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禎皇帝朱由檢並不是不滿意大明現在的銀本位制度,對於中國這麼龐大的國家!其實採取哪種經濟體制,都不是一個單單的方面所能夠形成的,這是歷史造成的!
白銀流入中國,並非僅有貿易一途,歐洲人在中國、日本、歐洲之間開展的套匯業務也是一條重要渠道。16、17世紀間,中國、日本、歐洲三地金銀比價存在較大差價,中國金銀比價爲1∶7,日本爲1∶12-13,歐洲爲1∶10.,歐洲商人將日本、美洲白銀輸入中國套換黃金,可獲利一倍以上。
在需求方面,首先出口市場的迅速擴大,使手工業發達的南直隸南部(今蘇南、上海)、浙江、廣東、福建、江西等地呈現出一派繁榮景象,成爲全國經濟發展最快的地區,又通過聯鎖效應進一步帶動了北方和廣大內地的經濟發展。今日相對貧窮的贛南,當時是通往廣東外貿口岸的商道,百業興旺。對外貿易對明季中國商品經濟發展的直接促進作用之大,從中國商品外銷與內銷規模比較中可見一斑。衆所周知,蘇杭絲織業與松江棉織業是明代後期商品率最高、產值最大的兩個產業部門,據許滌新、吳承明《中國資本主義的萌芽》一書提供的資料,當時蘇杭民間機戶年產絲綢約20萬匹,價值白銀16萬兩;松江棉布運銷量爲2000萬匹,價值白銀300萬兩,兩項合計316萬兩。而根據中國學者張鎧計算。17世紀初。不計荷蘭人經臺灣輸往日本、東南亞的中國商品以及葡萄牙商人運銷果阿、歐洲的中國貨物。每年僅直接出口菲律賓和由葡萄牙商人輸往日本的中國商品價值即達白銀427-487萬兩。
其次商品經濟的發展,客觀上需要一種穩定的通貨,但明政府發行的寶鈔和銅錢幣值都不穩定。就寶鈔而言,洪武八年(1375年)發行的寶鈔,到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實際價值就跌落到面值的5%-16%,後世所發行的寶鈔實際價值就更加低落。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一貫寶鈔竟然只能兌換一文銅錢。就銅錢而言,明朝中葉以後。錢法日趨紊亂,腐朽的統治集團將濫鑄劣幣、大錢,獲取‘鑄息‘作爲一條搜刮人民、緩解財政危機的財路。從錢幣重量上看,據葉德輝《書林清話》記載,明末錢重由1錢2分改爲1錢,後又減至8分,南京所鑄,有輕至4分以下者。從成色上看,天啓年間銅錢成色由規定銅七鉛三降爲銅鉛各半,甚至銅二三而鉛砂七八。憑藉這種手段。天啓年間南京鑄錢年獲利達12萬兩白銀,‘鑄息‘達60%以上。而萬曆以前鑄息通常爲20%-30%。加之私人盜鑄猖獗、政府貨幣政策變動無常,致使寶鈔和銅錢信譽都不高。隆慶初年高珙就指出:“錢法朝議夕更,迄無成說,小民恐今日得錢,而明日不用,是以愈更愈亂,愈禁愈疑。”蘇州市民就曾發起席捲蘇南各州縣的拒用天啓錢運動,持續10個月之久。海外白銀源源流入,提供了一種供給隨經濟發展穩步增長並擺脫政府幹預的穩定通貨。
白銀爲本位幣、銅爲輔幣的貨幣體制確立後,歷經明以及明朝之後相當長的一段時間,直至1934年美國政府實施《購銀法案》,提高銀價,中國白銀大量外流,國民政府被迫於1935年11月實行法幣改革時方纔廢除。
崇禎皇帝朱由檢將銀本位的歷史跟衆人說了之後,衆人都有些茫茫然了,即便是心思最細膩的王承恩和曹化淳,也並不是聽的很清楚,很明白。
“雖然還沒有發生!但在今後的兩三百年當中,國家的貨幣政策,就會經歷這樣的趨勢!你們就腦子裡面大概有個概念便可以。”崇禎皇帝朱由檢並沒有要停止的意思!開始闡述金本位!
金本位即金本位制(goldstandard),金本位制就是以黃金爲本位幣的貨幣制度。在金本位制下,每單位的貨幣價值等同於若干重量的黃金(即貨幣含金量);當不同國家使用金本位時,國家之間的匯率由它們各自貨幣的含金量之比——金平價來決定。金本位制於19世紀中期開始盛行。在歷史上,曾有過三種形式的金本位制:金幣本位制、金塊本位制、金匯兌本位制。其中金幣本位制是最典型的形式,就狹義來說,金本位制即指該種貨幣制度。
用黃金來規定貨幣所代表的價值,每一貨幣單位都有法定的含金量,各國貨幣按其所含黃金重量而有一定的比價。金幣可以自由鑄造,任何人都可按本位幣的含金量將金塊交給國家造幣廠鑄成金幣。金幣是無限法償的貨幣,具有無限制的支付手段的權利。各國的貨幣儲備是黃金,國際的結算也使用黃金,黃金可以自由輸出與輸入。由於黃金可在各國之間自由轉移,這就保證了外匯行市的相對穩定與國際金融市場的統一。金本位是由牛頓創立的。
從這些內容可看出,金本位制具有自由鑄造、自由兌換、自由輸入輸出等三大特點:隨着金本位制的形成,黃金承擔了商品交換的一般等價物,成爲商品交換過程中的媒介,金本位制是黃金的貨幣屬性表現的高峰。
這是金本位貨幣制度的最早形式,亦稱爲古典的或純粹的金本位制,盛行於1880年至1914年間。
以一定量的黃金爲貨幣單位鑄造金幣,作爲本位幣;金幣可以自由鑄造,自由熔化,具有無限法償能力,同時限制其它鑄幣的鑄造和償付能力;輔幣和銀行券可以自由兌換金幣或等量黃金;以黃金爲唯一準備金。
金幣本位制消除了複本位制下存在的價格混亂和貨幣流通不穩的弊病,保證了流通中貨幣對本位幣金屬黃金不發生貶值,保證了世界市場的統一和外匯行市的相對穩定,是一種相對穩定的貨幣制度。
在該制度下,各國政府以法律形式規定貨幣的含金量,兩國貨幣含金量的對比即爲決定匯率基礎的鑄幣平價。黃金可以自由輸出或輸入國境,並在輸出入過程形成鑄幣——物價流動機制,對匯率起到自動調節作用。這種制度下的匯率,因鑄幣平價的作用和受黃金輸送點的限制,波動幅度不大。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後,各國紛紛發行不兌現的紙幣,禁止黃金自由輸出,金本位制隨之告終。
金塊本位制和金匯兌本位制是在金本位制的穩定性因素受到破壞後出現的兩種不健全的金本位制。這兩種制度下,雖然都規定以黃金爲貨幣本位,但只規定貨幣單位的含金量,而不鑄造金幣,實行銀行券流通。
金塊本位制是一種以金塊辦理國際結算的變相金本位制,亦稱金條本位制。在該制度下,由國家儲存金塊,作爲儲備;流通中各種貨幣與黃金的兌換關係受到限制,不再實行自由兌換,但在需要時,可按規定的限制數量以紙幣向本國中央銀行無限制兌換金塊。可見,這種貨幣制度實際上是一種附有限制條件的金本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