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見了之後就趁熱打鐵道,“現在警方主要是查兇殺案,那些違規租房的小事兒都不歸他們管……”
胖女人聽後有些不太相信的說道,“真的嘛?”
我一臉真誠的點了點頭,然後一本正經的胡說道,“當然了,你幫助警方破案抓住兇手,自然就功過相抵了!”
胖女人這時竟然“一骨碌”就從地上爬了起來,然後拍拍身上的土說,“最後租我房子的那小子叫張大明!”
胖女人名叫王紅梅,這處房子是她死去老公留下的產業。 這麼多年她一直將房子分租給外來務工人員。後來政府不允許將一間房子分隔成幾間出租,一時間她的房子就不太容易往外出租了。
去年一月份的時候經朋友介紹,一個叫張大明的男人和他的女朋友租下了這裡。兩人當時會租下這個院子也是貪這裡的房租便宜,可又嫌這裡一件像樣兒的家用電器都沒有!
爲了能將房子租出去,王紅梅最後就只好去二手市場買了電視和冰櫃,這纔算是勉強達到了張大明的基本要求。誰知這個張大明剛租下房子沒幾個月,這一片區域的平房就全都被徵了,王紅梅也得到了一筆可觀的拆遷補償款。
按理說她的房子被徵了,而且拆遷的時間也就定在下半年,所以王紅梅就應該把張大明的一部分租金退還給他。可是王紅梅覺得,自己爲了張大明他們又買電視又買冰櫃的,如果現在就把租金退回去,那自己豈不是非但沒有掙錢,反到還賠了幾百塊嘛?於是她就故意拖着不退,說是什麼時候拆遷辦的人不讓住了,自己再給他退。
結果讓王紅梅沒想到的是,這個張大明比她還狠,竟然一聲招呼都不打,直接就將屋裡的能賣的東西全都賣掉了!等到王紅梅冬天來收拾房子裡的東西時,就發現房子裡除了一張破木牀之外就什麼都沒有了。
趙星宇這時就問王紅梅,“那你冬天來這裡的時候就沒有發現這裡有什麼異常嗎?比如聞到什麼味道?”
王紅梅聽後就一臉後怕的說,“我記得當時是三九天,房子裡面陰冷陰冷的,所以我進來就只轉了一圈就趕緊走了。”王紅梅說到這裡突然想起了什麼,她一臉疑惑的說,“不對啊!我當時進房子裡看了,沒有什麼死人啊!”
趙星宇聽了就沉聲的說道,“屍體被埋在了木牀下面……”
“張大明這個王八蛋!我說他怎麼什麼都賣了卻獨獨將牀留下呢?警察同志,我真不知道他是個殺人犯!否則我是肯定不會將房子租給他的!!”
趙星宇實在不想跟王紅梅再多說什麼廢話,就問她當初的租房合同是不是還在?
王紅梅一聽連忙點點頭說,“在在在!這份合同我一直留着呢,上面還有一張張大明的身份證複印件。那小子是我麻將館的一個朋友介紹來了,我還想着以後要拿着合同去找他要回我的電視和冰櫃呢?!”
根據王紅梅所的那張張大明的身份證複印件,趙星宇他們很快就聯繫上了張大明老家的警察。可惜得到的答覆卻是這個張大明從去年下半年開始,就已經和家裡失去了聯繫。
而王紅梅的那個朋友也根本就不認識張大明,他只是和張大明一起玩牌的時候聽說他想要租房子,這纔將他介紹給王紅梅。
雖然警方現在還找不到這個張大明的蹤跡,不過根據收破爛老頭兒和王紅梅的口述不難分析,張大明在年初租下這裡的時候,身邊是有一個女朋友的。而我在呂豔的殘魂記憶中卻沒有見過這個女人,並且從張大明當時的表現來看,這個女朋友極有可能是因爲一些原因離開了張大明,所以才導致張大明情緒上的失控。
隨後收破爛老頭是在去年8月份的時候得到的相機,這就說明張大明是在那個時候才徹底從這裡搬走的。由此可見,張大明是年初租下了王紅梅的房子,五月末的時候錯手殺死了呂豔,其間他應該是一直將呂豔的屍體冷凍在出租房的冰櫃當中,直到他八月份搬離這裡時,纔將呂豔的屍體取出埋進了牀下面。
其實這個案子從頭到尾我有兩處想不明白的地方,首先張大明爲什麼要將呂豔的屍體埋在牀下呢?這不是掩耳盜鈴嗎?就算我們今天不發現屍體,等到這裡拆遷的時候屍體一樣藏不住啊!再有就是那個張大明的女朋友,她去了什麼地方呢?她是真的離開這裡了,還是也發生了什麼不幸呢?
就目前來說警方手裡的證據不足,他們只能先找到張大明才能徹底搞清夢呂豔到底是怎麼死的,畢竟我所能感覺到的殘魂記憶是不能作爲證據寫入卷宗的。幸運的是汪蓉這頭總算是找到了癥結所在,並且通過警方聯繫到了呂豔的家人,爲她做了一場法事安撫亡魂。
可一切都做完之後汪蓉這丫頭還是沒有恢復正常,當時連黎叔也有點懵逼了!難道說是呂豔還有什麼地方不滿意嗎?
現在想想也就剩沒有抓到殺人兇手張大明瞭,如果說呂豔的陰魂非要等到警方抓到人再肯放過汪蓉,那這小丫頭可就不知道要傻到猴年馬月去了。
黎叔也沒想到自己竟然會被這麼小的事情難住,就考慮要不要像其他的大師和神婆子一樣給小姑娘叫叫魂兒呢?我聽了立刻表示反對說,“不用試了,肯定不管用,否則汪宇也不可能找到你這裡了!”
黎叔想想也是,畢竟這世上又不只自己一個有真本事的,如果只是簡單的收魂兒就能搞定,哪裡還用得着請黎大師出馬啊?
想來想去我就拿起了那臺粉色的拍立得說,“還有相紙嗎?”
汪宇一聽就連忙對我說道,“有!我給小蓉賣了不少呢!”
說完他就回到汪蓉的房間裡一通的翻找,然後拿出一個還沒有開封的拍立得相紙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