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生元和原本覺得自己有了幾百、甚至上千分身,那無論做什麼研究、學習都應該夠用了。
可是,真正掉進科研這個大坑裡他才發現,這點人手哪夠用啊?
對人體方面的研究還好,柳生元和自己就是當之無愧的世界頂級大拿,加上一些分身的輔助,對於人體結構組成、外科手術、藥物/化合物對人體的刺激、電解質補償等等,有那麼七八十個分身和他一起研究也就夠了。
可是,深入到人體的基因層次研究,這點人手就明顯不夠。
是爲了搞清楚人體基因中的含有大量的冗餘遺傳信息到底都表達了什麼,柳生元和對地球上出現過的生物基因信息進行了大量提取,然後通過超級計算機比對,分析這些基因冗餘信息到底有什麼意義。
要不是人體基因組工程已經完成,柳生元和可以直接調取世界衛生組織牽頭,全世界共同協作的人體基因組資料,他這份工作的繁重簡直可以讓任何人絕望。
這還只是柳生元和開展的重點研究項目之一。
其他方面,包括不同生物的基因構成與器官發育之間的特定關係;植物細胞和動物細胞不同基因表達;不同生物體內的類似功能性組織是否可以共生、互換、等同替代?
如何剪輯不同基因模板,拼湊出滿足特定要求的動物(定製寵物、復活恐龍)、植物(抗旱水稻、沙漠植被)等等等等,各種研究無不是讓人耗費一生精力纔能有所進展。
這還只是柳生元和研究項目中的一小部分,其他諸如空間物理、生物納米材料、反重力研究與空間層次結構分析、能量物質化和物質能量化、人工智能、大數據雲計算、量子/光子/生物計算機研發等等等等,這三年來柳生元和均有所涉獵。
這短短三年,藉助幾乎無上限的研究經費、世界上第一層次權限的資料調閱權限、上千顆分身的大腦組成的大腦局域網,以及柳生元和作弊一般的感知能力,柳生元和的知識儲備與研究進度,都有了飛躍一般的進展。
可以這樣說,有了這三年時光的積累,柳生元和也許還不能成爲世界上最強的科學家;但是他的知識儲備量絕對超過世界上任何一個人。
隨着時間推移,柳生元和的大量分身依然在不斷成長,在可預見的未來,‘世界上最淵博的人’稱號簡直非他莫屬。
然而,隨着柳生元和學習、研究工作的深入,爲了解決出現的問題,他發現自己接觸到的科學領域越來越多、知識需求量更是成幾何級數上漲,這種需求量增加的速度,甚至已經超過寧靜之湖爲他生產克隆分身的速度。
這還只是一個小問題,大問題是柳生元和發現,自己擁有上千顆腦袋,但是卻沒有上千人的創意,也許是因爲這麼多腦袋是同一個意識體,在計算和記憶方面擁有無可比擬的優勢,但是創意/腦洞方面,只好說是差強人意。
萊拉妮的阿姨,薇薇安*伊莉雅曾經對柳生元和說過她的一個觀點:“人類文明發展是有上限的,這個上限由人類自身的學習能力決定的,當人類積累的知識數量超出人類的學習能力以後,後人就無法再推陳出新。”
但是在柳生元和看來,這種論斷也許有道理,但是至少在現階段屬於扯淡。
現在人類積累的知識,還遠遠沒有達到人類的上限呢,之所以科研顯得有些困難,完全是科學家太少的緣故。
在柳生元和看來,應該讓全世界的人,都來參與科研探索——實在不成材的,也可以幫忙出些餿點子嘛,畢竟人類的想象力天馬行空,是任何計算機都無法取代的。
在科學研究進入死衚衕的時候,一個開創性的想法要比什麼都重要!
所謂‘人人如龍’,對柳生元和來說,那就是指每個人都有做研究的能力和自由!
研究的人多了,想法纔會多!
