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嚴明其他紀律,做守紀律講規矩的表率
此次《條例》修訂的一大特色,是將違紀行爲分爲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羣衆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行爲六類。嚴明黨的紀律必須要充分認識黨的廉潔紀律、羣衆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的重要性。
廉潔紀律是黨組織和黨員在從事公務活動或者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的活動中,應當遵守的廉潔用權的行爲規則,是實現幹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羣衆紀律是黨組織和黨員在貫徹執行黨的羣衆路線和處理黨羣關係過程中必須遵循的行爲規則。工作紀律是黨組織和黨員在黨的各項具體工作中必須遵循的行爲規則,是黨組織和黨員依規開展各項工作的重要保證。生活紀律是黨員在日常生活和社會交往中應當遵守的行爲規則,涉及黨員個人品德、家庭美德、社會公德等各個方面,關係黨的形象。
這四項紀律,涉及黨員幹部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唯有嚴格遵守,才能真正保持共產黨人清正廉潔的政治本色,才能始終保持黨同人民羣衆的血肉聯繫,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才能落到實處,黨的凝聚力和戰鬥力才能充分發揮效用。
嚴守廉潔紀律 永葆清廉本色
廉潔紀律是黨組織和黨員在從事公務活動或者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的活動中,應當遵守的廉潔用權的行爲規則,是實現幹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
爲政清廉才能取信於民,秉公用權才能贏得人心。黨章規定,中國共產黨黨員永遠是勞動人民的普通一員。除了法律和政策規定範圍內的個人利益和工作職權以外,所有共產黨員都不得謀求任何私利和特權。黨員領導幹部必須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堅持原則,依法辦事,清正廉潔,反對任何濫用職權、謀取私利的不正之風,永葆共產黨人清正廉潔的政治本色。
《條例》第八章“對違反廉潔紀律行爲的處分”,主要對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以權謀私的違紀行爲作出處分規定。將原《廉政準則》規定的“8個禁止”“52個不準”相關內容納入條例。增加了權權交易,對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失管,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禮金、消費卡,違規取得、持有和實際使用運動健身卡、高爾夫球卡等各種消費卡,違規出入私人會所,離職或退(離)休後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規自定薪酬或者濫發津貼、補貼、獎金等,違反規定超標準、超範圍接待或者藉機大吃大喝,搞權色交易和錢色交易等違紀條款,充分體現出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
該章依次對“以權謀私行爲、違規接受禮品禮金和服務等行爲、違規從事營利活動行爲、違反工作生活待遇規定等行爲、違規佔有使用公款公物等行爲、違反厲行節約反對浪費規定行爲、權色交易等行爲”作出了明確的處分規定。
(一)以權謀私行爲
權力是人民賦予的,要爲人民用好權,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嚴以用權,就是要堅持用權爲民,按規則、按制度行使權力,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任何時候都不搞特權、不以權謀私。
《條例》第80條—第82條明確了以權謀私等違反廉潔紀律的行爲,比如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爲他人謀取利益等,並對處分情形作了明確規定。
【《條例》背後的案例故事】
《條例》第八十二條:縱容、默許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利用黨員幹部本人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山東省淄博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原黨委書記張洪亮:全家非法斂財 6人落網
山東省淄博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原黨委書記、淄博市教育局原局長張洪亮利用職務便利,單獨或夥同妻子、女兒索取、收受40多個單位或個人的房產、現金、銀行卡、購物卡等財物,摺合人民幣864萬餘元;貪污公款324萬餘元;挪用公款1000萬元給他人用於經營活動,謀取個人利益。
張洪亮不僅自己到處伸手,而且默許、縱容家人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收受錢財。其妻子、女兒對張洪亮嚴重違紀違法行爲不僅不制止、不規勸,而且主動參與其中,夥同張洪亮收受賄賂達255萬餘元,佔張洪亮受賄案值近三分之一,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家庭成員合夥作案,違紀違法家族化特徵明顯,結果全家人都受到了黨紀國法的懲處。其妻子借張洪亮幫助別人安排工作、爲房地產商和教學儀器供應商等謀取利益,與張洪亮收受、索要汽車、房產、現金等賄賂235萬餘元,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其女兒慫恿張洪亮指派市教育局所屬學校採購請託人所售教學設備,主動索賄40萬元;其妻妹長期幫助張洪亮夫婦保管、經營、隱匿違紀違法所得,並利用贓款炒房、放貸獲利;其妻兄借負責開發市教育局房產項目之機,從中獲利60萬元。
張洪亮案件涉案黨員和公職人員43人。2014年10月11日,經淄博市委批准,市及有關區縣紀檢監察機關逐一立案調查,根據情節、性質、態度和一貫表現,依紀依規作出處理: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等黨紀政紀處分25人,給予警示誡勉處理18人。
(二)違規接受禮品禮金和服務等行爲
全面從嚴治黨,首先是從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破的題,成效有口皆碑,必須馳而不息、堅持鞏固深化。《條例》將黨的十八大以來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反對“四風”方面的要求,轉化爲紀律條文,體現了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不是一陣風。
