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什麼是黨員的義務

什麼是黨員的義務

前面主要談的是黨員權利方面的問題,現在我們來談黨員義務問題。在這一章中,我們首先來明確一下“什麼是黨員的義務”。

所謂黨員義務,是指黨員對黨應盡的責任,是黨員標準和條件的具體化。黨章規定黨員義務,從本質上講是爲了保證黨員發揮先鋒模範作用,使黨成爲堅強有力的戰鬥集體。從條文方面看,黨員義務又是黨員應該做出一定行爲或被禁止做出一定行爲的一系列基本規則。黨員義務的內容具有相對確定性,又不是一成不變的,它隨着黨的事業的發展和黨的領導以及自身建設的實踐經驗的豐富及發展變化而日趨完善。黨員義務屬於義務性規範,它要求黨員必須無條件地遵照執行,黨員如果不執行義務或違反義務,黨的組織將會對黨員做出必要的處理。黨員義務的約束對象爲全體黨員,它不具有國家法律效力,但是這種約束力對全體黨員都具有同等效力。只要是黨員,不管黨齡長短、黨內職務高低、對黨的貢獻大小,都是一樣的。換句話說,黨員無論是誰,都必須無一例外地履行黨員義務。

一、爲什麼要規定黨員的義務

黨章爲什麼要規定黨員的義務呢?對這個問題,我們可以從如下幾個方面來理解:

一方面,黨員的義務對黨員是一種規範和約束。黨員對黨承擔應盡的義務,按照黨章規定的要求去做,就可以保證全黨在政治上、思想上和組織上的一致,使黨成爲集中統一、團結戰鬥的整體。如果黨員失去這種行爲規範,不承擔應盡的義務,想怎麼幹就怎麼幹,自作主張,各行其是,黨內就形不成合力,就會成爲一盤散沙,黨就會失去凝聚力和戰鬥力。由此可見,黨章規定黨員的義務,對於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增強黨員的黨性,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起着至關重要的作用。

另一方面,黨員的權利與義務,既是怎樣做一名黨員的具體標準,也是衡量所有黨員是否合格的重要尺度。有了它,黨員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怎樣做對,怎樣做不對,才能是非清楚,方向明確。黨員應把它作爲一面鏡子,經常照照自己,改正錯的,堅持對的,努力做一名合格的黨員。對於黨組織來說,有了黨員權利和義務,就可以用這個統一的尺度去衡量評價每個黨員究竟做得怎樣,是否合格,教育和督促黨員認真履行應盡的義務,正確行使享有的權利,承擔起自己的責任和使命,始終不渝地堅持和實踐黨的宗旨,無愧於“先鋒戰士”的光榮稱號,在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生活中起先鋒模範作用。

二、黨員義務的主要內容

在中國共產黨的現行黨章中,規定了黨員必須履行的八項義務:

第一項義務是:“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科學發展觀,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法律和業務知識,努力提高爲人民服務的本領”。這一條義務規定,要求黨員加強理論修養和文化科學知識修養。

重視理論學習是中國共產黨的優良傳統,是黨員成長進步的根本途徑。文化科學知識是黨員應具備的基本素質。時代的發展需要每個黨員儘快學習當代先進的文化科學知識,在變革的時代中有所作爲。“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主要是認真學習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現行方針、政策。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現行方針、政策是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把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與新的歷史條件下具體實踐相結合的產物,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行動指南。每個黨員只有認真學習和深刻理解它的內容,掌握它的精神實質,才能正確地貫徹執行。“學習黨的基本知識”,要求黨員認真學習黨的歷史,學習馬克思主義關於黨的建設學說的基本原理,這是每一位黨員所必須掌握的常識。“學習科學、文化、法律和業務知識”,是黨根據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特點和需要,對黨員增強素質和能力提出的基本要求。黨員不僅要有爲人民服務的意識,而且要有爲人民服務的本領,這就要求必須高度重視和加強學習,並在工作中善於思考,勇於實踐,不斷創新。

第二項義務是:“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帶頭參加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帶動羣衆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艱苦奮鬥,在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生活中起先鋒模範作用”。這一條義務規定,要求黨員加強政治修養。

政治素養主要是指在政治立場、政治品質和政治水平等政治素質方面的修養。這是共產黨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具體表現在政治立場、理論素養和道德品質三個方面。政治素養是黨性和階級性在共產黨員素質中的體現,具有導向性和質的規定性,對共產黨員的其他素質起着主導和決定性作用。

共產黨員加強政治修養的關鍵在於堅定理想信念,在思想和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積極貫徹維護黨的基本路線。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在認識上,要堅持以經濟建設爲中心不動搖,把改革開放同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統一起來;在行動上,要積極投身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實踐,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實踐,在各行各業發揮先鋒模範作用,嚴於律己,率先垂範,成爲羣衆的帶頭人。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是指黨員在生產、工作、學習和一切社會活動中起到的帶頭作用、骨幹作用和橋樑作用。共產黨員是從人民羣衆中成長起來的先鋒戰士,必須在各方面發揮先鋒模範作用,這是由黨的性質和黨所肩負的歷史使命所決定的。一個合格的共產黨員必須爲實現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綱領和現階段的奮鬥目標而努力工作。

第三項義務是“堅持黨和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後,克己奉公,多做貢獻”。這一條義務規定,要求黨員認真踐行黨的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的宗旨。

堅持黨和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是共產黨員思想和行動的最高原則,這是由黨的性質和宗旨決定的。黨章要求黨員必須履行“堅持黨和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後,克己奉公,多做貢獻”的義務。這是因爲中國共產黨是全國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實代表,它除了人民羣衆的利益之外,沒有自己的特殊利益。黨員從入黨的那天起,就應該確立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的思想,把黨和人民的利益擺在高於一切的位置,隨時準備爲黨和人民的利益作出最大犧牲。這是共產黨員先進性和純潔性的具體表現,也是共產主義道德的最高表現。當然,黨員也是人,也有個人利益,但必須擺正各種利益之間的關係,不能脫離黨和人民的利益去追求個人利益。每個黨員在工作和生活中都必須也應該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後,克己奉公、多做貢獻,這是共產黨員努力實踐黨的宗旨、誠心誠意爲人民謀利益的實際行動和具體體現。每個黨員,儘管能力有強弱、貢獻有大小,但這一點是可以做到而且必須做到的。做不到堅持黨和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就不能算是一個純粹的合格的共產黨員。這種以爲人民謀利益爲己任,不求索取的共產主義精神,就是我們共產黨人的價值觀的核心。楊善洲、沈浩、李林森等一批無私奉獻、爲民造福、深受羣衆愛戴的優秀黨員幹部,就是這種人生價值觀的突出代表。廣大黨員應向他們學習,在日常平凡的工作、學習和生活中,不爲名不求利,不怕個人吃虧,爲人民羣衆的幸福默默奉獻。

作爲一名合格的黨員,必須正確處理黨的利益、人民利益和個人利益之間的關係,在黨和人民需要的時候,毫不猶豫地犧牲個人利益。在兩種利益發生矛盾的時候,共產黨員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就表現在能夠毫不猶豫地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履行這項義務,應當做到:一要把個人利益融合在黨和人民的利益之中;二要自覺做到吃苦在前,享樂在後,克己奉公;三是絕對不能以權謀私、假公濟私、損公肥私。共產黨員要始終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後,把自己的一切,甚至生命都奉獻給黨和人民的事業。

第四項義務是:“自覺遵守黨的紀律,模範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嚴格保守黨和國家的秘密,執行黨的決定,服從組織分配,積極完成黨的任務”。這一條義務規定,要求黨員必須加強法紀修養。

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是貫徹執行黨的路線和任務的重要保證,每個共產黨員無論何時何地都必須嚴格遵守,堅決維護。保守黨和國家的秘密,執行黨的決定,服從組織分配,積極完成黨的任務,都是黨的紀律的重要內容。共產黨員必須不折不扣地執行黨的決定,服從組織分配,積極完成黨的任務,自覺遵守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嚴格保守黨和國家的秘密,堅決維護黨和國家的利益,努力成爲遵守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的模範,爲黨的事業做出積極的貢獻。

