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今天排練新的曲目!”,歐德曼把抄好的曲譜分發下去,“你們先看看有什麼問題沒有?沒有的話我們就按照這個開始練習吧!”
杜威接過來看了看,左手拿着曲譜右手打着節拍,嘴裡還輕聲哼着歌詞,“是首不錯的歌,不過我說,你不覺得這張專輯裡的鋼琴用的太多了嗎?”
“好吧,我保證這是最後一首了!”,以後是不是考慮出張哥特專輯?試試托馬斯-霍洛帕尼的鍵盤風格?爲什麼你們就這麼不喜歡鋼琴啊。
衆人依此看過之後,米奇一邊敲着新曲子的鼓點一邊說,“這纔像是樂隊該有的歌,之前幾天練習的時候我都快閒的發黴了!”,除了那首《六點到九點》,剩下的歌裡確實沒多少他發揮的空間,當然對於杜威和雷德爾也是。
這兩首曲子對於各種樂器之間的配合要求更高一些,在排練的間隙出現了不少失誤,好在歐德曼始終知道這兩首歌想要達到的是怎麼樣的效果,再加上樂隊的其他成員也都充滿了排練的熱情和團隊精神,並沒有因爲其他人的失誤耽誤練習進度而抱怨,反倒是很客觀的指出問題並一起想辦法解決,所以排練進展的還算順暢,一天下來米奇和雷德爾都基本掌握了自己的節奏,就是杜威還時不時的出現一些基礎性錯誤,不過比起剛來的時候已經好多了,看來sv-vi的十小時練習法還是很有效的;至於古斯曼,歐德曼找了兩個沙錘給他玩,這也是老鷹樂隊愛用的樂器,他在旁邊倒是玩的不亦樂乎。
“走吧!今天我們一起去吃大餐好了!”,排練結束,歐德曼招呼着衆人,“今天進展不錯,我們稍微放鬆放鬆!”
“噓~~”,古斯曼吹了聲口哨,放下沙錘懶洋洋的站起來,“你總算知道放鬆一下了,我還以爲你變成哈特教授了呢!”,哈特教授是耶魯的老師,教學風格很嚴厲。
一羣人鬧鬧哄哄的走到大街上,爲了犒勞他們最近一段時間的辛苦練習,歐德曼選了一家看起來很有檔次的餐廳,進去之後點了一大堆價格昂貴的菜餚;餐廳裡瀰漫着溫文爾雅的鋼琴聲,侍者穿着筆挺的燕尾服,頭髮抹着髮蠟光滑的恐怕連蒼蠅都站不住,精緻從餐具銀光閃閃,讓人感到彆扭的是他們這一桌除了古斯曼之外都是一副手足無措的樣子;也包括歐德曼,雖然這具身體的主人從小就習慣來這種餐廳用餐,但是他可是第一次來。用餐的時候就連杜威也收起了那副咋咋呼呼的樣子,拿着刀叉小心翼翼的切割着牛排,時不時的咧嘴皺眉,看上去他寧願去和提供這塊牛排的公牛搏鬥也不願意在這裡用餐。
“你們吃的怎麼樣?”,從餐廳出來的時候歐德曼還有些餓,怎麼說呢,他現在越發的懷念起之前和自己的樂隊一起在馬路邊喝着啤酒擼串吹牛的時刻來。
“額,還不錯,牛排挺好吃的!”,杜威口不應心的答道。
“就是音樂差了點,我剛纔差點睡着了!”,米奇也沒了往日的活力。
“菜的分量太少了!”
“紅酒也沒有威士忌過癮!”
“....”,衆人開始七嘴八舌的吐槽着這家餐廳。
“總之是糟透了是嗎?”,歐德曼忍不住笑了。
“對,你說的太對了!我寧願去吃路邊老喬治的熱狗也不願意來這裡!”,杜威哈哈大笑起來,不過當他看到歐德曼板着的臉的時候就馬上收起了笑容,“加里,我不是這個意思;這家餐廳或許很不錯,但是總感覺不適合我這種人!”
歐德曼先是面無表情的看着他,等他感到一絲慌張的時候也跟着笑了起來,“好吧,兄弟們,都是我的錯!我只是想帶你們吃點好吃的而已,沒想到你們會不喜歡這裡!好吧好吧,我們去買個烤肉架在房前的草坪上開個趴體怎麼樣?”
“好主意!要有啤酒!”,米奇馬上跳了出來,哎,英國人就是離不開酒精麼?
“這可比剛纔那家傻乎乎的餐廳棒多了!”,杜威舉雙手贊成,“把烤肉架扛回去的任務就交給我吧!”
“我也覺得不錯。”,雷德爾一本正經的表示贊成。
“要不我去找幾個姑娘?”,古斯曼提議。
“算了吧!就我們幾個好了!”,歐德曼搖搖手指,“我們可以一邊喝酒一邊說些音樂的事兒,這種時候有其他人蔘與不好。”
“對,音樂可比小妞兒棒多了!”,杜威把摟着米奇的肩膀,“還等什麼?我們這就去超市吧!”