《條例》第83條—第87條明確了違規接受禮品禮金和服務等違反廉潔紀律的行爲,比如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並對處分情形作了明確規定。
【《條例》背後的案例故事】
《條例》第八十三條: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廣東省水利廳原廳長黃柏青:收受賄賂禮金近億元 6萬歐元想不起誰送的
在黃柏青擔任惠州市經貿委主任、惠州市副市長、省水利廳廳長期間,於平時逢年過節收受省水利廳、省屬有關企業、惠州市黨政領導幹部與社會老闆賄賂、禮金近億元。其中不少是一些老闆和領導幹部以“人情往來”爲由交到黃柏青及其家人手裡的,少則一萬兩萬,多的達成百上千萬。對於每一筆賬,黃柏青與其妻子陳某都默默記在心裡。如果有一年行賄者沒有“納貢”,陳某還會覺得奇怪。
黃柏青收受的紅包禮金之多令人咋舌。專案組曾在黃家發現一個裝有6萬歐元的信封,但直到接受組織調查,夫妻二人都想不起是誰送的。而且黃柏青夫婦有一個“交往不交易”的謬論,認爲並沒有發生實質性的權力交易,收點紅包禮金不過是“禮尚往來”。在離開惠州後,他也收受一些老同事和當地老闆的紅包禮金,認爲“反正與他們已經脫離直接關係了”。然而,這些進貢者或許不追求立竿見影的回報,但最終都是爲了獲得權力的庇護和回報。
2015年9月,黃柏青因違規收受鉅額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賄賂等問題被“雙開”,其違紀所得被收繳。
(三)違規從事營利活動行爲
當官發財兩條道,當官就不要發財,發財就不要當官。黨員尤其是黨員領導幹部要嚴以律己、清正廉潔,耐得住寂寞、經得起誘惑,永葆共產黨人的政治本色。
《條例》第88條—第91條明確了違規從事營利活動等違反廉潔紀律的行爲,比如黨員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反有關規定在該黨員領導幹部管轄的區域或者業務範圍內從事可能影響其公正執行公務的經營活動等,並對處分情形作了明確規定。
【《條例》背後的案例故事】
《條例》第八十八條:違反有關規定從事營利活動,有下列行爲之一,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一)經商辦企業的;(二)擁有非上市公司(企業)的股份或者證劵的;(三)買賣股票或者進行其他證劵投資的;(四)從事有償中介活動的;(五)在國(境)外註冊公司或者投資入股的;(六)有其他違反有關規定從事營利活動的。
湖北省咸寧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周亨華:領導老闆“一肩挑” 當官發財“兩不誤”
按理,既然選擇了人民公僕,就須斷了發財的念頭。但看着別人下海經商,有聲有色,湖北省咸寧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原黨組成員周亨華坐不住了。爲了掩人耳目,周亨華與“老下屬”兼本姓人咸安區財政局副局長、經管局局長周某某合謀,由周某某出面成立公司,而周亨華利用權力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進行後臺運作,賺了錢後,大家五五分成。
2009年3月,周亨華以妻弟的名義與周某某各出資25萬元的苗圃基地正式開業,周亨華實際佔有50%股份。至此,周亨華“舞權”的戲臺正式搭建起來。2010年、2011年,周亨華兩次受周某某請託,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幫助周某某的弟弟周元發在未經招投標程序的情況下,承接了咸寧開發區一道路綠化工程和咸寧開發區污水處理廠綠化工程。因這兩項綠化工程在施工過程中使用了周某某與周亨華共同經營的苗圃基地裡的苗木,工程完工結算後,周元發支付給周某某苗木款130萬元。周某某收款後,按照之前約定,先後6次通過他人將收到的一半苗木款共計65萬元轉交給周亨華。
因違規從事經營活動及其他問題,2015年3月,周亨華接受組織調查。9月,經湖北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湖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周亨華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四)違規佔有、使用公款公物等行爲
作爲一名共產黨員,要克己奉公,多做貢獻。公款姓公,一分一釐都不能亂花;公權爲民,一絲一毫都不能私用。領導幹部必須時刻清楚這一點,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嚴格自律。
《條例》第94條—第97條明確了違規佔有、使用公款公物等違反廉潔紀律的行爲,比如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侵佔非本人經管的公私財物,或者以象徵性地支付錢款等方式侵佔公私財物,或者無償、象徵性地支付報酬接受服務、使用勞務等,並對處分情形作了明確規定。
【《條例》背後的案例故事】
《條例》第九十四條: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侵佔非本人經管的公私財物,或者以象徵性地支付錢款等方式侵佔公私財物,或者無償、象徵性地支付報酬接受服務、使用勞務,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雲南省昆明市原副市長謝新鬆:喜新厭舊貪心不足 長佔民企車輛直至案發
手裡已經佔了一輛車,用舊了就想把別人新的換過來。雲南省昆明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長謝新鬆長期佔用民營企業車輛,受到嚴肅查處。
2009年,時任昆明市委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的謝新鬆以工作繁忙、公車接待不方便爲由,要求所轄業務範圍內的某公司爲其配置一輛車。該公司遂購置了一輛帕薩特,供謝新鬆個人長期使用。
2012年,昆明市委派出一名工作人員到該公司任幫辦。該公司爲其配備了一輛新款帕薩特。看到別人開着新車,謝新鬆又“眼紅”了,便找到上述公司,要求調換過來。於是他又將這輛新款帕薩特佔爲己有,一直用到案發。
“勤廉奉業甘風雨,讀罷春秋好回家!”這是網上流傳的謝新鬆的詩作。這位文采過人的官員嘴上說着“勤廉奉業”,背後卻是另一套。2015年10月,謝新鬆因違反廉潔自律規定,長期佔用民營企業車輛;爲謀取不正當利益,行賄人民幣7萬元;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人民幣500餘萬元,產生孳息100餘萬元等問題被開除黨籍、行政開除,違紀所得被收繳,涉嫌犯罪問題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嚴守羣衆紀律 保持黨同人民羣衆血肉聯繫
我們黨的最大政治優勢是密切聯繫羣衆,黨執政後的最大危險是脫離羣衆。黨在任何時候都把羣衆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羣衆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聯繫,堅持權爲民所用、情爲民所繫、利爲民所謀,不允許任何黨員脫離羣衆,凌駕於羣衆之上。黨風問題、黨同人民羣衆聯繫問題是關係黨生死存亡的問題。