黨章明確規定:“中國共產黨黨員永遠是勞動人民的普通一員。除了法律和政策規定範圍內的個人利益和工作職權以外,所有共產黨員都不得謀求任何私利和特權。”然而,現實生活中,大大小小不同形式的“特權”仍然存在,如有的黨員幹部利用公款大吃大喝、遊山玩水、高消費娛樂,乘坐超標車、豪華裝修辦公室等等。這種“特權”不僅浪費國家大量資財,更違犯了黨的紀律,敗壞了黨風政風,嚴重損害了黨的形象,損害了黨羣幹羣關係,在人民羣衆中造成惡劣影響。所以,習近平同志在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強調,共產黨員永遠是勞動人民的普通一員,除了法律和政策規定範圍內的個人利益和工作職權以外,所有共產黨員都不得謀求任何私利和特權。這個問題不僅是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內容,而且是涉及黨和國家能不能永葆生機活力的大問題。要採取得力措施,堅決反對和克服特權思想、特權現象。

什麼是特權?顧名思義,就是黨紀國法規定之外的特殊的權利,是一般人不能享有的權利。特權的存在,無疑與公平、正義的要求相對立,與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的權力本質不相符。特別是當利用公共權力謀取不正當利益,也就是說公共權力變成了特權時,就會滋生腐敗。這是不爭的事實。因此,加強黨的紀律建設,必須堅決反對特權。正因如此,毛澤東同志早就告誡全黨要保持黨的優良作風,黨的領導幹部要以認真平等的態度對待幹部和羣衆,並指出:“人們的工作有所不同,職務有所不同,但是任何人不論官有多大,在人民中間都要以一個普通勞動者的姿態出現。決不許可擺架子。一定要打掉官氣。”鄧小平同志也曾指出黨內特權現象存在的危害,他說:“有些幹部,不把自己看成是人民的公僕,而把自己看成是人民的主人,搞特權,特權化,引起羣衆的強烈不滿,損害黨的威信,如不堅決改正,勢必使我們的幹部隊伍發生腐化。”他指出:“搞特權,就是封建主義殘餘影響尚未肅清的表現。”那麼,如何“堅決反對和克服特權思想、特權現象”呢?關鍵就在於增強全黨的法紀意識,築牢遵紀守法的思想基礎,把制度轉化爲全體黨員、尤其是黨的各級幹部的行爲準則,切實樹立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沒有特權、制度約束沒有例外”的意識,教育引導廣大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帶頭學習制度、嚴格遵守黨紀、自覺維護國家法律。

第五項義務是:“維護黨的團結和統一,對黨忠誠老實,言行一致,堅決反對一切派別組織和小集團活動,反對陽奉陰違的兩面派行爲和一切陰謀詭計”。這一條義務規定,要求黨員要維護黨的團結和統一。

胡錦濤同志在中共十八大政治報告中強調:“黨的集中統一是黨的力量所在,是實現經濟社會發展、民族團結進步、國家長治久安的根本保證。黨面臨的形勢越複雜,肩負的任務越艱鉅,就越要加強黨的紀律建設,越要維護黨的集中統一。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一定要自覺遵守黨章,自覺按照黨的組織原則和黨內政治生活準則辦事,任何人都不能凌駕於組織之上。要堅決維護中央權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決貫徹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保證中央政令暢通,決不允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決不允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加強監督檢查,嚴肅黨的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對違反紀律的行爲必須認真處理,切實做到紀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紀律沒有特權、執行紀律沒有例外,形成全黨上下步調一致、奮發進取的強大力量。”習近平同志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委第二次全會上的講話中強調,要“嚴明政治紀律,自覺維護黨的團結統一”。

黨的團結和統一是關係到黨的生存和發展的根本問題,是黨取得勝利的基本條件之一,是鞏固黨的組織、提高黨的戰鬥力的重要保證。

中國共產黨的性質和它所肩負的歷史使命,決定了它必須是一個具有高度組織紀律性的團結統一的政治組織。尤其在改革開放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新形勢下,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顯得更爲重要。黨歷來高度重視黨的團結和統一,把它看做黨的生命。在加快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關鍵時期,尤其需要全黨同志在堅持黨的基本路線的基礎上加強團結。

目前,絕大多數黨組織和黨員幹部,在遵守黨的紀律方面,總的情況是好的。但同時也必須看到,在新的環境和條件下,有些黨員、幹部包括少數領導幹部的紀律意識有所放鬆,有的無視民主集中制原則,在領導班子內部專橫霸道,搞“一言堂”;有的對中央有關規定和指示置若罔聞,我行我素;有的公然歪曲黨的歷史、否定黨的政治原則、詆譭黨的領袖和黨的優良傳統;有的譁衆取寵,口無遮攔當大嘴巴,利用網絡等現代信息技術散佈違反馬克思主義的錯誤觀點,等等。這些違反黨的紀律的言論和行爲,儘管發生在少數黨員、幹部身上,但在黨內和社會上的影響是惡劣的,給黨的事業造成的損害是嚴重的,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切實予以糾正和解決。每一個共產黨員特別是領導幹部必須自覺遵守和維護黨章,按黨的規矩辦事。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不論擔任何種職務、從事何種工作,首先要明白自己是一名在黨旗下宣過誓的共產黨員,要服從黨的組織和黨的原則,自覺接受黨紀的規範和監督,用入黨誓言約束自己。黨內決不允許有不受黨紀國法約束,甚至凌駕於黨章和黨組織之上的特殊黨員。

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必須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覺維護中央權威。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幹部都要牢固樹立大局觀念和全局意識,正確處理保證中央政令暢通與立足實際創造性開展工作的關係。任何具有地方特色的工作部署,都必須以貫徹中央精神爲前提,尤其是在指導思想和路線方針政策以及關係全局的重大原則問題上,必須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本位主義,決不允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決不允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決不允許對貫徹執行中央的決策部署打折扣、做選擇、搞變通。對黨的決議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見,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可以聲明保留,也可以向上級組織直至中央提出,這是黨員的權利。但是,凡是散佈違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意見、公開發表違背中央決定的言論、泄露黨和國家秘密、參與各種非法組織和非法活動、製造和傳播政治謠言以及醜化黨和國家形象的言論,都是不允許的。每個黨員,特別是黨的各級領導幹部,都要自覺地維護黨的團結,維護中央的權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決不允許任何破壞和分裂黨的行爲存在。這是嚴明的、鐵的紀律。

第六項義務是:“切實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勇於揭露和糾正工作中的缺點、錯誤,堅決同消極腐敗現象作鬥爭”。這一條義務規定,要求黨員堅持弘揚批評和自我批評的良好作風。

批評和自我批評是中國共產黨的三大優良作風之一,也是中國共產黨區別於其他政黨的顯著標志之一。批評是指對別人的缺點或錯誤提出意見,自我批評是指政黨或個人對自己的缺點或錯誤進行的自我揭露和剖析。黨內批評是解決黨內矛盾,堅持真理,修正錯誤的基本方法,是在馬克思主義原則基礎上鞏固和加強黨的團結,加強黨內監督,保持黨的肌體健康,使黨充滿生機和活力的有力武器。共產黨員要以對黨高度負責的精神,切實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開展黨內批評,是黨對於自身發展規律的認識和運用的結果,是作爲工人階級先鋒隊的黨具有生命力和戰鬥力的表現。加強黨內監督,必須正確有效地運用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武器。批評與自我批評,是黨正確解決黨內矛盾,增強黨的團結統一,防止和抵制各種非無產階級思想的腐蝕,增強黨員黨性的有力武器。每個黨員都應該勇於拿起和正確使用這個武器。

