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農商爲本

衛鞅的《強秦九策》,就無敵看來基本上與歷史上的衛鞅變法條目並無差別,分別爲:變田策、賦稅策、農爵策、軍功策、郡縣策、連坐策、度量衡策、官制策、齊俗策。

戰國時,治國之策略論述多稱之爲“長策”、“策論”,至漢朝時修史方纔將衛鞅的《強秦九策》編目爲《強秦九論》。

衛鞅的九策分別爲:其一《變田策》,立定廢井田、開阡陌、田畝可自由買賣。其二《賦稅策》,拋棄國君之下貴族、富商、縣府貢物無定數的舊稅制,使農人按田畝、工人按作坊、商按交易納稅,如此則民富國亦富。其三《農爵策》,使農人力耕致富並多繳糧稅者,可獲國家爵位。此舉將可真正激發農人勤奮耕耘,爲根本的聚糧之道。其四《軍功策》,凡戰陣斬首者,以斬獲首級數目賜爵。使國人皆以從軍殺敵爲榮耀,舉國皆兵,士卒奮勇,傷殘無憂,何患無戰勝之功?

其五《郡縣策》,將秦國舊世族的自治封地一律取締,只設郡縣兩級官府,直轄於國府之下,使全國治權一統,如臂使指。其六《連坐策》,縣下設裡、村、甲三級小吏。民以十戶爲一甲,一人犯罪,十戶連坐,使民衆怯於私鬥犯罪而勇於公戰立功。其七《度量衡策》,將秦國所行之長度、重量、容器一體統一,由國府製作標準校正,杜絕商賈與奸惡吏員對庶民的盤剝。其八《官制策》,限定各級官府官吏定員與治權,杜絕政出私門。其九《齊俗策》,強制取締山野之民的愚蠻風習,譬如寒食、舉家同眠、妻妾人殉等等。

然末尾衛鞅還特別強調:此九策爲變法總綱。若變法開始,尚須逐一制訂法令,落於實處。

對於這九策,無敵這個後來者自然是覺得有些熟悉,可等他看到下面註明只是總綱並無法律條目的時候,不由啞然失笑。

就無敵以後人眼光看來,衛鞅的這九策或許放在戰國時代有可行之處,但要讓他拿着原封不動地在秦國實行,實在是太難了。想當然,曾爲滄海難爲水。掌握有後世先進技術經驗的無敵如何可能繼續用如此落後的辦法來富民強國。

鑑於衛鞅地老師鬼谷子也是後來人,教出怎麼一個徒弟頗爲不易,無敵也不能一棒子將其打死,將他地“變法總綱”全盤否定。思量再三,無敵便叫來書吏,動筆修書給他,闡述自己對於《強秦九策》的看法觀點。

首先,《變田策》中“廢井田、開阡陌”地辦法是可行的,但田畝可自由買賣卻是封建社會地主階級的主要催生條件。而《賦稅策》中的使農人按田畝、工人按作坊、商按交易納稅。辦法又太超前。不合時宜。古代農業生產力低下的因素多種多樣,不平衡的地主與佃戶的生產關係正是其中之一。田畝自由買賣的弊端就是個人大量兼併、囤積土地,一旦地主階級手中的土地超出社會可以承載容錯地數量,接下來便會衍生出偉大的農民起義!

以此,在農業政策方面,無敵的想法自然是實行後世最爲的經典“包產到戶”,而稅法則實行唐代的“租庸調法”。

提到唐代的“租庸調法”,就不得不提北魏的均田制度:北魏本爲遊牧民族,建立政權於北方後族人集體徙居黃河流域。而後漸漸開始從事農業活動,自五胡亂華北方屢受戰亂所擾。而晉渡建業中原大族多南遷,至使廣大田地荒廢,人民困飢流散。而豪強卻趁機佔奪田地。北魏政權爲抑壓豪強,解決民困,遂重分配田地,用李安世議,行均田法。

均田法規定:每丁十五歲以上授田,男丁受露田(糧田)四十畝,桑田二十畝。丁女則露田二十畝。露田不得買賣。桑田則爲世業。則丁每年納粟二石,帛一匹,除丁男丁女可獲授田外,每戶家中奴婢及耕牛。亦可獲田。北魏之均田制,使貧者亦能有相當耕作之地,亦能爲國家負擔相當之賦稅,在於“均力業”,而非“均貧富”。

到了唐代均田制有產生了變化。首先均田制的實施所必要的基要條件是必須有大量剩餘土地,隋末唐初之際,北方殘破、蒼茫千里、人煙斷絕。隋時全國共有有民戶八百九十萬戶,人後將近一億,而唐初時全國僅剩下三百多萬,戶人口亦有大量流移或死亡,是以唐初建國,首要任務是收拾殘局,使流亡人口重新安置在土地上,以恢復國家生產,保障國家經濟,故於高祖武德七年,承北魏舊制而行均田制。

