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女人的錢最好賺,沒有之一
李麗被駁得啞口無言,甚至心裡還有些慌張。
因爲從小她弟弟李志傑還就是這樣的人,總愛搶她的東西,那時候可比現在窮多了,一年到頭就沒吃飽過飯的時候,餓的時候連樹皮都啃。
好不容易搞到點吃的,還沒進嘴就會被李志傑搶過去,她當然不捨得,姐弟倆時常因爲爭吃的打架。
而每次祝紅平都偏袒弟弟李志傑,對她非打即罵,甚至還幫着李志傑搶她藏的東西。
久而久之,李志傑越來越無法無天,十來歲就跟村裡的二流子混,從偷瓜果到偷雞摸狗,現在更是鋃鐺入獄。
前段時間才被宣判,判了八年,祝紅平現在隔三岔五就來凌家找她哭訴。
想到這些,李麗暗下決定,以後不能太縱容兒子了。
李麗將兒子放到地上,哄道:“家樂,搶東西是不對的,去向姐姐道歉。”
凌家樂直接扭過身,“我不!”
“你不想書包了?認了錯嬸孃就會把書包還給你。”
聽到這話,凌家樂第一時間看向雲茉,眼裡透出疑惑,似乎在詢問是不是真的。
雲茉直接告訴他,“你要先向姐姐道歉,因爲你搶了她的果凍,其次是向我道歉,我買書包給你是希望你好好上學,你看看你乾的好事,這麼漂亮的書包,別人想要都沒有,你還不珍惜!”
最終,在李麗的好言相哄下,凌家樂纔不情不願的向凌春花和雲茉認了錯。
雲茉也說話算話的把書包還給了他。
凌家樂也是典型的記吃不記打,拿到書包又嘚瑟起來,吵着還要吃果凍。
李麗習慣性的就從籃子裡抓了兩個果凍塞給兒子,卻忽略了一旁的大女兒。
雲茉把凌春花叫過去,也從籃子裡拿了兩隻果凍給她。
見李麗看過來,雲茉索性把話說明白了,“大嫂,這果凍我是買給姐弟倆的,你偏心家樂是你的事,但你不能拿着我買給春花的東西去偏心家樂。”
說完,雲茉把籃子裡剩下的果凍分成兩份,一人一份的分到姐弟倆手裡。
“春花,這些果凍你好好收着,誰要是敢搶,你就對他不客氣,打到他不敢再搶爲止。”
雲茉這話是在警告凌家樂,同時也是在提醒李麗,少打春花的主意。
李麗撇撇嘴,“弟妹,這麼喜歡女兒幹嘛不自己生一個?想怎麼寵就怎麼寵,誰都管不了。”
雲茉不軟不硬的懟回去,“大嫂要是嫌我對你們家樂太好了,那我以後上門空手來就行了。”
李麗頓時不吱聲了。
可能是受到了教訓,後面吃飯的時候凌家樂沒再鬧騰了。
吃完飯時間已經不早,凌江也沒多挽留的將兩人送出門。
回家的路上,感覺到凌川的沉默,雲茉心情莫名的也不太好。
“凌川,你是不是覺得我教訓你侄子太過份了?”
凌川偏過頭看她,漆黑的眸子透出一絲茫然和困惑,似乎不明白她的話。
但他還是很快的開了口,“茉茉,你是家樂的嬸孃,有資格管教他。”
雲茉哼了哼,偏過頭沒再說話。
凌川當然也看得出來她心裡不痛快,但他並不清楚原因,還以爲雲茉是在生大嫂和侄子的氣,下意識就哄道:“茉茉,我覺得你今天管教得很好,你以後一定會是個好媽媽。”
雲茉的臉騰的一下就熱了,她氣惱的扭過頭,“誰跟你說這個了。”
“不是你問我的嗎?”
雲茉哽了下,“我說的是家樂,你是不是覺得我對家樂太兇了,所以不高興了?”
凌川一臉無辜,“沒有,我沒這麼想,我也沒有不高興。”
雲茉瞅着他,“那你剛纔一直不說話,在想什麼?”
“我在想大哥工作的事……”
話還沒說完,電車就到站了,凌川只好停下話頭,拉着雲茉下車。
“茉茉,今天大哥跟我說,他想回工地上做事,我不放心……”
四合院所在的城南不管是環境還是交通設施都比老街便利多了,街口的路燈一直延伸到雲茉所住的四合院門口,晚上走路都不用擔心看不見。
兩人並肩走着,昏黃的路燈將兩人的影子拉得一長一短,卻又莫名和諧。
“凌川,如果你真想幫大哥的話,我倒是有個提議。”
聽了自家媳婦的話,凌川臉上露出了幾分欣喜。
隨着日漸的相處和了解,凌川對自家媳婦的聰明才智早已深信不疑,哪怕媳婦說天上的月亮是綠色的,他也會贊同。
“茉茉,你說,我聽着。”
“要養活一大家子,光靠打工日子肯定過得艱難,等春花和家樂大一些後,每年的學費就是一筆不小的開支,要是春花和家樂爭氣,雙雙考上了大學,大哥的負擔就更重了。我的想法是,我們借點錢給大哥,讓大哥去做些小本買賣。”
“什麼小本買賣?”
雲茉扭頭看向他,“你知道什麼人的錢最好賺嗎?”
凌川搖頭。
“是女人。女人的錢最好賺,沒有之一,不管是小的大的老的,只要是女人,她就有愛美之心,哪怕是不愛打扮的女人,梳子頭繩什麼的一年到頭總得買上幾根。”
凌川思索了下,“照這樣說的話,那開個小店賣糧油米麪醬醋茶的不也挺好嗎?這些都是生活必需品,家家戶戶都要吃用的。”
雲茉笑了下,“我問你,外頭現在一斤米賣多少錢?”
“秈米2毛,粳米3毛。”
“賣一斤米利潤有多少呢?”
“不超過5分。”
“那你知道我給春花買的那對頭繩多少錢嗎?”
凌川搖頭。
雲茉笑着豎起一根手指頭。
凌川十分驚訝,“要一塊錢?”
雲茉點點頭,“那你知道一對頭繩的成本是多少嗎?”
凌川再次搖頭。
“據我所知,不超過1毛。”
聽到這話,饒是沉穩冷靜的凌川也不由露出震驚的神色。
賣一對頭繩就能賺9毛,這毛利潤率,不比他們倒賣電子錶低。
雲茉繼續說道:“不過我是在店裡買的,房租和人工成本高,頭繩的溢價也高,如果是去擺地攤的話,這樣一對頭繩賣個5毛就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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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