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低調的黑色大奔在一棟獨門獨院的別墅前停住。
開車的年輕男人小平頭,穿着筆挺的西裝打領帶,但仍然蓋不住身上的彪悍之氣。
“賀爺,要不要我先叫幾個兄弟來守守門?”身高接近一米九的漢子,對後座的男人說起話來卻是全然的畢恭畢敬。
後座只坐着一個人,他瞧着年紀也不大,一身月白的涼絲唐裝樣式很簡單,說實話,這種衣服能穿出這等氣質來的人絕對少見,穿在這男人身上,卻是一股子相得益彰地服帖。他的頭髮全部往後梳去,露出白皙寬闊的額頭,雖長得太過秀麗,卻不會給人陰柔之感,甚至因爲整個人太過鋒利,還用一副平光的銀邊眼鏡掩蓋住了眼中讓人望而生畏的冰冷。
“不必,那李六如果真的敢來,我還高看他一等。”
聲音也是一般的冷淡。
那開車的漢子立刻道:“是。”
他拎起旁邊的蛋糕盒子,獨自下了車。
這,是三十五歲的賀望嵐。
“丁曦、丁曦!”賀望嵐一下子從牀上驚醒,坐起身來卻仍然是他孤獨一人。
他似乎聽到了一點聲響,幾乎是跌跌撞撞地爬起來跑了出去,他希望能看到那個人,結果不是。
如果是他手下那幫子人看到賀七爺的這種模樣,恐怕得驚落一地的眼鏡。
賀七原本在c省只排第七,做藥材生意起家,爲人低調,卻很講原則,在這潭渾水裡簡直可以說是一股子清流,可他們畢竟是走在灰色地帶的一羣人,這賀七自然也不會是純良的小白兔。
但幾年過去,風水輪流轉,當年第七的賀望嵐爬了上來,就是在整個東部都有了不小的勢力,前面那些個當年橫的,一個個都沒落個好結局。
如今的賀望嵐,已經是個跺跺腳幾個省都要震一震的人物了,但他卻依然獨居、低調,從不講究排場,可這並不代表他就是個軟性子,恰恰相反,這人的手是真的硬。
他的脾氣不大,整日裡都說不了幾句話,甚至幾乎沒什麼人見過他發火,可如今卻是公認的這條道上最可怕的人物,年輕,卻可怕。
走到客廳,卻只是將軍碰倒了貓糧罐子,見到他來了,“喵”地叫了一聲,眼睛瞪得滾圓,格外無辜。
賀望嵐蹲下來,覺得眼睛有點澀。
他其實搞不懂,不是覺得那個人很累贅嗎,如果不是媽媽,他纔不想要呆在那個人的身邊呢,離開之後,他很自由,可以做想做的事業,可以不用再爲他操心,不用將大部分時間都放在那個人身上。
賀望嵐很清楚自己的能力在哪裡,讓他去做丁曦的經紀人,根本就是委屈了自己。
可是到頭來,離開之後,捨不得放不下的居然是他自己。
就算是一天十八個小時都在打理生意,還是覺得空虛,以前跟着丁曦,他一半的時間都要被丁曦佔用,擠出五六個小時來做自己喜歡做的事,卻依然很快樂。
丁曦愛吃的慕斯蛋糕一直是那一家的,賀望嵐看向自己放在桌上的盒子,恐怕過了那麼久,那個慕斯蛋糕早就化了。
他原本以爲,這種空虛只是忽然擺脫之後的輕鬆,開始幾年還好,他甚至沒太在意,天天與那些個狡詐狠辣的傢伙交手,他也着實沒時間想太多,腦袋裡盤算的事情滿滿的,他也以爲漸漸得已經忘了丁曦。
但現在已經快九年了,勢力也穩定了,他應當擁有更多的時間,偏偏非但沒有真的輕鬆下來,反倒天天陷入了這種難以解釋的焦躁情緒裡。
他想見他。
看了看時間,凌晨三點,卻想到丁曦應該是在國外拍戲,時差的關係,這個點的話……沒關係吧?
賀望嵐這才猛然間意識到,這些年裡他明明已經遠離了丁曦,可是丁曦在哪裡,在做什麼,他竟然都瞭解得一清二楚。
苦笑着看向一旁用作裝飾的地球儀,白皙的手蓋上去,從……這裡到丁曦所在的地方,只有一個巴掌的距離,實則,那麼遠。
終於不再猶豫,果斷打了丁曦的電話。
他已經快有五年沒有見到丁曦了,上一次,還是在他的母親馮璃的生日宴上。
不知道爲什麼,只是一個電話,就讓他緊張到心都在抖,脣角卻帶着苦笑,那時候要離開、要分手的,不是他嗎?
他是喜歡丁曦的,一直喜歡,他喜歡丁曦懶洋洋的笑,喜歡他疏闊的性格,喜歡呆在他身邊,因爲這個人似乎不管什麼時候,都帶着那麼點兒快樂,所以,當初和丁曦在一起的時候,他並沒有猶豫,只是又煩惱丁曦佔據了他大部分的時間,賀望嵐只是想要做自己的事業,他也是有夢想的,而不是成爲丁曦的附庸。
分手是他提的,丁曦問了他三次,確認了三次。
“你是認真的嗎?”
“是。”
……
“好。”
最後,他要走,丁曦甚至幫他勸服了媽媽,放他走了。
多麼貼心不是嗎?
電話那頭終於接了起來,卻是一個陌生的男音,帶着說不出的疏離禮貌:“您好。”
賀望嵐愣了一下,“……不是丁曦的電話嗎?”