羣衆紀律是黨組織和黨員在貫徹執行黨的羣衆路線和處理黨羣關係過程中必須遵循的行爲規則。羣衆紀律是黨的性質和宗旨的體現,是密切黨與羣衆血肉聯繫的重要保證,更具有執政黨紀律的特色。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將違反羣衆紀律的行爲單設爲一類,恢復了“三大紀律、八項注意”中關於羣衆紀律的優良傳統,以保持黨與人民羣衆的血肉聯繫。
《條例》第九章“對違反羣衆紀律行爲的處分”,主要對破壞黨同人民羣衆血肉聯繫的違紀行爲作出處分規定,完善了超標準、超範圍向羣衆籌資籌勞,在辦理涉及羣衆事務時故意刁難、吃拿卡要,在社會保障、政策扶持、救災救濟款物分配等事項中優親厚友、顯失公平等侵害羣衆利益行爲的違紀條款;增加了不按規定公開黨務、政務、廠務、村(居)務等侵犯羣衆知情權行爲的違紀條款。
(一)侵害羣衆利益行爲
黨員幹部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都直接關乎黨的形象。《條例》第105條—第107條明確了“侵害羣衆利益”等違反羣衆紀律的行爲,比如“超標準、超範圍向羣衆籌資酬勞、攤派費用,違反有關規定扣留、收繳羣衆款物或者處罰羣衆,剋扣羣衆財物”等,並對處分情形作了明確規定。
【《條例》背後的案例故事】
《條例》第105條:有下列行爲之一,對直接責任人和領導者,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三)剋扣羣衆財物,或者違反有關規定拖欠羣衆欠款的;……
南京市江寧區東山街道大里社區原黨總支書記魏田雙等4人:剋扣、套取羣衆徵地補償款
在南京市保障房徵地項目推進過程中,魏田雙就一處徵地與拆遷戶談補償事宜,得知其心理價位比評估價少時,貪心開始“活絡”起來。於是,通過僞造假單據,侵吞了差價。在之後的幾次徵地拆遷中,他故伎重施,先後多次通過採用虛列青苗補償費等方式,單獨或夥同他人剋扣侵吞各類補償款。
魏田雙深知一人無法“瞞天過海”,於是想方設法將居委會主任魏啟祥、副主任孫金福及兼任社區會計的黨總支副書記李德英一起拖下水。魏田雙通過虛列各種補償單據的方式,從社區賬戶上直接提取現金,給自己和其餘三人發放1萬元到4萬元不等的“年終獎”。
隨後,魏田雙等人把目光瞄準了徵地結餘資金。四人打着保證社區有穩定收入來源的旗號,合謀共計,通過虛列青苗補償費、遷墳費等方式,套取補償款,將錢截留在了社區的公益公積金賬戶上,致使國家財產遭受重大損失。
大里社區班子剋扣羣衆徵地拆遷補償金,四位領導班子成員全部“淪陷”,嚴重損害羣衆切身利益,嚴重破壞黨和政府形象。四人均被開除黨籍。
(二)漠視羣衆利益行爲
黨執政後最大的危險就是脫離羣衆。脫離羣衆,漠視羣衆利益,漠視羣衆訴求,涉及人民羣衆切身利益的問題得不到妥善解決,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的宗旨不能有效貫徹和執行,必然會引發人民羣衆不滿、惡化黨羣關係。
《條例》第108條—第110條明確了“漠視羣衆利益”等違反羣衆紀律的行爲,比如“涉及羣衆生產、生活等利益的問題依照政策或者有關規定能解決而不及時解決,對符合政策的羣衆訴求消極應付、推諉扯皮,對待羣衆態度惡劣、簡單粗暴等漠視羣衆利益”等,並對處分情形作了明確規定。
【《條例》背後的案例故事】
《條例》第108條:有下列行爲之一,對直接責任人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四)弄虛作假,欺上瞞下,損害羣衆利益的。
天津市內環建設開發公司經理潘振光:僞造拆遷手續,騙購定向安置經濟適用房
潘振光自己不符合購定向安置經濟適用房的條件,他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利用手裡掌握着定向安置經濟適用房安排的權力,通過僞造手續,自己騙購定向安置經濟適用房1套。隨後,其又故伎重演,通過同樣的方式,僞造手續,爲其姐騙購了定向安置經濟適用房1套。兩次得逞,僥倖心理進一步滋長,潘振光變得有恃無恐,辦公室、家中,都成了他僞造騙取手續的場所,至2013年12月,短短3年時間,通過僞造拆遷手續,潘振光多次爲他人騙購定向安置經濟適用房。
潘振光是經濟適用房安置的組織實施者,手握拆遷安置政策落實的天平,稍有執行不公便會損害羣衆利益。潘振光不僅不秉公辦事,還將拆遷安置政策變成爲牟利工具,弄虛作假,欺上瞞下,爲不符合條件的人大肆騙購,使本該拆遷安置的羣衆利益受到巨大損失,國家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性質極其惡劣。
同時,潘振光還存在違反政治紀律、廉潔紀律等違紀問題。2015年5月,潘振光被開除黨籍;違紀所得被收繳。
(三)侵害羣衆知情權行爲
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深入推進黨務政務廠務村務公開,保障羣衆知情權,是加強民主監督,治理羣衆身邊的腐敗和“四風”問題的重要舉措。
《條例》第111條—第112條明確規定“侵犯羣衆知情權”等違反羣衆紀律的行爲,比如“不按照規定公開黨務、政務、廠務、村(居)務”等,並對處分情形作了明確規定。
【《條例》背後的案例故事】
《條例》第111條:不按照規定公開黨務、政
務、廠務、村(居)務等,侵犯羣衆知情權,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貴州省銅仁市江口縣太平鎮梵淨山村:村務不公開,百萬家產村委會主任截留殘疾老人危房改造補助金
在貴州省銅仁市江口縣的各個鄉村,在村委會辦公樓的牆壁上都會有一面村務公開牆,各類資金項目的分配使用情況都會定期公開,但走過場、不公開成了一些基層幹部逃避監督的手段。
太平鎮梵淨山村的劉福恩每個季度都請人推着自己到村委會大樓的公開欄前駐足,看自己申請的危房改造補助款到沒到。67歲的他患了腦梗,2013年的一場火災又把他的木房子燒燬。靠14000元的捐贈款,重新立了一所木架房,暫爲居所。同時,向國家申請了危房改造補助。焦急等待的劉福恩不知道,國家下撥給他的19800元建房補助,早就被辦有一個茶廠、一個木材加工廠,開着奧迪車,資產上百萬的村委會主任姜山截留了。
申請、發放危房改造資金,按規定要季度公開的,但調查組到村裡調查時,村務公開欄上張貼的泛黃的紙張還是一年前的。
“當時心裡感覺這個錢拿了也沒人知道,沒人管。”姜山在接受組織調查時說,沒有公開、缺乏監督,讓其心存僥倖、有恃無恐。
嚴明黨的工作紀律 依規開展各項工作
工作紀律是黨組織和黨員在黨的各項具體工作中必須遵循的行爲規則,是黨組織和黨員依規開展各項工作的重要保證。
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十章“對違反工作紀律行爲的處分”,主要對管黨治黨失職瀆職的違紀行爲作出處分規定,增加了黨組織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執紀執法活動,泄露、擴散或者竊取涉密資料等違紀條款。
該章依次對“黨組織失職行爲、濫用職權和玩忽職守行爲、失泄密行爲、違反外事工作紀律”等違反工作紀律的行爲作出了明確的處分規定。
(一)黨組織失職行爲
黨組織必須嚴格執行和維護黨的紀律。各級黨委要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在思想認識、責任擔當、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部署,真正把紀律嚴起來、執行到位。