唐武德七年,設立租庸調製,以作徵收均田民戶之依據。租庸調和均田制均以人民爲單位,法律上規定所有人都要授田,故人人都有義務承擔稅項.“有田則有租,有家則有調,有身則有庸”,所謂租就是田畝稅,每丁獲授田後,歲納粟二石。庸是力役,凡丁歲役二旬,閏年加二日,無事則折絹三尺,布加四分一。有事加役者,十五日免其調,三旬則租調俱免,通正役者不得過五十日。

至於調,則是布帛之徵,每年每戶納絹二丈,若納布則加四分之一,納絹者兼納綿三兩,納布者則加三斤。絹布棉之納實按不同地區而施行,凡租庸調之物皆於秋季徵收。唐制並非所有民戶皆納要立租庸調,免課範圍實很廣泛。官吏九品以上及貴族,官學生徒等,均免課役。此外如鰥、寡、孤、獨及豪族之僕婦寺均免其賦,至於由狹鄉遷寬鄉者,天災損失者及由政府下令特免者皆免其賦。

就戰國時代地實際社會生產情況看來,實施租庸調法是比較切合實際地一種辦法,對於一個生產力落後奴隸制社會,直接跨過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而引入社會主義社會的“先進”制度,不但不現實。只怕還會適得其反。

因此,無敵的農業政策,核心便是將土地收歸國有,然後實行均田制將田畝均分到百姓手中,再以一個較低的稅賦比率讓百姓富裕起來。只有百姓逐漸富裕,手中的硬通貨多了,才能帶動消費水平,促進經濟發展。

其三《農爵策》,使農人力耕致富並多繳糧稅者,可獲國家爵位。這個條目放到後世來看是很傻X地。但在戰國時代用之激勵百姓鬥心卻是不錯,畢竟戰國時代還是一個奴隸、庶人和貴族對立的時代,獲得爵位的庶人、奴隸可以見貴族、見官不用跪拜行禮,這在當時可是一種滿足虛榮心的有效手段。對於此點無敵亦是認可,但以繳納糧稅多寡對度量甄別手段,卻可能會有失偏頗,還需謹慎斟酌。其四《軍功策》,以斬獲首級數目賜爵,基本屬於謬論。先時無敵參加老公父嬴師隰主持的少樑會戰。沙場之中殺了多少人以不可計數。可無敵卻沒有斬下哪怕一個首級掛在腰間拿去邀功。而且真正沙場死戰地時刻,誰有那個閒情逸致一邊殺敵一邊砍腦袋玩兒?

不要太忙好不好!

軍功獎勵是必然要實施的,但以斬首多寡而計爵顯然不切合實際,這一點無敵自然是有考慮。雖說衛鞅日後搞出的二十級爵位制度流傳千古,但無敵既然在此,自然也就不會讓其傳美於後了。

至於其五《郡縣策》,將秦國舊世族地自治封地一律取締,只設郡縣兩級官府,直轄於國府之下的建議,無敵不但要採納。而且還要細化,細化到:市、縣、鄉、鎮、村。

實行均田制地首要前提就是將秦國老世族的自治封地收歸國有,並且將其封地內的奴隸全部由國家贖身。使之成爲自由民、庶民,這個政策在後世被形象的稱之爲“打土豪,分田地”。之後,便需要將秦國各地的庶民和老世族、戎狄部族進行異地遷徙、打散混編,進而由國府直排官吏,直轄市、縣、鄉、鎮、村,五級行政單位進行垂直管理。使老世族再無可乘之機。

而其六《連坐策》。縣下設裡、村、甲三級小吏。民以十戶爲一甲,一人犯罪。十戶連坐,使民衆怯於私鬥犯罪而勇於公戰立功。對於這個策論,無敵是很“啼笑皆非”地,話說商鞅變法,秦孝公嬴渠樑掛掉之後,太子嬴駟即位,嬴虔便要拿商鞅開刀報昔日商鞅藉故割他鼻子地仇,商鞅嚇得逃跑,卻是被堵在了秦國地國門之下。據《史記.商君列傳》:“商君亡至關下,欲舍客舍,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曰:商君之法,舍人無驗者,坐之。商君喟然嘆曰:嗟乎!爲法之敝一至此哉!”

這便是“作法自斃”地出處!

其七《度量衡策》,將秦國所行之長度、重量、容器一體統一,由國府製作標準校正,杜絕商賈與奸惡吏員對庶民的盤剝。這條策論深地無敵之心,但謀劃雖好,卻不夠大膽,按照無敵想法,要統一度量衡,自然是要把全天下地度量衡都統一,不過萬里長征足下起,先統一秦國,在統一天下,也是可以地。

(請注意:統一度量衡地首諫確實爲衛鞅提出,並在秦國首先實施,秦始皇統一的是全天下的度量衡!)

