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存

溫存

凌晨三點,黑夜進入尾聲,黎明尚未來臨,夜店林立的某街道正是安靜的時候,偶爾有幾個搖搖晃晃的男男女女走過,留下一串調笑聲。林菀鬆了鬆握着方向盤的雙手,因爲時間太久和過度緊張手指變得發白,她拿起旁邊的聽裝啤酒狠狠灌了一口,放回去的時候正好看到一男一女摟抱着從某間酒吧走出來,那男人眼熟得即使化成灰她都認得出。兩人又擁吻了好一陣才放開彼此,女人在原地等着,男人去取車。

很好,林菀嘴角露出一絲殘忍的笑容,啓動車子,踩下油門,義無反顧的衝了過去……砰,撞擊聲,剎車聲,女人刺耳的尖叫,迴響在寂靜的街道上空。透過擋風玻璃看到一個物體被高高拋起,然後重重落在眼前,霎時間,滿眼所見都是鮮血,鋪天蓋地的紅色,濃濃的血腥氣讓人反胃。隔着一層被血水染紅了的玻璃,她看到一張走形的臉,五官破裂,血水從不同地方汩汩流出。那是她怨恨已久的人,可是當他生生的死在面前的時候,她只想尖叫,令人窒息的絕望,彷彿世界末日來臨……

“菀菀,醒醒。”

從夢境掙扎出來的林菀睜開眼睛,看到了一張和夢裡那人有些神似的臉孔,大驚失色的往後躲,可是身後是牀頭,她只能緊緊的貼着,無助的看着對方,滿臉的驚恐。

“做惡夢了?”陳勁焦急的問,伸手擦拭她額頭上的汗水。

林菀驚慌失措的搖頭,然後又點頭,陳勁把她摟到懷裡,吻着她的發頂,輕聲安慰:“不怕,我在,沒事了。”

他見過林菀很多面,絕望的,痛苦的,憤怒的,冷漠的,倔強的,還有今天才見識到的甜美,有的讓他心動情動,有的讓他頭疼甚至暴怒,可是她沒有一刻像現在這麼脆弱,無助得讓人心疼。他忽然好奇到底是什麼樣的夢讓她這麼害怕,於是就問了出來:“夢到什麼了,嚇成這樣?”

懷裡的人忽然一個激靈,陳勁一想這可真是哪壺不開提哪壺,自己真笨,忙改口說:“好,不說了。夢都是反的,所以你夢到的那些也都是假的,知道吧?”似乎大人們都是這樣安慰小孩子的,他也就如法炮製,雖然他從小就對此理論深表懷疑。

“真的?”林菀居然眨巴着溼漉漉的大眼睛追問。

“當然。”陳勁說完伸手拍拍她的後背,然後又像對待小貓一樣從上至下捋了捋,他還真沒這方面的經驗,只希望人和動物某些感覺是想通的,果然,林菀像是很舒服似的朝他懷裡縮了縮,他挺有成就感,摟得更緊了。

懷裡的人安安靜靜的依偎着他,前所未有的溫順,甚至是依賴,竟讓他產生一種從未有過的陌生情緒,那是一種身爲男人的驕傲。他抱過很多女人,當然多是□使然,他也從未懷疑過自己的強大,對於想保護的人更能做到無懈可擊,時日一久就漸漸習慣甚至麻木了,可是此刻,他爲自己能夠給懷裡的女人帶來安全感而感到欣慰,深深的欣慰。

“睡吧。”這樣的姿勢保持了很久之後,陳勁打了個哈欠,然後小心翼翼的摟着林菀躺下。

因爲是第一次摟着人入睡,陳勁睡得很不踏實,胳膊也又酸又麻的不舒服,不知道第幾次醒來後,他打算把胳膊抽出來,結果發現懷裡的女人居然還睜着眼睛,不禁吃驚的問:“你沒睡?”

“嗯,睡不着。”林菀一方面仍對剛纔那個夢境心有餘悸,另一方面,她也不習慣枕着別人的胳膊睡,男人的手臂僵硬得很,比鬆鬆軟軟的枕頭可差遠了,於是她試圖離開以解放他的胳膊也解放自己的脖子,卻被陳勁拉住不放,她只好說實話:“不舒服……”

“習慣就好了。”陳勁稍微活動一下然後調整了個相對舒服點的姿勢。

“可是……”

“都說了習慣就好了,我還難受呢。”陳勁有些不耐煩的打斷她,過了會兒用另一隻手把林菀的眼皮抹下來,帶着倦意說:“睡吧,乖。”

林菀依舊無法入睡,因爲她的老毛病犯了,沒有酒精的幫助只能徹夜失眠,她順從的躺着閉着眼輕輕的呼吸,儘量不驚擾到陳勁。說心裡話,剛纔有那麼一瞬間她是感動的,可意識到身邊人的身份,那感動就立即煙消雲散了。如果這個人知道她做了什麼夢,恐怕把她暴打一頓都不解恨,說不定會弄死她永除後患。

快天亮時林菀才睡着,等她醒來一看掛鐘居然九點多了,嚇得一骨碌爬起來,衝進衛生間草草的洗漱然後隨便找了套衣服換上,一陣風似的跑到玄關處,正在穿鞋時身後傳來一個聲音:“不吃早飯了?”

