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豹冷笑,慢悠悠地收回槍,轉身便大步流星地離開,身後,胖子無力地坐到地上,衣服全溼透了,兩名手下匆忙跑過來:“丁哥,沒事吧?”
“那小子拿的是吧?”胖子有氣無力地說道:“孃的,最近真媽的不順。”
“丁哥,那傢伙好像前陣子李浩帶人找的那個傢伙,畫像,你記得嗎?”一名手下說道:“他拿着小砸炮,不會是那個吧?”
“什麼這個那個的,明說。”胖子喝斥道。
“可是小砸炮啊,他拿着,會不會是條子?”這名手下小心翼翼地說道。
不怨得這傢伙有此一想,是7.62毫米的手槍,由五二改良而成,小巧玲瓏,便於攜帶,更易隱蔽,射擊時聲響不大,也是最常用的警用武器之一!
藏在樹後的白狐聽得分明,此時恍然大悟,怪不得鷹眼讓雪豹用這把槍,是爲了加深印象,“你玩弄人心的本領越來越強了。”白狐咬牙切齒道:“以後想耍你,越來越難。”
鷹眼不做聲,白狐吐槽道:“沒勁,雪豹的任務已經完成了,咱們就等着那兩個傢伙動起來吧,咱們是不是要走了?”
“不,咱們的任務剛剛開始。”鷹眼的話說完,白狐訝異道:“你是說?”
鷹眼突然抓住白狐的手,放在自己的腰上,順勢摟住她的腰,白狐不曉得他哪根筋不對,一拳砸過去:“你瘋了啊?”
身後傳來一陣腳步聲,白狐會意,又一拳揮去,打在鷹眼堅實的胸膛上,嬌聲道:“我不管,你不和我說清楚,咱倆沒完,說好不去找那個小婊砸的,你又騙我!”
狼煙等人瞠目結舌,地鼠懂情況:“唉,又開始演了。”
白狐說着說着,眼睛紅了,一邊砸拳頭,一邊跺腳,身後,胖子一行人正匆忙走過,只聽得其中一人說道:“快通知浩哥的人,那傢伙應該還沒走遠,混蛋,電話號碼你們怎麼弄丟了?啊?費事!”
那夥人走到路邊的一輛車邊,上車走人,車子一溜煙地消失了,白狐這才停下,一張小臉紅撲撲地:“走了,通風報信的人兒去了,咱們要守株待兔嗎?”
鷹眼點頭,兩人一身便衣,就着涼風找到一處路邊攤,叫了一堆燒烤,靜靜等候,雪豹離了那本區域,繞進一間公共廁所,趁着無人,對着鏡子戴上髮套,重新換裝,變身成功!
看着鏡子裡的禿頭,雪豹頗是滿意,大步流星地離開,鷹眼與白狐駐守在街頭,看着那羣人離開通風報信,又看着他們回來,走進巷道里,可是,再無下文!
眼瞧着時間一點一滴地過去,白狐不禁心焦,鷹眼卻笑了:“果然比上次的對手強些。”
白狐苦笑:“蛇沒有出洞。”
此時,馬克正擦着沙漠之鷹,恨恨地一下又一下:“爲什麼不讓我去?”
“這是個圈套。”戴斯懶洋洋地說道:“他像藏進了地縫中,所有人都無法揪他出來,但現在,他出現了,而且引起一場不大不小的風波,那個胖子說什麼,他用了手槍,這是華夏人最喜歡的警用槍,自由槍機式,用來殺傷五十米內的目標。”
“二十五米的距離上,可射穿兩毫米厚的鋼板,七釐米厚的木板,四釐米厚的磚牆,”戴斯琥珀色的眼珠子毫無光彩:“我所說的這些,街頭的小混混,可能都知道。”
馬克楞了一下,說道:“爲什麼?”
“因爲他們要與警察打交道,對方拿什麼槍,他們一清二楚,”戴斯懶洋洋地說道:“這個傢伙突然出現,與一名風塵女糾纏,亮了槍?哈哈哈,哈哈哈……”
戴斯笑得眼淚花花直冒,馬克不明就裡,握着槍,直至戴斯笑夠了,抹掉眼淚,繼續說道:“一個可以制定周密計劃的組織,卻讓手下犯這種低級錯誤,自曝身份,這,科學嗎?”
“拿槍,是因爲它辨識度高,足夠給人留下深刻印象。”戴斯擡頭,笑了:“公司的人全城搜索那個搶走鑰匙的人,這些街道混混全是耳目,都見過完畫像,由他們通風報信再合適不過,今天這場戲,道具,情節,走向,全在他們的控制範圍內。”
馬克的臉變綠了,若不是戴斯攔着,自己已經衝過去!此時聽得他的分析,馬克知道,自己犯了弗蘭克的錯誤,“你現在知道弗蘭克是怎麼死的?”戴斯冷冷地說道:“他是笨死的。”
馬克居然無法反駁,戴斯慢悠悠地說道:“他們知道李敏是我們的人,現在,我們也暴露了,我們在明,他們在暗,情勢對我們很不利,情況已經上報給卡爾。”
“卡爾怎麼說?”馬克激動地說道:“我們已經晚他們一步,失去了最關鍵的鑰匙。”
戴斯突然笑了,嘴角咧得老大:“你的沙漠之鷹今天可以派上用場了。”
夜已深,宋達明摟着一名長髮白衣女子坐在客廳的沙發上,另一隻手並沒有閒着,悶悶不樂地喝着紅酒,那名白衣女人看上去不過二十來歲,淡妝,眉眼清麗,真正的天生麗質。
她是宋達明包養的小情人,還在上大學,皮膚雪白,滿滿的膠原蛋白,小嘴兒粉嘟嘟地,真正嫩得能掐出水了,宋達明最喜歡她的敏感,不管摸哪裡,馬上能掐出水,此時,女人窩在他的懷裡,手指在他的大腿上畫着圈圈:“宋總,你最近怎麼總不開心呀,眉頭緊巴巴地。”
“我心情怎麼能好?”宋達明鬱悶不已,已有幾分醉意,說話也打結:“,最近倒黴死了。”
“宋總。”小情人挨着宋達明的身子,笑得更加嬌媚,宋達明看着這張俏臉,捏着她的臉蛋,說道:“我這滿心的愁悶也只有你能解了,來吧,我的小美人!”
宋達明一翻身,將小美人壓在身上,上下其手,興致頗高,門鈴卻響了——叮咚,叮咚,宋達明停下了動作,狐疑地擡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