《條例》第113條—第115條明確了“黨組織失職”等違反工作紀律的行爲,比如黨組織負責人在工作中不負責任或者疏於管理,給黨、國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財產造成較大損失等,並對處分情形作了明確規定。
【《條例》背後的案例故事】
《條例》第一百一十四條:黨組織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或者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嚴重不良影響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新疆喀什地區教育學院原黨委書記王鵬先:主體責任嚴重缺位壞了“班子”害了自己
2014年6月,新疆喀什地區紀委接到有關反映喀什地區教育學院黨委書記、副院長王鵬先問題線索後,調查發現,王鵬先在工作中不負責任疏於管理,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致使喀什地區教育學院黨委形同虛設。
在新校區建設過程中,召開三次黨委會議,研究施工單位給學院“捐贈”車輛,先後收受4家中標施工企業5輛車;設立“小金庫”用於賬外開支。學院有關領導班子成員還商定,向施工企業收取罰款用於賬外開支。王鵬先明知道這些做法不符合中央有關規定,但是他不僅沒有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反而參與其中,爲新校區項目辦和實訓基地違規購買車輛和請客送禮。王鵬先作爲黨組織負責人,對眼皮底下的違紀行爲視而不見甚至主動參與,黨的觀念淡漠、紀律意識鬆弛。2015年2月,喀什地區黨委決定,給予其留黨察看二年處分。
(二)濫用職權和玩忽職守行爲
權力是柄“雙刃劍”。要把權力用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各項部署上,按規定的權限行使權力,不超越用權的界限,按規定的程序行使權力、不任意妄爲,按規定的責任行使權力、不逃避約束。權力只能用來爲人民謀利益,決不能把它變成牟取個人或少數人私利的工具。
《條例》第116條—第119條明確了“濫用職權和玩忽職守”等違反工作紀律的行爲,比如在上級單位檢查、視察工作或者向上級單位彙報、報告工作時不報告或者不如實報告;黨員領導幹部違反有關規定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造成不良影響等,並對處分情形作了明確規定。
【《條例》背後的案例故事】
《條例》第一百一十八條:黨員領導幹部違反有關規定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有下列行爲之一,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一)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土地使用權出讓、政府採購、房地產開發與經營、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介機構服務等活動的……
雲南省瑞麗市原市委書記楊躍國:干預和插手工程項目承發包等
“要拿到項目和土地,得楊躍國點頭。”曾任雲南省德宏州委常委、瑞麗市委書記的楊躍國,隨意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土地使用權出讓等。在土地出讓問題上,他直接帶着老闆到現場看地,只要老闆看中了,就安排市國土局供地。楊躍國爲了規避監管,自己指定土地位置和麪積,不符合規劃的就調整規劃;自己確定土地價格,相關部門再找個中介機構,圍繞他的意圖做個“象徵性”的土地評估,然後按照開發商和楊躍國談好的條件,設置一些限制性條件來保證老闆拿到土地。
一次,上級機關到瑞麗開展土地清理督查,發現一老闆違規開發高爾夫球場,對其下發了整改通知,並提出停工處理意見。楊躍國不立即督促整改,而是向有關部門打招呼、說情干預執紀執法活動。2014年9月楊躍國被開除黨籍。同年12月,楊躍國被依法嚴懲。
(三)違反外事工作紀律等行爲
隨着改革開放的深入,對外政治、經濟、科技、文化、藝術等各種交往日益增多,內容更加廣泛,嚴守外事紀律十分重要。
《條例》第122條—第125條明確了“違反外事工作”等違反工作紀律的行爲,比如以不正當方式謀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國(境);臨時出國(境)團(組)或者人員中的黨員,擅自延長在國(境)外期限,或者擅自變更路線等,並對處分情形作了明確規定。
【《條例》背後的案例故事】
《條例》第一百二十二條:以不正當方式謀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國(境),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原副市長金昭:公款出訪“點多面廣”
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原副市長金昭利用分管外事旅遊工作之便,以各種名目安排本人用公款出國,打着考察工作之名行個人娛樂之私,先後數十次出國境。金昭“出訪”可謂“點多面廣”,足跡遍佈歐亞、美洲大陸等。金昭把出國訪問考察當成了個人遊玩、揮霍奢侈的契機,擅自變更考察路線,完全丟掉了一名共產黨人的品格。
金昭違反外事紀律參與境外奢靡活動的花銷從哪裡來?某次金昭去歐洲前將下屬單位負責人叫到辦公室,表示“陪同領導出國考察需要一些費用”。該單位負責人通過旅行社兌換了美元交到了金昭手中。金昭漠視紀律,終受到黨紀嚴肅處理,被開除黨籍。
嚴守生活紀律 培養高尚情操
生活紀律是黨員在日常生活和社會交往中應當遵守的行爲規則,涉及黨員個人品德、家庭美德、社會公德等各個方面,關係黨的形象。
《條例》第十一章“對違反生活紀律行爲的處分”,主要對“四風”問題和違反社會主義道德的違紀行爲作出處分規定,將十八大以來黨中央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反對“四風”的要求和實踐成果轉化爲紀律條文,增加了生活奢靡、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等違紀條款。
該章條款依次對“生活奢靡、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利用職權、教養關係、從屬關係或者其他相類似關係與他人發生性關係”“違背社會公序良俗”“嚴重違反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等違反生活紀律行爲作出了明確的處分規定,充分體現了十八大以來管黨治黨實踐成果。
(一)生活奢靡,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
當前我們黨面臨“四大危險”“四種考驗”。黨面臨的形勢越複雜、肩負的任務越艱鉅,就越要弘揚艱苦奮鬥的精神,越要反對貪圖享樂、驕奢淫逸的思想,堅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後”。
《條例》第126條明確了“生活奢靡、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造成不良影響”屬於違反生活紀律的行爲,並對處分情形作了明確規定。
【《條例》背後的案例故事】
