曰本的夜市一般分兩種。
一種是流動性夜市,哪裡出現祭典、廟會,各攤主就會推着自己的攤位車蜂擁而來,再加上附近湊熱鬧圖玩樂的售賣町民、町區自治委員會自發組織的捧場攤位,轉眼就會形成一條夜市攤街,成爲祭典歡慶的一部分。
這種很多都是無執照的,也不用繳稅,一切都由祭典承辦方負責。
另一種則是固定夜市,商家都是職業擺攤人,每天天黑之後,就會將攤位車推到政府指定地點進行營業,等第二天天快亮時再收拾走人。
這種就是有經營執照的了,需要遵守《排檔營業法》,遵循食品衛生法、公共場所佔用安全法等相關條款,照章納稅,出了問題會追究到個人,並且這職業有着一定的家族繼承性,攤位不能私下售賣轉讓。
這是一個正經職業,但做爲一名職業擺攤人還是非常辛苦的。
爲了不佔用公共道路、場地,他們需要趁黑將攤位搬來搬去,折騰下來如同天天搬家,以及日夜顛倒,整夜忙碌不休,沒有節假日,幹得時間久了,和普通人的生活差異很大。
明明每天夜裡都能接觸到人,偏偏還是非常容易脫離社會,造成現在曰本許多年輕人已經不太想從事這個行業,畢竟曰本新一代有着“平成廢物”的雅號,早就選擇了躺平。
小豆島夜市就有種這樣的苗頭,屬於旅遊景區“官辦夜市”,所有經營者全部是島民土著,而且個個都是老頭老太太,中年人都相當少見,更不要提年輕人了。
霧原秋領着重新恢復了活力的麗華進了夜市,看着一個個老頭老太太在那裡煮關東煮、烤章魚小丸子,倒是心有慼慼,情不自禁就代入思考了一下——壺中界要是進入老齡化社會了,妖怪年輕一代選擇躺平了,自己該怎麼辦。
不行,還是得鼓勵生育,狐人要是不生八胎,一律拖出來公開打屁股!
麗華則毫無統治者自覺,瞪着一雙大眼睛好奇看着這熱鬧的夜市,嗅着濃濃的油煙氣,看着各個攤子胡亂擺在山坡的各個位置,眼神很像懵懂的小動物,但又很高傲的擡着小下巴,臉上的表情十分不屑。
不過,她的手緊緊抓着霧原秋的衣襬,生怕他跑了,這是她第一次來夜市,一切看起來都很陌生,比較沒有安全感。
“燈籠爲什麼分這麼多顏色?”粗略地觀察了一會兒,麗華看着夜市擺上總會挑着一個燈籠,上面還會寫幾個漢字,有些不解起來。
霧原秋瞧了一眼,隨口道:“代表等級高低吧!”
他猜的,曰本人有很深的燈籠情結,神社會立下“燈篭”,一般以石頭、木頭雕成,一排排立在參道之旁,照明之餘,以示莊嚴肅穆,神明高貴。
而像居酒屋、料理店、藝伎館之類的地方,同樣會挑起一面“提燈”,一般爲長條型或是桶型,上書自家店名,顏色也分白、橙、紅等等,代表自家店在行業裡的資歷高低,想來攤位也該差不多——綠燈籠也有,但是近些年剛興起的,代表着用的本地食材,是健康的代名詞,有時也代指新店。
麗華瞭然點頭,她以前好像聽說過類似的事,頓時指着一個白色提燈問道:“那就是最高貴的攤位了吧?”
曰本人崇白黑,婚禮經常辦得像喪葬禮,一般認爲白色純潔高貴,所以高級壽司店都會用白色提燈,她以前跟着老爸去吃過,而霧原秋覺得差不多,隨意點着頭:“大概是吧,可能是這裡資格最老的攤子。”
“我們過去看看好不好?”麗華來了興趣,高貴的小攤子正好配她這個高貴的人,她覺得需要給這個小攤子兩分面子。
霧原秋沒意見,反正就是逛唄,立刻領着她去了那個小攤子,而一個用毛巾包着頭的老頭立刻熱情歡迎道:“客人,瞧瞧,小豆島最有名的特產,芋頭糖!”
麗華仔細看着攤位上金黃色、冒着熱氣的糖鍋,再看看那一根根裹滿糖漿的柱狀物,覺得賣相不佳還很簡陋,頓時小臉上表情就嫌棄起來,嘟囔道:“看起來不怎麼樣,爲什麼要掛白燈籠……”
老頭愣了一下,脾氣倒不錯,笑道:“我們這家店傳了四代人了,是小豆島最正宗的芋頭糖!每一塊芋頭都是精心挑選過的,糖也是最好的蜜糖,絕對有資格用白提燈!”
麗華還是不屑一顧:“庶民纔會吃的東西!”
“不會哦,姬若子大人都吃過的!”老頭挺會做生意的,依舊笑容滿面,“大小姐要是購買,我還可以幫你蓋一個七之酢漿草紋章,這可是姬若子大人的家徽。”
麗華愣住了,看着芋頭糖,晃着一頭捲毛目光謹慎起來,猶豫了一會兒,踮起腳向霧原秋耳語問道:“姬若子大人是誰?”
