了,也就是說,團體消亡了。文明時代團體的自由發達,個人的“自由”也就被遏制了。團體自由跟個人“自由”有一定的比例分配,絲毫不允許後者越界。如果把個人想幹什麼就幹什麼的“自由”作爲自由的定義,那麼全世界的人都比不上我們中國人“自由”。豪紳在村子裡說一不二,受侵害者無力反抗低頭認命;奸商拖欠債款不還,上當受騙者沒有半點辦法。然而話說回來,人人又都是潛在的豪紳,人人又都是潛在的奸商,人人又都“自由”得老天爺都管不着。不光是這樣,在一國首都北京城,甭管男的女的,都拿大街當廁所,多自由啊!一般市鎮,不分老的小的,都拿鴉片當米飯,多自由啊!要是在文明國家,這樣做的結果,輕的要被罰錢,重的要被拘押。像這樣的事情,如果一件一件抖摟出來,數不勝數。這麼說來,是中國人自由,還是外國人自由?爲什麼不把中國樹爲自由國家的標杆,而偏去推崇外國?因爲中國人的“自由”,屬於野蠻自由,正是文明自由的死對頭。文明自由,是法律範圍內的自由,人的一舉一動,就好像是出自設置了固定程序的機器一樣,被規範得明明白白;人的一進一退,就好像軍隊演練兵操一樣,步伐手勢都有章可循。這在野蠻人看來,必然認定是世界上最要命的不自由。文明自由爲什麼表現得這樣“死板”呢?因爲世界上沒有一個羣體能夠在成員無組織無紀律的狀態下,跟其他羣體競爭。羣體和羣體的競爭不會有停下來的時候,那麼羣體內部凝聚力的增進也不容許有鬆懈的時候。假如羣體成員濫用自由,以致侵犯其他成員的自由,以致侵犯羣體的自由,那麼顯然羣體就難以保全了,勢必會被別的羣體徵服而成爲後者的奴隸,到這時候,羣體成員還有什麼自由可供自己享用?所以真正自由的人,必然懂得服從。服從什麼?服從法律。“法律是我認同的,能夠保護我,使我自由;也能夠約束我,避免我放縱。”這是英國人的信條。世界上各民族中,最富有服從性的人,不能不首推英國人,而最能夠享受自由的人,也非英國人莫屬。大家難道不明白服從是自由之母嗎?唉!當下的年輕人沒有一個不是談自由談得唾沫橫飛,以此證明自己具有文明思想,然而很少有人會細細思量西方社會所強調的自由的性質,拿我們前面提到的六大問題,哪一項不是事關社會公益?哪一項是供私人放縱私慾藉以掩人耳目的呢?今天不以自由的名義對內爭取憲法,不以自由的名義對外伸張國權,只是道聽途說人云亦云搬弄自由學說的一兩個斷面,方便自己破壞公德牟取私利,完全是倒退到野蠻時代的野蠻時代。別人批評兩句,還腆着臉狡辯說:“這是我的自由!”我很憂心這樣的“自由”表現不單會成爲政府實行的口實,而且實在是影響中國前途的公敵。

“愛”主義,是天下公認的好主義,有人在這裡一門心思愛自己,而自稱是實行“愛”主義,能行嗎?!“利”主義,是天下公認的好主義,有人在這裡費盡心思圖利個人,而自稱是實行“利”主義,能行嗎?!“樂”主義,是天下公認的好主義,有人在這裡心安理得縱慾享樂,而自稱是實行“樂”主義,能行嗎?!所以說,古聖先賢確立宗旨改良社會,都不是爲個人打算。個人利益同羣體利益比較,羣體利益大於個人利益;羣體成員多謀求羣體利益,少計較個人得失,這是羣體發達進步的重要途徑。當羣體利益跟個人利益發生衝突的時候,往往要不愛己、不利己、不樂己,以求達到愛羣體、利羣體、樂羣體的目的。佛家說:“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佛家這麼說,難道目的不是爲了拯救衆生脫離地獄嗎?而他着手的方法,就是自己主動下地獄。類似這樣,仁人志士只有不計身形憔悴、心力勞疲,甚至長期處於不自由的境地,才能爲自己所愛的羣體、國家爭取到日後的自由。這個道理是再明白不過了。今天社會上談論自由的人,不想着乾點正事以促進自己所在的羣體或國家通往自由的道路,而只是對於自己的針頭線腦、吃穿用度呶呶不休強調有支配的自由。這跟別人到他那兒蹭頓飯吃他就給人臉色看,卻辯稱他是遵循功利派哲學有啥區別?這跟整天喝酒、賭錢、耍無賴,卻辯稱他是遵循快樂派哲學有啥區別?《戰國策》裡記載的“有學儒三年,歸而名其母者”8故事,我看今天誤解自由定義的人所持的邏輯跟故事裡那個人所持的邏輯一樣。

