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薇薇,我和況書記要去省城開個會,你和容真跟我們一起去吧。”幾天後,他跟我說。
“你去開的是什麼會啊?”我看看他。
“表彰優秀民營企業家的。”他笑着說。
“你評上優秀民營企業家了?”
“是啊,市裡把我給推上去的。”他在我身邊坐下,“我和況書記都要去開會,我想你也很久沒有出去逛了,乾脆讓容真和你一起去吧,你們去逛逛街,多買些新衣服,省城的東西肯定比這裡的好。”
“我不想去,再說了,你們去開會,還帶上我們,不怕別人說閒話?”我看看他。
“我們到時候分開住,就把你們安排在我們住的地方附近,這樣也好照顧。”
我不吭聲了,也許出去走走,心情真的會好些呢。
因爲這裡離省城並不遠,統共只有三個小時的路程,所以他們決定開車去。我們是分兩批走的,我和容真先走,在高速路上的服務區等他們,等他們到了,我們就分成了兩輛車,況書記和容真一輛,我們一輛。因爲早上起的早了點,我感覺不是很有精神,整個人都有點昏昏沉沉的。
“怎麼了?不舒服?”雖然他外表看起來很壯實,可是卻是個很細心仔細的人,不然也不會闖到今天的整個局面。
“早上起早了,頭有些昏。”我揉揉頭。
“我給你揉揉吧。”
“不用了,我睡會兒就好了。”我閉上眼睛,靠在椅背上想睡會兒,可是感覺怎麼靠都不舒服,最後還是他讓我靠在他的肩膀上才感覺舒服點。我心裡不禁有些苦笑,沒有想到,自己以前總想要找個人依靠,最後卻是靠在這樣一個人的肩上。
到了省城,我們住的賓館就在他們的旁邊,裡面很乾淨,他給我們要的又是總統套房,感覺很舒服。我發現現在的城市,不管地方多小,可是賓館卻是一個比一個氣派。
“薇薇,這裡有兩張卡,一張你用,一張你給容真,明天你們逛街的時候用得着。”他在自己住的賓館安頓好後,就過來看我。
“我知道了。”況書記是他的靠山,容真是況書記的小蜜,爲此,他可沒少給況書記和容真花錢。但是,他花出去一萬,可能就會得回來十萬,百萬甚至更多,所以,在這方面,他是從來都不吝嗇的。
“你明天還要開會,先回去休息吧,我也累了,想睡會兒。”雖然剛纔靠在他的身上迷糊了一下,但是始終沒有睡好,現在頭又感覺有些疼了。
“我知道了,對了,你頭痛的時候要用的那些東西我都給你放在旅行箱的夾層裡面了,你要用的時候去那裡拿就好了。”他叮囑我。
“我知道了。”
就在這時,容真過來了,“喲,齊董還真是體貼呢,看得我都嫉妒了。”
“況書記呢?”他問容真。
“我讓他在那裡休息了,他也累了。”容真和況書記的曖昧關係已經是人所共知的秘密了。
“那好,我也走了,你們好好休息吧。”
“你那位對你可真好。”容真在我旁邊坐下。
“那你呢,難道況書記對你就不是言聽計從了?”我看看她。
“這不一樣,我始終見不得光,不象你,名正言順。”她的話裡有絲惆悵。
“好了,不想這些了,”我不想和她討論這個問題,這不僅是她心裡的痛處,也是我的。我拿出他剛給我卡,遞給她,“給你,明天買東西的時候用。”
要說逛街購物,以前我也許會興致勃勃,可是現在,感覺卻沒有那麼喜歡了。倒是容真,買了一件又一件,反正是他給的錢,不用白不用。我呢,看得多過買的,不是想給他省錢,而是真的沒有那個心思了。
“今天買什麼東西了嗎?”晚飯後,他又過來看我。
“沒什麼中意的。”我輕輕按摩自己的腳,走了一天,感覺好累,這段時間都是呆在家裡,偶爾一走路,簡直累死了。
他在我身邊坐下,輕輕幫我按摩腿,“那改天我陪你去逛逛。”
“不用了,我跟容真已經說好了,明天我和她分開逛,我打算去看看博物館。”
“也行,我看了看會務組的安排,最後幾天是旅遊安排,要不然到時候我陪你逛街?”
