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鄰居冒頭,蘇馨也是大喜,至少可以明確地得到魏軍在不在家的消息了。
“大姐,請問魏軍他這段時間在家嗎?”
那中年婦女聽到這話也不回答,一雙眼睛只在她和江惜雲的身上晃悠。在蘇馨的幾番追問下,這纔開口。可是,說出來的話,頓時將蘇馨嚇了一大跳。
“你們,是來找魏軍買孩子的吧?”
蘇馨過了好一會兒,才平復下心底的震撼,剛想開口解釋。一邊的江惜雲已是不知在什麼時候走到了她的身邊,搶先開口了。
“大姐你的眼光也太毒了吧,你怎麼看出來我們是來買孩子的啊?”
“這有什麼難的,來找魏軍的不是他那些狐朋狗友,就是來問他買孩子的。我一看你們兩個的樣子,就知道你們肯定不會是他那種人的朋友了。除了來買孩子,不然還找他幹什麼啊。”聽到江惜雲話裡的驚歎之意,婦女也大感自得,不由多說了幾句。
“魏軍他賣孩子這種事情,你怎麼知道的啊,這,這不是犯法的嗎?”江惜雲不由壓低了聲音,做出一副好奇緊張的表情。還別說,他這臨場發揮的演技,看得蘇馨是一愣一愣的。
“這又不是什麼秘密的事,我們這一片的人,哪個不知道要買孩子,就找魏軍的啊。”
“啊,那警察不來抓他啊!”蘇馨聽到這,不由驚呼了起來。
“妹子,我一看你就知道你是剛出學校的吧。你以爲是演電視啊,還警察抓人呢。現實裡,警察哪有空管這些閒事啊。”
蘇馨是徹底愣住了,在她的觀念裡,販賣孩子可是重罪。人販子不是應該像是搞間諜活動一樣,用各種隱蔽的手段進行交易的嗎。可照眼前這大姐的說法,那魏軍販賣孩子卻是很多人都知道的。
“大姐,我們也就不瞞你了。我愛人她懷不了孩子,所以我們這才聽別人的話,來這裡找魏軍他幫幫忙的。你知道他現在是在家呢,還是出去幹活了。”
“我看你們應該不差錢啊,幹嘛不到孤兒院去****啊?”中年婦女皺着眉思考了一會兒,說出了心底的疑問。
“這個嘛,我們之前也去過孤兒院,可是****有一個條件,那就是要年滿30歲,這不我們兩個年紀不達標,所以領養不了了嗎。”
“這樣子啊。”中年婦女這才釋然,順帶看了看一旁的蘇馨,一臉同情惋惜的模樣。
莫名其妙就被江惜雲扣上了一頂“不孕不育”的帽子,還頂着眼前這婦女那異樣的眼光,蘇馨這時簡直是氣得肺都要炸了。不過,好歹她還清楚地認識到這是在執行任務中,只好在心裡默唸一遍又一遍的“小不忍則亂大謀”,勉強壓抑住了爆發的衝動。不過,她這一番異樣表現外加臉色突然漲紅的變化,落到中年婦女眼中,就被她想當然的認定是蘇馨自卑羞愧的情緒作祟了。同樣身爲女人,自然很清楚一個女人生不了孩子的那種痛苦以及尷尬的地位。尤其是在華國這個自古以來,傳宗接代觀念根深蒂固的國家中。
“那個,大姐,魏軍他現在到底在不在家啊?”
“他那人一年裡面有半年是在外面跑的,不過你們來得也巧,他這段日子都在家呢。但他這人在家也根本閒不住,回家住的時間不多,基本上都在外面鬼混的。”
“那你知道他現在在哪裡嗎?”蘇馨一聽有門,立刻焦急地詢問了起來。
“這個嘛,知道是知道的,可是……”
蘇馨剛想問“可是什麼”,一邊的江惜雲已是從口袋裡取出了500塊錢,一把塞到了中年婦女的手上。
“大姐,我看你我也算有緣,這錢你拿着,給家裡的孩子買點水果啥的啊。”
“瞧你這小哥說的,這怎麼好意思呢,是不。”說話間,婦女已是把錢塞進了口袋裡,臉上立刻浮起了燦爛的笑容,“我一看你們小兩口,就覺得我們有緣了啊。”
“咳咳,那個大姐,那個……”
“哦,瞧我這記性。魏軍他啊,這段日子都在縣裡呢。每天不是賭錢打牌,就是***廝混。你們去這兩個地方找他,一準就能找到了……”
有了魏軍的明確下落,蘇馨的心情也變得好多了。
“對了,剛剛那女的問你爲什麼不****時,我差點以爲要穿幫了。沒想到你騙人的本事那麼好啊,這謊話張嘴就來,連我都差點相信了。”
“那話是真的,根據1991年頒佈的,1998年修訂的《收養法》規定,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無子女;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年滿30週歲,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爲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真的?”蘇馨愣了一下才反應過來,江惜雲跟那婦女的對話中,提及的什麼“不孕不育”,並且去過孤兒院等等的話都是虛構的,所以蘇馨想當然的把他那番話全部歸類到了謊話中。是以,乍聽到這裡面還有真話時,難免意外,“不過,這法律不是挺好的嗎,那些規定的條件都是有利於被收養的兒童的啊!”