《條例》第一百二十六條:生活奢靡,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某市原市委書記:經常在高檔會所玩到凌晨兩三點
生活方式不健康,經常在高檔會所玩到凌晨兩三點……談到這位市委書記,熟悉他的人會不約而同地提到這個細節。
主政一方時,有專人幫該市委書記安排晚上去會所的活動。大多數情況下,他都會先讓人安排好地方,再根據他的要求通知參加人員,告訴他們時間地點。一起活動時,經常是大家先在一起吃飯,然後唱歌、喝酒或者打牌,再吃夜宵,一玩就到凌晨兩三點。
該市委書記喜歡喝高檔紅酒,嗜好野味,吃飯或宵夜時,通常會特意安排一些野味。據參加者後來透露,他們在一起吃過的有穿山甲、燜蛇、金錢龜、東青斑、金槍魚,等等。當然,所有這些消費都是由企業老闆買單。
爲了服侍好該市委書記,圈子裡的人還專門爲他開設了一家會所,會所風格按照他的喜好設置,裝修方案由負責幫其安排活動的人與企業老闆親自商量,經該市委書記首肯後才着手實施。從2012年底到2014年年中接受組織調查前,該市委書記先後到這家會所消費達30多次,差不多每個月2次。另外,他還頻頻出入該市其他私人會所。
(二)違背社會公序良俗,在公共場所有不當行爲
黨章規定,黨員有義務發揚社會主義新風尚,帶頭實踐社會主義榮辱觀,提倡共產主義道德。《條例》第一百二十八條明確了“違背社會公序良俗,在公共場所有不當行爲,造成不良影響”屬於違反生活紀律的行爲,並對處分情形作了明確規定。
【《條例》背後的案例故事】
《條例》第一百二十八條:違背社會公序良俗,在公共場所有不當行爲,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河南省三門峽市盧氏縣文廣新局原局長賈建濤:酒後尋釁滋事損壞他人車輛
2014年4月29日,三門峽市盧氏縣文廣新局原局長賈建濤等人到河南廣播電臺商洽“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演出活動有關事宜。午餐期間,賈建濤違規飲酒。午餐後,賈建濤與司機到省廣電局停車場取車回盧氏縣,發現自己乘坐的車輛被另一轎車堵住無法駛離,他撥打了後車車主張某的手機,對方沒有接聽,他便直接將後車上的雨刮器掰斷扔到地上,然後跑到河南廣播大廈的10樓辦公室尋找張某,並在辦公區域大聲喧譁。隨後,保安趕來,將其帶下了樓。
據媒體報道,車主張某回到廣電局院內,聽說自己的車被損毀,立即攔住準備離開的賈建濤要求賠償。“醉酒的男子先是坐在車裡大罵,然後下車撕打張某。”一些目擊者稱,張某被扯拽了20多米,胳膊多處淤青紅腫。
此事被河南廣播電臺及網絡媒體報道後,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4月30日,經盧氏縣委研究決定,免去賈建濤文廣新局局長職務。通過調查取證、覈實其違紀情況後,經盧氏縣紀委研究決定,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破除官場“圈子文化”
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指出:“有的幹部信奉拉幫結派的‘圈子文化’,整天琢磨拉關係、找門路,分析某某是誰的人,某某是誰提拔的,該同誰搞搞關係、套套近乎,看看能抱上誰的大腿。”這段話既生動地描述了“圈子文化”對一些幹部的深刻影響,又一針見血地對官場“圈子文化”進行了定性—拉幫結派,爲我們剖析以及破除官場“圈子文化”指明瞭方向。
官場“圈子文化”之形與實
官場“圈子文化”有兩種突出的表現形式:其一發生在官員之間,其二發生在官員與老闆之間。其實質是拉幫結派、漠視法治、利益輸送。
圈子通俗地說就是羣體。“人以羣分”,現實生活中的圈子多種多樣,如通常所說的演藝圈、文化圈。官場也有圈子,從中央巡視組的反饋來看,官場圈子文化有兩種突出的表現形式:其一發生在官員之間,如河北個別領導幹部搞團團夥夥,廣西一些領導幹部任人唯親、搞“小圈子”;其二發生在官員與老闆之間,如河北個別領導幹部與企業老闆結成利益紐帶,江蘇一些領導幹部與老闆之間保持相對穩定的關係圈子,進行封閉式權錢交易。
從構成要素來看,官場“圈子文化”具有以下特點。一是圈名具有迷惑性。圈子往往以血緣、地緣、學緣、業緣等爲基礎,以感情爲紐帶,以老鄉會、同學會、校友會等爲名,讓入圈者覺得自然而然、理所應當。二是圈心具有影響力。圈子少不了圓心也就是圈心,官場圈子的“圈心”往往是級別高者、資源多者、影響大者。“老大”的“能耐”,決定着圈子的大小。三是圈員有組織性。圈子裡有分工,甚至有等級,誰是“大哥”,誰是“小弟”,誰是“老闆”,誰是“馬仔”,定位準確,格局清晰。
有人認爲,官場圈子是江湖草莽文化在官場中的反映與延伸。另有人認爲,“圈子文化”從源頭上看是專制主義糟粕的殘留,從形式上看是黨內宗派主義的變種,從本質上看是利己主義的惡性發展。還有人直截了當地指出,官場“圈子文化”是一種嚴重的腐敗,是權力私人化的體現。上述觀點對於認識官場“圈子文化”的實質—拉幫結派、漠視法治、利益輸送,有一定幫助。
一是拉幫結派。習近平總書記批評“有的幹部信奉拉幫結派的‘圈子文化’”,以“拉幫結派”定義“圈子文化”,意味着官場中的“圈子文化”是貶義詞,不同於通常所說的帶有中性的“圈子文化”。換言之,官場中的小圈子、小團伙,是山頭主義、宗派主義的體現,是破壞團結與統一的現象。反腐敗鬥爭中多次出現的串案、窩案,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拉幫結派。
二是漠視法治。在官場“圈子文化”中,有規矩,有親疏遠近之分,但無不立足於人治,即眼中只有圈內的人而無黨紀國法,是根據人際關係而不是黨紀國法來行事,是以人劃線而不問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於是,人身依附、帶病提拔、任人唯親、官官相護、選擇性辦案、“一人得道,雞犬升天”等現象屢見不鮮。
三是利益輸送。中央巡視組向四川省反饋時指出,前些年,一些領導幹部以犧牲公共利益換取個人的職務晉升和經濟利益,形成官官勾結、官商勾結,權權交易、權錢交易,政治利益與經濟利益連環輸送的利益鏈;一些幹部通過“打幹親”“打禮”等方式拉關係,利用節日和紅白喜事收受紅包。以上現象說明,在官場異化的“圈子文化”中,利益纔是真正的主角。“天下熙熙,皆爲利來”。圈子歸根到底是利益的產物,是圈中人鞏固利益、謀取利益、交換利益、輸送利益、共享利益的工具。
官場“圈子文化”之因與害
官場“圈子文化”,是黨風政風和政治生態的污染源,是誘發腐敗、傳染腐敗、擴散腐敗、加劇腐敗的重要推手。
“圈子文化”由來已久,當今官場“圈子文化”的泛濫,具有歷史與現實等多方面的原因。
一是歷史原因。我國有幾千年的封建歷史,專制與人治的糟粕影響深遠,人身依附、門客政治等封建殘餘至今未在黨內與國家政治生活中完全肅清,任人唯親仍然具有社會土壤,不時發酵。此外,長期以來“法不責衆”的習慣,也是官場“圈子文化”氾濫的重要誘因。
二是個人原因。一些領導幹部有“野心”,把人民賦予的公共權力視爲己有,通過濫用權力的形式“做好人”,籠絡人心,以自己爲中心打造盤根錯節的現代“宗族”,將原本純潔的同志關係江湖化、庸俗化。一些幹部急功近利,有投機心理,認爲“大樹底下好乘涼”,迷信“圈子有多遠,才能走多遠”,想走捷徑,迷失自我,對圈子樂此不疲,熱衷拉關係、架“天線”、搞“勾兌”,跑官要官。
三是制度原因。我國的市場經濟還不夠發達,很多資源由官員特別是一把手配置,而不是由市場配置。由於對權力特別是各級一把手權力的制約與監督不到位,官員特別是一把手在配置資源時具有較大的隨意性,因此具有很強大的吸引力,容易以之爲中心形成圈子。