那麼自由在個人身上就得不到體現了?這是什麼話!團體自由是個人自由的源泉,人不能離開團體生存,不能拋開團體要求自由,團體自由如果得不到保障,必然會有別的團體從外面侵犯、壓制、掠奪,到那時候個人更談不上自由了。就好比人的身體,如果放縱口的自由,想吃啥就吃啥,吃出病來,到那時候連口固有的自由都失掉了;如果放縱手的自由,操傢伙殺人,刑罰臨頭,到那時候連手固有的自由都失掉了。所以說吃飯喝水一舉一動,看似受到種種限制,其實正是爲了肢體器官永保自由,這在跟他人交涉往來時尤其表現得突出。下面我進一步談談一身自由的事。

一身自由,就是“我”的自由,主要是指心靈的自由。每個人都有兩個“我”:一個“我”是衆人眼裡的具象的我(比如身材高大,四處亮相,等等);一個“我”是具象的我的代表抽象化,就是指心靈。別人強迫我爲奴隸不是最可悲的,最可悲的是我自甘爲奴;自甘爲奴不是最可悲的,最可悲的是我成爲自己心靈的奴隸。莊子說:“人最悲哀的事莫過於心死,相比而言,軀體消亡倒排在第二位。”我要說:“人最大的屈辱莫過於成爲自己心靈的奴隸,相比而言,淪爲他人的奴隸倒排名往後了。”別人強迫我爲奴隸,我內心抗拒,有朝一日奮起抗爭可以掙脫他的魔掌。——十九世紀各國發生的民變就是這種情形。我習慣了奴隸的地位,他人或是出於善良天性,或是迫於正義輿論,也可以將我從水深火熱之中解放出來。——美國的解放黑奴就是這種情形。唯獨自己成爲自己心靈的奴隸,責任全在自己,別人幫不上任何忙。就好比繭裡的蠶,吐絲自縛;就好比鍋裡的膏脂,自我煎熬。所以要求得真自由,一定要首先從避免淪爲心靈的奴隸開始。

