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最後,諾林聲嘶力竭的喊了出來。其實他心裡也很難過,畢竟方歌是個十足的好人、而又還那麼年輕。
沙琳甩開了諾林的手後,就步步退開,口中一直說着我不信之類的話。
“你不信也不行,那是事實!”諾林難過的喊道,“接受現實吧!”
其實,此時方歌的意識雖然停止,身子雖然無法動彈,但是系統還很活躍。
冥冥之中,系統自行啓動了“全能天才自愈術”,爲宿主修復身子。暗中,方歌體內安歇細胞都在迅速的分化、重組,進行新陳代謝。
那些破碎的五臟六腑,也在悄然癒合了。上面那道道龜裂般的痕跡,都在逐漸消失,被好的器官給彌合上。
諾林還在那邊對沙琳說:“讓我去安葬他,你別亂走了。”
“我不,就算他死了,我也要看一眼。”沙琳心底裡深深不相信方歌會死。她覺得,方歌就算要死,也應該會留下遺言。
諾林終於不再阻止,道:“看了也是一樣。你最好有個心理準備。”
當此時,方歌從地上站起身來,在這滂沱大雨中爽朗一笑,仰着頭迎着落下的雨說:“如果現在給我一杯悟道茶就好了。好懷念那個味道。”
諾林和沙琳同時一怔。
而後,沙琳就狠狠的白了諾林一眼,然後匆匆跑到方歌身邊。情緒一個激動,她從背後撲住了方歌,道:“不要離開我。”
“哈,我怎麼會離開你?”
“嗯,我不許你離開我,除非我比你先死。否則我接受不了。”說話時,沙琳的淚水在順着雨水一同滑落,“你是第一個讓我流淚的男人。我不許你離開我。”
諾林在後面不忍直視,便轉開臉去。雖然被大雨所淋,渾身冰冷,但他臉上卻流露出了暖暖的笑容,只因這失而復得的情緒,實在令人歡喜。
他甚至心想:假如可以的話,自己也要學沙琳那樣。
之後爲了對付、打敗慕容幽渾,三人回到了中國,找一座陵墓。
找這座陵墓,是諾林提議的。
他說之前自己在崑崙虛(崑崙山)修煉的時候,曾經聽師傅講過。上古時期,天神與惡魔爭戰時,有不少天神都死了。之後天神的殘軀與武器,包括靈魂都留在了那一座墳墓裡。
而墳墓的位置,如今應該是在“盛京故都”瀋陽。
三人用法術回到中國後,便來到了瀋陽,由於是要尋找古蹟的原因,所以先來到了鳳凰樓這裡找線索。但結果是徒勞無功。
方歌便提議道:“要不然回崑崙虛問問你師傅?”
“我師傅已經駕鶴仙遊去了。”諾林惋惜道。
方歌也明白是什麼意思,便只是點點頭。
三人不肯就這樣放棄,便憑着諾林師傅的描述,來到了這瀋陽的一個小鎮子。因爲最近那件大事,這裡被怪物毀得破敗不堪,而又人心惶惶。
所以衆人無從知道這個小鎮叫什麼名字。只知道這個小鎮很古老,有許多房子還都是以前留下來的遺蹟。
在小鎮上找到旅館休息一天後,三人便開始向人詢問。
方歌心是找到一個在爲孫子做鞋的老奶奶,就蹲在老奶奶面前,問:“奶奶。我問你一個問題啊!”
“啊?”老奶奶看來有點耳背,“我老了,耳朵不好。年輕人,你是不是有什麼要問我的啊?”
方歌急忙連連點頭。
這老奶奶擺了擺那拿着繡花針的手後,就大聲說:“那你去問別人吧!我聽不到你說的,回答不了你。”
“哦!”方歌只好跑去問那個在掃地的大爺,“誒,大爺。我問你一件事情啊,你有沒有聽說過這裡有古墓啊?”
大爺立即停下手上的動作,反問道:“年輕人是要來盜墓的?唉,這世道都變成這樣,你們年輕人啊!還想着賺快錢?”
方歌急忙解釋道:“不是的。您好,我叫方歌,不知道您知道我嗎?”
由於上次那個“方先生行動”,方歌早已聲名大噪。所以他就自報名號,好讓這大爺幫自己找到那古墓,然後可以快點救百姓於水火之中。
大爺聽到這名字後,就上下打量了一會方歌,然後竟然說:“我還是方歌他爹呢!小夥子,做人還是老老實實的好。”
“我真的是。”方歌心下只剩無奈。
陡然間,他決定用另外一個方法:直接讀取記憶。
於是,他轉過臉,看着整條街的人,一一讀取了他們的記憶。在讀憶的過程中,他並沒有找到自己想要的線索,倒是瞭解了這一方人民都憂心忡忡。
所有人都擔心那些怪物會回來。而這裡又都是老弱婦孺,根本無抵禦的能力。
就在這時,諾林和沙琳回來了。
諾林一邊在方歌身後跑來,一邊歡喜道:“有線索了、找到線索了!”
方歌便中斷了讀取記憶的程序,回首望去。
只聽沙琳說道:“我們遇見一個人,他說自己知道那座陵墓在哪兒。”
“能確定是我們要找的那一個嗎?”方歌認真問道。
諾林搖了搖頭後,便說道:“暫時還不能。不過不要氣餒,起碼有點希望了。”
方歌心說也是,便隨他們一起去見那人。
那人是住在一座樓塔裡的年輕胖小夥,據說是個算命的,叫賈元。
來到這雕欄玉砌金猶在的塔樓後,方歌便隨沙琳他們走了進去。一直來到三樓,纔看到那個胖小夥正穿着一件民國時期的長袍,望着窗外。
方歌還沒有走近,就聽他說:“你們終於來了。”
三人便同時停下了腳步,想聽聽他還知道些什麼,到底有沒有傳說的那麼厲害。
但這賈元說來也是奇怪,只說了那麼一句,然後就專心欣賞窗外景色,旁若無人。
方歌便開口詢問道:“你叫賈元對嗎?聽說你家世算命,而你又博學多才,真的有那麼厲害嗎?”
賈元輕輕一笑後,便說:“沒有。都是外面的人誇張盛傳了。我充其量,就是一個會點易理的呆子。用現代人的話來說,更是一名屌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