霧原秋歷史還是過關的,畢竟當初爲了瞭解曰本讀了不少書,直接小聲道:“應該是指長宗我部元親,桃山時代四國地區最大的諸候,他小時候皮膚很白,有點男生女相,所以被人戲稱爲姬若子,他後來也經常自己這麼自稱。”
“貴族?”
“算是吧,南海道實際的統治者,一度制霸四國,是桃山時代的傳奇人物。”
霧原秋一邊答,一邊聽老頭在那裡自吹自擂,在說他們家芋頭糖的事——長宗我部元親和老烏龜德川結盟共抗猴子,結果被老烏龜賣了,老烏龜略打了打就服軟認輸成了順臣,結果就他自己被削了一頓,手下強軍“一領具足”被殺了七七八八,還被勒令去道歉。
當時他以爲自己去了要被殺掉,驚懼憂心之下——在老頭口中是爲四國百姓擔憂之下,便秘了,腹大如鼓,不得不在小豆島上停留,而眼看要活活憋死之際,這老頭祖上獻上了芋頭糖,長宗我部吃完後,一瀉千里,不藥而癒,順便還勇氣大增,認爲神明垂青,自己不當死,再次鼓起勇氣出發去見猴子,後來果然沒死。
當然,這不是歷史,頂多算是個民間傳說,十有八九是老頭一家編出來的,長宗我部去見猴子,路過小豆島就不太合理,在這裡停留等死更是離譜,但霧原秋也無心拆穿,左右人家就是爲了多賣一兩塊糖,拆人家的臺也沒什麼必要。
不過麗華很吃這一套,對比了一下自家和長宗我部家的家世,覺得自家等級低了些,那南海道高級貴族都吃過,她北海道貴族後人也該吃!
她立刻挑了一根最大的,看起來像巨型冰棒一樣的“芋頭糖”,晃着一頭捲毛認真道:“我要這個!”
老頭微微低頭,笑眯眯道:“誠惠2000円,蓋章加200。”
“我要蓋章。”
“那就是2200円。”老頭用一個烙鐵一樣的器具給糖上印了一個“七之酢漿草”圖案,然後將糖給了麗華,笑容更可親了,“謝謝惠顧,大小姐一定會喜歡這糖的,吃了會更漂亮哦!”
霧原秋在旁邊看着,感覺這糖也就值200円,老頭這門生意倒不錯,胡亂編個故事就能宰遊客了,但麗華長得就像個冤大頭,被宰也不奇怪,反正她家裡也不差這點小錢——這捲毛很多衣服都只穿一次的,2000多円有時就買那些衣服上的一粒釦子。
“客人,客人……小哥,誠惠2200円。”
他正胡思亂想等着走呢,發現老頭正叫他,不由奇怪道:“你……我付錢嗎?”
我憑什麼替這塊笨肉付賬,我能陪玩當保姆就不錯了!
老頭看看他,再看看麗華完全沒有掏錢的意思,又看向他,更奇怪地問道:“你們不是一起的嗎?”
麗華一無所覺,正仔細研究那塊糖,一般都是別人替她付帳的,身爲貴族,怎麼可能自己掏腰包——她肯定沒有掏錢的自覺,如果司機在就司機付,爸爸在就爸爸付,現在都不在,就是霧原秋來付,很合理。
霧原秋心裡一陣MMP,但也不好捶麗華幾下讓她自己付,他實在丟不起那個人,只能自己掏出了錢包,數了錢給老頭——該死的景區,一塊糖賣2200円,十倍的利潤,怎麼不去直接搶?
這捲毛就是塊笨肉,你不砍價就買,這明顯被宰了啊!
他交完了錢,不想再看見這賣糖的奸詐老頭,風景區做生意的就沒好人,領着麗華就走了,而麗華已經吃上了,伸着粉粉的小舌頭舔了一會兒表面糖漿,又咬了一口,眉頭就皺了起來:“不好吃,有點苦苦的。”
霧原秋看了她一眼,無語道:“山藥本來就有點苦,這是正常的。”
“不是芋頭嗎?”麗華呆了呆,生氣了,“他敢騙我,我要告訴我爸爸!”
“他沒騙你,他賣的就是山藥。”霧原秋有氣無力答了一句。曰本這倒黴地方,地瓜、山藥之類在口頭表達時,很多都會被說成芋頭,比如地瓜釀的酒會叫芋頭燒,那山藥裹了糖叫芋頭糖也正常,不算在賣假貨——本來你肉眼就能看出是山藥的,你說人家賣假貨人家也不會認帳。
“不好吃,你替我吃了吧!”麗華就把蓋章的地方舔了舔,又小小咬了一口就失去興趣了,準備把這負擔甩給霧原秋,完全不在乎這是“高價貨”。
霧原秋不肯,氣道:“你在說什麼瘋話,你都舔過了,我怎麼吃!”