十八大以來,四川、山西、中石油等腐敗重災區令人印象深刻,官場“圈子文化”在上述地方與單位的“塌方式”腐敗中難辭其咎。官場“圈子文化”,是黨風政風和政治生態的污染源,是誘發腐敗、傳染腐敗、擴散腐敗、加劇腐敗的重要推手,危害巨大,不可小覷。
一是害幹部。一些幹部不信組織而信圈子,不信個人努力而信圈子提攜,把心思與時間放在加入圈子、維繫圈子、經營圈子、討好圈子“老大”上,走上了歪路。一些幹部放任圈子成員違法亂紀,失職瀆職,徇私枉法,墜入犯罪深淵。還有一些幹部“被動腐敗”,在被查處後表示,“進了這個圈子,不貪就成了另類,不貪就得受排擠,不想貪也得貪。”
二是害組織。圈子是利益共同體,講究一榮俱榮、一損俱損,有福同享、有難同當,對內拉攏腐蝕,對外攜手排拒,派系鬥爭、單位矛盾於是劇增。社會上有一句流行語—“進了班子還要進圈子,進
了班子不如進圈子,進了圈子等於進了班子”,直接說明了“圈子文化”對正常組織原則、組織生活的挑戰。在形形色色的圈子破壞下,黨組織的團結、凝聚力與戰鬥力受到嚴重損害。
三是害社會。一些幹部視公共利益爲無物,以犧牲公共利益爲代價,爲圈子成員謀取私利。一些領導幹部不堅持公道正派的用人原則,任人唯親,批發官帽,讓那些有品格、有能力、有操守的人無用武之地,產生了“劣幣驅逐良幣”的後果,損害了社會公平正義,毒害了社會風氣。
官場“圈子文化”之治
對症下藥,標本兼治,立足不敢、不能、不想三個方面整治官場“圈子文化”。
四川、廣西、江蘇、河北,分佈在我國東南西北各個方位,它們都被曝存在“圈子文化”問題,說明該問題是比較普遍的,必須引起重視。爲此,需要對症下藥,標本兼治,筆者也立足不敢、不能、不想三個方面談談如何整治官場“圈子文化”。
一是立足“不敢”,加大懲治力度。“擒賊先擒王”,“樹倒猢猻散”,要嚴禁各級領導幹部以各種名義搞小圈子。要讓圈子失去主心骨,並且以零容忍的態度查處發現的腐敗圈子,不管是誰,不管涉及多少,都要一查到底,釋放刷新吏治、重塑政治文化的強烈信號。
二是立足“不能”,強化對權力特別是一把手權力的制約與監督,讓官場“圈子文化”無所依附。要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增強黨內政治生活的經常性、原則性,防止庸俗化、低俗化。選人用人至關重要,是重要導向。要完善選人用人機制,堅持五湖四海原則,放寬視野,擇天下英才而用之,向用人唯親說不。要增強選人用人程序的民主性與公開性,防止一言堂、暗箱操作。此外,要完善領導幹部行爲規範,既防止權權交易、官官相護,又防止官商勾結、權錢交易。領導幹部與企業老闆的交往要有度,不能勾肩搭背、沒有分寸。
三是立足“不想”,努力提高官員修養。要教育官員正確看待個人與組織的關係、潛規則與黨紀國法的關係,遠離小圈子,更加自覺地相信組織、更加緊密地依靠組織,依靠組織的關心培養與自己的艱苦奮鬥爭取進步。要把“慎獨”作爲領導幹部的必修課,增強領導幹部的定力。
做黨的羣衆紀律的守護者
我們黨從建黨那天起即非常重視嚴明羣衆紀律。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我們黨爲軍隊制定的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就特別強調“不拿羣衆一針一線”等羣衆紀律。社會主義建設時期,我們黨又把羣衆紀律作爲“黨政幹部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的一項重要內容,要求黨政幹部要做到關心羣衆生活,以平等態度待人,同羣衆打成一片。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十二大以來的黨章都把堅持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作爲加強黨的建設的一項基本要求。“聖人無常心,以百姓之心爲心。”在革命和建設時期,毛澤東同志提出了“爲人民服務”的思想。改革開放以來,鄧小平同志更明確地指出,人民滿意不滿意、人民高興不高興、人民贊成不贊成,應當成爲檢驗我們一切工作的標準。長期以來,民政工作“上爲國家分憂,下爲百姓解愁”,“以民爲本、爲民解困、爲民服務”,這既是民政工作的宗旨,又是黨的羣衆紀律對民政工作的根本要求,也是黨的羣衆紀律在民政工作上的具體體現。民政聯繫羣衆最緊密,服務羣衆最直接、最及時、最溫暖,也最能體現黨和政府的關愛,因而對羣衆紀律要求也最高。
必須對人民羣衆懷有深厚感情
古人說,惻隱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民政事業是菩薩事業,更應懷有菩薩之心、大愛之心。民政服務對象是困難羣體、特殊羣體和優撫羣體。我們服務的困難羣體,他們因各種各樣的原因陷入貧困;我們服務的特殊羣體,他們因各種各樣的原因失恃失怙;我們服務的優撫羣體,他們曾經爲革命和建設建立了卓越功勳。他們從不居功自傲,對自己過去的貢獻一笑而過;從不怨天尤人,對自己現實的困難泰然處之;從不自暴自棄,對自己未來的生活充滿信心。《宋史》載,北宋宰相範純仁任慶州知州時自行開倉賑濟災民,後有人舉報救活災民數字不實。朝廷派人去查,此時正值秋後豐收之時,百姓爭相日夜運糧歸還。老百姓說,好官擔責救活百姓,百姓怎能連累好官。在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千名黨員暖千戶困難羣衆”走訪中,這些走訪對象掛在嘴邊的大都是“讓政府擔心了”“給你們添麻煩了”,話語中透出深深的自責;這些走訪對象發自肺腑的一句話就是“感謝黨和政府”,言談裡對黨和政府懷有深厚的感情。無論是優撫對象還是救助對象,無論是年長的還是年輕的,無論是殘疾人還是健康人,他們普遍對越來越好的基本民生保障政策讚不絕口,他們對生活條件不斷改善心懷感恩,他們對民政工作十分信賴,他們對黨和政府無比感激。這是我們做好民政工作的感情基礎。將心比心,以心換心。我們要有惻隱之心,要有恭敬之心,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憂吾憂以及人之憂,不能有冷漠的心理,不能有輕蔑的言行,更不能有施捨的心態。要心繫困難羣衆,想困難羣衆之所想,急困難羣衆之所急,憂困難羣衆之所憂,幫困難羣衆之所需,保持與人民羣衆的魚水之情,密切與人民羣衆的血肉聯繫。
必須維護人民羣衆利益
維護人民羣衆的利益,必須堅持羣衆利益無小事。天下大事,必作於細。民政業務最寬泛、最繁雜、最細微,要把羣衆的事當成自己的事,把羣衆的“小事”當成自己的“大事”。民政的“增項、提標、擴面”工作,對民政工作來說只是錦上添花,而對困難羣衆來說就是雪中送炭;極少的應保不保、錯保漏保現象,對民政工作來說是百分之幾的失誤,而對這些困難羣衆來說就是百分之百的結果;羣衆的柴米油鹽、家長裡短,在我們看來是雞毛蒜皮的小事,在老百姓那裡可能就是天大的事情。維護人民羣衆的利益,必須堅決反對與民爭利。民政系統出現的“福利院長吃低保”問題,是典型的與民爭利;存在的“優親厚友”現象,同樣也是與民爭利。史載,春秋魯國相國公儀休在家吃飯時吃到冬葵,便把園子裡的冬葵全部拔掉,並憤怒地說:“我已經拿了國家的俸祿,又怎麼能夠去奪農夫的利益呢?”今天看來這似乎是小題大做,但對於民政工作卻很有啓發。民政工作人員手中掌握一定的權力,擁有一定的資源,如果與民爭利,則困難羣衆必然會雪上加霜,生活水平必然日益窘迫,這必然會嚴重損害人民羣衆的利益,傷害人民羣衆的感情,影響社會的和諧穩定。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人民羣衆的根本利益,特別是困難羣衆的根本利益,是黨的羣衆紀律的根本要求,是民政部門的神聖職責,是民政部門最重要、最基礎、最核心的羣衆紀律。
