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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達聲輕輕響了兩下,一聲興奮的狼嘯響徹海面,舒暢鬆了口氣,放鬆了身體。等着一根長鉤鉤上了他,將他拖近海上的一艘遊艇。
“給你”一雙熱情的手遞來一包血漿,那人自嘲地笑着說:“可惜,你們的口味比較特別,我弄不到你們喜歡的新鮮‘食物’。”
圖拉姆也被撈上來了,他連吸幾口血漿,馬上開口問:“哈根大人,你怎會在這兒等我們?”
“哈哈”,哈根長笑着說:“無聲塔的海溝通向何方,我們一百年前就知道了。所以,得知你們困在無聲塔我馬上駕船等在這裡,本以爲你們會到早點兒,沒想到你們在海底耽擱了這麼久。”
舒暢臉色陰沉地躲開了哈根遞過來的手,自打看到哈根守候於此,他一直臉色不善。此刻聽完哈根的話,他的臉色越發鐵青。等精神恢復了點,他立刻冷冷地擲下了空血漿袋,陰着臉向艙內走。
“我爲你準備了各種武器”,哈根沒能喊住舒暢,便緊跟着走進艙內,他對舒暢的冷淡視若無睹,自話自說:“你有很多東西需要練習,可我們的時間不多,現在就開始,怎麼樣?”
舒暢身子頓了頓,一言不發地接過哈根遞來的手槍。笨拙地調轉槍口,檢查這支手槍。
這是一枝特製的捷克cz85冠軍手槍,鈦金屬槍體,黑色的槍管,巴西綠橡木手柄,銀與黑,色彩搭配得如此和諧,令它通體散發着可愛的金屬光澤,簡直不像是件殺人武器,而像個大男孩的玩具般令人垂涎。
男孩對於槍械都有一種自發的敏感,舒暢觀察片刻,立刻找到機關,按動槍身上的扳鈕,彈夾無聲無息地滑出。幾枚銀色的子彈反射着月光,靜靜地躺在彈夾中。
圖拉姆“啊”了一聲,立刻跳至一邊,躲在艙角堅持不露頭。
傳說中,吸血鬼是殺不死的,但他們卻可以輕易被銀彈打倒,這是因爲銀對他們的血液來說是中催化劑,可以讓他們的血液快速凝結成膠質。
圖拉姆是新人,他對這種傳說半信半疑,但他絕不敢拿自己的生命區實驗傳說的真假。因爲試驗成功他要喪失一條命,實驗失敗他卻一無所獲。所以他只有避開,並躲在牆角里瑟瑟發抖。
哈根尷尬地一笑,沒有解釋。舒暢撿起彈夾,毫不畏懼地檢視着銀彈頭,隨後,他面無表情地將一粒粒子彈搓出了彈夾。
一枚枚子彈叮叮咚咚地滾落地上,直至彈夾中剩下最後一粒子彈。哈根的微笑變得僵硬,舒暢臉色越來越青。
“我討厭別人拿我當猴耍”,他說:“幾個問題,你現在必須回答我。否則……”
舒暢咳琅一聲推上彈夾,厲聲喝道:“否則,這最後一粒子彈將打在你的頭上。我不介意在你的腦袋添加一隻眼。”
“我介意”,哈根好心提醒:“可是,很對不起,做到這一切,你首先要打開手槍保險……喏,就是這兒……現在好了,你可以開槍了。”
舒暢板着臉,繼續說:“第一,我辛辛苦苦替你們找線索,爲此困在無聲塔內,差點爆曬在陽光之下灰飛煙滅,但爲什麼你見到我們卻不急着訊問我們的成果?莫非你早知道答案?
你知道嗎,我們在那裡遇到一個高手,絕對的高手,我們差點回不來了!”
“還有麼”,哈根嬉笑着:“還有什麼問題,一塊問。”
“第二”,舒暢看看手中的槍,問:“你說現在就開始訓練,爲什麼槍膛裡裝的是銀子彈?我聽說銀對血族來說是一種催化劑,可以將血液直接凝固成固態,所以,被銀子彈打中的血族將永無新生的機會……你想用銀子彈對付誰?”
“還有麼”,哈根懶洋洋地斜靠在舵輪上,無所畏懼的繼續追問。
“第三……第三”,舒暢張了幾次口,頹然地垂下槍口,有氣無力地說:“我也不知道該問什麼,我現在腦子裡一團亂麻,總感到疑問太多……
比如:我們爲什麼來到這兒?我爲什麼要成爲血族?伯爵爲什麼一下子找到我們的落腳點——當時我們才找剛到落腳點?
爲什麼我會在棚戶裡遇到高手?爲什麼我們在孟買遇到敵意對待?誰是我們的敵人?誰又是我們的朋友?這世界怎麼了?到底誰想對付我們?或者我?”
“這是一段悠長的歷史”,哈根慢悠悠地說:“好在我們有足夠的時間,讓我來跟你解釋吧……
任何悲劇都有起源,而和人類所寫的歷史一樣,血族也有自己的歷史,雖然絕大部份都屬於傳說。
血族最早的起源據稱是聖經中的該隱,他因爲犯下殺害親兄弟的重罪,遭到神的放逐,隨後因爲神秘的際遇,使他轉化成爲第一代血族。該隱有十三個孫子,據說這十三名第三代的血族,正是當代十三個氏族(clan)的源頭。
在中世紀以前,血族成員由於擁有特殊異能和不死之軀,通常可以成爲一方霸主,甚至互相爭權並造成一般人的恐懼。到十四世紀左右,天主教廷宗教審判所第一次公開承認血族的存在,隨即大肆進行捕殺。
雖然血族擁有異能,但是任何一名血族都無法同時阻擋千百名凡人的合作威脅。於是血族的生存陷入空前危機。爲了因應惡劣的局勢,當時的七個第六至八代血族氏族不得不進行結盟,於是產生了camarilla(卡瑪利拉)盟派,也稱密黨盟派。
這七個氏族所組成的盟派,也是至今最大的血族勢力。盟派創立之時立下了六道嚴格的誡律傳統,要求盟派中的後世血族永遠遵行。這就是卡瑪利拉六誡。
整個戒律傳統的最高宗旨,就是規定血族必須隱匿於人類社會中,絕對不得暴露身份,以免導致血族生存的危機。所以,卡瑪利拉六誡也被稱爲‘避世’條約。
按‘避世’條約規定,一座十萬人口的城市,有資格存在一名血族,這樣的比例很適合血族潛藏與覓食。
在卡瑪利拉盟派之下,血族成員還劃分出地方的勢力。每個都市中會有一個血族親王。親王這個稱謂和王室沒有關係,成爲親王的也不一定是男性。若按照(西方)爵位劃分的話,這樣的親王相當於城市總督——也就是通常意義上的侯爵。
‘避世’條約規定,親王是該城市中所有血族的領袖如果血族要創造新的血脈,必須徵得所屬地親王的同意。親王對於新創造的血族,擁有絕對的處置權,他可以承認其資格,納爲己出,或將其放逐或甚至殺掉。
卡瑪利拉條約賦予親王這項權力,是爲了控制血族的數量……”
舒暢目光閃爍:“我記得——帕特里克·範·布隆克霍斯特先生只是個伯爵,可我不記得他把我引見給誰。也就是說,我是個不被確認的吸血鬼,他們追殺的目標是我?對不對?”
哈根搖頭嘆息:“你簡直是張白紙。讓我告訴你吧。布隆克霍斯特雖然只是個伯爵,但他卻是託瑞多族的‘瑪土撒拉’——這個名字你懂麼……也不懂。唉,好吧,我繼續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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