其八《官制策》,限定各級官府官吏定員與治權,杜絕政出私門。這等同於政治體制改革,現階段無敵把士子們放出踏勘,便是在爲體制改革埋下伏筆,以備日後實施更爲廉潔、高效的政府職能官吏體系做準備。

至於其九《齊俗策》,裡面所提到的強制取締山野之民的愚蠻風習,譬如寒食、舉家同眠、妻妾人殉等等。這些不該是有政府來制定法令,而是該由教育部門來進行教化,提高全民的道德素養和素質教育,比如搞出一些“戴三個表”、“八恥八榮”之類的東西以兒歌童謠形式推廣,當有所建樹。

零零碎碎,無敵將一些針對衛鞅《強秦九策》的修改建議提了出來,鑑於商鞅變法的後期實行地是重農抑商政策,以此無敵還特別在書信末尾強調。希望他再多走走多看看,鄉村要下,市集也不能錯過,並特別提示到:“國以農爲本,則國積糧粟。國以商爲重,則國積金錢。然糧粟是爲民生,而金錢可購百物。若國重農亦重商,則舉國糧粟無憂,百物齊備。”

春秋戰國時期是奴隸制社會逐漸崩潰、封建制社會形態確立的大變革時期,在這一時期。鐵製農具地使用和牛耕地逐步推廣,導致奴隸主的土地國有制,逐步被封建土地私有制所代替。隨着封建經濟的發展,新興地主階級的經濟和政治勢力越來越大。新興地主階級紛紛要求在政治上進行改革,發展封建經濟,建立地主階級統治。

彼時,天下各國紛紛掀起變法,如魏國的李悝變法、楚國的吳起變法等。衛鞅(商鞅)的變法正是在這種背景下應運而生,這種社會變革、變法運動體現了生產關係必須適應生產力發展、上層建築必須適應經濟基礎變化地規律。

在這種情況下。變法地核心之一便是富國強國。核心之二便是繼續鞏固王權地位,將世族階層和貴族階層和平地劃入既得利益階層,使之支持變法。商鞅變法雖然最後取得成功,爲秦國日後統一天下奠定了堅實基礎,但其人地敗亡,以及“秦人不憐”其亡的現實,卻昭示了商鞅在這場社會變革中並未能看透政治、經濟循環更迭表象下的真實本質。

秦法嚴苛,頗重肉刑,秦賦重戾,至使天下百姓“苦秦久已”。這些都是商鞅變法引起的惡政。雖說無敵也知天下沒有不殺之變,可作爲一個後來之人,當傾全力不使重蹈覆轍纔是。

寫完給衛鞅的書信。無敵命人即刻轉發之後,這才聽到帳外敲其了四更鼓響,不知不覺中已是深夜。揮退書吏,無敵輕按額頭小憩片刻之後,這纔拿起那份由申不害從秦西發來的密件。

申不害此人,比衛鞅年長不少,論閱歷自然要比衛鞅豐富不少。而其幼而失學。又無名師指點。全靠自學成才,就這點無敵對他也是很佩服的。

從齊國歸來途中。無敵曾專門和衛鞅、申不害兩人進行過深切懇談,對於申不害其人的想法觀點,也有所得。

申不害地學術思想,明顯地受到道家地影響,但他的直接來源是老子還是眼下即將歸秦的慎到還不得而知。他遵循老子的大統一哲學,認爲“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認爲自然運行是有規律的,也是不可抗拒的。按照無敵的記憶,他要求對待一切事情應以“靜”爲原則,以“因”爲方法,“因”指“因循”,“隨順”。“貴因”指“隨事而定之”,“貴靜”的表現就是“無爲”,申不害把這些原則用於人事,構成其的社會哲學思想。

申不害的“無爲”,要求地是君主去除個人作爲的“無爲”,以便聽取臣下的意見。但是,申不害僅僅把這種“靜因無爲”地哲學思想用於“權術”之中。爲了完善這種方法,他進一步發揮《老子》“柔弱勝剛強”的思想,要求君主“示弱”,決不是指君主無所作爲,只是君主決策前的一種姿態。

在關鍵時刻,申子要求君主獨攬一切,決斷一切,也就是獨裁!

對於古代帝王而言,獨裁無疑是最好的統治方法,雖然在很多時候帝王的獨裁必須建立在對臣下絕對控制的情況之下,然千年以降,古往今來無數帝王、政權和統治者們卻都無不爲之折腰:獨裁、**政治是指由一個人、或具緊密關係的一羣人,以絕對權利控制地政治體制。

獨裁或**政治意味着暴虐地統治,這種體制下的政府,對其所有公民採取苛刻和近乎絕對地控制。與此相關,“仁慈的獨裁”是特指在十八世紀時發展起的一種模式,獨裁者以其的權威在國內創建一些經過改良的政治、社會機構以實現其權利,這種做法很可能受到了在1718世紀產生的thEnighenmen運動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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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在一個獨裁的政權控制之下的國家,纔會衍生出如此荒誕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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