必須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史記》載,西漢陳平在鄉社裡分配肉食非常公平,父老鄉親交口稱讚。陳平說,如果讓他當宰相,也能像分肉一樣公平。一滴水能照見太陽的光輝,分配公平是社會公平正義的一個縮影。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強調,緊緊圍繞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深化社會體制改革。民政部門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個重要部門,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一道重要防線。古人說,天之道,損有餘以補不足。民政擔當了扶老、助殘、救孤、濟困的“天道”,在救助、救災、救濟等“補不足”的工作中,要雪中送炭,要扶危濟貧,要應救盡救,絕不能照顧關係和人情,絕不能出現“錯”和“漏”的現象,絕不能發生“損不足以補有餘”問題。總之,要通過自己的工作,讓每個民政對象都有獲得感,讓每個民政對象的人生都有出彩的機會,讓每個民政對象都能享受改革開放的紅利,讓每個民政對象都能沐浴到公平正義的“光輝”。
必須嚴肅查處損害羣衆利益腐敗問題
民政工作服務人民羣衆最直接,民政腐敗案件損害羣衆利益也最徹底。民政資金和物資大都是人民羣衆的救急錢、救命錢、良心錢,民政系統腐敗問題社會關注度高、敏感性強、容忍度低,嚴重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民政腐敗問題的發生,直接關係到老百姓的生存,關係到民政系統的聲譽,關係到黨和政府的威信。要嚴肅查處違反黨的羣衆紀律的行爲。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真正把紀律立起來、嚴起來,讓民政幹部對羣衆紀律心存敬畏,對手中權力心存敬畏,對人民羣衆心存敬畏。嚴肅查處黨員領導幹部在民政資金分配、基礎設施建設領域招投標、民生項目實施中擠佔、侵佔、貪污受賄、挪用的違紀違法行爲。要把查處羣衆身邊腐敗問題與查處發生在羣衆身邊的“四風”問題統籌起來。着重解決發生在民政基層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與民爭利等“四風”問題和基層腐敗問題。嚴肅查處民政基層黨員幹部在救災、救濟、低保、優撫資金管理使用等方面損害羣衆利益的問題。嚴肅查處民政執法監察、公共服務等窗口單位違規收費和收紅包、購物卡等突出問題。要切實承擔起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着力解決發生在羣衆身邊的腐敗問題,對腐敗問題聽之任之,或者有案不查、壓案不報,甚至袒護包庇的,要嚴肅問責,決不姑息。
民政爲民,枝葉關情。“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就是我們的奮鬥目標。”保障每個人都過上美好的生活,是民政部門應盡的職責,是民政遵守黨的羣衆紀律的必然要求。嚴明黨的羣衆紀律,嚴查違反黨的羣衆紀律的行爲,是民政紀檢監察工作的重要任務。民政全體工作人員都要重溫黨章,深刻理解新時期嚴格執行黨的羣衆紀律的極端重要性。民政紀檢監察部門要做黨的羣衆紀律的守護者,爲民政事業科學發展,爲實現社會公平正義提供更加堅強有力的保障;爲實現“兩個百年”奮鬥目標,爲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在紀律上還要進一步嚴起來
10月8日,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結大會上指出:“從已經查處的大量頂風違紀案件中可以看出,一些黨員、幹部對紀律規定還置若罔聞,搞‘四風’毫無顧忌,搞腐敗心存僥倖。因此,在紀律上還要進一步嚴起來。”這一重要論述充分表明了黨中央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鮮明態度,揭示了從嚴治黨與嚴明黨的紀律的必然聯繫,對於我們進一步加強黨的紀律建設、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作用。
我們黨是按照馬克思主義建黨原則建立起來的,組織嚴密、紀律嚴明是黨的光榮傳統和獨特優勢。黨的一大通過的綱領就規定自下而上建立嚴密的組織,要求黨員遵守紀律、接受監督。黨的二大通過的第一部黨章專門設立了“組織”“紀律”等章節,提出建立嚴密的、集權的、有紀律的組織。黨的五大成立了中央監察委員會,強調爲了嚴懲叛徒、純潔隊伍、保護黨的組織,中央應實行集體領導,加強紀律建設。90多年來,我們黨之所以能夠從小到大、由弱變強,發展成爲一個擁有8600多萬黨員、在一個13億多人口的大國長期執政的黨,不斷取得革命、建設和改革的新勝利,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有嚴密的組織和嚴格的紀律作保證。
在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結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歷史使命越光榮,奮鬥目標越宏偉,執政環境越複雜,我們就越要增強憂患意識,越要從嚴治黨,做到‘爲之於未有,治之於未亂’,使我們黨永遠立於不敗之地。”當前,我們黨正在帶領全國各族人民進行具有許多新的歷史特點的偉大斗爭。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我們黨面臨的執政考驗、改革開放考驗、市場經濟考驗、外部環境考驗是長期的、複雜的、嚴峻的,精神懈怠的危險、能力不足的危險、脫離羣衆的危險、消極腐敗的危險更加尖銳地擺在全黨面前。要沉着應對“四大考驗”“四種危險”,全面實現黨的十八大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全面深化改革的總體部署,就必須增強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不是天生就有的,而是在實踐鍛鍊中養成並不斷提高的。這中間,嚴密的組織和嚴格的紀律是一個必備條件。
從總體上看,這些年來,黨的紀律執行情況是好的。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爲總書記的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率先垂範、身體力行,從改進作風入手,頒佈實施八項規定,深入開展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全面加強黨的紀律建設,採取有力措施堅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以優良的黨風政風帶動社風民風,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環境,贏得了全國各族人民的衷心擁護和支持。但我們也要看到,一些地方、部門和單位的黨組織還存在組織渙散、紀律鬆弛問題,有的還相當嚴重,已經成爲我們黨的一大憂患。比如,有的黨員、幹部個人主義、自由主義嚴重,目無組織紀律,不服從組織安排;有的黨組織和領導幹部在處理一些重要問題時,事前不請示、事後不報告,搞先斬後奏,甚至是斬而不奏;有的領導班子內部既有民主不夠問題,也有集中不夠問題,各自爲政、內耗嚴重;有的黨組織對黨員、幹部疏於管理,缺乏嚴肅認真的黨內生活,等等。如果任其發展下去,正氣上不來、邪氣壓不住,黨內存在的突出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我們黨就會變成一盤散沙,甚至有可能四分五裂、喪失執政地位。要有效化解這種風險,就必須充分發揮黨的光榮傳統和政治優勢,在紀律上還要進一步嚴起來。
