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創辦自己第一家公司的時候,窮得是一清二白,公司基本沒有餘錢去僱人手。所以他自己不僅要管理公司大大小小的業務,也作最低層的業務員親自到處去跑業務。碰到天氣不錯時,爲省倆錢,晚上不住旅店,睡在公園的長椅上過夜。
天氣不好的時候,就花幾塊錢在網吧裡休息一夜。反正能省則省,不能省的也想着法子省。
有一天晚上,突然就下起雨來,結果沒找着網吧,他被困在一家旅店門口的屋檐下。老闆娘見他身上溼透了,勸他進來住店,他支支吾吾,就是不肯住。
“你不住,總得進來坐會兒吧。我這店小,店門不大,你這樣站在門口,會影響生意的。”
前陳遠這才進來坐會兒。他一直盯着門外的雨,準備雨一停就動身離開。
老闆娘上了樓,拿了一套工作人員的衣服,示意他換上。他還是拒絕:“不用了。我體溫高,衣服幹得快。”
老闆娘還是第一次見到這麼奇怪的人。她沒有理會前陳遠的推辭,將衣服塞在他手裡,說:
“你要是感冒了,傳染給這裡的客人,我可負不起這個責任。”
前陳遠立馬尷尬了。穿不是,不穿也不是,明天還有重要的會議,現在衝出去淋雨恐怕會生病壞事,但是他又心疼房錢。於是他掏出錢包,問這件衣服多少錢,他買下了。
老闆娘愣了一下,然後又笑了起來,眼前這個男人不僅奇怪,還有點意思。她擺擺手:“不用,衣服值不了幾個錢,就送你了。”
這大雨天氣,租客少了,老闆娘夜班也閒來無事,就和同樣睡不着的前陳遠聊起來了。
起初談話甚是僵硬,活像殺手審犯人一樣,老闆娘問一句,他答一句,老闆娘問一句,他答一句。聊久了,就把心房聊開了,老闆娘和前陳遠都把自己這些年經歷的事分享給了對方。
老闆娘姓魏,魏雪軒,這間旅店就是魏家幾代人的心血,父親去世後就由她繼承。小的時候,因爲這家旅店的存在,魏雪軒成了小夥伴裡最有錢的人,過得那叫一個風光,她也因此十分自豪,更是期盼有朝一日,自己能像父親一樣,繼承祖輩的事業。後來,魏雪軒長大了,有了心思,有了追求,不想受家業的桎梏。可是家裡只有她一個獨苗,她不繼承,誰來繼承?魏雪軒是個硬性子的女孩,無論父母言罰還是體罰,寧死不屈。她覺得家已經待不下去了,便偷偷到了異地。父親跪在祖輩的牌位前,捶着胸口:
“我該死啊,我怎麼就生了你這麼一個女兒!”
氣來氣去,父親的身子骨沒過多久就壞了,急疾而亡。母親也在一個月之後隨着父親去了。魏雪軒以爲時間長了,父母的氣也消得差不多了,於是回了一趟家。家裡空無一人,四處塵埃,在鄰居的指引下,在山坡上找到了兩處墳。魏雪軒哭了三天,跪了三宿,體力不支倒在墳前,被鄰居送到了醫院。
“後來呢?”
老闆娘嘆了一口氣:“後來,後來就是現在。”
前陳遠感慨:“這不怪你。”
“當時鄰居也是這樣說。但是,我怪我自己。”
聊着聊着,天都亮了,雨也停了。前陳遠看了看手錶,離會議不到兩小時,該出發了。臨行前,他問老闆娘:“我想知道,當時你所說的追求是什麼?”
老闆娘只是微微一笑,沒有回答。
程文不太明白,高高在上的企業老總,需要找人演戲?演給誰看?他雖然沒見過前陳雪本人,但是關於她的秘密卻不少聽過,除了美貌,其中也不乏一些花邊:如果林民新和張董事長女兒沒有曖昧關係,他怎麼可能僅僅一個月的時間,從一個小職員變成董事長?
他們說,三年前,張董事長也佈告過一次嘉獎令,就和如今的情景一樣,羣雄逐鹿。經過好幾輪殘酷的篩選,只有兩個人的作品被張董事長採用,而其中就有林民新的作品。可事情奇怪的是,雖然兩人最後都拿到了不菲的獎勵,但只有林民新扶搖直上,一路高歌升遷到總部,接着被總部任命,回到新運公司做董事長,將公司全權交與他受理。而另一個人,不久之後就辭職了,至於他爲什麼辭職,辭職後去了哪,沒人知道。
兩人的待遇如此天差地別,實在讓人想不通。張董事長那麼“寵愛”林民新,應該不只是因爲他的才華吧?於是大家紛紛猜想,林民新說話溫柔,和善這不是典型的郎才女貌嗎?裡面的貓膩應該不小。傳言傳久了,難免難分真僞。程文成爲新運公司新員工,參加訓練的時候,林民新剛被調走。
傻子都能看出這句話是什麼意思。不過如果這個秘密是真的,那前陳雪爲何要租男朋友?於是程文問胡秘書:“她是董事長,人羣裡隨便撈一個就能當男朋友,甚至能在專業演員裡挑一個,況且還有一大堆富家子弟排着隊。反正是逢場作戲,爲什麼選我?”
胡秘書指了指協議的第三條:對於甲方的任何選擇,乙方無權過問。
“好吧。那我能問問我的任務是什麼嗎?”
胡秘書從包裡拿出了幾張“個人信息”遞給程文:“這是你以後的身份。”
“角色扮演……”
程文翻了翻“個人信息”,又嚇了一跳:“這不是‘黑山事件’的秦子揚嗎!雖然現在還記得他的人沒有幾個了,但是界內有些身份和資歷的人恐怕都認識吧,這我能行嗎?”
胡秘書依舊指着協議的第五條:甲方要求的配合,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不得有任何怠慢。她接着說:
“你現在的學識太淺。我給你的資料裡有相應的參考書籍,這些書籍都是秦子揚休閒時候會讀到的書。希望你能擠出時間學習,免得以後在一些重要的場合出現錯誤,讓我們董事長難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