正確有效的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應當從思想實際出發,正確組織,積極引導,努力創造這樣三方面的條件。首先,批評者與被批評者共同的立場和目標。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的目的都是爲了同志之間相互協調,在思想上、認識上、行動上達到統一,如果沒有基本立場上、目標上的一致,認識問題的出發點、着眼點相左,是非的標準不一,各吹各的號,各唱各的調,是不能有效地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戰爭年代在革命隊伍中批評和自我批評能夠在黨的建設中發揮重要作用,就是因爲革命隊伍中的成員“都是來自五湖四海,爲了一個共同的革命目標,走到一起來了”。其次,批評者和被批評者要處於一個平等的地位,有一個民主和諧的環境。批評和自我批評要取得實效,首要的是要大家敢講話、講真話,不同意見可以認真、充分討論。做到這一點,黨的領導幹部負有重要責任。領導幹部掌握着一定權力,處於強勢地位,在開展批評中,領導幹部的表率作用,不僅在於是否能帶頭檢討自己、開展批評,更重要的是能不能平等地對待同志,把自己放在羣衆中,營造一個民主、平等的環境。再次,批評者和被批評者都要有寬廣的胸懷。無論什麼人在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中,都要“與人爲善”、“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知無不言,言無不盡”,要“言者無罪,聞者足戒”,“聞過則喜”、“有則改之,無則加勉”。沒有與人爲善的態度和開闊的胸襟,是不可能搞好批評和自我批評的。

共產黨員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應該注意動機和效果的統一,原則性與靈活性的統一,以人爲本,講究科學的方法,提高批評的藝術。要做到有事實、有根據、有分析、有意見建議,要實事求是,要充分說理。在具體實踐中,要注意把握以下幾個原則:一是及時批評。及時的批評有助於當事人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對批評意見容易接受。當時不講,事後亂講,或者生活會或年終總結算總賬,有時可能達不到目的,可能會造成負面的影響和不良後果。二是實事求是。批評別人要掌握第一手材料,不能道聽途說、人云亦云,要有一說一,有二說二,深則說深,淺則說淺。弄清因果,分清責任,找出危害。思想認識上的結論,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上深層次的原因,要允許接受批評的人自己去總結、去剖析。允許同志對自己的缺點、錯誤有一個認識的過程,相信接受批評的人能夠自己得出正確的結論,少扣大帽子,不要唱高調。三是要因人而異。每個人的思想基礎、思維方式、工作習慣、個性特點和自身經歷等各不相同,批評要“一把鑰匙開一把鎖”,不要一個模式,避免公式化、一刀切。四是講究方式方法。以人爲本就是關心人、尊重人、理解人,要設身處地地爲受批評者着想,體諒其處境和心情。既要對錯誤的東西敢於直言,講黨性、講原則、講真理,同時也要照顧情緒、不傷感情。要心平氣和地說服,循循善誘地勸導,嚴格把握火候,掌握分寸。允許被批評的同志申辯或保留意見。不要盛氣凌人地壓服。

總之,黨員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要能夠認真查擺自己在保持先進性和純潔性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對黨組織指出的問題和黨員、羣衆提出的意見,要有正確的態度,作出實事求是的回答;對存在問題的原因剖析要深刻,真正做到觸動思想,提高認識;能夠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認真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整改措施。黨員之間開展批評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和“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方針,從團結的願望出發,本着對同志對事業高度負責的態度,敞開思想,暢所欲言,觸及問題,幫助分析原因,明確努力方向。

第七項義務是:“密切聯繫羣衆,向羣衆宣傳黨的主張,遇事同羣衆商量,及時向黨反映羣衆的意見和要求,維護羣衆的正當利益”。這一條義務規定,要求黨員要密切聯繫羣衆。

密切聯繫羣衆,是中國共產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是保證黨的工人階級先鋒隊性質的一個重要條件,是中國共產黨區別於其他政黨的重要標誌之一。密切聯繫羣衆是黨的執政之基,它要求黨的領導機關和幹部要與黨內外羣衆結合在一起,黨員要與羣衆結合在一起;黨和政府在任何時候都要把人民羣衆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羣衆同甘苦共命運,用正確的方法去引導、團結羣衆,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人民羣衆的根本利益。

共產黨員必須深刻懂得,保持黨和人民羣衆的血肉聯繫,對於鞏固黨的執政基礎,提高執政能力具有現實的指導意義。

首先,黨的性質和宗旨決定黨必須密切聯繫羣衆。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同時是中國人民和

中華民族的先鋒隊。黨的宗旨是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中國共產黨的這一規定,必然要求黨的各項工作必須把爲人民謀利益作爲自己全部活動的出發點和歸宿。中國共產黨要做到先鋒隊,就必須爲人民謀利益,就必須密切聯繫羣衆。埃德加·斯諾說過:“中國共產黨人……之所以能戰無不勝,是因爲它能從大多數人民羣衆中吸取力量,併爲滿足他們的迫切需求尋求答案”;克里斯托福·蘭德說:“共產黨之所以節節勝利,因爲他們比蔣政府更加關注中國人民的需要。他們的軍隊和政府是在一個爲公衆利益服務的明確思想指導下工作,更具有奉獻精神和高效率。”

其次,黨與人民羣衆的關係決定黨必須密切聯繫羣衆。中國近代現代史無不表明,人民羣衆必須要有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否則,人民羣衆的革命活動便會“羣龍無首”,人民的利益訴求就不可能實現。正如劉少奇同志所說:“人民羣衆在革命鬥爭中迫切需要有遠見的堅強的引導者和嚮導,因爲這樣的引導與嚮導是人民羣衆爭取勝利的必要條件。”而黨如果離開了人民羣衆,黨的宗旨和一切活動都將變得毫無意義。在黨與人民兩者之間,黨是密切聯繫羣衆的承擔者和主體,是黨主動去聯繫羣衆。

再次,執政黨的執政基礎決定黨必須密切聯繫羣衆。中國共產黨成爲執政黨,是因爲黨代表了最廣大人民羣衆的根本利益,建立了與人民羣衆的血肉聯繫,得到了人民羣衆的認同、信任和支持。這是歷史的選擇、人民的選擇。但黨的執政地位“不是一勞永逸的”,人民選擇政黨不是一次性的,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人民對政黨的選擇,不僅看這個黨以前爲人民做了什麼,而且看這個黨現在爲人民做了什麼、更看這個黨將來能爲人民做些什麼。黨代表人民羣衆的根本利益,人民羣衆必然認同、信任和支持黨,必然與黨共度安危。

最後,從黨執政的現實目標來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構建和諧社會的奮鬥目標決定黨必須密切聯繫羣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偉大的事業,更是爲中國人民謀利益的事業。只有人民羣衆的廣泛參與和積極支持,才能推動事業的發展,保證目標的實現。只有人民羣衆的基本利益得到有效的維護,人民羣衆能真正享受到經濟社會發展的成果,才能調動激發人民羣衆投身參與這一偉大事業。胡錦濤同志指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大量工作同黨的羣衆工作有密切聯繫,要求我們把聯繫羣衆,宣傳羣衆,組織羣衆,服務羣衆,團結羣衆的工作做的更好。”只有發揚黨的密切聯繫羣衆的作風,營造良好的黨羣幹羣關係,才能組織調動激發人民羣衆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實踐,參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這一宏偉事業。

廣大共產黨員必須明確,人民羣衆是黨的力量源泉和勝利之本。只有保持同人民羣衆的密切聯繫,黨的事業的勝利纔有可靠的保證。黨與人民羣衆的密切聯繫,不僅靠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體現人民羣衆的意志,代表人民羣衆的根本利益,而且要靠廣大黨員同人民羣衆保持密切聯繫,瞭解人民羣衆的要求,反映人民羣衆的呼聲,關心人民羣衆的疾苦。

第八項義務是:“發揚社會主義新風尚,帶頭實踐社會主義榮辱觀,提倡共產主義道德,爲了保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難和危險的時刻挺身而出,英勇鬥爭,不怕犧牲”。這一條義務規定,要求黨員要加強道德修養。

