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章我講了刑事犯罪在西方是多麼的恐怖,這章我轉而介紹一下交通法。同樣是關於法律方面的規則,在我們看來都是那麼不盡人情。
說起中國交通法規,大家應該都瞭解了吧。那我也不多說了,就列出一下交搶險的內容吧:
被保險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限額爲: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0元人民幣;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0元人民幣;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人民幣。
被保險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爲: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元人民幣;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元人民幣;財產損失賠償限額100元人民幣。
我們中國的交通法律講的是,機動車傷了行人,肯定是要賠給行人錢的。但西方社會卻是大不相同,完全是按照交通事故責任賠償的。
有位朋友被車撞了之後很鬱悶,因爲撞他的司機給他列了一長串的單子讓他賠。包括:洗車,因爲車上有他的血;修車,把撞凹進去的地方敲平,還噴了點漆。最鬱悶的是要求了一大筆精神損失費,因爲司機看到他被撞得大出血,受到了驚嚇。估計這位朋友有些經歷之後再也不敢亂闖馬路了。
幸運的是,這位朋友傷的並不嚴重。要是真的被撞得支離破碎的,還不光是自己受苦,還要賠償鉅額的精神損失費。
這方面,大家就只能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了。我國同情弱者,西方人完全按法規辦事,也沒法說誰對誰錯。或許我們的法規還有可能被西方人接受,但西方的法規是無法被我們接受的。因爲我國有些行人是根本沒有辦法賠償汽車損壞的錢的。
這裡有人要問了,老外那麼懶,都沒工作,能賠的起嗎?那就要看一輛車的價值了。
國內的車價大家應該都略有了解,那國外的呢?有些破車只要100塊,目前好像除了英鎊之外,100塊其他國家貨幣都不起過1000塊人民幣,這就是國外一輛車的價錢了。
在國外只要是輛車就能上路,有的車四個門有三種不同顏色,那當然是很不值錢的了。就是因爲不值錢,所以西方的交通法規中對於車輛的交易管制也很鬆,這其中就誕生了很多問題。
問題之一就是進過戶,在中國汽車過戶要經過很多手續,而西方人就簡單多了,反正車也不值錢。他們只要把車交給買家,然後填個過戶單,簽好字給買方。買方只要也填上自己的信息,郵遞到有關部門就行了。
而在這其中就會產生很多問題。有的人買了車根本不過戶,然後就到處飆車,然後賣方就會收到很多罰單。然後這個賣方只能去有關部門掛失了,證明自己的車丟了,自己不對開這輛車的人造成的任何責任負責。當然罰單問題事小,要是出了車禍,那問題可就大了。
更有甚者是買了車之後又去要挾賣家,說車子有問題,讓賣家退回一半的價款。賣方說沒問題,買方就揚言道:“你要是說沒問題,我就開着它上路,撞了你負責,反正沒過戶。告訴你,我看哪輛車值錢就去往哪輛車上撞!”
以上說的是賣家吃虧的情況,現在再說一個買家吃虧的情況。
這一個問題就是在車輛買賣的過程中,買家不知道車的詳情。有的時候很到一輛價值兩萬的車(國外的車便宜,錢又值錢,所以2萬的車要是到了中國,再加上關稅,有可能要四、五十萬了)1萬5就要賣,那肯定會不顧一切的去買了。買了之後,月底就有人來告訴他,你的車還有1萬8的貸款,這個月還沒還貸呢!結果這位朋友總共花了3萬3買了一輛價值2萬塊的車。
顯然,在西方社會中,車輛交易中有很大的問題。他們買賣汽車就像我們中國人買賣自行車一樣。但要說起自行車,他們那裡就沒我們這邊自由了。
西方國家很少設自行車道的,騎自行車的人騎在人行道上,撞了人要賠;騎在汽車道上,被撞了活該。所以我們常見到老外來到中國都喜歡騎自行車,就是因爲在他們國家沒有合適的場地讓他們騎,所以他們纔來放鬆一下。
但有些人就不大喜歡來中國。我曾經在一家汽車旅館中與一對老夫妻聊過,他們說他們在周遊世界,很多地方都值得他們留戀,但他們再也不想去中國了。他們給出的原因很簡單,無論他們到了哪裡,他們都會在當地買一部車,然後在那個國家周遊一圈(一兩週左右吧),臨走再賣掉。但到了中國,他們買不起車!這個問題當然是沒有辦法解決的了,他們年紀大,又受不了中國擁擠的交通工具,只能做罷。當然,他們最後也委婉的說,只要中國的車價降下來,他們還是會來中國的。但我告訴他們那是不可能的,因爲中國有十幾億人,要是像其他國家那樣每個人都有車,那中國的交通一定是水泄不通了。
以上講了西方的交通責任還有西方車的價錢,那有些人可能就要用西方的交通法規和中國的比一比了。可能有些人覺得,在中國撞了人要賠錢,在西方撞了人,只要沒違反交通規則就不用賠錢,這很好。但是,如果反過來講,你不是撞人的,而是被撞的,那在中國被撞合算還中在西方被撞合算呢?
