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見正帶領着一幫尋寶者在努力攻城的,正是之前郝強曾經在“角鬥”挑戰中遇到過的那位光頭。
那時候,光頭遭到了印度人阿賈的暗算,差一點兒死在那裡。幸虧郝強及時地投過去了石頭,因此,郝強也算間接地救過光頭的性命,所以盤起道來,這位光頭還欠着郝強一個大大的人情。
所以,如果此時郝強衝過去和光頭相認,那麼於情於理,光頭必然會選擇跟郝強合作。
光頭也是一位20星的尋寶者,這樣一來,他們雙方便完全可以跟冰霜魔女的隊伍抗衡了。
通過《遠視卡》可以看到,此時此刻,光頭等人已經轟碎了灰谷城的城門,衆尋寶者們士氣正旺。
可是,他們雖然是一副勢在必得的樣子,但應該還不知道城中正埋伏着一幫由另外一支尋寶者隊伍組成的防守者。
如果現在不趕快提醒他們一下,等到他們衝進城堡之後,必然會遭到冰霜魔女等人的進攻,肯定會吃大虧。
想到此,郝強便想着衝出去,給他們提個醒先。
然而,他翅膀都呼扇出來,腳也離開了地面,可思維卻驀地停留到了一個念頭上,使他不得不又降落下來,將翅膀落下。
嘖嘖……
郝強飛快地琢磨着,他自己一直等待的,不就是這麼一個機會嗎?
如果他現在衝過去告訴光頭。那麼光頭等人必然會因爲有所顧忌而撤兵。可是……撤兵之後呢?他們最終面對的,不還是眼前這座城堡嗎?
可那樣一來,一個大好的機會豈不就白白錯過了?
如果光頭等人撤了兵。那麼就算他願意和郝強等人合作,可由於尋寶者們之間的特殊關係,任誰也會有所保留。而且搞不好,還會互相猜忌。到時候,就算兩隊人馬集體出動,也不一定就能贏下冰霜魔女等人!
雖然郝強和光頭有過交情,但彼此之間並不瞭解。所以。這樣的合作,自然就信不過了。
既然信不過。那何不……
郝強眼珠一轉,立刻計上心來。
心裡說話,我何不趁着這個機會,來個——趁火打劫?
想到此。他緊忙跟隊友們說明了情況,並且把自己的注意說了出來。其實,當衆人看到有另一支攻城隊伍參與進來之後,除了對郝強的眼光表示讚賞之外,也已經早有了趁火打劫的意思。
試想一下,當光頭他們衝進城去之後,必然會跟冰霜魔女等人遭遇。一場大戰,自然在所難免。
而郝強等人,則正好可以利用光頭的隊伍與冰霜魔女牽制廝殺的時候。乘虛而入。攻陷城堡,完成任務。
所以,思來想去。郝強根本沒有去和光頭的隊伍接觸的必要。
於是,衆人立刻作出決定,當即收拾行李,準備出發。
然而,當衆人收拾好東西,準備偷襲的時候。問題卻是來了。那時候,是葉飛最先提出來的。說既然咱們現在是要偷襲。可是咱們卻是要偷襲誰呢?是防守的尋寶者,還是那些半獸人?
葉飛這麼一說,衆人這才發現自己只圖佔個便宜去,卻完全忽略了此次挑戰的基礎條件。
要知道,挑戰說明上說,需要尋寶者攻陷灰谷城,便可以取得勝利。
然而,“攻陷”這個詞卻是顯得非常籠統。不知道,是敲破了城堡大門,就算攻陷?還是必須得殺光了所有的半獸人或是守衛者,纔算攻陷?亦或者,是必須將整座城堡化爲灰燼?
如此一來,衆人確是犯起了難。他們甚至都不知道自己該怎樣才能算是完成任務,又何來偷襲呢?
“不管了!尋寶的世界本來就是弱肉強食!”關鍵時刻,還是李莉雅說出了最爲關鍵的話,“既然如此,那咱們就衝着尋寶者去!給冰霜魔女他們來個前後夾擊,只要鬥敗了他們,整座灰谷城,便再也不是問題!”
李莉雅這麼一說,衆人頓覺熱血沸騰。仔細想想,李莉雅說得的確非常有道理,正所謂快刀斬亂麻哦,治標要治本!
既然現在最大的困難,就是冰霜魔女,那麼幹脆趁着光頭隊伍的到來,給他們來個致命一擊!
“這樣……”
見到衆人同意,李莉雅當場佈置戰術。別看這位新加坡隊長看上去很是柔善,可運用起戰術來,卻是既狡猾又毒辣。
她說,尋寶者們之間的戰鬥,和正常的戰鬥有着天壤之別。由於身上有着牛掰的寶物與卡片,那麼不管級別高地,一旦尋寶者豁起命來,哪一個都不好對付。
所以,殺人就要向之前她和郝強聯手斬殺那位7星尋寶者一樣,貴在速度。當對陣一名尋寶者的時候,就要下手快,要等對方來不及、或是捨不得使用自己王牌卡片的時候,就將他一刀拿下。
正因爲這樣,她要求待會兒與冰霜魔女等人對陣的時候,一定要羣起而攻之,用自己最強的火力去攻擊對方最薄弱的地方,這樣才能制敵取勝。
衆人一聽,眼睛更亮了。這個道理看似簡單,可是並沒有多少人能夠想到或是做到,究其原因,還是因爲尋寶者之間的猜忌引起。
在佈置戰術的時候,李莉雅還使出了一招兒更絕的,那就是田忌賽馬的故事。她要求待會兒對陣的時候,一旦冰霜魔女出現,就讓張耀龍與葉飛拼盡全力與其周旋,不是爲了戰勝她,而是爲了拖住她。
至於郝強,李莉雅則要求他和自己一同出手,去對付對方里面實力最弱的。這樣一來,便可以用上等馬、下等馬的戰術,獲得更多的主動。
李莉雅說完,衆人更是沒有任何異議。所以在又商量了幾處細節之後,大家全都戴好對講機,集體出發了。
在路上,郝強也在不停地琢磨着。其實,李莉雅的戰術看上去合情合理,還有殺傷力,可是這裡面卻還存在着一個致命的弊端。
那就是,如此一來,等到他倆聯手殺死了弱小的敵人之後,那麼敵人的儲物戒指,會歸誰所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