共產黨員加強道德修養,就要培養健康的思想意識,崇高的道德情操,增強抵制和反對各種腐敗思想浸蝕的自覺性,愛崗敬業,勤政爲民,艱苦樸素,無私奉獻,用自己的人格去帶動、引導、影響周圍的羣衆,以德服人,以德樹威,以德取信於民。

發揚社會主義新風尚,帶頭實踐社會主義榮辱觀,提倡共產主義道德,是共產黨員的神聖職責,也是共產黨員本質特徵的體現。共產主義道德最重要的一條就是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爲了保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難和危險的時刻挺身而出,英勇鬥爭,不怕犧牲,爲共產主義事業獻出自己的一切。當前,黨員應該帶頭開展移風易俗活動,提倡文明、健康、科學的生活方式,克服社會風俗習慣中愚昧落後的東西,發揚社會主義新風尚。我國現在處於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新時期,作爲先進分子的共產黨員,更應該提倡和具備共產主義道德,努力弘揚社會主義先進文化。

從現實要求來看,當前黨員對照黨員義務的要求,加強共產主義道德修養,重點應該抓好如下三個方面:

一是要堅持學習,昇華思想境界。學以濟德,學以自省。鄧小平同志說過,不注意學習,忙於事務,思想就容易庸俗化。如果沒變質,那麼思想的庸俗化就是一個危險的起點。科學的理論,是思想的閃電,它可以照耀前進的道路,驅散心靈的迷霧,給人們指明方向並給予奮鬥的勇氣和力量。毛澤東同志在延安時期曾對美國記者斯諾講過,他堅信馬克思主義,就是因爲讀了《共產黨宣言》。後來他在寫《新民主主義論》時,還多次讀《共產黨宣言》。馬克思主義的創始人馬克思在中學時代就懷有“爲人類福利而勞動”的崇高理想,因此他爲共產主義事業終身探索革命真理。當前,面對市場經濟條件下出現的一些社會問題和矛盾,以及自身思想的迷茫,有的黨員之所以意志不堅定,思想滑坡,甚至走向反面,就是因爲沒有很好地學習理論,用科學的理論來指導自己觀察社會、分析問題、糾正思想的偏差。這種教訓是十分深刻的。因此,廣大黨員一定要時刻不忘學習,特別是對科學理論的學習。要通過學習、實踐、思考,不斷昇華自己的思想境界,做到信念崇高,品格優良,不圖虛名,不謀私利,不思索取,甘於奉獻,清正廉潔,淡泊人生,使自己真正牢固樹立爲人民服務的思想,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能堅定不移地堅持真理,獻身黨和人民的事業。

二要勇於實踐,經常解剖自己。共產黨員、尤其是黨的各級幹部,只有積極投身到社會實踐中去,學習人民羣衆的好思想、好品格、好作風、好風氣,從中汲取道德營養,才能使自己高尚和純潔起來。魯迅先生就說過:“我們自古以來,就有埋頭苦幹的人,有拼命硬幹的人,有爲民請命的人,有捨身變法的人,這就是中國的脊樑。”不論是在平常生活中涌現的樂於奉獻的無名英雄,還是堅持真理、清廉的幹部,或是出現在抗洪救災前線的黨員、幹部、羣衆所表現出的敢於擔當危險的大無畏精神以及自覺捐資捐物的互助風格,都集中反映了中華民族的優良道德。這是人們昇華思想境界,塑造高尚人格的大熔爐、大課堂。

這裡,我們需要探討的是,爲什麼往往身處革命和建設的大潮中,人們容易激發鬥志和激情,甚至做出犧牲的壯烈選擇;而獨處一地一時一事時,卻又難以自控,甚至出現相反的情況呢?朱熹曾提出:“君子慎其獨,非特顯明之處是如此,雖至微至隱,人所不知之地,亦常慎之。小處如此,大處亦如此,顯明處如此,隱微處亦如此。”這種心靈的行爲,是道德修養的關鍵,全在自覺之中。少數黨員不能慎獨,是因爲缺乏正確理論的指導,沒有正確地認識社會發展的規律,更不能用堅定的政治信念去支配自己的實踐活動,而是把自己的理想侷限在個人成敗得失和某個具體的自我目標的追求之上。無數事實證明,一個人高尚道德情操的形成和昇華是一個不斷學習和不斷實踐、不斷解剖自己的思想改造過程。馬克思說過,思想、觀念、意識的產生最初是直接與人們的物質活動,與人們的物質交往,與現實生活的提高交織在一起的。在這裡儘管馬克思論述的是物質決定精神的道理,但這並不是說精神生產對物質生產是消極的。恰恰說明,精神生產同樣可以作用於物質生產。核心的問題是,我們要在物質生產的過程中,注重自我的思想道德修養,確定自己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道德觀,這樣就能經得起各種思想、觀念、思潮、文化的碰撞,在各種形形色色的誘惑面前都能立於不敗之地。作爲一個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只要頭腦裡常有這種分明的是非觀念,及時分析糾正自己的思想意識走向,就能永葆共產黨員的本色。

三要嚴於律己,自覺接受監督。人無完人,孰能無過?人在某種特定的條件下,因爲一些不可預測的因素而產生某種思想上的迷茫和行爲上的失控是有可能的。有人說,20世紀個人和社會所面臨的所有困擾中,影響我們最大的弊病是“靈魂的失落”。美國教育家卡耐基這樣告訴我們:“放縱自己便是新的危機。陷入危機若進一步放縱自己,則出現新的危機,並且危機的危害程度會不斷增大,甚至成指數增長趨勢。”聯想到近年來全國出現的幾起黨的高級領導幹部墮落的事實,不正說明人一旦喪失理智和道德,陷入危機是多麼悲哀和危險!作爲黨組織,通過一定的政治、法規、紀律機制來監督約束黨員和黨的幹部,以防止走入“危機”,這是十分必要的,也是每個黨員必須自覺接受的。作爲一名黨員、特別是黨的領導幹部,一定要以嚴格的黨性要求自己,以所肩負的神聖使命鞭策自己,以黨紀國法約束自己,經常想一想參加革命是爲什麼?當初入黨宣誓時自己說的是什麼?在領導崗位上應該做什麼?將來身後應該留點什麼?真正做到廉潔自律,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貧,不取不義之財,不拿不法之物,不去不淨之地,不交不正之友,淨化自己的“工作圈”“生活圈”“朋友圈”“娛樂圈”,以愛民之心律己,以律己之心爲民,自重、自省、自警、自勵,一身正氣,兩袖清風,清清白白做人、勤政廉潔做黨員、當幹部。

從道德修養的角度來看,共產黨員的道德人格是其先進性和純潔性的道德化身。一個黨員道德人格的形成,直接形成於他自己長期的、一貫的倫理行爲,是他長期遵守黨員道德(規範)的倫理行爲積累到一定程度的結果。有人說,評價道德人格崇高性的標準在於社會的“道德目的”,即增加社會和每個人的利益總量。那麼,衡量共產黨員道德人格高尚性和先進性的道德終極標準是什麼呢?我們認爲,這個標準就是“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不惜犧牲個人的一切,爲實現共產主義奮鬥終身”。共產黨員只有在任何條件下恪守這一優良道德並在行動中持之以恆,才能永葆其道德人格的魅力。

上述八項義務,明確了做一個合格黨員的具體標準,提出了每個黨員應盡的職責,規定了黨員的行爲準則,對每一個黨員都有約束力。全體黨員都必須認真學習、切實履行。只要按照黨章規定的八條義務,自覺檢查解剖自己,自警自勵,就能永遠保持一種堅強的內在的“定力”,不管任何風吹浪打,始終不改政治本色。

三、對黨員義務的解讀

《中國共產黨章程》第三條,是專門對黨員必須履行的義務的規定,共八項內容,也被稱爲黨員的“八項義務”。黨員合格不合格,主要是看能否認真履行“八項義務”。黨員只有認真學習和遵守黨章關於黨員義務的這八項規定,提高履行義務的自覺性,才能做一名合格的共產黨員。

