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
警方着手調查資料室失火一案,根據方勤的陳述,警方對階梯教室大樓又一次進行了全面搜查,但仍然沒有找得到張陽。
到底張陽在不在?到底是誰放的火?
警方進行了多方調查,蕭傑、蔡東晨證明,那天,方勤離開宿舍時,手裡沒有拿任何易燃和引火物品,而在他們看到資料室窗戶冒煙趕去搶救時,確實看到,資料室的門被人從外面鎖住了。
這些都說明,方勤放火的可能性極小,但張陽呢?
找不到張陽,一切只憑方勤的述說,根本就不能定案。
誰都知道方勤是個正在恢復中的失憶症患者,所以,方勤偶爾產生妄想、幻覺屬於正常現象,用醫生的話來說,她沒有因爲妄想而癲狂,產生傷人傾向已經難能可貴了,對待病人要有寬容心和耐心,不能按正常人的要求來要求她!
大家猜測,極有可能是方勤不小心使資料室失火,爲了逃避責任而說謊!要不然,就是她產生了幻覺,無中生有,把自己導演成一個受害者,然後身臨其境地自演自唱,沒想到,差點兒玩火自焚了!但從外面鎖着的門又做何解釋?
警方定案是要有證據的,口說無憑是不行的,妄加猜測更不可靠,那麼,到底真相是怎樣的?警方希望校方積極配合,慢慢偵破。
方勤的話,沒幾個人信。
大家都心照不宣,比以前更疏遠方勤了。
好在方勤身邊有幾個真正關心、關注她的人。
方勤沒有孤苦伶仃,所以,大家的疏遠也沒有對她造成心靈上傷害,不僅如此,方勤生活的劇目繼續好戲連臺……
因爲,真真假假的情感早已將她包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