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苦着一張臉,略帶哀求地向陶紅櫻求救,陶紅櫻有心替我解圍,結果包庇不成,反倒被人連灌了三杯。
氣氛一下子活躍起來,大夥兒更像是有了默契,只把槍口對準了我和陶紅櫻兩個人,陶紅櫻此彼兼顧,只能一杯接着一杯地喝。
我終於喝多了,舌頭開始打卷,一句完整的話沒有說完全,忽悠的一下,我險些栽倒在地上。
陶紅櫻連忙扶住,望着滿臉通紅的我問道:“子煜,你怎麼啦?”
我只覺得一陣天旋地轉,大腦暈乎乎的,這是怎麼回事?突然我打了一個酒嗝,一顧酒氣涌向我的喉嚨,我突然明白是怎麼回事了,原來是我喝的酒的後勁很大,當時喝了沒事,過一段時間後纔會發作。我感覺到陶紅櫻扶住了搖搖晃晃的我,焦急地問道:“子煜,你到底怎麼啦?”
這是我能記得的最後一句話,然後就像爛泥一般的倒下了。
等我醒過來的時候,已經是晚上九點多了。
頭好痛啊!這是我醒來唯一的感覺。
我的意識稍有恢復之後,我就決定以後不喝——哦,是少喝點酒,喝醉後的感覺真不舒服。
我動了動身子,原來我穿的是一件寬大的睡袍,我不死心地摸了一下睡袍內的內褲——哎!內褲沒有穿,這下糗大了,是誰給我換的衣服呢?陶紅櫻?陶紅傑?還是別的什麼人?
那我的衣服呢?
我費力地睜開眼,知道自己是在一間陌生的臥室裡面。我轉着腦袋打量着這間臥室,柔和的燈光把房間照得溫馨舒適,臥室不算是大,但是很乾淨整潔,好像是一個女孩子住的的閨房。在牀的上方掛着一張照片,是陶紅櫻的照片,氣質優雅高貴的陶紅櫻於暮色之中置身在漫天飄灑的雪花下,白裙飛舞衣袂飄飄,仿若童話世界中的冰雪女王,既秀美絕俗似不食人間煙火、又仙才卓犖如不與衆生同列,唯美氣息令人驚豔。
陶紅櫻呢?
我朝外喊道:“紅櫻,你們在嗎?”
居然沒有讓我失望,屋外立刻傳來陶紅傑動聽的聲音:“子煜,你醒了?你彆着急,我這就過來了。”
話音未落,陶紅傑就推
門進來了。她一身的戎裝,顯得精神抖擻,煞是威風凜凜。在她的手上拿着陶紅櫻的手機,她面帶微笑,柔聲道:“我就知道你快醒了,再睡下去,頭都該大了。”
看着她,我的臉刷的紅了。
“紅傑……這個……這個……昨天晚上……”我是想問,我在酒桌上是不失態了,是不是吐酒了。
陶紅傑笑盈盈地說:“中午的時候,你醉倒了,是我和紅櫻把你弄這裡來的,也是我和紅櫻給你洗的澡、換的衣服,你吐了一身。紅櫻給你把衣服洗了,現在,正在洗澡呢。”陶紅傑說着,她的臉也微微的紅了,可能是想到在給我洗澡的時候,看見了我的身體的緣故吧!
不是哥吹牛皮!就是神仙姐姐見到我的身體,也會臉紅的。
完了,這下糗大了,我豈不是被陶紅傑看光了,這讓我怎麼好意思再見人嗎?雖說我的臉皮可能還比一般人厚一些,但是發生這種事情實在很丟臉的。陶紅傑看到我臊出來一張大紅臉,卻是“噗哧”一聲笑道:“唉吆喂,想不到你的臉皮這麼薄呀!行,女人都喜歡的臉皮子。”
我更加的不好意思了,不用照鏡子也知道,現在的我已經面紅耳赤了。
陶紅傑又笑了。“好了,我沒時間陪你了,所裡面出了點事情,我要趕過去處理一下。老媽在給你做粥呢,一會兒多吃點,壓一壓。”說完,她給了我一個暖意的笑,把陶紅櫻的手機放在牀上,轉身離開了。
看着陶紅傑離開,我深深呼了一口氣,迷迷糊糊地坐起身來,雙手合十靜靜地打坐起來,讓自己儘快的醒過來。
想想,這一天經歷了太多的事情,有開心的、感激的、有感傷的、有意外的、有驚喜的,讓我感慨頗多。
就在這時候,一個手機鈴響了,鈴聲是韓寶儀的《粉紅色的回憶》。
“夏天夏天悄悄過去留下小秘密,壓心底,壓心底,不能告訴你晚風吹過溫暖我心底,我又想起你,多甜蜜,多甜蜜,怎能忘記,不能忘記你,把你寫在日記裡……”
一聽鈴聲就知道,這是陶紅櫻的手機。聽聲音我還知道,這個手機就在我的枕邊。昨天晚上,陶紅櫻把手機給我,讓我給
換個手機鈴聲,我就給換了這個鈴聲。
我迅速地睜開眼睛,伸手抓過手機,看了一眼來電號碼,是一個陌生的號碼。我猶豫了一下,接通了電話。
對面是一個男人的聲音:
“紅櫻,你不要掛掉我的電話,你聽我說。”
聽聲音,我就是一驚,原來是在街上碰到的那個男乞丐,我的心不禁鬱悶了起來。
“紅櫻,你看到我給你寫的詩了嗎?真的,我現在的心情真的是跟我的詩詞那樣,很是不舒服的,我是愛你的,你應該知道的。你就是不想重新拾起我們的那段愛戀,你也不應該這樣的糟蹋自己,把自己嫁給一個爬/行/動/物的,他是不適合你的……”
我不禁動怒了,衝他喊着:“你纔是爬/行/動/物,你纔不適合紅櫻的,混蛋,混蛋,混蛋加三級。”
對方的聲音消失了幾秒鐘,然後冷腔冷調地對我說:“我知道了,是你小子啊!好吧!我告訴你!你小子給我聽好了,我是紅櫻的初戀男友,我們在高中是同桌,大學時期的戀人,紅櫻是我的女人,你是沒有資格擁有的。”
我冷笑笑。“那又怎麼樣?”
對方是他嘿嘿的冷笑聲。“我想怎麼樣你應該知道的。我限你馬上給我秒殺掉,否則我可就不客氣了。想動我的女人,你也應該先提上幾輛棉花訪一訪,看看我是誰,媽的,也不看看自己是一塊什麼邊角廢料,就想癩蛤蟆吃天鵝肉。”
我哈哈大笑,豪橫地告訴他:“我管你是誰?我愛的是陶紅櫻,與你沒有一毛錢關係的。我也請你不要在騷擾我,更不要給紅櫻打電話,騷擾她,騷擾我們的愛情,你也看到了,她現在是我的妻子。”
“你找死呢,是不?”他氣炸了肺。
我毫不示弱:“要說是找屎吃的是你,不是我,我可沒時間陪你!滾蛋!”
該輪到他哈哈大笑了,他哈哈大笑着,滿嘴胡謅着:“找屎吃的不是我,應該是你這個一無所有的寄生蟲的爬/行/動/物,你來愛她,你拿什麼去愛她,愛一個女人需要錢的,你連給自己買身皮的錢都沒有,你拿什麼去愛……”
“我會有的,混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