黨員義務,也可以說是黨員責任,是黨員對黨的承諾和不可推諉的天職。每一名黨員當面對黨旗進行入黨宣誓時,已經明確表示擁護黨的綱領,遵守黨的章程,履行黨員義務,執行黨的決定。這也就是向黨做出了莊嚴的承諾或不可移易的約定。共產黨員當然不能負約,不應該違背自己的承諾。因此,黨員履行義務,可以說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否則,就不能算是合格的黨員。嚴重的話,還要按照黨章規定受到黨章的制裁。

在中國共產黨這個擁有8000多萬名黨員、擔負着崇高歷史使命的大黨中,不講黨員義務,或者不做義務規定,那是絕對不行的。鄧小平同志強調指出,黨章有關義務規定,是表示了對黨員的更爲嚴格的要求。他是把義務問題作爲黨員標準來看待的。爲此,他還提出以下任務來保證義務規定的遵守,從而也就保證了黨員的更高標準:

第一,在黨員中和在準備入黨的積極分子中,進行廣泛深入的有關黨員義務規定的教育。

第二,黨員中有不遵守所應盡的義務者,黨的組織必須迅速地給予批評和教育。其中有些黨員特別是新黨員,確是由於不瞭解什麼是他們應盡的義務,或者雖然看過黨章條文,實際上卻沒有懂得它們的意義,對於這些初次違背黨員義務規定的同志,一般不是給予處分,而是通過批評、教育、幫助,使他們不再犯類似的錯誤,避免由小錯誤發展爲大錯誤。

第三,對於嚴重違背黨員義務規定,破壞黨的統一,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背黨的決議,危害黨的利益和欺騙黨,事實上構成了嚴重違犯黨的紀律者,則應給予紀律處分。

按照馬克思主義的建黨理論,黨章中的黨員義務規定,總是同黨所面臨的形勢和任務相聯繫的,反映了黨在一定歷史階段對黨員的基本要求和特殊要求。在中國共產黨的現行黨章中,有關黨員義務的規定,集中反映了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及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條件下,對黨員提出的新要求,突出強調學習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要求黨員帶動羣衆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艱苦奮鬥,勇於揭露和糾正工作中的缺點、錯誤,堅決同消極腐敗現象作鬥爭。這些規定,具有鮮明的時代特色和很強的針對性。

黨章規定的黨員各項義務之間是相互關聯、具有嚴密邏輯性的。首先是學習的義務,接着是執行黨的路線的義務,堅持黨的宗旨的義務,遵守黨紀國法、執行黨的決議的義務,維護黨的團結和統一的義務,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的義務,聯繫羣衆、維護羣衆正當利益的義務,以及發揚社會主義新風尚的義務。爲什麼把學習的義務列爲首要的義務呢?包括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各種有益於爲人民服務的知識等等。因爲這是一個黨員能否正確地爲人民事業而奮鬥的基本環節。劉少奇同志曾經指出,我們在黨內,是強調黨員的自覺性,黨的一切工作,主要的都是依靠黨員的自覺性與積極性去進行。黨也採用一切辦法去提高黨員的覺悟,但是每一個黨員必須自己努力,自己學習,不斷提高自己的覺悟程度,弄通自己的思想。因此,“學習”就被規定爲黨員義務的第一項。

黨員義務的第二項和第三項屬於政治方面的要求,即貫徹執行黨的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帶頭參加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把黨的事業和人民利益放在高於一切的地位,吃苦在前,享受在後,克己奉公,多做貢獻。

黨員義務的第四項和第五項,屬於組織方面的要求,強調遵守紀律和國家法律,執行黨的決議,服從組織分配,對黨忠誠老實,維護黨的團結和統一。

黨員義務的第六、七、八項,屬於道德、作風、品格方面的要求,特別是同羣衆聯繫方面的要求。每一個黨員都有做羣衆工作、向羣衆宣傳黨的主張、維護羣衆正當利益的不可推諉的責任。黨員要在道德作風方面作表率,發揚社會主義新風尚,提倡共產主義道德,同一切不健康的腐朽作風及腐敗現象作鬥爭。

如果說第一項義務是前提和基本環節,那麼第二、三項則是核心和重點要求,第四、五項是保證和必要條件,第六、七、八項則是前幾項義務的自然延伸和具體表現。綜合起來就構成了衡量黨員合格不合格的一個基本標尺。

黨員履行“八項義務”問題,說到底是堅持黨員標準問題,是維護“共產黨員”的崇高稱號問題,也是在人民羣衆中做出真正的榜樣的問題。事實上,正是由於黨員在各方面的先進模範的表現,贏得了人民羣衆對黨的信任和擁戴。因此,鄧小平同志一再強調,提高黨員標準是黨的重要政治任務之一,而黨員履行義務又是提高黨員標準的題中應有之義。

共產黨員在履行“八項義務”方面應該有高度自覺性。首先,在認識上,要提到維護黨員崇高稱號、保證黨的工人階級先鋒隊、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性質的高度。其次,在行動上,要樹立自重、自愛、自律的精神,貴在自覺,有組織的監督和沒有組織的監督,都要一樣遵守紀律,履行義務規定。最後,還要注重發揚主動性,進取心。因爲黨章規定的八項義務,只是基本的、主要的東西,沒有也不可能在一切方面都定出細則,提出要求。因此,不能認爲在黨章規定的八項義務之外的其他方面,就可以自行其是,爲所欲爲了。

毫無疑問,黨員在工作、學習和生活中要受到黨員義務的限制,即必須執行黨組織決定,服從組織分配。也就是要正確處理黨員公民的“職業生涯”與共產黨員的“革命事業”的關係。當前中國進行的改革開放,特別是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對中國共產黨來說是史無前例的事業,改革開放中的政策難免出現空隙。比如,共產黨員能否參與證券交易投機和商品期貨交易投機?可以說,沒有投機就沒有股票交易和商晶期貨交易,若允許黨員購買股票和參與期貨交易,就無法避免黨員進行投機。作爲非黨公民,鑽政策空子發財致富,很難說違反國法。但是,作爲共產黨員在依法參與競爭時,應當積極協助黨和政府克服困難,健全制度,填塞漏洞,而不應只顧個人發財。即使是依靠誠實勞動和合法所得致富了,也應該關心和幫助其他羣衆共同致富。所以,在履行義務這個上,黨員必須明確,黨員義務體現着黨員責任心。黨章規定黨員義務是黨員在實現黨的目標任務的過程中必須履行的職責。黨員義務是共產黨員對黨應盡責任。

中國共產黨在現階段的目標任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要完成這一目標任務需要全黨和全國人不懈努力。特別是要求廣大共產黨員嚴格履行黨員義務,保持共產黨員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各自崗位中發揮先鋒模範作用,盡到黨員責任。如,黨章中要求黨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發揚社會主義新風尚,提倡共產主義道德,自覺遵守黨的紀律,維護黨的團結,密切聯繫羣衆,反映羣衆意見,維護羣衆正當利益等。黨章規定的黨員義務體現了新形勢下對共產黨員的具體要求。黨員要聯繫實際學黨章,把自覺履行黨員義務落實到實現黨的目標任務和各自的實際工作中去,在實踐黨的目標任務中、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中自覺履行黨員義務。黨員在實際工作、學習和生活中認真履行黨員義務,體現的責任心越強,對羣衆的影響和帶頭作用就越大,風氣也就會越來越好,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就有堅強有力的保障。所以,每個共產黨員都必須明確,行使黨員權利是自己的神聖職責。

