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屍體死亡時間和屍體腐爛程度上推測,與陳嘉楠落水後喪命時間基本‘吻’合,屍體在海里浸泡多日,被海‘浪’推到沙灘,屍體腐爛程度比較嚴重,但屍體的衣着和隨身攜帶的飾物,初步證實和陳嘉楠跳水時一模一樣,這些情況都說明,屍體極有可能就是陳嘉楠,但我們並不排除巧合,目前,我們還在多方聯繫陳嘉楠的親生父親陳志,通過dna親子鑑定來證實屍體身份。。 更新好快。”
大家坐在武警大隊會議室裡,認真聽王科長和其他武警們的分析總結。
“陳思雨死於極度的恐懼感中,這恐懼感一方面來源於陳嘉楠的設計,一方面來源於陳思雨自身的因素。陳思雨在軋死那隻母貓後,跌落摩托車,被倒地的摩托車車把手擊中了頭部,造成一定程度的腦震‘蕩’。導致近事遺忘,她清醒後對受傷當時情況及受傷經過不能回憶,但對受傷前的事情能回憶一些,軋死母貓的場面就被強化在她的記憶裡。這些,是我們從陳思雨就醫的市中心醫院腦科張醫生那裡得知的,事後,陳思雨總覺得頭痛、頭暈、噁心,曾經在陳嘉楠的陪同下,去中心醫院腦科看過病,向張醫生描述了造成頭疼的原因,張醫生經仔細檢查,認爲是輕微腦震‘蕩’,曾建議陳思雨住院治療,但陳思雨以不方便爲由拒絕了,張醫生就開了些‘藥’給陳思雨。通過後面發生的事,我們能看出,陳思雨的病沒有好轉,反而更沉了,她沒有再到醫院進行治療,而是自己買鎮定‘藥’物服用。這些鎮定‘藥’物在暫時鎮定她的同時,也更大的損壞了她的身體,致使她產生幻聽幻覺。這些幻聽幻覺和現實可怕的事物聯繫在一起,就引發了陳思雨極度的恐懼感。”一位辦案人員總結道,“人處在極度的恐怖狀態中,就失去了理智地分析問題的能力,把看到的情景按照恐怖的思維慣‘性’進行聯想,從而加劇恐懼的程度,超過了自身承受的極限,就會造成昏‘迷’、‘精’神錯‘亂’,甚至崩潰、死亡。陳思雨當時腦部健康已經嚴重受損,根本承受不了更大的驚嚇,可以說,陳嘉楠對陳思雨的病情瞭如指掌,她一步步、按部就班、勝券在握地嚇死了陳思雨……”
“從犯罪心理類型上分析,陳嘉楠是由於嫉妒犯罪心理髮生了惡‘性’轉化,造成她殺人的事實。這種犯罪經過嫉妒萌發階段、嫉妒壓抑階段、嫉妒迸發階段和實施違法犯罪行爲四個階段,可以說,在陳嘉楠實施殺人計劃前,如果有人對她進行及時的疏導和幫助,這一可悲的殺人案件完全是可能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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