林菀驚愕的回頭,她以爲他早就去公司了,沒想到他居然穿着家居服大搖大擺的從書房走出來。她邊繫鞋帶邊說:“遲到了,不吃了。”

“先把飯吃了,我送你。”

“不用……”林菀正要拒絕,一擡頭看到他那抿着的嘴角,心說算了,大清早的別找晦氣,跟他鬧起來今天都不用上班了。

於是她乖乖的換回拖鞋去餐廳,陳勁的聲音又在後邊響起:“先熱熱再吃。”她只好把牛奶放到微波爐里加熱,等她匆匆忙忙的解決完早餐,陳勁已經西裝革履的站在門口,衝她說:“走吧。”

陳勁對於林菀既不自己開車也不要司機這種愚蠢無聊的堅持很無語,但也沒強迫她,偶爾有事就讓司機去接她,林菀也不拒絕,在一些細枝末節的事情上兩人倒是很容易各自退讓一步達成共識。

到了出版社,林菀敷衍的說了句再見就下車了,陳勁沒有立刻讓司機開走,而是降下車窗看着她一路輕快的離去,她今天穿了件碎花襯衣,外面罩着米色針織衫,菸灰色牛仔褲,粉色帆布鞋,一副青春洋溢的扮相,走路時後腦勺的短髮一飄一飄的,讓人看了心情也跟着舒暢起來。看着她越來越遠的背影,他忽然叫住她:“林菀。”

等她回頭一臉疑問的看他,他才意識到自己也沒什麼要說的,只好信口說道:“沒事,晚上早點回去。”

然看到她一臉的憤慨,隨後衝他擡起右手,左手朝右手腕指了指,錶盤在陽光下閃閃發光,那意思是她已經遲到了他居然還浪費她的時間,然後瞪了一眼轉身跑掉了。

陳勁笑,這個樣子的林菀像一頭小鹿,而且還是一頭暴躁的鹿,在動物世界裡,鹿是機智的靈巧的擅長逃跑的,可是遇到他這身經百戰的獵人,林菀這頭小鹿也只能認栽乖乖的被他圈養。

他發現這是今天心情最好的時刻,而這好心情居然持續了一整天,下午開會時聽到那幾個辦事不利的下屬在那吭吭哧哧說不明白話的時候,也沒像往常一樣開罵摔文件,只是淡笑着讓他們回去整理份報告交上來,以至於所有人都大跌眼鏡,心說今天是什麼日子,莫非是閻王被彌勒佛附體了?

林菀打了卡回到座位,剛坐好小謝就把腦袋探過來:“快老實交代,爲什麼這麼晚?”

她好笑的說:“起晚了就遲到了唄。”

只見小謝露出意味深長的笑容,然後下巴衝會議室的方向揚了揚:“有人等你,不過建議你去之前先去整理一下儀表”。

林菀一想早晨起的匆忙頭髮也沒來得及仔細梳理,是有點失禮,於是跑到洗手間,一照鏡子就呆住了,頓時明白小謝剛纔爲什麼笑得那麼詭異,襯衫最上面的兩顆釦子忘了系,露出鎖骨處一個不小的紅印子,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那是什麼。想起昨天從酒店回來後,那個人就把她拖到牀上又啃又咬恨不得生吞活剝了她,她真懷疑那人前世是條狗,怎麼那麼喜歡咬人呢,媽的,畜生就是畜生。她在心裡咒罵幾句,然後收起思緒,把領子扣好,走出去直奔會議室。

等她的是一位三十左右名叫李瑾的女客戶,林菀最近正在給她的詩集配插圖,李瑾一邊翻看樣本一邊讚歎:“你的畫比我預想的還要好,能夠充分表達我的想法,謝謝你,林小姐。”

“叫我林菀就好,這是應該的,我也非常喜歡你的詩。”林菀很欣賞這種修養良好的知性女子,也喜歡這些雋永深刻的句子,她做事一向認真,正好前幾天沒有陳勁的打擾,找到靈感後就熬了幾個通宵一氣呵成做完了。

李瑾走後,林菀坐在椅子裡有些失神,手裡捏着李瑾的名片,腦子裡回想着她臨走時說的話:“林菀,我很喜歡你的畫,也很欣賞你本人,可是有些話不知該不該說……”

“你可能不知道,其實我的職業是心理醫生,從你的畫裡能捕捉到你的某些情緒,比如異常的矛盾,壓抑和掙扎,當然這也是我想表達的東西,只是,林菀你這麼年輕,我認爲你可以活得更加輕鬆快樂些。”

最後她自己是怎麼說的,哦,她說:“也許哪天我會去找你聊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