在改造黨員義務這個問題上,每個黨員還必須明確,黨員義務體現黨員先進性和純潔性。黨員義務是每個黨員在高度覺悟的基礎上,爲了黨和人民的利益而自願承擔的義務。黨章中所規定的黨員義務正是根據黨的綱領、黨的性質,加強黨員隊伍建設,保持黨員先進性和純潔性的要求提出的。爲了保持黨員先進性和純潔性,黨章中明確指出:中國共產黨黨員是中國工人階級的有共產主義覺悟的先鋒戰士,中國共產黨黨員必須是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不惜犧牲個人的一切,爲實現共產主義而奮鬥;中國共產黨黨員永遠自覺遵守黨的紀律,執行黨的決定,服從組織分配,積極完成黨的任務。黨章在黨員義務中還明確規定,黨員必須認真學習理論、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努力提高爲人民服務的本領;必須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發揮先鋒模範作用;必須堅持黨和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後,克己奉公,多作貢獻。黨員應具有崇高的理想境界,具有堅定的政治立場,具有良好的技術本領。黨員要在當前改革、發展和創新的新形勢下努力學習科學理論,不斷提高自己業務技能,在船舶的各項工作中履行黨員義務,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保持黨員的先進性和純潔性,這是共產黨員在新形勢下自覺履行黨員義務的集中表現。黨員義務體現了黨員先進性。各行各業的共產黨員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骨幹核心力量,是全社會的先進分子。在學習貫徹黨章履行黨員義務中黨員以自己高度的責任意識和先進的模範作用去影響羣衆,帶動羣衆,就能匯聚起一股強大的力量,把黨和人民的事業不斷從勝利推向新的勝利。

在基層調研中,我們聽到有的同志這樣說,當前是市場經濟體時代,黨員義務妨礙了黨員的公民權利,做黨員不合算了。這種說法是錯誤的。我們認爲,一個人要想個人發財,經濟上合算,就不要做共產黨員。但是,這不等於說是黨員義務妨礙了黨員的公民權利。

首先,黨員義務的許多內容是共產主義道德的要求,共產主義道德作爲一種先進的意識形態對社會發展具有指導和促進作用,這是馬克思主義關於上層建築具有相對獨立性原理的具體運用。當然,這並不是要誇大上層建築的反作用。目前,中國共產黨也沒有要求全體人民都能達到共產主義道德水平,只是要求共產黨員應該做到或者作爲努力的方向和目標。劉少奇同志在《論共產黨員的修養》中指出:“我們共產黨員最基本的責任是什麼呢?就是要遵循人類社會發展的規律,推動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事業不斷前進,使社會主義和井產主義更快地實現。”

其次,黨員履行黨員義務是出於個人自願。從道

理上講,在不妨害他人的合法利益和個人自願的前提下,公民的某些權利是可以放棄的。從建黨原則上講,不承認黨的章程,不自願申請入黨的人,永遠不會成爲中共黨員。可見,黨員入黨是黨組織和個人雙向選擇的結果。因此,共產主義道德觀也就是每個黨員的自覺選擇。所以,黨員義務的履行並沒有限制公民權利的行使。

這裡,還有一個問題需要討論一下:有的同志認爲,只盡黨員義務不行使黨員權利是黨性強的表現。這種黨員權利觀值得商榷。持這種觀點的人沒有弄清黨員權利的性質以及黨員權利與義務之間的關係。對這個問題,有關研究者作了如下分析:

第一,從政治學原理上說,新民主主義革命勝利後,中國共產黨成爲執政黨,這只是受人民委託,履行人民賦予的神聖職責。黨員權利是爲了發揮黨員的積極作用,維護黨的利益,完成黨的任務所必須享有的政治權利,而不是什麼個人權利,更不是個人的特權,本質上是一種政治責任,具有不可放棄性的特點。從這種意義上講,不行使黨員權利就是政治失職行爲。

第二,從建黨實踐上看,中國共產黨從建黨開始,就十分重視黨員的義務和權利。在中共七大以前,黨章在許多條文中都包括了黨員應盡的義務和享有的權利的內容。七大、八大通過的黨章則分別用專門條文明確規定了黨員的義務和權利。黨的十二大通過的《黨章》系統地科學地總結了建黨以來,特別是建國以來黨的建設經驗,對黨員義務提出了更高、更嚴格的要求的同時,對黨員權利做出了更充分、更完備的規定,從而使兩者在黨的利益的基礎上統一了起來。

第三、從黨員權利與黨員義務關係上看,黨員義務和黨員權利是相互聯繫、相輔相成,相互依存的統一整體。用馬克思的名言來說就是:“沒有無義務的權利,也沒有無權利的義務。”履行黨員義務和行使黨員權利,都是爲了黨和人民的利益,都是爲了鞏固黨的組織,提高黨的戰鬥力,都是爲了更好地實現黨的任務和最終目標。如果不履行黨員義務,就沒有資格也沒有能力去行使黨員權利。反之,如果不能正確行使黨員權利,也就不可能履行好黨員義務。從這種意義上講,只履行黨員義務不行使黨員權利並不是黨性強的表現,只有在嚴格履行黨員義務的同時,又充分行使黨員權利,纔是黨性強的表現。

因此,共產黨員要深刻領會黨員義務規定的精神實質,要從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先進性和純潔性建設全局、黨的政治和組織任務的高度來嚴格要求自己,並把履行黨員義務落實到具體行動中去。只有這樣,纔不是徒有虛名,而是名副其實的合格的共產黨員。

四、黨員從義務主體向權利義務合一主體的轉變

上個世紀20年代初,在中國社會處於最危難的關頭,在國家和民族需要社會成員捨身報國的特定環境下,產生了一心爲國爲民的中國共產黨。爲了拯救國家和民族危亡的中國共產黨,是在一些具有初步共產主義知識和覺悟的愛國者的發動中創建的。當時黨處在被迫害的地下秘密狀態和惡劣的社會環境中,對馬克思主義有着深刻了解的人不多,對現代政黨政治制度認識不明確,對黨員權利在黨內活動中的作用不清楚,對黨員的要求以盡義務爲主。那時對黨員的權利幾乎沒有規定,因此中共七大以前在黨的章程中沒有規定黨員權利的內容。當時黨對黨員的選擇和要求特別嚴格,對黨員的行爲控制特別嚴密,由此對黨員設置了很多義務。這些義務在特定的歷史條件下,對完成黨的特殊任務,對保持黨的組織紀律性和維護黨的團結統一,對於促使黨員對黨的事業的忠誠,都起到了重大的歷史作用。這些義務從今天的角度看也具有合理性。相對而言,那時黨的組織和黨員自身,對於黨員的權利保障不太重視,一般黨員以爲當黨員主要就是盡義務,並以此爲榮,張思德和解放後的雷鋒就是這樣的典型。這是黨員先進性和純潔性的自然體現,也十分高尚,是共產黨人最值得自豪和稱讚的地方。但必須看到,這樣一來,黨員事實上成了單一的義務主體。單一的義務主體意味着黨員只盡義務,不擁有權利,權利與義務實際上就分離了。

馬克思主義認爲,權利與義務是一對必然範疇,權利與義務有內在的緊密聯繫,二者不能分離。享有一定權利,就必須履行一定義務;履行一定義務,也應當擁有一定權利。世界上沒有單一的權利主體,也沒有單一的義務主體,權利與義務統一才能確保組織行爲的合理性與公平性。黨員在黨內只是單一的義務主體,有着明顯的歷史缺陷,這在中共七大以前的黨內生活中看得十分清楚,這就是黨員在黨內沒有重大事務決定權,黨內必然形成集權體制,黨內的民主化進程緩慢,容易出現專制性危害。實踐證明,專制性危害是一個政黨的最大危害,是黨最有可能走向滅亡的體制性弊病,也是妨礙黨向現代政黨制度轉變的障礙性機制。遵義會議以後,中國共產黨已經在一定程度上意識到了這個問題的缺陷,黨內雖然還沒有明確黨員權利規定,但在實踐中卻在朝着這個方向走。黨內的重大事務並不是一個人說了算,而是由黨的集體討論決定,這爲中共七大黨章中規定黨員的權利奠定了基礎。但那時黨員的權利實際中還不能始終如一地貫徹到底,一般黨員的權利很難在實際中得到尊重,對黨員的要求也還主要是義務性要求。黨員在黨內權利與義務關係的這種定位,客觀上存在着天生的缺陷,這就是黨員在黨內的權利主體地位難以得到有力保障,容易在黨內形成一些人對黨的權力的壟斷,黨員的一些權利可能被剝奪或受到壓制,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由此可能受到損害。王明在黨內專制時對黨的幹部“殘酷鬥爭、無情打擊”,黨員不能保護自己,以及“**”時期黨內的一大批黨員的權利被無端剝奪,甚至受到嚴重迫害而沒有絲毫反抗餘地,充分說明了只盡義務在黨內的侷限性和危害性。