“算了,開完會就回去吧。我不喜歡這裡的氣候,乾冷乾冷的。”
“況書記也想多呆幾天,有些事情要辦。”
我不禁默然,兩個人同時出來開會,不可能一個人回去,另一個人不回去,我知道況書記此來肯定有其他的目的,不過既然況書記不走,他自然也就走不了。
“那家裡怎麼辦?”沉默了片刻,我問他。
“你放心,有愛民在呢,再說了,在雪城,難道還有人敢找我們的不是?”他自信滿滿的樣子。
我在博物館裡呆了一天,然後又去了書城,等我把這些地方給逛完了,他們的會也開完了。
其實啊,現在的會,是開三天的會,進行六天的旅遊,都不知道到底是開會是目的,還是旅遊是重點了。
“怎麼,逛了半天都沒有合意的?”他看看始終不發表意見的我問。
他興致勃勃地陪我逛街,給我推薦了一件又一件的衣服,可是我臉上的表情始終是淡淡的,看不出來是喜歡還是不喜歡。
“你喜歡就買吧,我無所謂。”我現在幾乎所有的時間都呆在家裡,這些衣服買回去了也穿不着,只能是浪費。
“那好,那我就都給你買了。”他笑着看看我,“我知道,你不喜歡這裡的衣服,你放心,等我哪天有空了,我帶你去趟巴黎,在那裡買的衣服肯定好。”
於是,不一會兒,跟在我們後面的司機手裡就拎滿了大包小包,都是他給我買的衣服。
“你自己不買?”我看看他。忙活了半天,只給我買了,他卻什麼都沒有買。
“我習慣穿唐裝了,還是等回去找那個師傅給做吧。”他很奇怪,一年四季都是穿唐裝,這到不是說他有多正統或者是愛國,而是彰顯自己與衆不同的一個動作。做生意的,總希望被人注意或者是記住。
我路過圍巾的櫃檯,忽然停住了,我很喜歡圍巾,特別是各式各樣的絲巾。《冬日戀歌》裡面裴勇俊的圍巾讓我十分着迷,正好一條米黃色的圍巾映入了我的眼簾。我讓服務員拿了過來,是羊絨的,感覺很暖,很柔軟和舒服,戴起來一定會很舒服吧。
於是,我把圍巾圍在了他的脖子上,看了看,還行,比我預想的要好。
“這圍巾在我身上試不出效果,你得自己試才知道。”他對我說。
“這是給你買的,不在你身上試,在誰身上試?”我看看他,“喜歡嗎?”
“你給我買的,我都喜歡。”他美滋滋地看着我,平時我對他都是冷臉的多,難得對他這麼好,也難怪他高興。
於是,我又給他買了天藍色的,大紅色的和米白色的圍巾各一條,“搭配不同的衣服,這樣也精神些。”我對他說。
“行,你說什麼都好。”他對我笑着說。
接下來的幾天,他拉着我把省城逛了個遍,吃的,玩的買了一大堆,給我買的衣服,我估計能夠穿兩個月都不重樣了。而況書記則在進行着自己的活動,我估計是在跑官,他一直想往省裡動動,就是不知道行不行。而容真不好跟他一起去,又不願意跟着我們,就一個人在外面跑。
這些事情,放在以前,是我根本想不到的。我得承認,跟了他以後,我還真的是開了不少的眼界啊。
因爲會已經開完了,他就從那裡搬過來跟我一起住了,反正本來定的就是個家庭套間,房間裡有兩張牀,到也夠睡。
晚上,我剛洗漱出來,躺到牀上,他就跟着摸了過來。
“別弄了。”我拍開了他的手,背對着他說。
“這幾天我都是一個人睡,憋的難受死了。”他還是貼了過來。
“這裡是賓館,你也不怕髒!”我回頭瞪了他一眼。
他知道我有潔癖,不喜歡睡賓館,只好悻悻地收回手去。回到自己的牀上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