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像、摩托、玉佛、水果、垃圾、一擊致命……該死的,亂成一團了。怎麼辦,怎麼辦?!
“鈴~鈴鈴~鈴~鈴鈴~~”這聲音?
“啊哈,這是那個鍾在報時啦,每小時報一次,是不是很動聽啊?話說回來,現在已經四點了啊。”小王見我一臉疑惑,笑着回答說。
什麼啊,差點打斷我思考……剛纔考慮到兇手的作案手法了,明明只要再進一步就可以了,難道要前功盡棄嗎……如果實在沒有頭緒的話也只好……把思路,逆轉過來!!!
關鍵就在作案的時間明顯不足上了。那麼,如果有充足的時間呢?也就是說,在兇手作案時,其實時間是完全足夠的。將這一條與之前的證詞聯繫起來,兇手就是——啊啊啊啊啊啊!是這樣啊!
我終於鬆了一口氣,走向警官:“犯人,已經找出來了!!”
“唔,還真快……是洛平吧。”警官一副胸有成竹的樣子。
“不要把我的話當耳邊風好不好……洛平不可能是兇手的。真正的兇手是——老闆娘!!”
警官愣了一下,隨即笑了起來:“想逃脫罪責也不是這樣的吧……沒有動機,沒有時間,難道她是超人,用念力殺人?電影看多了吧。”(我看是你電影看多了……)
“不是這樣的。其實是很簡單的邏輯。首先是關於洛平。我想,老闆娘對這起殺人案已經計劃很久了吧。今早,洛平打來了電話通知了劉雲,老闆娘一定在旁邊聽見了,陷害由此而生。”
“嗯……可真是會說笑呢,我當時可是去買水果了,有小王作證的。”老闆娘沒有露出一絲慌亂。
“我早知道你會這樣說。本案最關鍵的就是作案時間了。據警官的說法,是14:20~14:30,對吧。事實上,當時老闆娘你就在古董店!!!”
老闆娘像是被驚了了一下,眼睛看着一旁:“我可有完美的不在場證據……”
“正是你的證據暴露了你。你在那時去買水果,是巧合,還是刻意製造不在場證據,你比我清楚。警官,看看你的手錶,現在幾點?”
“是下午4:17。有什麼問題嗎?”
“請再看看鐘。”
“鍾?是古董店這個啊……啊啊,指針指的是4:02!!”
“再想想之前的證詞,都是以這個鍾爲參照物的。也就是說,以這個鍾爲參照物,案件就發生在2:05時!一切疑團都迎刃而解。”
“鍾也可能是剛纔壞的……”老闆娘還在解釋着。
“把鍾拿下來看看就知道了。鍾一定有最近被動過的痕跡。運氣好的話,還能採集到指紋。話說回來,石像碎片上是否有指紋,警官?”
“沒有。”
“那一定是戴着手套作案的。回憶小王的證詞,老闆娘去倒垃圾時,一定是去把兇器、玉佛放到摩托車裡,把手套扔到垃圾桶裡,對吧?搜查垃圾桶的話,有90%的可能搜出手套的。”
老闆娘忽然笑了起來:“我有什麼動機,要殺害我的丈夫?”
“是玉佛。有人來收購古董,玉佛一定也在內吧。”
“果然是偵探啊……是的,是我殺害了劉雲。”老闆娘眼角忽然流出了一串淚珠,“那串玉佛,本是我的傳家之寶,他聽說後,就毫不猶豫地搶了過去……他僞裝的很好,平時總是擺出和睦的樣子……最近,他卻要將古董店裡的古董賣出去。其餘的也就算了,連我的玉佛也……那是爺爺留給我的最後一樣東西了,決不允許任何人侵犯……嗚……”
“或許你有你的理由……但殺人,是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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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平,你終於沒事了啊……”
“是啊,看你推理時淡定自若的樣子,我也想去你的偵探社工作了呢。”
“呃……”
殘陽如血,給這個下午,抹上了最後一道豔麗……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