共產黨是以共同的目標、共同的志願爲紐帶聯結起來的自願者的政治聯合體。共產黨以社會歷史發展的規律爲導向,始終站在時代的前列和社會的前列,代表着人民的利益,引領社會公衆朝着未來的美好社會前進,這是共產黨保持先進性和純潔性的根本原因,也是共產黨存在和發展壯大的價值與理由。共產黨的這種先進性和純潔性,要求自己的組織具有先進性和純潔性。近代以來,先進性的組織則是權利與義務統一的組織體系。只有這樣的組織體系,它的成員才能按照組織的要求,熱心從事組織所分配的工作任務,纔能有積極主動的精神和極端負責任的態度。如果黨員只盡義務,黨內就缺乏內在的義務動因,組織成員就處於被動狀態。如果組織成員以爲只盡義務沒有權利,他對組織賦予的職責就有可能比較隨意,有時甚至帶有牴觸情緒。黨員只知盡義務,不重視自己的權利,對黨內的重大事務不知曉、不表態,黨內就必然形成專制體制,黨的錯誤就難以及時糾正,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就消失了。長此以往,黨員對自己的權利就會淡漠甚至麻木,黨員的意志就會消沉,黨員的積極性與主動精神和創造性活力就難以在黨內得到展現,黨的生機和活力也就隨之消失,這是最爲可怕的事情。黨員權利弱化,黨員對其他黨員的監督和約束必然無力,就難以形成合理的、保障其他黨員忠實履行黨員義務的監督體制。

政治組織是近代發展起來的羣衆團體,政治組織的出現是與人追求自身的解放同步的,以文藝復興爲開端的思想解放運動和爭取人的權利的社會團體差不多同時產生。在民衆爭取人的自由與權利的浪潮中,社會組織成員既有了高尚的思想,又有了空前的重視個人權利的意識,社會組織的章程對組織成員的要求既有義務要求,又有權利保護內容,作爲組織成員的尊嚴與價值在這裡得到了初步統一。隨着資本主義的出現與擴張,資本主義的民主也在更大範圍內得到了社會公衆的認可。人們一方面要求每個社會成員擔負社會責任,另一方面也更加重視人的權利在社會各個層面中的作用,人權理論就是在這樣的社會背景下出現並發展的。社會組織要求其成員不侵犯他人權利,也保護自己權利,這實現了權利與義務的統一。

黨的組織不是舊式行會或幫會,是社會組織中最爲先進的羣衆組織,它必須建立在現代科學理論基礎之上和現代政治組織形式的基礎上。黨員作爲爲黨的事業奮鬥的行爲人,也只能在權利與義務的統一中才能體現自身的行爲價值與合理性。在現代民主日益深入人心,成爲衡量社會進步標準的時代裡,如果黨員仍然只盡義務,不享受權利,不能實現權利與義務的統一,這樣的組織就與現代政治組織脫節,這樣的組織就不能發展到高級程度。組織成員不能實現權利與義務的統一,組織的凝聚力就不強,離心力就大,這不符合現代政治組織的要求。權利與義務不對等,組織成員自然迸發的激情與熱情降低,必然影響組織推動社會進步的積極作用,政治組織的集體價值與組織成員的單個價值隨之降低。

黨員成爲權利與義務統一行爲人的重大價值還在於,只有這樣的統一,黨的組織才能成爲意志上與行動上高度統一,自我約束能力極強的現代政治組織。共產黨是思想上以馬克思主義爲指導的共同體,只有具有共產主義認知的人才能成爲黨員。但馬克思主義是發展的,馬克思主義只有與時俱進,才具有與時代同行的先進特徵。中國共產黨提出要用發展着的馬克思主義指導新的實踐,就是要求黨在理論與實踐中不斷創新,以永遠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黨創建以來的歷史證明,如果黨員只盡義務,不享有充分的權利,黨內沒有寬鬆的理論環境,黨在思想上、理論上與時俱進就會受到體制性障礙而難以實現。

簡要回顧一下黨的歷史,我們發現,在第一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黨員的權利在黨內十分薄弱。王明以“百分之百的馬克思主義理論家”自居,壓制了其他黨員的正確主張,直接導致了第一次國內革命戰爭的失敗。那時黨內不是沒有正確意見,毛澤東與其他同志主張從中國革命實際出發,在實踐中實現馬克思主義與中國革命的結合,是對馬克思主義的發展。但由於沒有充分的權利與義務的結合,因而在黨內沒有發言權。新中國成立以後,由於沒有實現權利與義務的統一,黨內一些正確的思想,比如劉少奇、鄧小平、彭德懷等黨的高級領導人對馬克思主義的發展不僅受到壓制,而且還受到不公正的政治迫害。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共產黨思想活躍,理論上不斷創新,全黨在新的理論上更加團結統一,就是權利與義務結合的效果。黨員的權利有了一定的保障,黨員在黨內暢所欲言,積極探索社會發展規律,黨有了更多更好的思想成果,就爲指導新時期的實踐提供了強大的精神動力與理論指導。

近年來,黨內腐敗問題總是黨內與社會最爲關注的焦點,從權利與義務的關係角度來分析,這也與黨內權利和義務不對等有關。黨員的權利與義務不對等,就必然有凌駕於普通黨員之上的“特殊黨員”,這樣的黨員權力很大,對義務則不是那麼熱心。普通黨員盡義務賣力,但享受的權利卻很少,基本上對“特殊黨員”形不成強有力的約束力,這是黨內腐敗不絕與蔓延的根本原因。如,前河北省紀委書記反映當時的省委書記的腐敗問題,這既是他的職責與義務,也是作爲黨員的權利,可是他居然還受到了壓制與打擊報復,由此可知黨員權利與義務不統一、不對等的危害有多麼嚴重。

五、構建新時期黨員權利主體與義務主體統一的理論和實踐基礎

與時俱進是中國共產黨的理論品質和政治品質。在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繼續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新時期,黨必須用最先進的理論與實踐來加強自身建設以保持自己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努力構建新時期黨員權利主體與義務主體統一的理論和實踐基礎,實質上是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最重要的內容,也是一項最基礎的要求。

從根本上說,實現黨員權利與義務的統一,黨必須根據新的時代特徵,在科學理論的指導下,凝聚黨員權利與義務統一的認識基礎。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法治建設取得了重大進展,公民對自身權利的要求與法律保護意識有了很大提高。在黨內,隨着黨內民主的發展,黨員重視黨員權利的觀念也在增強。但是必須看到,長期以來在理論與實踐中形成的重視黨員義務,漠視黨員權利的傳統在黨內仍然佔一定的地位,黨員的權利與義務仍然不對等。在一般黨員中,特別是基層黨員中,還沒有真正樹立起黨員權利與義務統一的觀念。有的黨員雖然對一些“特殊黨員”不滿,但對追求自身權利卻不積極,特別是在進行民主選舉黨的一些負責人時,對自身權利不尊重,任意盲從,實際效果是對權利與義務不對等的認同,這也是造成個別黨員在黨內集權與專制的重要條件。在黨內有相當一部分黨員,以爲先進性就是盡義務,雖然爲人民盡責的願望難能可貴,但卻有悖於權利與義務對等的原則。在這樣的情況下,這些黨員在權利受到侵害時就無所適從,甚至受到迫害時不僅不反抗,反而聽之任之,甚至是逆來順受,客觀上助長了只重視權利,不承擔義務的“特殊黨員”的不正之風。黨內的一些領導幹部,對普通黨員提出工作要求和其他要求時,往往只要求黨員盡義務,很難有人講權利,這是造成黨員權利與義務脫節的主要原因。因此,要在理論上更加重視對黨員權利與義務統一的研究,在全黨強化黨員權利與義務統一、權利與義務對等的新觀念。要把黨員的先進性和純潔性與黨員的權利和義務統一、權利與義務對等緊密聯繫起來,在黨內營造權利與義務統一的輿論環境,形成黨員權利與義務統一的新時代觀念,努力構建黨員權利與義務統一的體制平臺。