“是,但丁哥正在拍戲,恐怕不能接電話。”
“你是——”
“我是他的經紀人小俞。”
賀望嵐沉默了下來,是啊,他都已經離開九年了,怎麼可能丁曦還沒有經紀人。回憶起來,上一次見丁曦,他的身後站着一個面容清秀的年輕人,雖然再怎麼努力想,那人的面目仍然模糊,但是現在,是這個人站在丁曦的身後,佔據了自己原本站的位置。
以丁曦的身份地位,自己不要的,卻是許多人夢寐以求的東西。
正如丁曦,這個人這樣好,除了自己,還會有很多人愛他。
賀望嵐忽然很害怕,害怕現在已經太晚了。
很愛丁曦的人不止是他,而他輕易放棄,再想要找回來,卻變得太難。
因爲丁曦是那種看似溫柔好脾氣,賀望嵐卻知道,這人外柔內剛,性格比任何人都要堅定決絕,從不是拖泥帶水的性格。
分手,那就是分手。
再加上,九年,是一個多麼可怕的時間。
“喂?”那邊的小俞聽到對面沒了聲音,疑惑地叫了一聲。
賀望嵐這才輕輕說:“我是賀望嵐,等丁曦下了戲,讓他給我回個電話,我會等他。”
“哦,好。”這個小俞應了下來。
賀望嵐把自己扔進沙發裡,這棟房子很大,是他自己買的,也想過當能過自己想過的生活時,當整理這套房子的時候,是完全按照自己的心意來的。
結果,這時候仔細看着,賀望嵐苦笑起來。
房子的裝修風格是現代時尚的簡約風,這其實根本不是他最喜歡的風格,就如同身上的唐裝一樣,雖然嘴上不說,賀望嵐一向是偏愛帶着古意的東西,平日裡別人送他禮,若是送到合他心意的古玩,他也會感到欣喜。
這種風格,明明是丁曦最愛的,臥室的牀是硬板牀,因爲丁曦不喜歡柔軟的牀墊,每次住酒店酒店的牀太軟他都喜歡抱着被子直接墊在地上睡,陽臺的藤製搖椅是曾經丁曦說過想要的,甚至在這客廳裡還有個酒櫃——
賀望嵐自己根本滴酒不沾,喜歡酒的是丁曦。
潛意識裡,似乎他覺得自己在,丁曦也會在,這個地方,根本不像是隻有他一個人住。
他和丁曦曾住在一起太久了,恐怕即便是情侶夫妻家人,也很少有像他們一樣,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二十四個小時在一起。
所以,賀望嵐會養成了很多如今根本戒不掉的習慣,有時候開着車會習慣性地側過頭去看後視鏡,才發現後座上早就沒了那個人,早晨迷迷糊糊地爬起來,會不自覺地做雙份早餐,等清醒過來纔會覺得嘴裡發苦,有時候睡到凌晨醒了習慣性地開始想今日行程,才猛然間意識到,他已經不是丁曦的經紀人,甚至路過那家蒙娜塔甜品店,會習慣性地買芒果慕斯,結果,不吃甜食的他已經扔掉了不知多少個化了的蛋糕。
當你照顧一個人長達二十幾年,以爲割裂了與他的關係以爲扔掉了累贅,最後卻是連自己也一塊兒丟了。
習慣真是可怕的東西。
更何況,賀望嵐從不否認,他愛丁曦。
只是曾經他認爲事業比愛情更重要,但這麼多年過去,他才發現,事業他要,可是沒了丁曦,他不行。
結果丁曦卻一直沒有回電話過來,賀望嵐等着等着,等到十分失望,天亮之後,手機忽然響起來,賀望嵐跳過去看也不看馬上接起來,“喂?”
“臥槽賀老大你搞什麼鬼!也不看看幾點了,今天還要去看貨的你忘了?“
那邊卻是關錦,算是他的合夥人,要擁有這樣的成就,賀望嵐付出的心力不可謂不多。
他略閉了閉眼睛,“這就來。”
疲憊感一下子襲上心頭,原本在這份事業上獲得的成就感越來越少,賀望嵐只覺得越來越累,比當初在丁曦身邊每天只睡四五個小時的時候還要累得多。
走出門去,才發現司機早就在門口等他,卻是不敢來打擾他。
在賀望嵐的手下做事,自然要遵守他的規矩,而賀望嵐這個人,一向積威甚重。
時間從來不會等人,當賀望嵐被各種事拖住腳步,當入了這個圈子趟了這趟渾水,要想離開,卻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哪怕賀望嵐已經有心地開始慢慢將自己的事業漂白,但丁曦仍然離他越來越遠。
人的感情總是這樣,建立起來不容易,要毀掉偏偏很簡單。
分開九年的時間不算短,再往後拖,那層藩籬卻怎麼都打不破了。
賀望嵐的那種感覺不僅僅是遺憾,只記得近十年沒見,坐在一張桌子上吃飯的時候,他看着丁曦熟悉的笑臉,才發現再也回不去。
丁曦這個人,看似好親近,實則最難走到他的心裡去。
他與他,無關誰對不起誰,也牽扯不到恨與不恨,只是不知道爲什麼,早已形同陌路。
再後來,過了許多年,賀望嵐功成名就,事業做到了巔峰,站在了許多人想都不敢想的高處,許多人看他那一輩子,實在可以說是一代年輕人的典範人物,旁人看來他不能再成功了,高富帥三樣全佔不說,一手做起來的事業更是蒸蒸日上,哪怕昔日遊走於灰色地帶,但之後卻成爲了十分成功的“知名企業家”,賺到了許多人幾輩子都賺不到的錢。
應該是沒有遺憾的,但他仍是遺憾,過再多年也無法釋懷。
再然後,他回到了五歲那年,遇見丁曦的,那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