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有爲對於魯迅先生筆下的孔乙己,有着別於他人的看法。這普遍的看法就是把孔乙己拿來和《儒林外史》裡面的范進進行一個對比。
後者考上了舉人,可謂一人得道,雞犬升天,從而改變了自身,以及整個家庭的前途和命運。
前者沒有考上舉人,遭受到了來自社會最底層人的欺辱。按照那時候的科考制度,孔乙己並不是徹徹底底地沒有希望。
哪怕機會只有1%,也總比渾渾噩噩,早就屈從於命運和現實那一些底層人士連這微小到1%的希望都沒有,純粹就是混吃混喝等死。
孔乙己有讀書人都往往容易過於自尊的毛病,讓自己有別於體力勞動者,甚至看不起體力勞動者。
這個從他喝兩碗黃酒,偶爾來一碟茴香豆,非得不同於他們只喝一碗,便能夠窺測其心思,我和你們不一樣。
在賈有爲看來,在自下而上階級固化的今天,和過去又有多大區別?還不是少數讀書人爬上統治地位,但大多數下層知識分子窮困潦倒。
就正如低級白領自嘲那樣,每一個月的工資都是在白領一樣,而高級白領的生活,卻是多姿多彩。縮小階級差距的唯一途徑,教育。教育的根本就在於讀書。
公務員考試,和科舉制在本質上面還不是一樣,都是文官選拔模式。只不過,時代不同,所考試的內容不一樣罷了。
弊病當然有,卻是利大於弊。你總得有一個相對公平,公正,公開的標準來實施。若是沒有一個相對統一的標準判定,可不是什麼好事情。
如果這等模式都落後,島國,韓國,以其另外資本主義發達國家都落後不成?畢竟,他們照樣採取這種考試選拔的機制在運作。
話又說回來,魯迅當初還不是北洋政府下面的一個公務員。只因爲他遇到一個不公的事情,致使層層向上反映無果,是才辭職,而完全就不是什麼一開始就棄醫從文。
要是自己沒有記錯,魯迅當初去到島國學的是採礦之類的專業,然後逐步改了專業去學醫,也就有了後來讓學生們衆所周知的《藤野先生》一文。
魯迅的祖父因爲考試舞弊案,才導致了後來他們家的敗落,而他的祖父那可是進士,翰林院庶吉士,曾任JXJX縣知事。至於魯迅的父親,也是秀才,後因爹犯事,才被革去了功名。
魯迅和閏土的故事,也就有了。閏土小時候沒有階級意識,那麼的活潑,可愛。等到他長大成人,有了階級意識,是才明白了個人的低賤和卑微,有了那一句“老爺”,讓魯迅再見到這位故友的時候是發出了良多的感慨。
在那個時代,窮人家的孩子要是能夠讀書,那不知道有多麼走運。這就更不要說什麼出國留學了。
而讀完高小的窮娃,就能夠穿長衫,成爲名副其實的知識分子了。就此,他也會在內心裡面發生一個微妙的變化,看不起爹,哥哥,弟弟等人的體力活兒,畢竟是已經讓其改變成爲了另外一個階層,開始脫離了原有的階層。
與此同時,唐微微越發對他感興趣,畢竟讓自己產生出了有一種“世說新語”的感覺。
自己原本想着,賈有爲無非說出一些再是普通不過的見解,而這一些東西,她完全都清清楚楚,卻沒有想到他會把古今聯繫在了一起。
“那麼,阿Q呢?”唐微微兩眼放出光芒,不但聚精會神的聽着,而且已經迫不及待的追問起來道。
“不瞞你說,我今天在菜市場還就當了一回阿Q,繼而來了一個精神勝利法。”賈有爲被她這一問,不免就笑着想起了自己在菜市場遇到那個態度非常不好的中年婦女,並且還帶有針對性的對她進行了各種分析道。
他稍加停頓了一下,言歸正傳的接着道:“其實,無論是誰,人人都是阿Q,畢竟都有力所不能及的時候。
這其中也包括我在內。就事論事,如果在網上一言不合,意見相左,馬上就是傻逼,去你媽的......連一星半點的形象都不要了。
反正,也沒人認識現實當中的自己。網上怎麼可以認慫?唯獨只能在現實當中妥協和認慫。
老子順着WIFI就要來砍死你,一副高高在上的大爺模樣,而到了現實當中,立馬又變回了孫子模式。難道,這不算阿Q的精神勝利法?”
唐微微聽完之後,右手掌遮擋在嘴巴前面,從而禁不住“咯咯咯”的發出了歡笑聲音。她着實覺得自己眼前這個人頗爲有趣的很,還不失去幽默。
“你知道魯迅先生曾經說過中國男人最愛乾的兩件事情是什麼嗎?”賈有爲敞開了來聊天道。
唐微微輕搖了一下腦袋,兩隻眼睛死死地盯着他道:“不知道。”
“其一,拉良家婦女下水;其二,勸風塵女子從良。”賈有爲會心一笑道。
“你不可否認,魯迅先生對我們的國民性也是最瞭解的大作家。”唐微微邊笑邊繼續着兩人圍繞魯迅的談話內容道。
“魯迅先生是確確實實地把我們的國民性看得最透徹。他成名可是不容易,前前後後地用了一百多個筆名。
《狂人日記》是才奠定了他在文壇以魯迅爲筆名進行開拓前進。從某種程度上而言,他死得也很是時候。
正如太祖爺親口說過的話那樣,魯迅要是活到了建國後,坐牢也是肯定免不了的事情。他最厲害的莫過於對時事政治的抨擊。”賈有爲慢條斯理道。
“魯迅和許廣平的師生之戀,倒是浪漫。”唐微微左手托腮,含情脈脈地看着他,話中帶話的笑着道。
賈有爲何等聰明之人,且能不明白她的小心思?於是,他來了個見招拆招,一語雙關道:“朱安纔是魯迅的原配,也是一個可憐的女人。
她的蝸牛說,也就說出了個人悲苦的一生。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上面,魯迅可就遠不如胡適。
胡適在娶了文盲的妻子之後,還能夠時不時陪着對方打打麻將。爲此,我倒是頗爲欣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