在中國被撞,我們大家都清楚了。不論你是否違反交通規則,都有得賠。而且能買得起車的人,都有點錢,應該都能賠得起。就算沒錢的,那車主也會買保險,總之醫藥費是會有人出的了。
那麼在西方被撞一定很不合算了。這是當然,但要是大家聽了我講述的以下案例,就會明白那不僅僅是不合算,簡直是恐怖的了。
有位朋友被老外撞了,沒傷筋動骨,但“縫縫補補”也花了幾百塊。讓老外付醫藥費,老外說沒錢,那隻能自己先付了,總不能流血而不治啊。治完再去找老外要錢,老外還是說沒錢。於是這位朋友花了100塊把老外送上法庭。老外是全責,所以法官判老外去車拍賣掉來賠償醫藥費,但那個車沒值多少錢,賠完錢之後仍欠醫藥費和市訴訟費總共200多。由於老外沒有工作,也就沒有收入,雖然**每個月會給他一定的補助金,但由於他要付房租和各類生活費,並沒有多少錢,最後法官判老外每個星期賠給這位朋友5塊錢,4年內還清。老外拿到判決之後,在剛一開始的時候付了兩個多月,然後就不付了。這位朋友去要,老外說沒錢,於是這位朋友又花了100塊把老外送上法庭。法官判決之後,維持原判,讓老外付以前判決的錢和本次的訴訟費100塊,在6年內還清。當時這位朋友接到判決之後就鬱悶了,6年後他一定完成學業迴歸祖國了,哪有空收他的錢了?但令這位兄臺更鬱悶的是老外還了不到一個月,又不還了。那沒辦法了,他總不能再花100塊去打官司吧,那就要8年內才能把錢還清了,8年後,估計自己在國內連孩子都有了,哪有空來收他的錢啊?
因爲西方社會的醫藥費都是**承擔的,所以**在設立交通法的時候就沒有對醫藥費的賠償定下嚴格規定。當然,就算規定了,只要沒錢還,也沒辦法的。唯一能避免此問題的方法就是買保險。所以這裡下的結論就是:在國內,開車的人要買保險;在國外,路上的行人要買保險。
當然,不得不承認西方社會的交通法規是很嚴格的,交警執法的時候也都是依法辦事。這裡要提醒一下準備出國的朋友,在國外開車,不繫安全帶是要被罰款的,邊開車邊拿着手機也是要罰款的。還有一點很重要,在加油站也是不能用手機講話的,因爲手機的電波也會導致大爆炸的。國內也有對此的禁止,但在國外要是加油站的工人看到你在加油站聽電話,一定會起訴你的,罪名和在加油站吸菸一樣,很嚴重的。
同樣在交通法規這一章,中國人和西方人也都會覺得對方的法規是很“恐怖”的,那麼爲什麼西方人會覺得中國的刑事法規和交通法規都很難令他們接受呢?還有多少中國的事物是難以令他們接受的呢?下一章我會對些進行一翻令人瞠目結舌的具體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