這幾年來,柳生元和不但不停的催促寧靜之湖幫忙繼續生產克隆人分身,甚至他自己在金鰲島,也秘密開闢了專門生產自己克隆人分身的私密基地。
別看柳生元和行走天下的分身數以百計,可絕大多數分身都投入了科研工作。
甚至還有許多改頭換面的分身,潛伏在其他科學實驗室裡,給那些科學家充當助手、學生、打雜、科研狗。
這些分身一個個基礎知識紮實、年輕英俊、幹活麻利、任勞任怨、做起實驗來更是一把好手,而且連論文都不爭着署名,乃是許多科學家最喜愛的助手、學生甚至家人。
好吧,柳生元和爲了能靠近這些學者大拿,掌握世界前沿知識,他早就把節操什麼的丟在腦後,什麼當上門女婿之類的都是小意思了,甚至連乾爹乾媽也拜了不少——反正這些分身各有來歷,長得和他的本體看起來沒啥相像之處,別人也聯繫不到他頭上來。
柳生元和大約只有百分之五的分身在世界各地遊歷,爲自己尋找紅塵煉心的感覺。
如此不投入的紅塵煉心,效果可想而知。
也許是當局者迷,柳生元和還覺得自己紅塵煉心的效率遠超前人,畢竟一百多號分身一起四處旅遊,效果本應超出常人百倍纔對!
而這位舍斯特*奧威,就是柳生元和在花旗遊歷的二十一名分身之一。
舍斯特*奧威被安排的身份背景,是一個破產農場的失業員工。
舍斯特*奧威放棄到其他農場繼續尋找一份牛仔工作的想法,打算趁年輕徒步環遊花旗,一路上靠打零工、賣唱、做些小手工藝品出售維持生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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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斯特*奧威與迪特羅*費恩從早晨一直忙碌到中午,總算把街區籃球場整理一新。
這個黑人籃球教練站在球場鐵絲網護欄的入口處,出神的望着煥然一新的街區籃球場,過了好半天,才喃喃的說:
“這可真讓人懷念,現在簡直和當初的樣子一模一樣!”
“嘿,我說夥計,別愣着了,今天要乾的事情還多着呢!”舍斯特拍了拍他的肩膀,說。
“我們還能幹什麼?”迪特羅驚訝的問。
“貼廣告!”舍斯特從牛仔包裡掏出一疊A4紙,和那些印刷精美的傳單不同,這十幾張A4紙就是用黑體字打着一段話:
‘迪特羅街區籃球場開業,免費教授八歲到十二歲兒童籃球!接受一對一挑戰,每次挑戰十元,擊敗迪特羅可獲得十元賭注,連續擊敗迪特羅與舍斯特兩位教練,可以獲得一百元!’
“我說夥計,爲什麼擊敗你的賠率比我高這麼多?好吧好吧,你值這個價!”
“先說好,老兄,如果我們沒賺到什麼錢也就算了,要是能賺到錢,其中百分之八十都要用在這塊社區的重建工作上面!”
舍斯特微笑着說。
舍斯特的微笑,在正午的陽光下看起來有些耀眼。
迪特羅已經有很多年,沒有見過這種抱着希望去努力生活的年輕人——雖然這個主意看起來有些不靠譜。
“你說我們把這些廣告貼到哪裡好?”舍斯特*奧威徵求地頭蛇的意見。
“哪裡也不貼,我們得先去踢場子!”迪特羅沒好氣的說。
舍斯特這種年輕人還是想的太簡單,以爲貼上幾張簡陋的A4紙打印廣告,就能招來學生和挑戰者?
迪特羅自己只能說小有名氣,舍斯特壓根半點名氣都沒有,誰有興趣來挑戰兩個無名之輩?
至於說免費教小孩籃球,你願意教人家還不敢來呢,這裡的治安——好吧,這裡壓根就沒治安。
“需要先踢場子?那從哪裡開始?”
“離這裡四站路的街區,那裡是邁德*斯特萬出道的地方,那裡是迪特爾街頭籃球最出名的地方,如果你能在那裡站住腳,就算有點名氣了。”
“我可不只是要有點名氣,想重建社區,我需要很大的名氣!”
“那就要看你的真本事了,擊敗我不算什麼,那裡高手很多,有些人甚至在一對一狗鬥中,擊敗過NBA的正式球員。”
“如果我贏了呢?”
