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場風花雪月的事(上)

親愛的們,偶不想找任何理上來說我爲什麼這麼久不更新,錯了就是錯了,我是惰性發作了,所以不上來,而且連公告一聲都沒有,就溜了,讓大家在這裡苦苦的等了三個月,今天六一,爬上來一看,看到大家的留言,頓時內疚無比,就想哭了,發現四月的讀者真是好脾氣,我這麼任性這麼不負責任,大家都沒有罵一句,沒說一句重話,只是滿懷遺憾的催一下文,而且收藏也沒少,看到這樣,我真是愧疚得無地自容。爲了感謝大家默默的支持,偶真不是人吖,偶真不是人,偶就是一隻黑心豬吖,黑心豬兒,大家罵我吧,罵我吧。。555555~~好了,不說廢話了,怕過了字數你們要多付錢,因爲留言字太多,作者話那裡不夠寫,以後更新時,我每章多寫800字,讓你們免費看(是800字免費還是超過500又要算一次錢?親們說一下,我發文時好注意,不然超過了,你們又破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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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英國亞瑟王傳說中,有一位美麗的湖中女子,她在精靈國度打造了一把魔法聖劍,用黃金鑄劍鍔,用寶石鑲劍柄,起名爲“王者之劍”,然後贈予了亞瑟王,爲此被世人傳誦。她的名字叫薇薇安。

祭巫的真名叫薇薇安?池,多麼浪漫而美好的名字。似乎爲了印證她名字的美好,她自小就得天獨厚。父母都是上流社會的人物,優秀的家庭環境使她擁有良好的氣質與修養,不僅如此,英籍華裔的她,還擁有混血基因特有的美貌與聰慧。她自小彈了一手好鋼琴,十歲之後開始憑着對鋼琴的熱愛參加各種比賽,都屢戰屢勝,爲此小有名氣。

如果生命中,她沒有遇見他,那麼她的優秀與幸福將和她的名字一樣,會一直延續後人,不忘。

十八歲那一年,當她再度從表演臺上領取鋼琴最佳演奏獎時,那玻璃般晶瑩剔透的獎樽在燈光的折射下,映出一張令她一輩子都難以忘懷的面容,於是淪陷,再也無法回頭。

那一年,薔薇花燦爛的開滿枝頭,用極盡纏綿的姿態攀伏在參差不齊的蘺芭上,明媚的六月天裡,盈滿愛情的香味。

她手裡拿着還來不急放下的水晶獎樽,提着輕紗飄逸的裙裾,就奔出了音樂廳,朝着他消失的方向追尋。然後,她在音樂廳周圍的薔薇圃裡看到了他。

同時的,他也看到了她,嘴角輕輕上揚,帶着某種算計般的邪魅之美。他走上前執起她的手,像中世紀的貴族般輕輕地吻了吻,“美麗的薇薇安,如果你手裡拿着的是一把聖劍而不是獎樽,那麼就和傳說中一樣了。”他微笑着說。

“你認識我?”她驚喜,一臉不可置信,全然忘了她是這一場演奏會的冠軍。

他沒有更正她的疏忽大意,笑了笑,順水推舟地說:“當然認識,只可惜你不認識我。”

上等的茶葉在杯子裡泛起點點清碧的波瀾,祭巫將茶杯舉到嘴角邊,停住,深深地聞了聞茶香,眼一眯,輕輕地笑了,“當時真傻呵,其實以我當時的名氣,陌生人會認識我也不奇怪。而他的話的意思其實也正是這樣,只不過他聰明的說得模棱兩可,故意模糊詞語,就仗着我對他的一見鍾情。”

是的,他仗着她對他的一見鍾情,知道她一定會誤會。一切均在他的算計裡。她沒有令他失望。

她看着他,綻出的笑容羞澀而明亮,沒有一點猜疑和防備。因爲她優秀,因爲她在溫室裡長大,因爲她信教,所以她善良而單純。家境將她栽培得太完美,使得她眼裡的世界不含一點雜質,認爲所有的人也都是善良而美好的。她自作多情的高興着,覺得一定是在哪一個聚會上他們相遇過,只不過她沒看到他,而他看到了她,然後記住了她。