下面我先談心靈奴隸的表現種類,然後再談掙脫的方法。

一、不要成爲古人的奴隸。古代的聖賢豪傑,都是對社會進步有大貢獻的人,我們崇敬他們,理所應當。然而即便這樣,古人是古人,我是我。那些對社會進步之所以能做出貢獻的古人,不就是因爲他們具有自我意識嗎?如果不是這樣,只知道盲從先輩,那麼聖賢之後再無聖賢,豪傑之後再無豪傑。比如說孔子學習堯舜,我們學習孔子,想沒想過,孔子所以能成爲孔子,必然有他獨立於堯舜思想之外的東西。假使孔子甘爲堯舜的思想奴隸,那麼他的聲名就不會從歷史上傳到今天。讀者對我這句話感到吃驚啦?何不想想社會是越發展越進步的,人的頭腦是越進化越聰明的,大思想家的主張也不過是對一定時代、一定範圍的人有用,絕不可能對千百萬年之後的人們仍然有用。西方的景教,在中古的時候,何嘗不是世界文明的中心點?到了後來,束縛越來越嚴重,弊害也就層出不窮,非得靠馬丁·路德、培根、笛卡爾、康德、達爾文、約翰·穆勒、赫胥黎相繼出現矯正發展,不然的話,西方社會哪會有今天。中國不這樣,大家對於古人的言論主張和行事方法,不但連一句批評的話都不敢說出口,而且對腦中閃現懷疑念頭都自認爲是罪過。我有自己的腦子,對別人說的話,要開動腦筋想一想!想一想哪些是值得信服的,哪些是應當存疑的,怎能夠讓別人主宰自己的思想呢!然而大家都沒這個勇氣!我不知道拿什麼來打比方……拿義和團的現象來對照着說明一下吧。義和團的法師披髮揮劍,上躥下跳,唸唸有詞,旁觀者只要稍微動一下腦子,就會發現值得懷疑的地方。然而義和團信徒竟然遍及好幾個省,那麼這些人心中必然懷着某種恐懼,導致他們不敢生疑;要不然就是別有居心,狐假虎威,以遂私慾。總之在成爲義和團奴隸的性質上沒啥區別。我打這個比方,並不是把古人和義和團相提並論,只是強調四書六經的義理,絕對不可能一一都適用於今天。我堅持自己的看法,即便拿刀鋸加身、油鍋煎熬威脅我,我也敢斷言自己說的沒錯。那些委身給古人,替古人鋪牀疊被、端屎倒尿的人,我不知道他們跟義和團的信徒有啥區別。我有耳目,我研究自己看到的、聽到的東西;我有頭腦,我推論證明自己悟出的道理。對於古人,我時而把他們當老師,時而把他們當朋友,時而把他們當敵人,不講主觀感情,只論客觀真理。這多自由!

二、不要成爲世俗的奴隸。人性太脆弱了。“城中好高髻,四方高一尺;城中好廣袖,四方全幅帛。”古人這首民謠已經把這種現象概括了。要說下層人文化水平低,喜歡湊熱鬧,可以理解,那麼看看所謂的知識人呢,湊熱鬧的毛病更加嚴重!晚明時期,全國盛行心學,知識界便到處可見販賣狗皮膏藥的人士;乾嘉年間,全國盛行考據,知識界便蛀書蟲扎堆。要說這是時代變化必然要出現的現象可以理解,那麼看看這幾年發生的事。丁戊之間,全國崇奉西學就像是聞到了肉味一樣爭先恐後;己庚之間,全國諱言西學又像是逃避瘟疫一樣抱頭鼠竄。同一個人,同一項學問,幾年間就發生這樣離奇的變化,沒有別的原因,就是跟風、趕時髦、湊熱鬧、心靈不自由。我看見過耍猴的場面:耍猴人跳,一羣猴子就跟着跳;耍猴人扔東西,一羣猴子就跟着扔東西;耍猴人手舞足蹈,一羣猴子就跟着手舞足蹈;耍猴人笑,一羣猴子就跟着笑;耍猴人大喊大叫,一羣猴子就跟着吵得人頭疼;耍猴人黑臉,一羣猴子就跟着齜牙。俗話說:“一犬吠影,百犬吠聲。”可悲啊!人是高級動物啊!怎麼表現得跟動物沒區別!怎麼自輕自賤甘願同猴、犬爲伍呢?!人能開創新時代最好,不能的話,不被舊時代吞沒也算不錯。大家都在跟風,只有你堅持自我;大家渾渾噩噩,只有你心明眼亮,這纔是大丈夫的風範。這多自由!

三、不要成爲現狀的奴隸。我們在競爭的社會裡生存,周圍的現狀無時無刻不在跟我們爭奪掌控權。突破現狀就走向成功,安於現狀或被現狀壓服就庸碌一世。像這樣,臣服於現狀的人,也可以稱他們爲老天爺的奴隸。老天爺發威、施暴,不管對象是一個羣體,還是一個個人。爲民族謀發展的人如果安於現狀,那麼美利堅就不會爆發獨立戰爭,匈牙利就不會興起自治之師,日耳曼、意大利就只能長期四分五裂,充當奧匈帝國的附庸。爲個人謀發展的人如果安於現狀,那麼猶太人出身的英國首相迪斯累利,哪裡敢指望挫敗俄國建立偉勳?漁家出身的美國總統林肯,哪裡敢期冀解放黑奴完成大業?日本倒幕將領西鄉隆盛就會臨難變節,意大利開國元勳瑪志尼就會消沉一生。我看到今天國內社會上的所謂明白人,動不動就開口說:“陽九之厄,劫灰之運,天亡中國,無可如何!”他們之所以這麼表現,不是因爲受不了窮日子移志變節,就是因爲被富貴誘惑消弭了鬥志,不爲這兩者所動的人,也沒能挺過遭受武力脅迫的難關。只不過是一件事辦砸了,只不過是一時的潦倒,就將先前顧盼自雄的磊落氣概消弭殆盡!命運到底是個什麼東西,竟能如此輕而易舉宰制人的心靈!