“如果你能贏了他們,呵呵,我會帶你去奧本山那邊,那裡有迪特爾活塞隊的附屬訓練場地,很多想加入NBA的年輕人都會在那裡,你要是在那裡還能保持90%以上的勝率,毫無疑問就算成名了——就算加入NBA也不是沒希望。”
在迪特羅說話的時候,公交車上另外幾個乘客都把頭扭了過來。
“沒問題!”舍斯特點了點頭,完全沒把迪特羅說的話放在心上。
“切——”一個乘客把頭轉了回去。
“是一個牛皮王——”另外一個搖了搖頭。
“白癡——”還有一個乾脆直接嘲諷了一句再轉過身去,對這邊兩位牛皮大王沒有興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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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下了公交車,雖然只是幾個街區的距離,但到了這裡,城市看起來就正常多了。不但有商店、行人、酒吧和街邊花壇,在路邊還停了兩輛警車。
警察似乎是特意搭配分組,在每輛警車裡,都是一個黑人警察、一個白人警察搭檔工作。
迪特羅帶路,兩人沒走多久,就來到一個露天體育場。
這裡的面積可真不小,用大約三米高的鐵絲網,將整塊場地劃分爲一個個小塊,分別是網球場、籃球場、門球場、溜冰場、跑酷場地和街舞場地等,其中籃球場大約有八個,佔了大約四分之一的面積。
迪特羅*費恩在這邊也有熟人,看着他帶了一個白人走進來,一位脖子上、肩膀上都是刺青的黑人大漢迎了上來。
“嗨,老費恩,好久不見,你還好嗎?”
“嗨,克魯恩,我還能怎麼樣,還是老樣子唄。”
“你就不去再找個女人?”
“呵呵,像我現在這個樣子,房子也被收走了,工作也沒了,連菲麗絲都帶着小貝恩走了,我還能找誰?”
“誒,菲麗絲也算不錯了,一個白人女人,爲了你在這裡住了這麼多年,要是現在這裡越來越不安全,她也不會走。”
“我不怪她,真的,是我自己沒本事。再說,她還帶着小貝恩一起生活,到白人區那邊也好,至少小貝恩需要一個安全的生活環境,我——唉——我只是一個連自己女兒都養不起的混蛋!”
“嘿,費恩,這位是——?”
“這是舍斯特,是個好小夥,籃球打的棒極了,我帶他來這裡打響名頭,順便撈點錢,小貝恩也快要上大學了,需要用錢。”
迪特羅*費恩倒也乾脆,直接把目的說了出來。
“我說費恩,你是要他打一對一挑戰賽?”
“對!要想在這裡打響名頭,還有比這個更快的?”迪特羅*費恩肯定的點點頭。
“哈,你就對他信心這麼足?那可是要花不少錢的。”
“沒事,我對他有信心。”迪特羅信心十足的說,再怎麼說,他也曾經是吃籃球這碗飯的,看出一個人籃球水平達到什麼層次總沒什麼問題。
“唔——,看來我也應該在這個小夥子身上壓點錢啊。”克魯恩看了看舍斯特,像是給物品估價似的仔細打量一番,然後點了點頭:
“身胚還不錯,就是個子有點矮了,也有點瘦,力量對抗上會有些吃虧,不過既然費恩這麼肯定,那你打過前三輪總沒問題。”
其實柳生元和的這個分身舍斯特,身高足有一米九,無論放在那裡就可以說是一條大漢,不過在籃球場上,這個身高只好算勉強。
舍斯特笑笑不說話——迪特羅這麼濃眉大眼的一個人,把他帶到這裡來揚名,原來也是準備順便給自己撈點錢。
當然,他也不至於因此而生氣,畢竟在這一年多行走天下的經歷中,分身們遇到的事情多了去了。
別說這位前籃球教練只是想順便賺點錢,總體上還算是爲了達成舍斯特提出的目標;
有一個分身去爾斯旅遊的時候,花錢請當地嚮導帶路,結果那位面向忠厚老實的嚮導,直接把他帶到一處鑽石礦,這可不是帶他去參觀鑽石礦的,而是想把他賣給礦主當苦力。
當然,最後那個分身從四十幾個死人身上,收穫了一筆旅費和一袋鑽石,然後開着一輛豪華房車,踏上了新的旅途。
這個世界人心險惡,這位迪特羅*費恩只是在辦事的同時,順便賺些外快,真的算是很厚道了。
這一卷胖子寫的有些忐忑,不知道大家是不是喜歡。這一卷的風格與前面不同,要體現很多社會問題和反思。主角在這一卷末尾,終於真的有資格被稱爲‘聖’。求推薦票(胖子能力不夠,不求打賞,不求月票,連訂閱也不求,就要點推薦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