中共七大以前,由於黨的章程中沒有黨員權利的明確規定,當然在黨的其他文件和實踐中也就沒有黨員權利的保障體制。今天,在我國已逐漸全面融入世界先進國家行列,在經濟上、政治上、文化上都在借鑑發達國家文明成果以後,政黨的現代化就成爲了一種必然的趨勢,構建黨員權利與義務合一主體就成爲政黨建設的重要任務。

首先,要在黨的各項文件中充分體現權利義務合一的要求,營造黨員權利與義務統一的制度基礎。現在各類文件對黨員的約束性規定中,基本上沒有體現權利與義務合一的要求,文件強調的重點幾乎都是義務規定。比如,關於黨員的若干“不準”、多少個“必須”,雖然反映了廣大羣衆對黨員的要求,具有很強的針對性與控制力,但這也反映了組織對黨員的單方面義務要求。

其次,要建立黨員權利與義務合一的運行機制。黨員權利與義務能否統一,關鍵在於要有保障權利與義務統一、特別是權利與義務對等的機制。黨內要以黨員爲本,在權利與義務的關係上以權利爲本。黨的組織要求黨員忠實履行義務,就一定要有相應保障黨員權利的要求,用機制保障黨員權利與義務的統一與對等。

再次,要在實踐中切實保障黨員的權利。中國共產黨已經有了新的黨員權利保障條例,這是黨在黨內立法中的制度性創新,爲黨員權利與義務統一提供了條件。要在實踐中認真貫徹新時期黨對黨員的全面要求,在推進黨內民主進程中、在黨內一切活動的實踐中,把對黨員的權利與義務要求統一起來,使每個黨員都在享受權利時履行義務,在履行義務時有權利保障。這既可以防止一些黨員,特別是那些居於領導職位的黨員只享有權利,不積極履行義務,特別是不容易受到約束與監督的狀況;又可以防止一些黨員,特別是普通黨員只在實際工作中履行義務,在履行義務,特別履行對黨的事業負責並對其他黨員進行督察義務時沒有權利保障、容易受到不公正待遇的狀況。

最後,要形成黨員權利與義務統一的反饋機制和糾錯機制。黨員的權利與義務能否統一,在實踐中存在哪些問題,需要進行調查研究並及時通報給相關組織;黨員權利與義務在實踐中脫節,造成一定後果的,要及時更正;對於踐踏黨員權利的行爲要追究制裁,對於不履行義務,特別是不履行尊重其他黨員權利的義務,也要有措施予以處罰。

黨員的義務與權利是相互聯繫,相互依存,辨證統一的。只有把兩者有機地統一起來,才能真正發揮共產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保持共產黨員的先進性和純潔性。首先,共產黨員的權利和義務是相互依存,相輔相成的兩個方面。黨員沒有權利,履行義務是困難的,甚至是不可能的。同時,黨員要享有權利,就要履行義務,不履行義務,就不可能享有權利。所以黨員義務和黨員權利是相輔而成缺一不可的。其次,黨員義務和黨員權利是統一的整體,黨員權利和黨員義務是相對而言的兩個方面,但它們又是統一的,這個統一點就是黨和人民的利益。爲了黨和人民的利益,黨章規定了黨員的義務,又規定了黨員權利。作爲一名黨員,就是既爲黨和人民的利益履行自己的義務,又要爲黨和人民的利益行使自己的權利。由此,我們說,黨員的義務是每個黨員在高度覺悟的基礎上,爲了黨和人民的利益而自顧承擔的義務,黨員的權利是每個黨員爲黨和人民的利益而發揮自己的先鋒模範作用所必須享有的政治權利。因此,黨員履行義務和行使權利,都必須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出發,爲真理而幹鬥爭,爲維護黨和人民的利益而鬥爭。

《中國共產黨章程》中的一個重要內容就是對黨員權利和義務的規定。權利和義務是辨證統一的,只有切實履行黨員的義務,才能切實有黨員的權利。履行黨員義務是共產黨員的天職,是向黨組織所做的莊嚴承諾。不講義務就是不講責任,不講義務,黨員的權利也就成了一張白紙。

正因爲實現黨員權利與履行黨員義務是高度統一的,所以,應該把培養黨員的義務意識與權利意識統一起來,並將其貫穿到黨員黨性修養的整個過程,成爲黨性教育的重要內容。

這裡,需要強調的是,正確認識黨員的權力和義務的關係,最重要的是在維護黨員自身正當權益的同時,更加時刻牢記作爲一名黨員所要履行的職責,始終保持黨員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一是要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決議,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努力提高爲人民服務的本領。二是要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在工作、學習和社會生活中起先鋒模範作用。三是要堅持黨和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後,克己奉公,多做貢獻。四是要自學遵守黨的紀律,模範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嚴格保守黨和國家的秘密,執行黨的決定,服從組織分配,積極完成黨的任務。五是要切實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勇於揭露和糾正工作中的缺點、錯誤,堅決同消極腐敗現象作鬥爭。六是要發揚社會主義新風尚,提倡共產主義道德,爲了保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難和危險的時刻挺身而出,英勇鬥爭,不怕犧牲。

那麼,具體說來,在當前形勢下,怎樣才能準確把握黨員的義務,爭做合格黨員呢?我們認爲,應從以下幾個方面着手:

第一,加強學習,不斷提高履行黨員義務的自覺性。認真學習政治理論、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既是黨員必須履行的重要義務,更是黨員全面履行黨員義務的基礎。黨員只有認真學習,提高素質,才能增強履行黨員義務的自覺性。首先要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是無產階級的世界觀和方法論,是我們黨的指導思想,是我們的行動指南。當前還要特別加強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的學習,在當代中國,只有把馬克思主義同當代中國實踐和時代特徵結合起來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而沒有別的理論能夠解決社會主義中國的前途和命運問題。每一個共產黨員只有認真學習,並努力掌握這一科學理論體系,才能增強履行黨員義務的堅定性和自覺性。其次,要認真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共產黨員不僅要“紅”,而且要“專”,否則就難以在改革開放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在履行黨員義務的實踐中充分發揮共產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

第二,努力實踐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的宗旨。一切從人民的利益出發,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這是中國共產黨的根本宗旨,是共產黨員一切言論和行動的出發點和最高標準,也是中國共產黨區別於其他階級政黨的顯著標志。毛澤東同志曾說過:“共產黨是爲民族,爲人民謀利益的政黨,它本身絕無私利可圖”。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的宗旨,既是由黨的性質決定的,也是黨的唯物主義的世界觀在黨的性質上的具體體現,也是歷史唯物主義的客觀要求。共產黨員只有堅持黨的根本宗旨,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才能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實踐中忠實地、無條件地、始終如一地履行黨員義務。

第三,增強組織紀律觀念,自覺接受黨組織的教育、幫助和監督。增強組織觀念,自覺遵守黨的紀律和國家的法律,既是黨員必須履行的義務,也是黨員全面忠實地履行黨員義務的重要保證。共產黨員只有自覺加強黨性鍛鍊,不斷增強組織紀律觀念,自覺接受黨組織教育、幫助和監督,才能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實踐中不斷找出自己的差距,及時發現和糾正自己的缺點、錯誤,從而保證自己切實履行黨員義務,始終保持共產黨人的先進性和純潔性。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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