麗華很不服,晃着一頭捲毛道:“我又不髒,要不是你,別人想吃我剩下的,我纔不會給他吃!我不管,我不想吃了,你幫我吃掉,你答應我爸爸和黑木叔叔照顧我的!”
“你這塊笨肉,是不是想捱揍了!”霧原秋也怒了,“自己買的自己吃!”
麗華縮了縮頭,屈服了,不敢再鬧了,重新開始舔,但嘴上很不忿:“你爲什麼對我這麼兇,我對你一直多好啊!”
霧原秋愣了愣,有心再懟她兩句,但沒屁放了,微覺理虧。這捲毛是夠蠢的,但她確實對朋友不錯,哪怕嘴上庶民庶民的叫着,其實也沒多少惡意在裡面——她只是腦子有問題,不是心性有問題,本性還是挺單純善良的。
“我替你吃一半吧!”霧原秋用靈力包裹,從糖下面掰下了一大半,儘量避開了麗華的口水,算是避免一下浪費。
已經被宰了,再丟掉也怪可惜的,多少吃一些別虧到了姥姥家。
不過,爲什麼這糖吃起來有些奶香味,配料裡不該有奶的……
麗華又高興起來,立刻瞄準了一個新攤位,瞧了兩眼,興沖沖就往那裡走:“有賣貝殼和海螺的,我想要!”
霧原秋摸了摸錢包,跟着麗華就往那個賣小工藝品的攤子就去了,幫她挑選了一會兒,買了一個珊瑚貝殼擺件和兩個大海螺,其中一個還鑽了孔,可以吹出聲音的。
麗華很喜歡,哪怕一臉嫌棄,但還是時不時吹吹海螺,只是吹完了又會再嫌棄,而這麼嫌棄着走了兩步,又看到一個套圈攤子,自己花了3000円一無所獲,超級生氣,立即央求霧原秋幫忙。
霧原秋掏的錢,還是比較心痛的,也沒饒了攤主,就撿遠的、個頭大的、不太好套的套,用100円就挽回了損失,把攤主用來引誘小孩子的鎮攤之寶套走了,讓攤主從滿臉宰到冤大頭的喜悅瞬間成了死媽臉。
鎮攤之寶是隻巨大的美人魚玩偶,平時要是放在玩具店,麗華都不會多看一眼,但這會兒是辛辛苦苦套回來的,她抱在懷裡超級高興,順便用仰慕的眼神望着霧原秋,眼裡全是小星星,晃着一頭捲毛,就差把崇拜寫在臉上了。
霧原秋則還在無語狀態中,身爲人族強者,打敗一個小小攤主有什麼可仰慕的,這是應該的好吧!
笨肉就是沒見識!
但,說真的,挺滿足虛榮心的……混蛋,爲什麼突然覺得和捲毛這塊笨肉在一起玩也挺高興的?這傢伙應該超級煩人才對!
不過想歸這麼想,他不免還是來了興趣,領着捲毛就興沖沖往下逛去。
反正來都來了,今天要一展身手,好好玩一下!
…………
兩個多小時後,霧原秋揹着美人魚玩偶,左手拎着一個巨大的蛇皮袋子,右手拎着無數七零狗碎的獎品就從夜市裡出來了,看起來很像洗劫了夜市——景區騙人的小攤子好多,今天他也算是爲民除害了。
麗華超開心的,覺得夜市非常好玩,脖子上掛着海螺號角甩來甩去,高興道:“喂,下次我們再來吧!”
“沒有下一次了,你想都別想!”霧原秋這會兒已經恢復了冷靜,玩心消去,畢竟他的主業是打擊魔物,可不是打擊景區不良攤主,不覺得這種活動應該經常搞。
這次陪玩也就是他在休假才樂意跑一趟,平時哪有這西班牙時間,笨肉哭死也白搭!
麗華又不服了,雖然不敢發火,但還是不滿地小聲嘟囔道:“要是佐藤讓你去,你肯定會馬上跑去的,比狗都會快,爲什麼我不可以!”
霧原秋斜了她一眼,搖了搖頭,根本懶得回答——千歲是正經的女朋友,能摟能抱能親親的那種,你能嗎?給你拎包又沒好處,傻子才樂意幹第二次!
你這塊笨肉根本不懂的,男生陪女生逛街,在意的從來是逛街之後,可不是逛街好玩!
他無心和她多說什麼,這玩意說不明白,屬於男生心裡的陰暗面,但夜市逛完了,再帶這塊笨肉去海邊轉一圈,陪玩任務就算大功告成,笨肉沒有再委屈哭鼻子的理由,再見犬金院真嗣也不會尷尬。
完美!看孩子看得很成功,自己也順便樂呵了一下,還爲下次帶女朋友逛夜市積累了寶貴經驗,自己果然是個天才!
他正想得心情舒暢呢,但走到停自行車的地方就是一愣,接着看了看四周忍不住笑了。
這是誰特麼的瘋了,連人族第一強者的自行車也敢偷?
不想活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