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雨紅半臥在牀上,兩眼無神地盯着天花板。
現在是凌晨三點,一整夜來,林雨紅毫無睡意。她想了很多很多關於她和向浩毅之間的事——
好像……好像每次都是她在說,他附和,他從沒親口說過自己靠女人豢養!雖然他總是表現的吊兒郎當、不正經,但只像開玩笑,從沒承認……
她對他的認知,完全建立在不切實際的先入爲主的印象上。
他沒承認,卻也不否認——他是在玩弄她沒錯吧!
她覺得自己真像是小丑,向浩毅一定有好幾次在心裡恥笑她!他是不是早就知道她是被他弟弟拋棄掉的女人呢?
就因爲他知道她是弟弟的前女人,他同情她,可憐她,這才花重金買她,爲她贖身?!
可惜的是,她爲了他,一度還想出賣肉體,雖然事實並未造成,但她的愚蠢該是令他多麼好笑啊!
多麼大的諷刺啊!
好自作多情的林雨紅啊!
用自己的身體去賺來三百萬還給一個上億家產的男人,簡直是荒天下之大唐,有史以來最可笑的笑話。
最可笑的是,這一切太像是場夢魘。老天爺啊,爲什麼我林雨紅總是逃不脫他們龍家種下的魔咒呢?要知道這兩弟兄其實都是拿着錢來買女人取樂的啊!
愚蠢啊,林雨紅!
……
一大早家裡的電話就想起了,是阿星打來的——
“阿紅啊,恭喜你,你已經同公司解約了,你不再欠公司的債務了!從現在起,你是自由身了!”阿星哥在電話裡半是興奮半是遺憾地說。
“爲什麼?”林雨紅的語氣裡卻沒有阿星哥想要聽到的歡呼雀躍。
“幸福”來得太突然了,林雨紅雖冷還是有些恍惚。
“你不知道嗎?”阿星哥奇怪地問到:“那個向公子沒跟你說嗎?”
“哦……知道了……”她平靜地說,她一點都高興不起來。
“阿紅,只要你還認我這個經紀人,我們隨時都可以再次合作。”阿星覺得有些奇怪,但還是熱情滴爲她留了後路。
“嗯……”她無精打采地迴應。
也不知道阿星在電話裡都叨咕了些什麼,總之,林雨紅再也沒有聽進去一句了。
接完阿星哥的電話後,林雨紅重新倒進牀上,眼睛想死魚一樣瞪着天花板——
“我這究竟叫失業還是新生呢?”
林雨紅突然很迷惘。
未來又該何去何從。
我與那個向浩毅還有什麼關係呢?他幫我還債,不過是因爲他是龍家的人而已!難道我這個樣子就可以走進龍家去領回我的兒子?我去告訴龍天翼——我是你哥哥買來的女人,我要帶走我的兒子!
哈哈,想都別想了,荒天下之大唐!那龍天翼還不將我叉進魚塘去餵魚!
算了,別做美夢了,以後的日子我還得繼續打拼,不是嗎?
林雨紅啊林雨紅,振作起來吧!雖然你沒有債務了,但是你還得生活啊!振作起來,你不能離開娛樂公司,你不能離開阿星哥,重新開始吧。
她衝進了洗手間,打開了冷水的噴頭……
……
一樣的華燈初上,一樣的舞榭歌臺——
景象如初,人事全非。
今晚的仙樂夜總會除了濃濃的脂粉味兒,還瀰漫着些許腐敗的氣息。
是的,她林雨紅決定下賤了,她下決心放棄向浩毅,下決心摒棄掉姓龍的人的恩惠,她以自由人的身份找到了阿星,求他將她重新帶入娛樂圈。
阿星同意了,並且她正趕上了一場活動。
是的,就像阿星說的一樣:“人還是得靠自己,無論用什麼手段什麼途徑,只要能出人頭地,就沒有人關心你從什麼地方來,踏過什麼樣的泥濘,人們看到的只會是你頭上的光環。”
這不就是“英雄不問出處”的最好詮釋嗎?
今夜,明星不再千金難求!每週一場的“百合之夜”招來了富豪尋芳客的爭相期待,這就是香城的上層特色,那些所謂的上層人士便是在這裡揮霍和比拼着他們的財力。而,又有多少夢想一夜登天的姑娘,從這裡一飛沖天!
跟班助理爲她送上一盅參茶,還記得這玩意能養神補精、恢復元氣,也許她該試試。
喝它一口,只爲忘記一個人,從此後,她將踏入另一重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