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在中嘴裡剛吐出那兩個字, 又捨不得咽回去,她的胃不好還問了不該問的話,“需要來一杯咖啡麼。”
一天了, 從公司回來都沒有說過一句話, 望着窗外下着的雨, 好像滿腹心事的樣子, 盯着窗外發呆, 連昌珉和羅蒙看她都一言不發。
“吃點東西吧,就不會胡思亂想了。”
她還在想着公司的事,最初的夢想不是開畫展呢……連最重視的昌珉問話都沒有回答。看來拋棄公司還是錯的, 公司比他來的重要。
那張紙已經拿不回來了。
“明天會天晴,我們出去看日出吧。”
“日出?”
沒有一起看過日出, 凌晨的時候看完日出, 然後再去記者招待會, 應該能趕得上,在中翻閱了那本行程本子, 算了算時間。
單獨相處的時間總是很少,至少在結婚之前,要把戀愛的時間填滿。等以後……以後回憶的時候就不會後悔。
“是開車去麼?”
“是,我馬上去開車,你等我電話。”
抓起沙發上羽絨服, 正準備穿鞋子出去的時候, 她依舊是剛纔看窗外的愁容, 倚在扶手上:“不去, 我不想去。”
穿到鞋子裡面的腳底升起一股失望的涼意, 倒是說錯什麼話了,不是說要做一起沒有做過的是麼……
“湮熙那……我哪裡做的不好了, 你告訴我,不要讓我像個傻瓜一樣,都不知道你在想什麼,你到底要什麼……”
餘湮熙撿起那件不是屬於她的那件外套問:“想要什麼?”冷冷笑着,外套上還有不屬於他的香水味。
在中的臉頓時白的透明,皺緊了好看的眉宇,解釋:“我是怕你誤會,纔沒有說。”
打開窗,把外套扔了出去:“我不會誤會,但至少我必須知道,應該知道的。”
在中脫掉鞋子,想進去安慰,她又從裡屋出來,平靜的拿走他手中的外套。
扔掉了麼?在中下意識的想到。難道要把金景瑞碰過的地方全部清理掉麼?
繞道廚房,泡了那杯原本要給她泡的那杯咖啡,還冒着暖暖的熱氣,端到他的面前,那種讓人無法抗拒的微笑,帶着一絲寒氣。
毛骨悚然。
“給……”
是給他的……耳朵沒有聽錯,眼睛沒有看錯,莫非那一絲的寒氣只是一種錯覺。
“給……咖啡要趁熱,纔有味……”
雖然不怎麼喜歡咖啡的苦味,但偶然一個人聽音樂的時候會拿出來泡上一杯,甚至睡眠不足的時候拿來提神,放在櫃子上的包數隨着金景瑞的離開越來越少。
真怕她一個人繼續呆在家會悶出病,都不知道在這十年她還有什麼愛好,網絡上沒有李家三小姐的任何信息,連一點挖角的消息都沒有。
“你不想知道小瑞我和說了什麼嗎?”
真是昏了腦子,哪壺不提開哪壺,好端端的又要撞槍口上。
她卻抿嘴偷笑:“那你怎麼不問爲什麼不想去看日出呢……”
莫非是一樣的道理……這真的不知道,金景瑞是前女友,女人的嫉妒心不應該都想知道麼,會胡思亂想,會不會做越界限的事。
然而,她真的一點都沒有在乎,看來在她心裡倒是特別的放心。
“我……喜歡走路時候你的樣子,下雨的時候打着傘的樣子,所以,當你說要開車的時候,又放棄那個想法,我不急,等你有時間,我們一起看日出,現在……就把你和我關在一個屋子裡吧,什麼都不想真的……”
突然,古怪的扯緊了領帶,勒的差點窒息。這是懲罰,懲罰和金景瑞單獨相處了,嘴上不說,她埋怨的眼神已經出賣了她。
雨中的兩個人,依舊是出去時候的那套衣服。
李恩知很不情願的被有仟送回了家,在李家的門口,一直淋着雨的羅蒙看到他們緊咬着下脣,嘴角都能感覺到自己紅色的血腥味。
脣已經凍的發紫,見門口的羅蒙,李恩知從有仟的手掌心將手彆扭的抽出來,希望可以被她當做一場誤會不了了之。
“我找你很久了……”
依舊咬着下脣,和他們兩一樣,身上溼透了,長長的睫毛上還掛着水珠。
“羅蒙……”
掐在喉嚨中的話,想解釋。可是卻吐不出來,事實卻是如此,她看到的一切都是事實,和李恩知的關係的確是相互仰慕,但和她,並不是愚弄,這麼多年,要問有沒有感情,又不是完全沒有。
“我以爲你出事了,打你電話又打不通,找你朋友也不知道你的下落,問公司只知道你請假了……如果你出去那麼久……”
帶着哭腔的聲音,臉上的是雨水還是淚水分不清。李恩知冷的直哆嗦,一副歉意的樣子:“對不起,是我太任性,有仟也是爲了找我才……”
突然,李恩知被一聲響亮的聲音給鎮到,沒有直接甩在她的臉上,冰冷的雨水衝擊在被羅蒙打過的右臉,看不清手掌印,但那個刺痛的聲音就像尖銳的冰刺直達心臟,和打在自己身上沒多大的區別。
“真的對不起,你不要誤會學長的心?”李恩知着急之下,那一聲“學長”竟脫口而出。
什麼……
羅蒙也終於意識到他們之間的關係。
原來他們很早就認識。在她面前故意不認識的樣子,這不就是此地無銀三百兩,你們就是這樣躲過衆人的眼光。
“湮熙說她姐姐的初戀是她的學長。應該就是你吧……”
這時有仟連圓謊的勇氣都徹底的放了氣了:“是。”
“那麼……湮熙知道麼?”
“不知道,湮熙她不知道。”李恩知搶着有仟提前說,怕湮熙因爲他們兩的事會因此失去這個最信任的朋友。
“對,她不知道。”
“好,很好。“羅蒙抿着嘴,壓抑自己的情緒,冷靜的點頭,雙手已經捏成了拳頭,“我會離開你家,我真心的祝福你們。”
她放棄,要徹底的放棄,和恩知的初戀,她是李家的二小姐,有臉有錢,羅蒙自認爲是比不過她,心底比任何人都明白,當初和有仟在一起完全是一次人生的交易,收了那麼多的好處,供她上完大學,幫助家人走出困境。
她,羅蒙只不過是被欺騙了一次,有什麼關係,只不過是一筆感情的交易,她一點都不吃虧,只不過心裡面像湮熙當初一樣,難過一陣子,過一段時間就會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