“眼下我國的法律,雖說還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但是大體上來說還是算好的。可是,你要知道我國的特色,法律雖好,但是執掌法律的人,又有幾個是像樣的。”
“什麼意思?”
“原本《收養法》裡面規定的那些硬件條件,確實是爲了被收養兒童能夠擁有一個好的健康的生長環境。但由於在執行層面是由民政部門自辦自管的,相關人員的腐敗昏庸,就導致了很多問題的出現。在不少地方,收養甚至成了**裸的買賣,演變成了一個‘潛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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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在合法的收養“市場”上,嬰幼兒非常搶手,一般孩子哪怕是稍有殘疾,也是有人排着隊想要收養的。但是,一方面,與合法****的難度相比,買個被拐的孩子要容易太多;另一方面,在制度和收養機構設置上,我國目前的體制均有極大的漏洞與不足。其次,在華國合法收養實在太難了。正規途徑收養的門檻高,手續複雜且收費高昂。
在收養過程中有各種名號的捐贈費、登記費、戶口遷移費、公告費,基本是各地福利院的領養規矩,主要依據的是國家收養中心對外國人領養小孩的收費標準(1個小孩可以收取3.5萬元)。由此而滋生的“棄嬰經濟”產業鏈,福利院甚至公然向人販子收購被拐兒童,或是搶奪超生嬰兒轉由福利院賣給外國收養家庭。可悲的是,本是作爲收養安置孤兒的福利院,眼下居然也成了販賣兒童謀利的利益鏈上的一個重要節點。公開資料顯示,華國已與17個國家有領養關係,目前華國是黴國最大的兒童送養國。從1992年以來,共計有12萬華國兒童被黴國人領養。高峰期間每年有一萬名兒童進入黴國,近年數量下降,每年也有4000名。當然了,這些僅僅還是“官方數據”。
瞭解到這樣的情況後,就比較容易理解爲什麼會有人提出“兒童買賣合法化”這樣看似極端的說法了:許多福利院做的,其實就是**裸的兒童買賣。而且,相對於本國收養家庭,我國民政部門對於國外收養人毫無事後監督能力,一旦發生國外收養家庭虐待、遺棄兒童等情況,民政部門根本就束手無策。而事實是,那些被黃毛狗領養的孩子,絕大多數遭受虐待折磨,甚至成爲童工或是被訓練教唆成爲犯罪分子,或是遭受性侵害等等……”
“怎麼可以這樣呢,那些相關人員跟人販子又有什麼區別!”蘇馨一時間還是難以相信這會是國家的現實狀況,印象裡給孤兒提供生活保障的福利院,居然會是將孤兒推入火坑,甚至是勾結人販子變相販賣嬰幼兒的“魔窟”。
“眼下社會‘金錢至上’,爲了錢,絕大多數國人還有什麼事情是做不出的。食品方面各種假貨甚至是有毒物品橫行,建築方面,各種偷工減料,造成大樓、大橋等建好就塌的‘奇觀’層出不窮。更甚至,村民因爲拒絕拆遷,被活活打死,燒死甚至被剷車碾壓死,類似的新聞報導還少見嗎……”
這些新聞蘇馨基本上沒有看過,在校期間,跟絕大多數大學生一樣,她關注更多的還是娛樂新聞,類似什麼明星演唱會,最近什麼新片上映,或者就是些美食以及旅遊遊玩相關的消息。偶爾看下新聞聯波,也是我國國民生活狀況很好,平均收入很高,各地歌舞昇平,官民一家親,國力逐步強大,分分鐘趕超狗日的甚至是黴國等等的信息。
“若是還不相信的話,不妨上網查查相關資料。類似某律師就曾記錄了一對符合《收養法》規定條件的中年夫婦從醫院抱養一名棄嬰的事件。根據規定,要建立法定收養關係必須要有送養人,所以他們只能去福利院開送養證明,而福利院爲他們開具證明的前提是他們必須要先交納5000元的撫養費,儘管被收養的孤兒並沒有在福利院生活過一天。更觸目驚心的事件發生在2009年的京南,京南市民陳某某在領養了孤兒洋洋1年後,京南市兒童福利院通知他說有一家伐國人看上了洋洋,願意足額交納三萬多元的“捐贈”。陳家就因爲“捐不起錢”就失去了養了一年多的孩子。類似的還有……”