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十九大代表選舉工作對組織領導方面有哪些措施和要求?
做好十九大代表選舉工作,是一項重大而光榮的政治任務。中央要求,各選舉單位黨組織要切實加強領導,周密安排部署。黨委要負起主體責任,主要領導要親自抓,紀檢機關和組織、宣傳等職能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作。要嚴肅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選舉紀律,堅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預防在先,組織黨員幹部認真學習中央關於嚴肅紀律的各項規定,加強對代表選舉工作的監督和違規違紀問題的查處,堅決杜絕拉票賄選等不正之風。要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和宣傳工作,教育引導黨員、幹部正確對待推薦提名和選舉結果,有針對性地做好被推薦提名而沒有當選同志的思想工作。要積極開展代表選舉工作宣傳,注重宣傳十九大代表的先進性和廣泛的代表性,宣傳生產和工作第一線代表的先進模範事蹟,宣傳代表產生過程中發揚黨內民主、走羣衆路線的新做法新舉措,爲十九大代表選舉工作順利進行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中央強調,各級黨組織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嚴謹細緻的工作作風,認真完成十九大代表選舉各項任務,動員廣大黨員和幹部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周圍,更加堅定地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權威,更加自覺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紮實地把黨中央的各項決策部署落到實處,萬衆一心、衆志成城,爲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不懈努力。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