進一步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的紀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紀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關鍵的紀律,遵守黨的政治紀律是遵守黨的全部紀律的重要基礎。”黨章是管黨治黨的總章程、總規矩。嚴明政治紀律就要從遵守和維護黨章入手。遵守黨的政治紀律,最核心的就是堅持黨的領導,堅持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基本要求,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覺維護中央權威。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幹部要牢固樹立大局觀念和全局意識,正確處理保證中央政令暢通和立足實際創造性開展工作的關係,任何具有地方特點的工作部署都必須以貫徹中央精神爲前提。要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本位主義,決不允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決不允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決不允許在貫徹執行中央的決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選擇、搞變通。
進一步嚴明黨的組織紀律。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如何在新形勢下加強全黨的組織紀律性,是需要我們認真思考和回答的重大課題”,“要好好抓一抓組織紀律,加強全黨的組織紀律性”。黨組織功能的實現、作用的發揮要靠有效的教育和管理。黨性決定組織紀律性,黨性強組織紀律性就強。各級黨組織要教育引導黨員、幹部增強對黨的認同感、歸屬感、責任感,真正做到在黨愛黨、在黨爲黨、在黨憂黨;時刻想到自己是黨的人,是組織的一員,相信組織、依靠組織,自覺接受組織安排和紀律約束。黨的各級組織及主要負責人要堅持原則,敢抓敢管,做到以嚴的標準要求幹部、以嚴的措施管理幹部、以嚴的紀律約束幹部。一方面,要根據形勢變化,完善幹部管理規定,既重激勵又重約束,把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搞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另一方面,要嚴格執行幹部管理各項規定,講原則不講關係,發現問題該提醒的提醒、該教育的教育、該處理的處理。
進一步嚴明黨的財經紀律。黨的財經紀律主要體現在黨領導經濟活動的各項政策措施和制度規定之中,必須不折不扣得到貫徹執行。財政資金、公共資產都是納稅人的錢,任何人都沒有貪污浪費的權力。要建立公開、透明、規範、完整的預算制度,把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做到收入一個“籠子”、預算一個“盤子”、支出一個“口子”。嚴格會計制度,爲公共資金裝上“安全鎖”“防盜門”。對所有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實行審計監督全覆蓋。現在,有的領導幹部連社保基金、扶貧資金、惠民資金等關係千家萬戶切身利益的錢也敢貪污挪用,造成的危害和負面影響不可低估。必須進一步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加強對各項資金使用情況的管理和監督,加強審計工作特別是對重點領域、重大項目、重要資金的審計監督,防止貪污、挪用、截留等問題發生。
進一步嚴明黨的工作紀律。黨的工作紀律要求是多方面的,體現在日常管理和監督之中,其中請示報告制度是一項重要制度。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作爲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在涉及重大問題、重要事項時按規定向組織請示報告,這是必須遵守的規矩,也是檢驗一名幹部合格不合格的試金石。連這一點都做不到,還是一個合格的領導幹部嗎?”要進一步強化組織意識、程序觀念,該請示的必須請示,該報告的必須報告。認真落實重要情況報告制度,對於重要工作的落實情況,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幹部選拔任用、管理監督中的有關事項,羣衆舉報、申訴、控告的重要情況,突發性重大事件以及其他按規定需要報告的重要問題,必須及時準確地向組織報告。嚴格執行黨員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再大的事也要向組織如實報告,不能遮遮掩掩、隱瞞不報。對不執行請示報告制度、應報告而未報告以及存在突出問題而不認真改正的,必須及時提醒批評,情節嚴重的要給予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
進一步嚴明黨的生活紀律。在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結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內政治生活是黨組織教育管理黨員和黨員進行黨性鍛鍊的主要平臺”,“有什麼樣的黨內政治生活,就有什麼樣的黨員、幹部作風”。進一步嚴明黨的生活紀律,最根本的就是要使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幹部都按照黨內政治生活準則和黨的各項規定辦事,提高黨內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則性、戰鬥性。要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認真落實民主生活會制度、黨員領導幹部雙重組織生活制度、基層黨組織“三會一課”制度,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健全完善黨內生活常態化機制,有效整治軟弱渙散問題。堅持和發揚實事求是、理論聯繫實際、密切聯繫羣衆、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等優良傳統作風,黨內政治生活要講政治、講原則、講規矩,不能搞假大空,不能隨意化、平淡化,更不能娛樂化、庸俗化。黨內上下關係、人際關係、工作氛圍都要突出團結和諧、純潔健康、弘揚正氣,不能拉幫結派、搞團團夥夥,更不能結黨營私、搞利益交換。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