世界上好談命運的人,我們中國人要排第一名,而舉國上下,死氣沉沉,行將就木!自己不知道爭氣,只是低頭認命,這樣的人,不過是自然界的劣等動物,沒有意識的機器罷了。不曾有一絲一毫的自主權,不能實現自己心中的任何願望,這樣過日子的人,活着還幹啥?活着還有啥意思!大丈夫就應當拼搏奮鬥,突破現狀,拋卻羈絆,從心所欲!這多自由!

四、不要成爲的奴隸。一個人喪失掉心靈自由,難道是由他人造成?孟子說:“一個人以前死都不願乾的事,現在他爲了保全宮室的華美,爲了享受妻妾的侍奉,爲了享受窮親戚、窮朋友的長期逢迎,他幹了。這種人性弱點難道無法剋制嗎?”能剋制,但是能剋制的人,少之又少。毒害人的心靈,太厲害了。古人說過:“心靈容易被下半身役使。”身體被役使,還有希望擺脫;心靈被役使,能有啥辦法呢?心靈被外物役使,還有希望脫離出來;心靈被自己的下半身役使,能有啥辦法呢?身體一天不與心靈相合,那麼一輩子都只能陷溺於感官物慾,自由意識無從在心底萌發。我見過不少風華正茂的青年,他們身上具備的才氣足以讓他們成就一番事業,然而幾年之後他們便意志消沉,再幾年之後便越發萎靡不振。這也不奇怪,凡是才氣超乎常人的人,也必然非比尋常。有超乎常人的才氣,有非比尋常的,卻沒有非同凡響的道德心規範自己的行爲,那麼才氣就會淪爲的奴隸,用不了多長時間,就會消失殆盡。所以西方社會近數百年來能夠做出驚天動地事業的人,往往都是具有宗教思想的人。雖然迷信宗教進而成爲它的奴隸並不可取,然而藉此能夠剋制使自己避免降格爲只會下半身思考的動物,然後堅持理想獨往獨來,宗教的助力卻也是不可諱言的。日本明治維新,主持倡導的人,不是得力於王陽明的心學,就是得力於禪宗。近代中國,勳名令國人口耳相傳的人,不能不說是曾國藩;試着去讀一讀他的《曾國藩全集》,看一看他自我修煉、應對逆境的功夫,好不好?世界上從來沒有不從事個人修養而能戰勝逆境成就大業的人。不從事個人修養,只是天天嚷嚷:“我自由!我自由!”實質只是個被感官役使整天辛勞以滿足後者物慾的一個傀儡罷了。我不知道他嚷嚷的自由體現在哪個地方。孔子說:“克己復禮爲仁。”己,相對衆人而言,個人自稱爲“己”,相對個人的本心而言,“己”可理解爲“物慾”。所剋制的對象是己(物慾),而剋制物慾的又是一個己(本心)。以己(本心)克己(物慾),可稱爲自我挑戰;挑戰成功,可稱爲強。自我挑戰,以達成功,進而稱強。這多自由!

好,對於自由學說,西方古往今來的思想家,著述數十萬言剖析還不能道盡,才疏學淺的我想要通過這短短的篇幅對它闡釋完整,怎麼可能呢?話雖這麼說,但自由學說的核心理念,已經由當世的學者大略闡釋過了,我不過是就羣體自由和個人自由兩個題目,提煉出兩者淺近直捷的地方,演繹給學界同仁罷了。有熱愛自由的人嗎?不愛自由的人也切勿以敵視自由的心理敵視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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