但是她清純並不代表她愚蠢。

所以,當他牽起她的手,用溫軟的語調,魅惑的眼神問她是否願意跟他走時,她微笑着婉言謝絕。

不是不迷戀,不是不心動,不是不渴望,不是不中意,而是,這不合禮法。

太快了。這就是她最初的想法。

他輕笑,不焦不躁。

“那麼,先告辭了。”他說。

“我……還能再見到你嗎?”她走近一步,望着他。

他微笑的注視着她那雙一直閃動着異彩光芒的眼睛,“當然,我會去找你的。”

她歡愉,目送着他一點點離開視線,金色的陽光灑在他筆挺的西裝上,風度絕代。忽然想起他最初的一句話,不禁笑出聲來。

“聖劍嗎?”她揚起頭看着天,對着樹枝上的一隻小鳥說:“他還真有做王的氣質呢,對吧?可惜,這個年代,已經不需要擁有王者之劍的湖中女子。”

這就是他們初識。

“你可以叫我薇安。”祭巫放下茶杯,忽然很孩子氣的從草地上拾起一片落葉捏在指尖裡玩。

看她半天沒說話,我忍不住問:“後來,他是怎麼去找你的?”

她抿抿嘴,輕哼道:“他們這些人,想要找到一個人,似乎是易如反掌的事情。反正是我出現在哪裡,碰上他的機率是80%,另20%是他不想出現而己。”

我點頭表示贊同。

“但是當時我哪裡想到那麼多呢?少女時代都對愛情充滿許多浪漫的幻想,覺得那些相遇都是偶然,於是更是覺得和他有緣分,心裡也就愈發的歡喜他。”祭巫支起手,託着頭舉起那片綠葉對着陽光看,那片葉子的綠色便帶上一種水潤般的透明。

那時她就是這樣舉起一片薔薇葉對着陽光讓他看,然後他的眼睛彎起來,笑得異常美麗。

是啊,一個男人居然可以用美麗來形容,那是什麼一種概念。

她發現一點也看不懂他。有時,他很深沉,帶着男人特有的冷俊美;有時,他很倜侃,眉眼間是調皮的帥氣;有時,他很悠懶,舉手投足是淡淡的寧靜;有時,他很邪惡,開玩笑的神情是令人窒息的蠱惑。

而他似乎能讀懂她的心思一樣,總是對她輕聲一笑,然後說:“親愛的薇安,不必急於瞭解我,來日方長。”

多麼含義深遠的一句話。

那是的她年輕,對愛情充滿着無數的美好幻想,在她的心中,他幾乎接近了完美,當然在她與他無數次的偶然相遇後,她也明白過來,那些都是他故意而爲,但既使如此,她也絲毫不懷疑他的任何企圖,只是在心裡甜滋滋的認爲,因爲他也愛她,所以纔不停的製造成機會。

“當時我覺得他就是我心中的羅密歐。”祭巫嘴角嘲諷一笑,“多麼天真又狗血的想法,全是被莎士比亞的羅曼蒂克給荼毒了。”

聞言我有些好笑,“羅密歐和朱麗葉可是一個悲劇,當時你的這個想法實在是……不恰當,咳,如果當時你覺得他是你的羅密歐,那麼你該覺得你們的愛情會有問題。”

“嗯哼。”祭巫歪頭看了看我,“我那時候的確有一種無法說清的第六感,總覺得和他的愛情結局會很悲情,所以纔不由自主的想起那個故事,從而往自個身上套。”

我啞然。的確,這世上,第六感的確是很玄妙的東西,說它不存在,但是似乎很多人都有這種感覺,說它存在,但怎麼會產生,又沒有科學理論說得清楚,讓人無法信服。

想起當初和豔若的認識,我也冥冥中有這種不安的感覺,只是當時錯把豔若當莊辰,所以纔會認爲那種不安來自於與莊辰是親姐弟的關係。

我垂眼想了想,如果一開始就知道“豔若”就是豔若,感覺到了不安是否還會深陷入他的虛假愛情裡?

答案是否定。

如果再來一次,不管是什麼狀況,我都會愛上他。是的。也許是他們身上的那種迷人心智的能力在作怪,讓他們看上的女子都無法逃脫的愛上。

所以,薇安,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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