幸好他們出來的比較早,超市還沒有關門,烤肉架、新鮮的牛肉羊肉雞肉、再加上蔬菜、香腸、啤酒、調料等等零零碎碎的東西一大堆,一行人浩浩蕩蕩的扛着這些東西往回走去;一到房子就開始安裝烤肉架,分割鮮肉,半小時後一羣人懶洋洋的坐在門口的草坪上,吃着烤肉喝着啤酒,望着天上的星星唱着亂七八糟的歌;這種感覺可比剛纔好多了!
第二天練習結束歐德曼也沒有留在房間裡準備新歌,他披上外套去了街上的電影院,想看看《音樂之聲》還在上映沒有,可惜的是等他去了之後才發現《音樂之聲》已經下線很久了;他心中稍微有些遺憾,不過既然來了乾脆隨便找一部電影看看好了,歐德曼看了下上映的節目單,沒有發現自己熟悉的片名,不過倒是看了個熟悉的導演名字——威廉-惠勒,《羅馬假日》的導演,花了兩個小時時間看完這部叫做《收藏家》的影片,從電影院裡出來之後歐德曼對這部影片沒多少深刻的記憶,倒是產生了另外一個想法,或許自己將來可以試着拍一部搖滾電影呢!
休息了兩天,這天練習結束歐德曼重新回到自己的臥室開始琢磨起剩下的幾首歌來;哎,最符合這個時代欣賞水平的巨星大概就是迪倫了,自己也記得好多他尚未發表的歌曲,不過都這麼熟了實在是不好意思啊!不過既然不能抄迪倫的話,那麼抄一些帶有迪倫風格的倒是沒什麼心理障礙;英國樂隊恐懼海峽的核心人物馬克-洛夫勒就深受迪倫的影響,同時又有自己的特色,那麼在這張專輯裡把他們的代表作《搖擺之王》放進去完全沒有問題,而且相對於這張專輯裡的其他歌曲,這首歌更適合在電臺上播放,後世也是通過電臺迅速風靡整個美國,有這首歌在的話相信有很多電臺DJ會樂意播放自己樂隊的曲子的。
除了恐懼海峽樂隊,另外還有一位被稱爲“愛爾蘭的鮑勃-迪倫”的歌手——凡-莫里森,這個傢伙現在還在一隻愛爾蘭的不知名樂隊裡面,要到67年纔會從樂隊裡出來並和大門樂隊的另一位莫里森——吉姆-莫里森產生過一段交集;歐德曼選中的是他的那首《褐色眼睛的姑娘》,莫里森的文學造詣在那個年代算是很高的了,這也讓他的歌產生了一種文學藝術的感覺,這首清新風的歌曲也曾殺入美國排行榜的前十。
另外,莫里森和洛夫勒的吉他造詣都很高,這兩首歌裡的吉他演奏也在後世被評爲經典,對於杜威來說可是一件好事兒。
第三首歌歐德曼選擇了美國另一位詩人歌手——萊昂納德-科恩的作品《電線上的鳥兒》,有人稱他爲“搖滾界的喬治-拜倫爵士”,這位比歐德曼年長十歲的歌手有着和拜倫相似的經歷,在讀大學期間獲得一筆意外的遺產讓他可以過得上很舒適的生活,美女、興奮劑、環遊世界,然後停在了希臘的一個小島上,在這七年裡他出了兩本詩集和兩本小說,銷量超過百萬;厭倦了地中海的安逸生活之後他來到美國的納什維爾,在那裡認識了民謠歌手朱迪-柯林斯,在她的幫助下進入樂壇,將他的詩作配上簡單的和絃,開始遊吟生涯。以一顆敏感而細膩的詩人之心使民謠的情感表達和對生命細微處的沉思發揮到極致,而他獨有的沙啞嗓音猶如歷盡滄桑卻又不忍棄絕塵世的智者。《電線上的鳥兒》就是這麼一首歌,通過描述停在電線上鳥兒自在的神態,展示了一幅屢經掙扎後重獲自由的心靈的畫面,讓人們的心胸豁然開朗:很適合這個時代渴望自由的年輕人傾聽。
至於最後一首歌,歐德曼忽視了之前的哪些風格,拿出了瓊-杰特的《我愛搖滾》,之所以打破之前那九首歌所營造的略顯安靜的風溼,是因爲歐德曼想讓重金屬的時代早點到來,先把這首歌拋出去探探風聲,如果反響不錯的話那麼接下來的專輯就有目標了!
總算是搞完了,歐德曼揉了揉發酸的脖子,把樂譜收好,正要去洗澡休息的時候外面傳來了敲門聲,“歐德曼,有你的電話!”
起身到樓下拿起電話,正在電話對面的是哈蒙德,歐德曼和他沒說幾句就急匆匆的掛掉了電話,“嘿,夥計們,快點打開收音機,哈蒙德剛纔帶來了一個好消息!”
PS:這一章裡的歌曲,第一首Dir-Sris的《Sus-Of-Sig》;第二首V-Mrris的《Br-Eyd-Gir》;第三首Lrd-C的《Bird---Wir》;第四首J-J的《:iI-Lv-R-N-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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